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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心得体会范文与工作总结范文【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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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心得体会与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突出党员干部建设,以作风保创建。

我处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重点突出党员干部的素质教育,使党员干部成为文明建设的领头人。

(一)持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我处继续倡导“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致力于“共享学习、互动学习”学习模式,进一步打造学习形团队。廉政文化建设以“干事、干净”为核心全面展开,通过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学习制度,党支部在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学习交流会制度,每年围绕相关学习内容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制度,每年结合创建“好班子”工作进行二次检查的制度。我们继续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党风党性教育,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的先进性。我们充分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今年单位党支部以中层干部和党员骨干培训为主,开展以党章、廉政文化、经济管理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通过经常性的学习、不间断的谈心、不定期的交谈,互动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成果,以学习提升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

(二)强化领导干部素养,以团结促创建。

我处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每年召开两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互为沟通,互相批评,增强凝聚力与战斗力,每一位领导均能按支部议事原则,做到重大问题由支委会和行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一旦决定,坚决服从,在工作中大家互相通气、互通信息、互相支持,成为一个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同时注重领导水平的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坚持学习,每一位领导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撰写了1篇调研文章。

(三)加大廉政建设力度,规范廉政管理。

我们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单位廉政建设力度。严格对照《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完善廉政体系,为全体中层干部举行集体廉政谈话,讲要求明规范。今年我处仍然以严把材料采购关作为廉政工作的重点,将单个项目中单个类型超过50万元的材料统一纳入公开招标体系,对其他材料实行与招标流程相同的内部比价采购。同时,我处将办公耗材全部纳入招投标环节,全年预计可以节省1万余元。对特殊规格的定牌产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和我处四方核价方式,从根本上杜绝腐败根源。单位今年无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二、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创建工作有特色。

我处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单位的头等大事来抓,年初有规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经常碰头开会,论规划、讲布置、查落实,创建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良好格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二是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在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认真履行“一把手”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创、亲自抓,身先士卒,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树好标杆,做好表率。三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各项目标分解指标,结合经济责任制按月重点考核,与职工奖金考核挂钩,奖优罚劣。四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在创文明单位中主要立足现有条件,逐步完善“软、硬”件建设,如建立班组园地,规范制度上墙,加强班组的自身管理。

(二)讲精神文明,树照明形象。

近年我们持续深化“用心点亮每一盏灯”这一核心理念,并通过内部企业文化的大力宣传,爱岗奉献、团结协作、有序竞争、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日趋浓厚,每位职工都自觉将工作放在第一位,为工作加班加点,连夜赶工已经成为单位的常见现象。面对今年工程量大、工程战线长、工程时间紧、质量要求高的工程局面,我处积极应对,按工程建立了多个项目部,明确以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生产总负责。在工程的推进过程中,单位定期召开工程项目例会,检查工程进展情况,为项目经理指导工作方法,逐步完善和优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正是由于项目部建设管理模式的高效运作,我处在300天内完成了7万余盏照明设施的安装任务,创造了历史新高。奥体中心照明工程则是我处首次建设的大规模建筑照明,项目部克服了立面照明作业施工难度大、工艺要求高、交叉作业多等困难,高质量地完成了安装任务,提前15天实现了亮灯,充分体现单位高素质的竞争实力、职工高素养的作战能力,确立了城市照明的形象。

(三)突出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

职业道德对协调个人、集体与社会关系,规范职业行为,提高文明程度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为努力提高全处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我处利用各种会议及黑板报、简报等阵地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各部门自找课题进行职业道德的大讨论,使大家在交流中提高。同时深刻挖掘身边的典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造就新人队伍,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让职工在互学互比中提高自身综合素养。

(四)以企业文化为平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文化是一个单位持久发展的内因,我处全面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对内积极深化企业文化理念形成合力,对外持续塑造城市照明形象增强竞争力。我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确保完成城市照明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不断加强和深化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创建市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服务文化建设活动,以形成共同的服务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为内容,以服务机制流程为保证,以服务创新为动力,对内强化理念形成合力,对外塑造形象。并通过服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企业精神,牢固树立服务价值观和服务理念,自觉践行单位宗旨,提高服务管理素质,提升城市照明形象。我们还编绎了企业文化故事,用生动的事子例讲述我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贯彻着“用心点亮每一盏灯”这一核心价值观。以服务中心为重点,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通过名师出高徒的传帮带,带动了一批有思想有经验的员工面对照明设施管理维护新形势下的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我处给年轻的技术人员提供施展拳脚的舞台,加快他们的成长速度。今年通过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招收了六名大学生,充实了单位的综合实力。

