纪检组长主题教育调研【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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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主题教育调研【第一篇】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为主线,严把干部准入关口,创新干部管理制度,整合干部工作力量,提高队伍履职能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反腐“铁军”,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然而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中还存在业务素质不高、专职干部不专、办案力量不足、被监督意识不强等一些问题,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情况
XX县现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18个,其中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纪委(纪工委)11个,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6个。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有干部86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及以下30人,36岁至45岁40人,46岁及以上16人,平均年龄38岁;从学历结构看,大学学历31人,占36%,大专学历46人,占%,中专及以下学历9人,占%,;从专业结构看,经济管理专业16人,占18%,财会专业7人,占9%,法律专业9人,占%,其他54人,占%。从以上统计情况看,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尚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经济专业人员欠缺。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XX县纪委、监察局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关口,干部准入规范化。制订《XX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监管,干部监督严格化。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方式,干部管理制度化。结合统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纪工委、监察室业务工作管理及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事务管理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五严守、五禁止”要求,每年年终对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由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县纪委评议,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根据具体实际,调整到其他部门单位或岗位工作,对在年终考核中不合格的乡镇纪委,不予以发放办案人员补贴;对派驻机构及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完善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4、统一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化。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建立纪委常委联系纪工委工作制度,实行纪工委与县纪委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车辆“联动”调配机制,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断加强。明确了纪委和纪工委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工委和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建立了每季度一次的纪工委书记工作汇报交流和纪委常委联系纪工委工作机制。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查找活动、派驻机构、机关科(股)室、岗位个人三个层面分别查找各自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的方式,精心梳理盘点,认真仔细分析,切实查找出了符合自身实际、针对性强的廉政风险点,对有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素质不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就全县纪检监察队伍整体专业素质而言,从事过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与纪检监察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人才缺,知识结构单一,接受培训和业务考察的机会较少,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使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是专职干部不专。从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看,个别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全身心投入到纪检工作中,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专职纪委委员(一般是兼职)编制少,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村干部等非专职人员担任,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乡镇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机会少,纪检监察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办案力量不足。虽说纪检监察机构庞大,人员充足,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能办案会办案的人员不多,仅局限于县纪委案件室、审理室等少数科室,加之长期以来,由于纪检干部的特殊性,干部交流多数在本系统内进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四是被监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被监督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但是,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忽视了自身的客体角色,不能正确区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总把自己看作是监督主体,是“监督别人的”,片面地把被监督看成是威信降低、软弱无能的表现,因此对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以致放松了自我约束,腐化堕落。我县社区原纪委书记袁某就因赌博,矿工打架等原因,给予免职处分,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纯洁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重履职。对乡镇、街道办、社区中心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纪工委)书记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在选择纪委委员时,要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并对财务、审计、工程等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尽可能的落实纪检监察专干和兼职监察室主任的办案补贴,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快干部交流增活力。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把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纪检监察干部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工作时间长,做出一定成绩的干部应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委以重任。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严格监督管理保纯洁。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会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洗洗澡,照镜子”保持思想的纯洁性,对纪检干部办案的单位和当事人发出廉洁办案回馈单,了解纪检干部办案时是否有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吃拿卡要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组长主题教育调研【第二篇】
20xx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能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上级电力系统和县委的总体部署,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创一流”工作,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深入开展诚信工程和优质服务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和深化改革,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解决党员、干部在理想和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3月底,公司利用召开二届一次职代会之机,邀请县检察院人员主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观看省检察院制作的《非常预警》警示片,与会的2百多名中层干部和代表深受教育,认清了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危害性。五月份,公司纪委为各供电所长、支部书记开展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进一步坚定了各中层干部立足本职、廉洁自律和建功立业的信心。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分别由公司领导及各科室负责,明确了各自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作单位、办事机构及责任人。公司副科级领导认真填写了廉洁自律自查表,对个人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范围、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所做主要工作以及个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状况进行自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公司于4月26日、10月11日召开了二次党风廉政分析会,围绕公司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公司领导、各职能科室、部门负责人、纪委委员踊跃发言,探讨当前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制订了相关整改措施。
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公司领导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汇报活动3次,各基层单位进行党风廉政自查自纠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与所属职工还都签订了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主管人和具体承办人,使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更加明确。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确保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落实。
