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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工作计划【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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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工作计划【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质量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工作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努力把退役军人党支部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融合,为城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今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社区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居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1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1、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社区内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关系,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搞、文体活动联谊等共驻共建活动。

2、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3、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1、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社区内广泛建立服务网点,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3、浓厚社区文化氛围。利用社区夕阳红文艺活动队带动社区居民群众,依托体育中心文化场馆、体育设施等文体资源,搭建每个单位、每个市民都能参与的活动舞台,每年组织举办10场以上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的文艺汇演,完善合唱团、文艺队、健身球队、柔力球队,秧歌队、太极拳等文体队伍6支,做到周有广场文体自演、季有庭院文体自乐,年有辖区广场文化活动。展示社区居民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理想的内心世界,又成为党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4、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和创建“平安小区” 活动,推动社区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坚持党建引领,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活动日”“群众活动日”,发挥“党建+志愿服务”“党建+5送”等党建服务作用,打造老兵们自己的“家”,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尊崇感。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退役军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坚决依规依法管理好、服务好退役军人,严明退役军人党员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力争退役军人党员带头,全镇退役军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构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常态。

2、加强服务组织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总要求,选优配强退役军人党支部、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室等镇社区工作成员,因工作变动等缺职的要及时补充。全面提升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坚持学习制度,支委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和研究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党支部集体讨论后报镇,认真总结退役军人集中登记工作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信息梳理、信息完善等“回头看”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技术再培训、再就业。设立日常登记等退役人员接待服务窗口,加强重要节日、重要时段、在外务工退役军人的电话沟通联络,进一步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人员工作作风。

四、重点工作

(一)关注民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社区居干要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积极进行宣传和实施医疗救助,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社区积极筹集资金,开展送温暖工作,关爱残疾人、精神病人,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社区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二)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政策宣传栏,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为了贯彻**大以民为本的思想,社区大规模的宣传声势,主动联系到辖区单位集中办理、提供代收代缴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居民。

(四)进一步推进与“共产党员示范岗”结对共建。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对“岗村结对互助,共建和谐社会”。我社区与“共产党员示范岗”望城县公安局户政科结成共建单位,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共建和谐社区。利用了户政科“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召开共建双方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了学习交流活动,借助户政科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促进社区党支部组织、队伍建设的提升,基本形成与“共产党员示范岗”工作的有效对接,深化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推进双方党建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体系建设,强化退役军人党员责任意识,明确全镇退役军人工作重点,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19年度退役军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质量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工作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努力把退役军人党支部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融合,为城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今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社区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居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1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1、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社区内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关系,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搞、文体活动联谊等共驻共建活动。

2、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3、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1、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社区内广泛建立服务网点,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3、浓厚社区文化氛围。利用社区夕阳红文艺活动队带动社区居民群众,依托体育中心文化场馆、体育设施等文体资源,搭建每个单位、每个市民都能参与的活动舞台,每年组织举办10场以上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的文艺汇演,完善合唱团、文艺队、健身球队、柔力球队,秧歌队、太极拳等文体队伍6支,做到周有广场文体自演、季有庭院文体自乐,年有辖区广场文化活动。展示社区居民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理想的内心世界,又成为党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4、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和创建“平安小区” 活动,推动社区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坚持党建引领,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活动日”“群众活动日”,发挥“党建+志愿服务”“党建+5送”等党建服务作用,打造老兵们自己的“家”,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尊崇感。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退役军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坚决依规依法管理好、服务好退役军人,严明退役军人党员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力争退役军人党员带头,全镇退役军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构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常态。

2、加强服务组织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总要求,选优配强退役军人党支部、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室等镇社区工作成员,因工作变动等缺职的要及时补充。全面提升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坚持学习制度,支委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和研究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党支部集体讨论后报镇,认真总结退役军人集中登记工作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信息梳理、信息完善等“回头看”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技术再培训、再就业。设立日常登记等退役人员接待服务窗口,加强重要节日、重要时段、在外务工退役军人的电话沟通联络,进一步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人员工作作风。

三、重点工作

(一)关注民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社区居干要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积极进行宣传和实施医疗救助,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社区积极筹集资金,开展送温暖工作,关爱残疾人、精神病人,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社区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二)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政策宣传栏,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为了贯彻**大以民为本的思想,社区大规模的宣传声势,主动联系到辖区单位集中办理、提供代收代缴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居民。