三、围绕城市照明中心工作,创建工作有成效。

-----服务机制持续深化。

一是建立高架巡检维护机制。随着高架路竣工通车,高架照明设施也已投入正式使用,为保证高架照明设施的安全、稳定、良好运行,我处特拟定了《高架照明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配电线路、路灯、景观灯的特性制定了不同的巡检维护制度,特别是由于高架路车流量比较大,将尝试实行避高峰巡修维护制度,既能保证高架路灯的正常有序运行,又能将因路灯巡修对高架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二是健全二次巡查上报机制。我们建立起照明设施二次巡查上报制度,聘请专门人员对我市城市照明设施每天晚上进行巡查,将超过期限还未修复的照明设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我们,明确责任人限时、限期整改,并以此为据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完善维护服务机制。近年我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城市照明覆盖面越来越大,城市照明设施应急处理的半径不断扩大,不能完全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此,我处在对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原维护机制调研的基础上,新增设立了一个新北服务点,并由此开始尝试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分片维护的新维护机制,该维护机制现已进入了试运行状态。我处以作风建设年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今年共收到两代会提案5件,解决率100%,满意率100%,并自筹资金48万余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照明盲区26个。

-----应急机制逐步完善。

近年来城市照明设施数量的迅速攀升,市民对城市照明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保障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有序运行,畅通市民与我们交流沟通的渠道,我处积极利用城建热线12319、光明热线88107228构建市民与我们交流沟通的平台外,开通了照明设施网上报修系统,形成电话、网站和人民来信三位一体的沟通交流渠道,让市民更好的帮助我们、参与我们、监督我们。我处重点修改和完善了城市照明应急预案,并模拟配电点发生故障造成城区大面积熄灯的紧急情况,进行了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展示了我处抢修人员过硬的战斗力和各级职能部门良好的沟通能力。针对今年省内发生了两起因路灯杆和路灯广告漏电而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我处迅速制定对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设计、材料选用上充分考虑漏电保护措施,预防各类漏电安全隐患;在管理、维护上对现有城市照明设施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安装在水中的照明设施建立了定期安全检查机制,强化了照明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照明设施被盗或被破坏造成线缆裸露情况,及时进行安全应急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防盗工作日趋深入。

随着城市照明设施数量不断增长,城市照明设施防盗的形势也愈加严峻,针对城市照明设施偷盗情况,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遏制偷盗的蔓延。通过焊死箱变门铰链、电缆直埋、电缆井下沉用土覆盖、电缆用混凝土固定等技防手段加强防盗系数;加强现场电缆管理,建立夜间值夜制度,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实施同步通电,照明设施安装完毕即通电运行,降低犯罪分子偷盗破坏未通电照明设施的几率。同时,斥资56万元聘请专门人员每天夜间对常州市主要道路及偷盗多发地区进行重点巡查看护,增加常州市主要道路的巡查密度,防范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偷盗行为和人为破坏,确保城市照明设施正常有序运行。在高架照明工程中,我处聘请专人每天夜间在各匝道口及施工现场巡查看护,并与沿线派出所密切联系,增加高架施工区域巡逻密度,做到高架施工现场24小时不断人,保证了高架照明工程的顺利完成。同时,我处积极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保持对盗窃破坏城市照明设施违法犯罪严打高压的态势,堵塞可资违法犯罪漏洞,以多种手段,多头并举打击城市照明设施偷盗行为,保障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工程建设以质为先。

我处今年有多项工程获得省、市优荣誉称号,红梅公园夜景照明工程于今年6月份被评为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奖二等奖,这也是国内首个获得中国照明领域最高奖项的园林照明工程。更高的荣誉带给我们的是更大的责任,我处制定了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安全文明施工及装灯准备质量检查表,狠抓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在高架路一期照明工程施工中,针对防撞墙内隐蔽工程施工要求高的特点,制定了严格、统一、规范的防撞墙隐蔽工程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确保了的防撞墙一次贯通完成,无一堵点。面对以大量高空作业为主的奥体中心照明工程,我处集思广益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既对所有涉及高空作业的内容进行危险源排查,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方案,又将施工方案以书面文件发至相关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现场巡查,加强奖惩考评,用严格的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双丰收。

