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例【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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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第一篇】
一、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入手,并注重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年,市政府采购中心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成了《**(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范文网)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市政府采购集中工作手册》的编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形成了更加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
二、采购目录、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预算控制价和采购内容,凡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使用省上标书模板,严格进行预公告、公示,严格开标、评标程序,确保采购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扩面增量也取得新进展,实施了生态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等新的项目采购,采购的范围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各个领域。
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的情况
**年,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687次,采购预算亿元,采购总额亿元,节约资金4700万元,节约率13%。其中环境综合整治“五十百千”项目,共组织完成10余个单位约30个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预算亿元,采购总额亿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18%。组织完成教育、卫生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采购计划50余个,采购预算约7000万元。
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运行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五、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
(一)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保密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了专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标书模板,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评标组织。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坚持业务公开。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取标书工本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
(三)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扩充省专家库**专家的队伍,通过长时间积累的备选专家库,为省专家库提供专家200多名,为政府采购网上抽取专家服务于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
为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在接收采购计划后及时主动与采购人衔接详细采购需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意见、质疑认真协调处理,对采购组织方面的疑问也及时负责任给予解答,尽力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
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
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近千条。坚持进行大事记和信息编撰,按时向监督部门报送采购情况统计表。市政府办《政务信息》、《**日报》、《四川政府采购》等媒体相继摘编了**采购工作动态的信息。
八、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积极收录各级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印《**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近400余册。同时对原有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等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及县(市、区)采购中心发放。从而达到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增加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目的。
八、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
注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理论、钻法律,练技能、熟业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讲学习、比奉献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9月底省财政厅组织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就供应商质疑、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积极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借鉴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九、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其次是公开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认真执行《**市政府采购工作“四必须”和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并常常开展警示教育。在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受采购当事人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没有索贿受贿和钱权交易的行为,没有出现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第二篇】
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湛财采[20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认真对我局201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36760元,采购金额901660元,节约金额35100元。其中:公开招标458640元,包括货物122590元、服务336050元;由公开招标改变为竞争性谈判148000元,包括服务148000元;单一来源90000元,包括服务90000元。项目主要包括:各类参展会议、招商会议资料的编制、印刷;局网站建设硬件购置;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硬件购置;市工业经济发展、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规划;《**市工贸经济分析与对策》印制;委托编制**市餐饮业发展规划(2010-2020)等。以上采购项目均报经市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及程序执行。
二、开展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一)精心准备。根据《通知》的要求,黄寒局长立即召集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政府采购专员和财务人员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自查。经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如下:一是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采购实施按规定执行,不存在不编、错编、漏编预算及不按照计划执行的现象;二是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无违规或不规范行为,采购组织流程、合同订立履行、供货执行均按《办法》规定执行;三是按规定设立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和采购员制度;四是政府采购文件,执行《办法》审批备案事项的规定,文件档案管理有序,资料归档齐全;五是发现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合同报送采购机构备案时间不及时及漏报2011年度第一、二季度政府采购季度信息统计报表。
(三)及时纠正。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局领导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整改,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更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办法》,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第三篇】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市于5月启动了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于8月-10月对40个市级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政府采购已全面涉及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41个单位年初采购预算共计万元,实际执行采购预算亿元,实际采购支出亿元,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31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违规采购金额共计855万元,其中违规采购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中医院、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电视台。这些单位违规采购情况在类别上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擅自实施采购,二是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在项目上主要表现在违规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93万元,违规采购修缮装饰装修工程212万元,违规采购苗木390万元,违规采购专用设备45万元,违规维修车辆34万元,其他违规采购81万元。
这次重点检查,突出反映出目前市级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年初到位率较低,在年度中追加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的现象比较普遍。41个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仅占执行数%。这里面既有部分项目资金到位较晚或年度中工作实际情况变化较大,从而造成年初预算编制时难以准确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算的客观原因,也有部分单位预算意识淡薄、工作计划性不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的主观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小,也严重影响到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管理、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采购行为还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甚至违规采购的问题。主要反映出这些单位依法办事、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违法、违规采购的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责令以上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希望市级各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采购观念,一是要严格采购预算,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符合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并根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二是要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程序,推动市级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循环。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第四篇】
我县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因素影响着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因此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一把手,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是垄断财政或收权。特别是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对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认识不清,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思想障碍。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制度办法欠完善
建立政府采购机构,必须坚持管理职能与具体采购职能相分离的原则。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责、权、利混淆不清,职能界定不明确,影响政府采购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此外,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政府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范围狭窄,采购规模小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分为三大类别178个子目,省、市又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从巳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看,其项目数量还不足规定项目的20%,部分货物采购项目和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其主要原因有:财政部门内部对政府采购认识不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二是由于政府采购未纳入法律规范,缺乏法律的制约力,同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部门、单位执法自觉性差,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
(四)管理未完全到位
一是预算管理不到位。由于本级财政支出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较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尚不完善,也就无法编制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又便于实施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事一议、一急速办的不完全规范的运行状态中,导致事倍功半,难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二是采购资金管理尚未到位。政府采购资金即包括预算内资金,又包括预算外资金,由于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尚存漏洞,在支付方式上出现了预算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失控。
(五)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而且涉及到招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准确把握,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多由财政部门内部调剂,虽然对财政业务娴熟,但政府采购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还相当缺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第五篇】
根据庆财联发[2012]1号文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现结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端正态度,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规范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设专人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到自查自纠。
依照庆财联发[2012]1号文件精神,对2009和201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查与纠。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规避政府采购行为,报购物品都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始终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核算。如中途需增减,始终坚持按程序申报,无不编滥报行为;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在采购方式上严格程序,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无违规行为;
6、无应属政府采购范围而委托其他机构招标情况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都执行了制度的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都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无质疑案件的发生。
在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今后继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采购行为,凡事年初有预算,购物有详单,做到账与物相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的滥用和滋生腐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