(四)进一步推进与“共产党员示范岗”结对共建。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对“岗村结对互助,共建和谐社会”。我社区与“共产党员示范岗”望城县公安局户政科结成共建单位,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共建和谐社区。利用了户政科“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召开共建双方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了学习交流活动,借助户政科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促进社区党支部组织、队伍建设的提升,基本形成与“共产党员示范岗”工作的有效对接,深化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推进双方党建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第三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组建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逐步理顺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力求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一)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党员思想素质。

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专题理论学习,夯实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基础。

进一步完善支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重点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系列论述;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载体,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同全县“更新思想观念 克服顽瘴痼疾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暨“深化纪律教育 加强作风建设”活动、同单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到县党性教育基地、县革命烈士陵园维护中心等地开展党建活动,使党员的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不褪色。

(二)信访和积案化解工作

以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全县173名重点对象进行了走访摸排,核定重点人员17人,一般人员72人。

为做好信访和积案化解工作,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分类化解。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及时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耐心细致做工作,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动态,力求信息灵敏。工作过程中,强化大局观念,积极主动作为,落实化解措施。对上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作为,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协调解决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

我县退役军人信访积案县级11件,目前已经全部化解。

(三)创卫工作

为积极推进我县创卫工作,按照县创卫办及辖区网格的整体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开展革命烈士陵园维护中心、军休所、纸箱厂和宏业集团的创卫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创卫包保工作。二是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工作,利用一切时间加强创卫宣传。在显眼位置张贴海报,入户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制作高标准创卫宣传栏八块,21处毒饵站也都安装完毕。三是对卫生死角进行了集中清理,固定专人负责小区内日常卫生的保洁工作。

通过一系列创卫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所辖区域住户的卫生意识,并在军休所家属院、革命烈士陵园维护中心以及辖区场所形成了良好的创卫宣传氛围,成为我县网格创卫工作的标杆。

(四)扎实开展“更新思想观念 克服顽瘴痼疾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暨“深化纪律教育 加强作风建设”活动

4月1日,全县“更新思想观念 克服顽瘴痼疾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暨“深化纪律教育 加强作风建设”活动和“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动员大会召开,为激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强烈责任意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强县提供了坚强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传达会议精神。在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活动。

活动开展整体过程中,领导小组牵头,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对照先进榜样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实际工作中将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了学有榜样、追有标杆、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此次“更新思想观念 克服顽瘴痼疾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暨“深化纪律教育 加强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对全局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扫除,彻底根治一些陈规陋习;并将活动与全县“1383”工作体系、与单位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局上下营造了转作风、抓党性、促落实的积极氛围,凝聚起推动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深入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

自4月29日全县《关于深入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后,为深入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做好服务,将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我单位扎实开展了系列活动,如组织召开会议精神推进会、组织开展大讨论、做好三服务、党组织党员到社区“双报到”等。

在教育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我单位多措并举,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活动,认真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分布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正视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坚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扎实推进;三是把开展教育活动与做好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二、认真开展业务工作

(一)完善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我县有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约2万人。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体系建设。

目前已成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办公场所240平方米,并针对我县农村村居多、人员分散的现况,在全县11镇街、135个村居均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镇街工作人员或者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便于为退役军人提供各项服务。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完成,打通了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优抚政策落实工作

自单位组建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优抚数据做了梳理审查,核对各类优抚资金发放情况,特别是针对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优抚资格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到县武装部、人社局等地查阅档案、核实资料,确保数据准确。

1、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并适时进行补发,使我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和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上半年,我县为1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770余万元,为部分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210余万元,为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50余万元。

2、认真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逐步完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加大对困难优抚对象临时补助力度,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移交安置相关业务工作

1、退役士兵安置情况。**县2019年共接受待安置退役士兵21人,将严格按照省市安置计划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2、保险接续工作。**县前期摸底工作已经结束,符合保险接续政策的约850人,工作需要的专班工作地点、网络、设备已经到位,近期即将开展培训工作。

(四)军休管理服务有关情况

我县现有退休人员9人、离休遗属3名、退休遗属3名,无军籍职工1名。干休所以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为工作核心,以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为重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以及其他补贴费用。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各项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按要求开展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三、其他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