-----积极推进行业管理。

我处除注重照明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协调,行使政府赋予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积极与局执法办探讨照明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办法。我处首次与局执法办对金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健身路路段违章将照明设施围入围墙,造成照明电缆被多次偷盗的违章行为进行了联合执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围墙范围,不得将照明设施围入围墙。这一联合执法的成功尝试,为今后对我市城市照明公用设施的全面管理打好基础。今年我处继续在乡镇稳妥推行委托建设、委托管理的城市照明“大城管”维护模式,并由在邹区、孟河镇的成功运行积累经验逐步向钟楼区推广该模式。

——科技进步成果显著。

我处突破常规,在高架照明工程建设中积极与上海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天津索恩公司合作,研究开发了一款新式嵌入式匝道灯,有效地遏制了眩光的产生,这个项目的实施将是低眩光匝道照明灯具在国内外的首次大规模应用,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该款匝道灯已在申请国家专利。在背街小巷二期工程中,我处设计了一款夜间发光巷牌,该发光巷牌采用了高光亮白色led,总功率小于3w,这种发光巷牌能让过往的市民在夜间更好地辩识自己的位置与方向,为市民的夜间出行提供方便,这种发光巷牌在全国范围也处于领先地位。覆盖常州市市区134平方公里及相应周边地区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通过了最终的评审,为我市城市照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城市照明施工一级资质已经通过评审,照明设计资质的申报工作正在推进之中。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今年我处重点推进了节能继电器的实地运行测试,将各品牌的节能继电器装入运行中的线路,实际测量数据,掌握第一手技术资料,为今后节能继电器的正式使用打好基础。太阳能路灯也已经过了实灯试验,并记录了数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的开发应用做好了铺垫。。

-----内部管理精细规范。

我处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倡导“我和单位唇齿相依的和谐发展”理念,使以单位为荣、为单位争光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今年出台了与职工息息相关的三项管理办法,《职工带薪休假暂行办法》、《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版)》给予职工更多的福利。《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则将两级考评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了下来,对中层干部充分放权的同时也要他们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考验他们的管理水平。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都经过了认真的调查研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多次,充分听取了各部门员工的意见,充分显现了对我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人本主义和民主氛围。

-----学习氛围日益浓郁。

我们倡导学习理念“人人学习、终身学习”,致力于学习模式“共享学习、互动学习”,从而打造学习型团队。认真学习领会党章、xx大精神,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还与多家国际知名的大公司联合举办多次技能专题培训班,更有与清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城建院等专业单位的全程跟踪学习,使职工不出门就能得到良好的技能培训。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奖励制度》大力度地推动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营造人才工程氛围。职工主动要学、积极参与的浓郁氛围已基本建立。

四、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创造良好有序的工作氛围。

在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单位自身力量的建设。我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用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的国际标准来规范职工的健康安全体系,使职工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安心工作。专门聘请保安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在职工中经常进行“四五”普法和消防法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我处加强对财务科,配电间、仓库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定期检查全处治安、消防等情况,认真落实“三防”措施,杜绝了单位重大案件的发生,确保了职工队伍中无违法案件和民事纠份的发生,为单位的正常生产创造了良好有序的空间。

模范执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政策,提高职工自觉性,签订晚婚、晚育及节育合同率达100%,使单位无一例早婚及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五、讲卫生,确保生活、工作环境优美整洁。

我处因地制宜搞好垂直绿化、小型绿化,并特意出资在大院种植了各种树木花卉,在办公场所堆放绿色植物,美化了工作环境。对于环境卫生列入制度化,坚持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制度,将单位划片包干给各部门,并对其进行经济考核,定期进行保健教育,使职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清洁。

安全心得体会与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二)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一)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五)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出自

第二十条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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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心得体会与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xx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心得体会与工作总结【第四篇】

正确的理念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和支撑。做好统计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分析、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的统计工作理念。

依法统计、科学分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方法和守则,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的手段和保障,是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的基础和要求。否则,就无法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无法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服务决策、推动发展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统计工作的最终目标,是统计工作的价值所在。否则,统计就会迷失工作目标,就会丢弃自身价值。

二、关于统计团队精神。

团队精神是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础。做好统计工作,必须着力培养“敬业、缜密、公正、和谐”的团队精神。

敬业是工作态度。态度比能力更重要。你在这个岗位,你做这份工作,就必须用心去做,负责任地去做。统计工作本来就比较枯燥,如果不用心,不负责,仅仅满足于按时完成报表,满足于就数字论数字,那是远远不够的。要把统计工作做深做透,首先必须敬业。只有热爱统计工作,才会有信念、有追求,才会有激情、有干劲,才会有突破、有创新。

