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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热选【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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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以人为本,社会参与;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省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

副总指挥:协助分管副省长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山西保监局、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新华社山西分社,事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省指挥部成员。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发布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信息。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组。

省指挥部办公室。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兼任。

省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省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省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省指挥部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分析判断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省直其他部门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省委宣传部:根据省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领导公安系统各有关部门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市、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和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遇难人员遗体火化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日常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市做好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指导各市、县规划部门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加油站、加气站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指导城市市政道路设施损坏、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省交通运输厅:承担省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协调和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报告;指导和协调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体系队伍建设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伤病员救治等救援工作;根据指令和需求,协调调动省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对事发地给予指导和援助。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山西保监局:负责协调推进保险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车辆的落实;督促、指导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省军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晋部队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武警山西总队: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控制,协助其他专业力量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疏导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参与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省公安治安总队: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新华社山西分社:第一时间从省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应急工作组。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处置需要,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成立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综合保障、宣传报道等5个应急工作组。

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伤员抢救、车辆灭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险品的处置、隐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复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成员单位:参与救援的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伤病员现场抢救和转运接诊工作,核实统计伤病员人数、伤病情和医疗救援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武警山西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采取交通疏导、限制、管制等措施,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安监局、山西保监局等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新华社山西分社、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安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等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了解掌握全面、真实、客观的信息,开展舆论监督,按照省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专家咨询组及主要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及运营、城市建设与管理、化工及民爆、交通管理与消防治安、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技术支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应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地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组织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备;掌握本地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城市公交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应急组织与主要职责。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立即组织应急抢险。

预防及信息监测。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防及信息监测体系,落实预防及监测职责、人员、职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完善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及时检测和分析相关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监测信息,落实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与措施。

预警机制。

省指挥部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判、研判机制,指导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各部门将有关情况报省指挥部办公室,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信息提出对应意见及建议,上报省人民政府。具体如下:

(1)建立健全由交通运输、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环保、安监、卫生计生等部门合作组成的预判、研判信息共享机制,对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的自然灾害、爆发传染性疾病等事件信息进行及时预警和报告。

(2)完善公安、武警等部门预判、研判机制,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治安或人为事件,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信息进行及时预警和报告。

(3)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内部预判、研判机制,对因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可能造成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可能发生较大人员伤亡的事件信息进行及时预警和报告。

预警行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应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确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对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发生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因素时,按照预警预防方式、方法和渠道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启动相应的预警,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由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按照国家关于事件级别划分的有关规定,当出现特别重大、重大事件时,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出现较大及一般事件时,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处置需要,省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造成或可能造成省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24小时以上;

(2)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受伤超过50人以上事件的,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在一定范围内给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省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造成或可能造成设区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24小时以上的;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事件或者受伤30人以上50人以下事件,对一定范围内行业稳定造成影响的。

省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立即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派员或者派驻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支援。

三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造成或可能造成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的;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件或者受伤10人以上30人以下事件,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的。

省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立即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支持。

信息报告。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事发地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由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设区的市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在事发1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造成的危害程度、处置工作进度等内容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在处置过程中,要做好相关信息的续报工作。在处置结束后,按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由涉事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将事件的后续处置等综合情况及时上报。

先期处置。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涉事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

处置措施。

涉事单位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做到:

(1)立即调配车辆,恢复停运的线路;

(2)组织营救,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伤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3)迅速划定警戒区,封锁事件发生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4)依法从严惩处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措施。

信息发布。

省指挥部负责一级响应启动后的新闻通告、召开现场发布会及记者采访等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及时、主动、准确、权威。

响应结束。

现场救援结束后,确定无次生、衍生等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应急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通知相关单位并公开发布信息。

总结评估。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各级应急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

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善后处置。

应急指挥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恢复运输、现场清理与处理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配合事件调查组开展工作。

保险理赔。

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技术保障。

省指挥部办公室应确定专门场所,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市公交系统事件信息;

(2)保证与各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省指挥部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和保障制度,相关部门明确通信方式,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机构与省人民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公共交通企业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紧急情况下公交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上级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备案。

队伍保障。

应急指挥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库,有计划地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企业及管理部门应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社会动员。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本地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加强安全应急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各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掌握履行其职责的相关知识。各级城市公共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相关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的成员单位应制订具体的应急演练计划,省指挥部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资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资金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

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是指公共汽(电)车在城市市区内、城市市区与郊区间、城市市区间进行的旅客运输,不包括出租汽车客运、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等。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因气象条件、地质灾害或人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停运,公共交通运输有关设施严重损坏或破坏等,主要包括:

(2)城市公交系统发生治安事件、不稳定事件等;

(3)因人为因素或燃油燃气等原因导致城市公交企业营运车辆出现大面积停运;

(4)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5)因携带危化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产生危害后果。

(6)爆发传染性疾病等疫情。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根据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他特殊情况,省指挥部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公共交通应急机构负责制定预案的备案制度、更新制度、评审与更新方法、定期评审制度。

奖励与责任。

省指挥部对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推卸责任等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月19日印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4号)同时废止。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特此制定本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风险区域,相关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所在社区(村庄)封闭管理的措施,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理措施,严防疫情的传播蔓延,维护封闭区居民的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封闭区域(新冠肺炎阳性个案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