(三)、认真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行风纠风工作。20xx年上半年,为加强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制订了《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行业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全年接到上级转办投诉举报经济案件6件,结案率达100%,投诉举报行风问题4件,调查处理3件,并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群众对优质服务、电价、停电等了解不够,产生误解,这也是造成行风评议工作被动的一个方面,主要是我们的宣传解释工作力度不够。
(四)、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公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征求纪委意见,并进行了任前公示。按照市公司和县纪委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进行了中层干部任前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干部诫勉谈话。开展了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建私房、违纪违规配备小轿车、使用手机充值卡、用公款大吃大喝、私设“小金库”行为的五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公司领导都能廉洁自律,不存在违纪违规的情况。
(五)、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农网改造一、二期工程进行了执法监察,对公司新电力调度大楼建设实行了效能监察。
(六)、坚持从严治企的方针,规范管理。5月初,由纪委牵头,财务、审计配合,对供电所的三产收支进行了规范,三产收支实行两条线。由安全生产部、用电营销部按国家xx年取费定额标准制定了三产各项取费标准,并下发至各供电所,严格了收费标准、禁止乱收费现象。开展用电检查监督工作,对各供电所的用电结构、比例,电费的收取进行了一次检查。
(七)、以诚信为载体,搞好诚信服务,加大窗口建设服务力度。按年度计划,搞好供电服务承诺的兑现,在20xx年开展的走千家访万户优质供电服务走访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采取走出去走访、请进来座谈等方式,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公司领导主动到县委、县政府四套班子汇报,各供电所负责同志坚持走访客户制度,开好乡镇供电所的客户座谈会,深入村居、企业、厂矿倾听客户的心声,诚恳接受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走访客户1680户。召开客户行风监督座谈会28次,并对分享的“纪检组长主题教育调研【通用4篇】”,对7月15日县行风评议工作原汁原味反馈的7条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建设并投运95598语音查询系统,七项服务内容方便了用户。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行风工作的根本好转,在12月19日全县组织的行风评议工作28个单位中位居第二。
进一步做好了示范窗口的创建和申报工作,由于公司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建设并投运了、四个供电所新的办公大楼,完善了各供电所的窗口设施。20xx年荣获省公司创建“示范窗口”先进单位。
纪检组长主题教育调研【第三篇】
_年,派驻第__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四种形态”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并把监督“四风”问题,违法违纪查处作为重中之重,对“三重一大”事项、立案、审理、执行、后勤保障等重点工作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在审判大楼放置意见箱,全面接受群众信函举报;向全社会公布24小时录音举报固定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电话投诉;对法官违法违纪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系统专人管理,确保投诉互联网络畅通,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就有关纪律作风要求、节假日廉政注意事项等方面向全院干警发送短信1000余人次,对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的1名同志及时提醒。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院、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通过每季度发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发挥办案工作的功能,督促相关部门注意易引发投诉的,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4件,同比增长142%。在受理各类信访34件次中,检举控告类14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1%;诉讼类20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59%。从信访投诉的来源看,市中院转来28件(含省高院转至中院6件),占82%;县纪委转来5件,占15%;自收1件,占3%。今年受理的34件信访件,已结33件,未结1件。已结33件信访件中,均为不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今年以来,纪检组有序开展县纪委下达的全年查办案件任务,通过与其他纪检机构协同合作,目前两件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首先是加强对法院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院党组研究员额法官增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升级、办公电脑更换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向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廉政监督卡发放率达到100%,就司法作风等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32件78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办案法官的履职满意度、廉政情况和司法作风情况并逐件反馈到人。另外,认真开展了对法院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及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在职干警无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形,也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三、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进行作风整治
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拟定了纪律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初稿,提交法院党组讨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都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督查活动一并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以外的业务活动。发布《关于做好201_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_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_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及国庆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全院无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审务督察,重点督查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根据年初制定的《_年审务督察工作分解表》,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或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今年已经编发审务督察通报__期,对诉讼服务、庭审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不规范的行为点名通报。
四是根据《__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干警个人及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并进行详细认真总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月份,省高院审务督察小组在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对法院的纪律作风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五是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督查月”活动及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整顿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求干警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既要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又要用好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
四、廉洁司法教育,提升廉洁意识和自身素养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纪检组始终坚持以督促促学习,以检查促学深,使驻在单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1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会,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总支提前发布学习内容,并报送本支部学习的典型成果,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党支部多次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新党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召开以“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选取中层干部作典型发言,实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月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5月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廉”字书法作品;11月组织干警前往徐州参观徐州监狱、淮海战役纪念馆,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挺纪在前》、《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忘初心警钟长鸣》、《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贪路无归》等专题片,对于报送的观后感择优上报市中院参与专题评选活动。参加全县司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要求全员学习。经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干警“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警问题意识还不强,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能能力和积极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廉政宣传教育干警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警示效果有待提高。四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_年,派驻第__纪检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警示教育的开展要有针对性。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常态化。二是审务督察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深入到司法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问责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查清问题,通过查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和“倒查倒逼”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运用好“四种形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对法院廉洁风险点的排查。针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向法院党组提出书面意见,认真贯彻落实《__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
