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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招生工作通知消息稿 招生工作会议通知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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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会议通知的格式及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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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通知消息稿【第一篇】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

全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围绕省第十四次会议重大战略部署和全省教育工作大局,以保安全、严管理、促公平为统领,按照“抓早、抓严、抓细、抓实”的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勇于担当,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全省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把试(答)卷安全作为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的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ti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ti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等行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把好考场入口关,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ti考。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进一步加强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获得高考资格的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要突出强调各市、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学的职责,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加强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诚信制度,大力宣传《刑法》《教育法》有关涉考条款,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上海市、浙江省的试点工作,做好在上海市、浙江省的招生计划安排和招录政策衔接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人员培训、模拟演练,切实做好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南昌市、新余市要切实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试点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赣招委字〔2015〕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公示工作。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201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12号)等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的自主招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以及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招生工作。

开展提前单独招生的本省高职院校要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江西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院普〔2017〕2号)要求,认真做好高职单招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工作。

各地和高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机构或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分管校领导的责任。各地、各高校、各中学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严禁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中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代替或干预考生本人填报志愿。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严防信息数据泄露。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卡保管、发放等环节管理,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密码,防止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各地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控,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招生预警和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附件: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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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通知消息稿【第二篇】

(一)考生资格。已参加2013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具有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资格,招生院校只能在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中宣传发动考生参加本校的单独考试。

(二)组织考试。 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考试,亦可与其它具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院校联合考试,考试工作需于4月30日前完成。

(三)提出拟录名单并公示。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按照本校单考单招章程公布的规则确定拟录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及校内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毕业学校、考试成绩、特长(或获奖项目)、拟录取专业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 个工作日。

(四)上报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5月10日前将拟录名单上报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院校的录取名单予以备案,招生院校据此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上报备案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单考单招录取工作于5月20日结束。

招生工作通知消息稿【第三篇】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考试成绩得分,继续作为确定相同投档分数考生投档先后位次的一个条件。初三年级获得城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再作为确定相同投档分数考生投档先后位次的一个条件。

2.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3.各招生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

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相一致。

5.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的关注与疑惑,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杭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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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通知消息稿【第四篇】

各学区办,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职教中心、电信职业学院、资环学院:

为了积极落实市教委xxxx年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我区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xx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资源与环境保护学院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

三、参会人员

1.区教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2.区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

3.各学区办主任、副主任;各中小学、职教中心校长;

4.电信职业学院、资环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1.请相关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报到。

2.请各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设置静音模式,不在会场接打电话。

3.保持会场纪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4.请各参会人员在大足区教育委员会的.内网上自行下载《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xx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带到会场。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xxxx年4月24日

招生工作通知消息稿【第五篇】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理化综合(由物理、化学两科合并)、政史综合(由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合并)、体育。本次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为600分(不含地理、生物),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考生中考考试科目总成绩由本次文化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和已参加的生物、地理两科成绩合成。

体育考试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分钟跳绳、身高标准体重和立定跳远,分值为40分,于2015年5月底以前完成。考试方案另文通知。

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于2015年5月底以前完成。考查方案另文通知。

考核科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校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按照《荆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见附件)实施。

(二)考试方式

所有文化课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理化综合、政史综合分别实行合卷同场考试。各学科考试均不许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实施

1.报名

报名对象:在我市就读,具有全国网上电子学籍的九年级学生。

报名办法:本市户口的考生可以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可以在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但只能在报名地参加考试和录取;外地户口的考生只能在借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为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基本权益,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地各学校应根据《义务教育法》依法落实和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或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和强迫学生提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统一格式上传,经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分配中考报名号。考生参加各科的考试、考查和考核,均以中考报名号为准。中考报名号设为16位,编排规则为:第1、2位为报考年号,第3-8位为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第9-12位为学校代码,最后4位以学校为单位编排流水号。报名号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没有参加2014年生物、地理两科考试报名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要补报名。报名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直学校和荆州开发区学校按属地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至4月5日。

2.考试

考点设置:考点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设置。考点应设置在办学设施和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学校。农村地区原则上两个及以上乡(镇)集中设置一个考点,城区的每个考点应有三所及以上初中学校的考生。提倡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在城区设置考点。

考务管理:考生准考证号由市教育局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准考证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打印(含电子相片)、验发。市教育局向各考区选派巡视员;县(市、区)教育局向考点选派监督员和协管员;监考员由县(市、区)教育局从非初中毕业年级的中小学教师中选派,实行交叉监考。考务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按照《荆州市初中升学考试考务细则》执行。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1日。各科考试时限为:语文150分钟、数学和理化综合各120分钟,英语(含听力)100分钟,政史综合90分钟。各场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和制卷。建立命题、审题制度,严格实行命题与审题分开。加强命题审题人员的资质管理和专业培训,严格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命题范围、题型及难易程度等事项,按照《荆州市2015年初中升学考试说明》执行。

4.阅卷

实行集中网上阅卷。阅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中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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