缜密是工作品质。做好统计工作,缜密很重要。思维要缜密,方法要缜密,制度要缜密,结果要缜密。要时时处处做到缜密,提升专业素质是关键。作为统计工作者,必须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认真研究理解统计方法、统计制度,注意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关系,注意不同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做到对统计方法说得清,对统计结果讲得透。

公正是工作目标。统计是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它不仅是学科、是专业,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谋部”、社会公众咨询的“信息窗”。所以,公正是统计的终极目标。只有做到公正统计,才能更好地服务决策、推动发展,才能切实提高统计的社会公信力。

和谐是工作环境。

在一个充满友爱、充满微笑的和谐环境中工作,灵感才会多,压力才会小,效率才会高,成本才会低。所以说,作为统计部门,单位内部要和谐,和上下级统计部门要和谐,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和谐,和被调查统计单位要和谐。和谐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营造,其核心是爱心、宽容;和为贵,忍为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三、关于统计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是团队内生动力的核心。做好统计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服务、质量、沟通”的责任意识。

要注意提高统计分析的层次、水平和质量,及时发现一些数字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问题,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思考、有观点、有措施、有对策的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及时提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要注意把握统计分析的时效性,既要做好事后总结类的分析,更要做好事前预警类的分析。启用“统计监测要情”和“统计分析报告”两种不定期简报,搭建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平台。四是要注重创新。要跳出统计抓统计,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统计工作。坚守方法但不能困于方法,遵循制度但不能拘于制度,必须善于把执行方法制度的原则性与实际操作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求创新、求突破、求亮点、求特色,找准统计与宏观经济动向的切入点和契合点,在创新中提升服务水平,在突破中增强服务能力。

计数据的异常波动,及时发现和反馈基层报表中的逻辑错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对一些主要数据和出现异常波动的数据,要实行开门评估,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沟通是统计工作的连心桥。沟通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途径。做好统计工作,学会沟通很重要。统计部门内部的科室之间要完善沟通机制,注意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关系;各专业科室要加强和上下级统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取得上下级统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做到应统尽统,统必合规。要加强和被调查统计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统计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统计工作,使各级领导理解统计、支持统计。要注重统计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信任统计。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大视角的沟通联系,积极营造有利于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安全心得体会与工作总结【第五篇】

一、事故案例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让大家知道若责任心不到位就会酿成事故,正确认识到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个上下关联、人人互保、环环相扣的链,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仔细学习了近段时间我矿发生的八起事故不外乎是以下内容:某人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三大规程及措施;某某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某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我们的安全管理、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缺乏,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还是那么的脆弱!

形式上讲安全,应付检查,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安全环境也不能得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如果每位员工在每日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大堤。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让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因为,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就会变成违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二、下半年打谱:作为一名基层技术工作者,我将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大胆进取,为我矿的安全工作奉献出自己力量。

更好的为生产服务好,指导好现场施工。

2、加强对新知识新工艺的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水平,并能够将自己学到的新知识、新工艺,在现场工作中加以运用,不断改进老的施工工艺,使现场施工在安全性、可操作性、经济效益上不断前进。实现经济效益双丰收。

3、对现场的各种施工工艺从实践中重新加以学习认识,改正自己认识上的不足,努力使自己今后编制的规程措施与现场施工更好的结合起来,指导好施工。下井时认真仔细观察迎头岩石情况,及时发现现场条件变化,及时与技术部门联系,以便及早采取相应措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指导好现场施工。搞好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措施,施工中加强指导,杜绝盲目蛮干、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4、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实现人人按章作业,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证全矿实现安全生产。

5、工作中要树立吃苦耐劳、一丝不苟的作风,对于不明白的问题决不放过,采取请教、查资料等手段弄懂。现场存在问题处理不完决不放过,措施存在问题改正不了决不罢手。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实现安全生产,我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在现场工作中处处发挥一名管理人员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做好“手指口述”工作法在现场的落实工作。抓好现场文明施工,搞好自己的责任区,保证做到时时检查,时时合格。

2、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自身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煤矿“三大安全规程”及施工措施,现场严格执行好“手指口述”。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努力实现正规程序化操作,自觉地杜绝违章行为。

4、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指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中服从指挥,听从领导安排,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不安全行为及质量不合格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以上是我做的承诺,如果上述承诺兑现不了,本人愿意接受有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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