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派驻第__纪检组要在县纪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勤奋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为法院营造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环境。
纪检组长主题教育调研【第四篇】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根据市纪委监委调研工作安排,结合本某县实际,某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三种效果”相统一的调研工作,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纪委和某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某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监督执纪方式转变,关口前移,把纪在法前要求具体化,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三级纪委全会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内容,处置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全力保障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xx年1至9月全某县共运用四种形态317次(其中:开展谈话函询及组织处理2件2人)。第一种形态占%、第二种形态占%。自治某县《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以来全某县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履行,把运用“四种形态”纳入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强化领导、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书记发挥带头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止目前,全某县各级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纠正和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及倾向性问题161件,263人,较去年同期增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委、纪委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同频共振。
二、存在问题
(一)“四种形态”运用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目前相关制度规定法规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多是定性要求,缺乏定量细化,实际运用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置方面拥有较大自由裁量权。调研发现,全某县第一种形态查处的相类似问题,由于发生时间、地域、主观认错悔过等因素不同,处置方式和方法往往相差很大。在审理环节,相关部门认定违纪违法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会有一定主观性,如:对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处置上,在量纪环节,对可上可下的把握,也会出现执纪松紧度不一的问题,容易出现畸轻畸重的情况。
(二)部分形态实施存在实体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实践中缺乏参照,目前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工作规程不完善、痕迹管理不清晰、流程管控不细化、形态转化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如在进行诫勉谈话过程中因对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的方式和程序要求没有规范性指导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在运用相关方式进行处置时往往出现内容缺失,形式多样、不统一的问题。
(三)个别党组织落实“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增强。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开展日常监督和教育提醒的主动性,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对自身承担的责任主动落实不够,开展红脸出汗、约谈提醒不多。如:部分班子成员,未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定要求,片面认为监督就是纪委的工作,问责追责就应该纪委落实,不愿承担相关职责。
(四)“四种形态”运用存在“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部门实施“四种形态”后延伸和拓展工作欠缺,在深化结果运用上,“三效合一”体现不充分;有的部门落实“既要严管更要厚爱”要求不够,对受处理的党员干部缺乏认真教育引导,未能有针对性地帮助其改过自新、重建信心;有的部门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往往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事后缺乏跟踪关注;有的部门对查否的干部,未作及时反馈,没有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有的部门重违纪干部个案查处,分析问题根源不足,督促整改不力;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仍存在“抓大不抓小”“重惩处轻预防”的思维惯性,对抓早抓小,做谈心、谈话、函询、回访教育等基础性工作仍不适应。
(六)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能力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需要不相适应。随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不具备专业知识、欠缺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较长,执纪水平和监督能力短期内难以取得有效提高。
三、原因分析
(一)主动学习精神不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不爱学习、不愿学习,缺乏学习精神,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特别是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相关知识及内容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到位,导致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某县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偏差、走样,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造成导向性影响。
(二)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是部分党组织负责人没有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履行管党“第一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对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认识不清,理解不深,认识上缺乏高度、存在误某县。三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缺乏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敬业精神问题。
(三)能力素质还不到位。部分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常态,加之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以前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欠账较大,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不足,缺乏开展执纪审查、执法调查、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案件办理质量不够高。
四、对策建议
(一)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自觉扛起实践“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实做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批评、纠正,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严肃党内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过核查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努力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违纪走向违法。
(二)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四种形态”落实好、运用好,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绝不能因为问题小、程度轻或初次犯,就不闻不问、不查不纠。在审查对象上,要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在审查策略上,要改变“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腾出更多的时间和力量遏制腐败增量。在把握执纪尺度标准上,要严格对照“六大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条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综合把握,增强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机制,实行监督执纪工作月报制度,对约谈、通报批评、函询等内容分类整理分析,实时、准确地反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动态信息,提高数据统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作为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处,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深刻认识“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具体工作中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要义,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主动担当意识。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和激励机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打消顾虑、缓解压力,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实践“四种形态”。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出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