**县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10月全面铺开,光荣牌悬挂工作于2019年1月启动。截止2019年6月,全县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11057条,除去一户多块、无法联系、因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不予悬挂、拒绝悬挂等特殊情况外,共悬挂光荣牌7300多块。

(二)开展村居(社区)专职联络员招录工作

自5月份开始启动退役军人村居(社区)专职联络员招录工作。经过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共招录55名专职联络员,其中37人为面向社会招录人员,18人为定向招录人员,极大满足了我县广大退役军人的服务需求。目前,55名专职联络员正在接受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到岗开展工作。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党建工作开展

上半年我局的党建工作已完成了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党委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思路,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建,以党建促进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工作有新亮点,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继续推进涉军维稳工作

下半年,我单位将继续推进涉军维稳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监测预警机制,预警突发事件和重点人员。配合做好“八一”“公祭日”“十一”等特殊纪念日维稳工作,形成预案,积极向公安、应急局等单位做好备案,增派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配合维护稳定大局,积极提供涉军维稳政策支持,按照市县安排进京值班备勤,确保秩序平稳和谐。

扎实开展业务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

1、优抚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适时下拨、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政府财政列入预算,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并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于八一前发放到位。

二是做好在扶南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开展的“国家公祭日”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在全县营造缅怀先烈的浓厚氛围。

三是继续做好 “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系列活动,以增进军政、军民感情。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精确开展数据分析,精准实施管理服务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2、移交安置工作

一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我县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21人。其中接收2019年春季转业士官5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纪委、人社共同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标准》做好退役士兵服役量化评分;依据上级安置计划,协调市、县定向单位做好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做好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根据单位留存资料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据统计;审核申请保险接续退役士兵的身份、军龄;完善好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资料。

三是妥善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积极做好义务兵、士官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工作。9月、12月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集中退役时间,我单位将积极做好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录入及档案接收工作,做到人数实、底数清。

四是保证应发资金及时到位发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2012〕**号)和《**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暂行办法》(x民〔2012〕61号)文件要求,2011年后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确保8月1日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足额落实到位。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标准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由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我单位将及时做好测算,保证安置任务的完成,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第四篇】

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始终以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目标,坚持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创新思想、强化担当、攻坚破难,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是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第一时间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并结合实际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步骤,提出了具体的组织领导措施,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的工作;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与指导。

二是规定篇目全覆盖。合理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涵盖了中央和省、市确定的主题教育全部必学内容。局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学,广大党员主动学,做到必学科目全覆盖、延伸解读有深度、精神要义入心脑。在机关领导干部深入自学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举行专题研讨会2场次,并邀请指导组现场指导,局班子成员分别针对自学和集中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发言,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开展了3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边学边查边改抓落实。面对近期各项工作相互交织、前后衔接的实际,全局上下始终坚持认清形势,凝聚党心,强聚合力,辐射全局,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服务人民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结合提升军人军属满意度工作,认真检视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积极回应广大军人军属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转隶工作。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目前共有4个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洪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洪湖市退伍军人就业培训中心、洪湖市军休所、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其中洪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3月25日挂牌成立,洪湖市退伍军人就业培训中心、洪湖市军休所、湘鄂西苏区烈士陵园等3家二级事业单位于2019年3月21日从民政局转隶移交至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是高位推动五有建设。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的要求,我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在5月底前全部挂牌成立,8月底前21个乡镇区办、294个村(社区)按照“五有”的要求开始运转办公,截至目前,围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构建起覆盖全域的“机关统领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乡镇村级站基层服务”的退役军人大服务体系,使基层服务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广泛开展帮扶解困。今年春节和八一期间慰问驻洪部队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共计10万元;慰问部分困难的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代表150人按人平500元发放;对“两参”人员按人平200元进行全覆盖春节慰问;安排5万元与市人武部一起对部分师团职干部和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开展了军转干部2019年春节团拜会和重阳节座谈会,服务企业军转干部共119人,安排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并对部分困难的对象进行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万元,对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部分对象发放3万元困难补助,为下岗失业军转干部补发差额工资万元;对接精准扶贫,准确掌握建档立卡扶贫台账中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状况,截止目前解决生活难1347人、看病难881人、住房难21人,共计251万元;9月6日上午,洪湖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设立暨“慈善一起捐”活动在市政府106会议室举行,全市线上和线下捐赠截止目前共计万元,下一步将会大力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安置补助金。抚恤补助资金是优抚对象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直接关系到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今年已按标准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3160万元;为2018年度281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退伍费万元,对1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全部安置上岗,2019年共解决了25件安置遗留问题,与25位退役士兵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发放了自谋职业补助金30万元;为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万元,为1840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了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6万元,为6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交纳了大病医疗保险万元;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服务保障体系,今年对1305名优抚对象进行了优抚医疗救助,共发放补助金83万元。兑现2018年和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社会化发放444户,共计1019万元。

