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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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1
为做好迎接省考核评估验收组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迎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维护辖区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信访维稳领导小组 组 长:吴开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执行副组长:张逸夫(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郑如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红兵(副书记,扶贫工作分管领导) 毛盛杜(副镇长,信访工作分管领导) 成 员:全镇帮扶单位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领导小组下设4个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组。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对在预防和处置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三、应急处置组分工及职责 应急处置按照党委成员所联系片不变的原则共分为四组,主要负责在迎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片区内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确保迎检期间不出现一例缠访、闹访事件。 (一)第一组 组 长:张逸夫(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洳君(镇纪委书记) 责任区域:玉龙村、火井村、响滩村、勇跃村、永远村、群利村。 (二)第二组 组 长:张逸夫(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红兵(镇组织书记) 责任区域:群英村、黄连坝村、永久村、王家庄村、白鹤村、钟鸣村。 (三)第三组 组 长:张逸夫(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蒋克兵(副镇长) 责任区域:金狮村、荣光村、任家庵村、双胜村、火红村、十一村。 (四)第四组 组 长:张逸夫(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毛盛杜(副镇长) 责任区域:老坟嘴村、新民村、龙王庙村、高升村、竞赛村、果园村。 四、责任追究 即日起接到信访维稳线索后,相关领导要及时到位,组织做好矛盾化解及稳控工作,采取人盯人的办法,果断处置。对不严格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通知,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采取相关措施的;对不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对工作方法简单,不认真解决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稳控不力,导致影响省检评估验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建议镇纪检组进行责任“倒查”,对有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到纪检组说明情况并做出检查,向党委专题汇报,情节严重的提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2
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防止信访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信访条例》和我区信访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辖区信访维稳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各科室、社区和辖区各单位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赵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各社区、各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二)成立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职务,不对应人)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组长)
成 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综治办成员
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综治办、有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联点干部、社区(东郊经济合作社)书记、主任组成。
(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和修改应急处置预案;
2、组建城东辖区信访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督促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区委、区政府信访办要求,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辖区信访应急处置队伍和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制订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
(四)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信访事件进展情况。
经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向区信访办报送有关情况。
(五)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全辖区的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2、副组长职责:
(1)办事处主任:负责向上级报告信访事件,协调信访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统一处置,协助组长负责处置的具体指挥工作;
(2)人大工委主任:负责东郊、上浮桥拆迁安置及重点工程工作中出现的有关信访事件;
(3)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日常信访事件,协助组长负责处置的具体指挥工作;
(六)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成员职责:
(1)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突发信访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各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
(2)综治办职责:负责做好信访人员接待和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实施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3)有关科室职责:负责牵涉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件,做好信访人员接待和处置工作;
(4)社区联系领导、联点干部、社区(东郊经济合作社)书记、主任职责:负责做好本社区信访人员解释、安抚、劝阻工作,稳定信访人员及家属情绪,并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其他人员职责:(机动)。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发现重大信访苗头情况,应立即向街道信访维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信访对象已有非正常信访行为,应立即向街道信访维稳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边劝阻边报告等相应的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维护好治安秩序,防止信访事态的不断扩大。报告时都要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五、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社区、单位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六、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由综治办、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综治办、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面报告,上报区信访办公室。
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3
为做好迎接省考核评估验收组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迎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维护辖区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信访维稳领导小组
组 长:
执行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领导小组下设4个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组。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对在预防和处置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三、应急处置组分工及职责
应急处置按照党委成员所联系片不变的原则共分为四组,主要负责在迎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片区内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确保迎检期间不出现一例缠访、闹访事件。
(一)第一组
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区域:
(二)第二组
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区域:
(三)第三组
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区域:
(四)第四组
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区域:
四、责任追究
即日起接到信访维稳线索后,相关领导要及时到位,组织做好矛盾化解及稳控工作,采取人盯人的办法,果断处置。对不严格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通知,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采取相关措施的;对不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对工作方法简单,不认真解决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稳控不力,导致影响省检评估验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建议镇纪检组进行责任“倒查”,对有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到纪检组说明情况并做出检查,向党委专题汇报,情节严重的提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4
为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的上访事件,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维护上级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为我镇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桥头镇内信访维稳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各专职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处置原则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镇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国家及省市区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不去省、无集访”的目标圆满实现,全镇和谐稳定。
5、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1)、由各村负责控制住可能上访的重点人员,防止重点人进行串联、流动、搞煽动,保证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2)、派出所组织干警,与其他协调人员密切配合,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3)、特殊时期每天由镇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到火车站、客运站和区政府门前守候,如发现本镇人员上访,则立即做工作,并负责带回。
(4)、如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接回,减少政治影响。
6、接访和应急值班工作要考虑属地和个人体力精力,轮流值班。镇村干部如接到接访、值班任务,除有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推诿,更不得拒绝执行。
五、工作制度
(一)实行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事件,由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协调小组领导以及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责任分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分等级处置原则。根据群众上访的目的地分为协助上级处置及本镇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小组领导、事发村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助处置。
1、协助上级处置分为进京、到省上访及到泰州市、姜堰区上访两种情况。
(1)若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2)若群众到泰州市、姜堰区上访,有过激行为,并有上访群众滞留、静坐XX的,由镇党委分管政法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本镇处置。若群众到镇上访,出现过激行为或有缠访、闹访行为的,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六、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接到通知后,村、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七、个体、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各村信访工作责任人(村干部)接报后,立即向镇信访办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八、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由综治办、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综治办。
九、领导组织及工作职责
信访维稳应急工作由桥头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党委书记俞扬祖、镇长蒋金荣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杨红明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本镇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桥头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桥头镇处置群众上访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杨红明兼任,成员由镇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信访办主任杨和根担任。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上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请示报告并予以实施。
2、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督促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区信访局要求,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镇内信访应急处置队伍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5、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等,保证正常运转;
7、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9、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镇处置协调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组。组长由信访办主任杨和根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职能科室、事发村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其工作要求:
1、应急待命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应急通知后做到白天15分钟、晚上半小时内在镇指定地点集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反映有关问题。
2、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场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登记、代表选派工作。
3、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做上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4、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报告,让领导掌握全局。
5、认真研究分析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给领导决策参考。
6、组织和主持召开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协调会,倾听上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7、做好协调会的记录及整理,将协调会的情况汇总后报送给镇领导阅批,将镇领导的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丁秀华同志担任,组员由镇财政所、党镇办公室人员组成。其工作要求是:
1、协助维持接访室和现场秩序,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地点聚集,及时掌握上访群众的动态,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协调小组领导报告。
2、做好上访群众的送返工作,联系相关部门落实运送上访群众的车辆(如确实有必要),协助动员上访群众返回当地。
3、妥善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工作,准备必要的急救药物,保证资金支持。
十、责任追究
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决不允许出现延误失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允许简单地将人员带回后层层移交,一交了事;决不允许打击报复,激化矛盾。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或因不及时到位、处置不力,或善后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群众长时间滞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镇党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