二是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我局将信息采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在2018年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数据比对工作,对录入资料不完整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通过电话予以联系,利用微信等网络手段让采集对象将所缺资料予以传输,工作人员再上传到系统上报。通过采取这种措施,采集人员不需来回跑路,极大提高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已采集21675人,信息采集上报通过率达99%,免费为3000人提供证明材料和复印退伍档案资料;结合入户为广大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之际,我们采取“六个一”方式开展大走访活动,送一块“光荣之家”牌、一封倡议书、一份就业信息表、一张入户登记表、一张工作人员联系卡和拍一张合影,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关心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发放光荣牌21420块,完成率100%。

三是认真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的保险接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保接续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5月23日,召开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动员培训会,对退役士兵保险接续作了政策解读,对系统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同时,研究安排1000万元的工作经费保障部分退役士兵的保险接续工作,我局保险接续工作专班积极作为,整理出历年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名册6000多份,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工作台账,截止目前共有1094人申报,目前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条不紊的在开展。

(四)新机构展现新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升级版。在春节和八一期间积极开展送关爱送岗位活动,编印3万份慰问信和我市38个企业400个用工需求信息,通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发送到全市复员退伍军人手中,为他们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为有效的解决退役军人就业难的问题,春节前后我局与市人社部门在劳动培训就业大楼联合举办了2场为广大退役军人“春风送岗位”的大型招聘会,共吸引500多名退役军人前来应聘求职,促成了92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同时利用9月份退役士兵报到契机,掌握退役士兵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意向、技能培训要求、创业需求等信息,我局与武汉、荆州、仙桃等地的8所大学院校共同举办了一场退役军人高职扩招政策宣传会,鼓励退役军人报名参加技能培训、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截止目前共有90名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共组织160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一次免费技能培训支付培训费补助万元。

二是助推双拥工作长足发展。今年春节期间,省长王晓东同志带队慰问了我市新滩镇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刘新茂,并亲自为他悬挂光荣牌;八一前夕,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进行了为期四天的离退休老干部“军休杯”门球赛,通过门球赛的开展,向全社会展示了洪湖军休老干部、军休事业新形象;八一建军节期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邹均享同志带队慰问了武警中队,送上了10万元慰问金,同时慰问了螺山镇老复员军人代表肖太胜。八一建军节,市委书记张远梅同志带队到海军南海舰队与“洪湖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送上了10万元慰问金;9月16日,“洪湖舰”官兵回访洪湖,参观了我市的经济文化建设,举办了一场《爱我人民爱我军》军地共建双拥晚会;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认真组织“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我市张献忠被评为荆州最美退役军人,叶朝东被评为优秀退役军人,李祥、张文成获荆州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局严格按照纪念章颁发程序和要求,为18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颁发建国70周年纪念章。

三是营造崇尚英烈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铭记英烈、学习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活动。除在烈士陵园进行祭扫仪式外,同时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由各部门、单位、社区等开展网上向烈士鞠躬、点烛、献花、植树留言等;9月30日上午,洪湖市“四大家”、军烈属、老战士、市直部门、驻军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500多人组织参加了烈士公祭活动;2019年接待烈士家属、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前来瞻仰祭扫烈士的人员共计30万人次,免费发放鲜花2100余束,免费停车5万余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月活动,认真履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作用,陵园内悬挂国旗168面,安装露天广播36个,截止目前,共接待来自十三届全国政协、中央宣传部、湖南、江苏、湖北境内等地党员干部287批次共3万余人,其中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编录的通讯《青春在红色阵地闪光》阅读点击达1246人次。

四是积极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我局创卫生城市责任路段的路面清理、维护和文化墙的宣传建设,入户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积极上门与对口联系企业晨光石化公司沟通交流搞好服务,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2条;认真落实河湖长责任,密切关注包保的螺山防汛路段,并成立防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强化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责任,我局联系的龙口镇三红村共有贫困户58户,2018年已脱贫49户,今年预脱贫6户,明天完成整体脱贫,包保的机关干部坚持每月入户4次,针对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从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就业扶持等方面做好了入户帮扶工作。今年7月,我局烈士陵园职工王家莉分别在荆州市委宣传部和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红色故事宣讲大赛上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今年9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的“丰碑永驻 颂英烈”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中,我局烈士陵园荣获优胜奖。

(五)着力强化责任担当,谨慎做好退役军人的信访维稳工作

我市有上访意愿反映问题比较强烈的群体有三个,一是参战参试(简称“两参”)群体约2000人,二是转业志愿兵群体约169人,三是西藏兵群体约64人。主要诉求为:一是要求政府重新安排工作上岗;二是要求政府缴纳“五险一金”;三是要求政府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我局主动作为,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专班、制定了预案、严明了纪律,落实了全国“两会”、清明节、八一、国庆和军运会等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成立了2个督查组,分东、西两个片区对各乡镇区办的涉军维稳进行督查,随时掌控涉军对象的实时动态,同时安排1名干部在北京驻点维稳,安排2名干部配合市政法委下乡督办涉军维稳。对涉军三大群体维稳重点对象127人,目前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包保和专班跟踪、有效稳控。

二是巡查督办。我局组建常态化2个督查组每周对重点乡镇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主动上门到部分重点“两参”对象和转业志愿兵家中交心谈心宣讲政策法规,了解重点稳控对象思想动态,并利用社会力量做好说服转化工作。联合政法等部门,畅通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研判,重点节假日每天进行2次信息收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 “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隐患在一线消除、信访重点人员在一线稳控”。

三是化解问题。主动加强与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高效有序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扎实做好各类信访事项,今年的2月13日,配合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成功处置20余人的转业志愿兵非法聚集上访事件。截至11月,前来我局信访大厅政策咨询5000多人次、查询档案3000多人次、个案接访468人次;全国退役军人信访系统平台34件(已办33件)、部、省督办件2件(已办2件)、荆州市长热线25件(已办25件)、阳光信访平台32件(已办32件)、市信访局转办重难点信访件38件(已办34件),进京非访被拦截劝返6人次,目前我市涉军群体整体稳定。

(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新机构、新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规定,恪守规矩、严守纪律,统筹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分解,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监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保密、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制度进行细化,坚持刚性执行;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加强责任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把廉政教育与政治学习、党课学习紧密结合,丰富学习形式,确保意识形态方向正确;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干部职工“干净做事,踏实做人”。

三是同步推进支部建设。在5月份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正式成立后,立即着手制定2019年工作计划,把规范化党支部创建纳入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到每名党员干部,建立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运行责任体系。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5+X”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做起,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服务退役军人质量不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新组建后,各项工作的决心、力度都很大,但各项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健全,对涉军信访对象仅仅依靠政策、文件、程序去办理,处理手段、方法、思路不够开阔;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仅仅以汽车驾驶、电焊、计算机等较传统的专业,缺少对市场形势的研判和分析,对就业渠道没有拓展、拓宽。

二是相关部门凝聚合力不够。各地、各部门普遍把退役军人事务局当成“第二信访局”,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视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地方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退役军人事务局往往呈现“单打独斗”局面,各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效率低。有些本该由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都推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不仅协调起来难度大,而且容易升级发酵。

三是接访及维稳压力过大的问题。涉军群体复杂、分布范围广泛、诉求多元化,上访的要求突破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并且与全国各地战友之间,挑头人员都有紧密的电话、微信联系,特别是国家重大活动期间联系更加密切,互相串联,他们的活动迹象很难准确把握,有些涉军人员不按信访条例逐级上访,动不动就搞“一步登天”,直接赴省进京;对于缠访、闹访对象,没有有效手段劝止与打击。

三、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加强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指导,厘清工作职责,突出“军”的特色,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成为退役军人的“娘家”。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本地区退役军人工作底数,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三是结合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送立功喜报、召开座谈会等活动,精心组织悬挂光荣牌工作,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

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逐一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油干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消除个别退役人员过高的不理性心理预期。培树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大力宣传张富清等“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三是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事业转型、职业转身。

(三)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期安置工作进度。创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二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广泛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创业项目和方案,鼓励举办创业赛事活动。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投资融资服务。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转业军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相关教育资助政策。鼓励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四)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做好参战参试等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同时不断健全社会优待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解“四难”活动,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五)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二是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持续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建立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类型、邀请范围、工作流程,切实体现尊崇。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

(六)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一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精准梳理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利益诉求,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涉军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决防范规模性聚集,严防相关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退役军人工作计划【第五篇】

一、提高认识。

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是关系军队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退伍安排工作又面临军队裁军的全面推开,局部服役未满规定年限的士兵将提前退役,安排任务将加重的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眼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把退役士兵安排当作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领导。要对年度退役士兵安排新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强化调控手段,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把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作为“双拥”评比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安排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或“双拥”先进单位。对拒绝接收或不按计划接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格把关。

今年市本级退役士兵的接收安排对象为经审查符合退伍安排资格的中央、省驻市单位和市直单位退役子女或配偶;市高新开发区退役子女或配偶;区城南、城北办事处居民退役子女或配偶;迁入市满两年在入伍者和配偶迁入满两年者;父母在市区且申请在市本级安置的未婚转业士官;因国防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省安排办或市政府批准同意在市本级安排者;兵役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特殊照顾需要在市本级安排者。

转业士官为当年度6月底。城镇退役士兵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当年度2月底。

三、加强教育。

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退役士兵认清国家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退役士兵安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转变就业观念,自觉服从分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退役士兵安排政策,宣传退役士兵中的好人好事,宣传自谋职业胜利守业的典型。要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教育管理,及时掌握退役士兵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上访事件。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关心退役士兵的生活,主动协助退役士兵解决生产、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努力提高城镇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要加大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力度。增强他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的竞争能力。各级政府要安排经费用于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收到实效,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得到提高。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和人事、劳动保证等部门,利用现有各类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对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对返回农村的退役士兵。采取有效措施,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方面给予支持。对生产、生活、住房方面确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当予以扶助。要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兴办经济实体,推荐介绍优秀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四、落实政策。

解放思想,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与时俱进,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继续全面推行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排方法。

继续实行“按系统、按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法,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调控力度。根据国防义务全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下达指令性安排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民政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安排计划。对适合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各地应在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中优先选用招考。各行各业和单位要从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动身,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承担国防义务,努力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接收安排任务。安排计划下达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人员确有困难的经与安排部门协商,报同级政府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实行安排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的缴纳规范参照民字〔〕134号文件规定为每少收一名退役士兵万元。

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要继续深化安排改革。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自谋职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政策规定,推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向纵深发展。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通知》府发〔〕5号)规定,积极筹措经费,逐级建立退役士兵安排保证金专户,及时发放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生活补助费,确保我市完成省政府今年下达的30%自谋职业率。市本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补助规范仍按府办字〔〕118号文件执行,县区自谋职业补助规范自行制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号)文件精神,确保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今年起城镇义务兵鼓励自谋职业。要求安排工作的父母是企业单位的一律回父母所在单位安顿,鉴于目前的现实状况。父母是行政事业单位和父母无工作单位的退役义务兵原则上安置到股份制和民营企业。

要依照区别对待、重点照顾的原则:一是荣立一、二等功的退役士兵要安置好;二是使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顿;三是条件许可照顾二等以上伤残军人。退役士兵父母是市属破产企业的按无单位子女对待,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38名事业单位安排计划。退役士兵是中央、省驻市单位子女的按计划安置到父母所在单位,如无计划安排不了按民字〔〕134号文件执行。

新钢、铁路等中央、省驻市单位的土地工退役子女不享受其单位退役子女待遇。市征兵办核定给这些单位的征兵计划内入伍的子女退役后按计划安排回父母单位,从年起。市征兵办核定给这些单位征兵计划外入伍的子女退役后,按其他退役士兵对待。鼓励城镇青年征兵时签订退役后自谋职业的协议。

对料理假资料谋取安排资格、占用农业户口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要严格执行安排政策。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排政策。

由接收单位依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由于接收单位原因使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退伍安排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

退役士兵在张榜公布安排去向后三个月内不料理安排手续的按自谋职业对待或由退伍安排部门直接向接收安排单位料理安排手续,要严肃安排纪律。将其档案直接移交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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