(一)启动应急响应。发生疫情的社区(村庄)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下设工作组工作,落实信息报告、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制度,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开展流调、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和环境消毒等,有序开展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及时管控病例。对于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车辆立即转运到县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科学规范开展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转运过程中的感染控制,减少传播风险。疾控部门及时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密切接触者。

(三)加强进出通道管控。社区(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闭区车辆只进不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

(四)严格人员管理。非本社区(村庄)人员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如确需进入,相关人员要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结果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

(五)快速开展核酸检测。依托乡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居民的顺序开展全覆盖的核酸监测,及时发现管控感染者。

(六)严格内部管理。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封闭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确需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劝返。人与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习惯。

(七)规范消毒杀菌。对封闭区庭院、凉亭、便民超市、药店、电梯、楼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均坚持每天消毒杀菌,居民做好居家消毒杀菌工作。

(八)严格返乡人员管控。从外地返回封闭区人员需持2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减少与家庭其他成员密切接触,实行单人单间,做好居室通风消毒,督促家庭其他成员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距离2米以外)、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共用餐具物品等)和居家隔离人员排泄物无害化处理。

(九)严格医废垃圾管控。每个家庭必须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封闭区内物业公司、村(居)委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十)强化物资保供。封闭区实行封闭隔离、服务上门。所在乡镇(街道)成立物资筹集保障专班,组建专门队伍,根据居民生活需要,每2天进行一次生活物资等采购、逐户上门发放,凭统一制作的临时通行证予以放行,并详细做好纪录。

(十一)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坚持依法依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切实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相关乡镇(街道等部门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抓好封闭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当地乡镇(街道)建立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发挥好在职、志愿者、居民骨干、楼门院长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强化社区(村)防控整体合力,及早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流行。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三篇】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文档为doc格式。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四篇】

**车队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火灾事件(故)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根据车队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 预案的组织原则

(一)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预案就是命令,预案 就是行动的原则。

(二) 坚持统一指挥。

(三)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全局的原 则。

(四) 坚持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快速报告的原则。

二、 预案适用的范围

预案用于**队所辖范围内所发生的险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理工作。所属小修车间、各调度室均在此列。遇到火灾险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突发事件常设办事机构为车队办公室。

三、 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施救措施

责总指挥,***负责联系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保护现场,***负责抢救伤员,其它义务消-防-队人员听从指挥,配合救援。***负责把火灾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如发生存车山洞、停车场火灾。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携同山 洞、停车场管理人员一同灭火,抢救车辆,同时通知车队义务消-防-队前去救援。***负责联系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保护现场,***负责抢救伤员,其它义务消-防-队人员听从指挥,配合救员。***负责把火灾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五、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

六、义务消-防-队联系电话

突发险情事件应急处理常设机构报告电话:

七、突发事件应急车辆

根据突发事件地点等情况需要,随时调用各线路营运车辆,对所需特种车辆求救本系统各单位和其它单位。

八、消防组织机构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公司对险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应 急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二) 根据本部门生产实际,制定全面适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预案,须行之有效,备突发事件发生时按步骤实施。

(三) 当发生突发事件及险情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实 施,同时立即向公司常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报告。根据事件性质做好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开展自救。

(四) 掌握应急处理动态,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处理工作措施。

不报。

*****队

2012年4月10日

我公司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火灾事件(故)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 预案的组织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预案就是命令,预案就是行动的原则。

2、坚持统一指挥。

3、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4、坚持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快速报告的.原则。

二、 预案适用的范围

预案用于**队所辖范围内所发生的险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理工作。所属小修车间、各调度室均在此列。遇到火灾险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突发事件常设办事机构为车队办公室。

三、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施救措施

如果发生车辆火灾,驾驶员马上用车备灭火器灭火,同时及时打开后门手拔开关,打开后门或击碎车窗玻璃疏散车内乘客,并且及时报警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或领导小组成员。路过车辆驾驶员要用车备灭火器协助灭火。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总指挥,×××负责联系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保护现场,×××负责抢救伤员,其它人员听从指挥,配合救援。×××负责把火灾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场,×××负责总指挥,×××负责联系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保护现场,×××负责抢救伤员,其它义务消-防-队人员听从指挥,配合救援。×××负责把火灾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五、应急联系电话

突发险情事件应急处理常设机构报告电话:

六、突发事件应急车辆

根据突发事件地点等情况需要,随时调用各线路营运车辆,对所需特种车辆求救本系统各单位和其它单位。

七、消防组织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对险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应急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全面适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须行之有效,备突发事件发生时按步骤实施。

(3)当发生突发事件及险情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实施,同时立即向公司常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报告。根据事件性质做好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开展自救。

(4)掌握应急处理动态,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处理工作措施。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逐级以书面

(6)形式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清远市二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五篇】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禽流感等)作为工作任务。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六篇】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按照上级关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推进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为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一)做好放假工作安排。

1.加强假期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发布通知、召开班会、发布提醒提示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师生员工离校注意事项及个人防护要求,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假期期间要服从当地防控要求,尽量不离开居住地,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减少跨区域活动,减少聚会和集体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合理安排师生留校返乡。原则上本专科生、无重要科研任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不留校,留学生不离校。对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暂缓返乡、暂时留校。若无必要,严禁师生员工到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活动。教职工如确有必要离潍,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履行出行报备手续;暂时留校学生离潍,由所在单位向学生工作处履行出行报备手续;留学生因特殊情况离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履行出行报备手续,以上人员要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健康台账。鼓励教职员工寒假期间在工作地休假,鼓励学生寒假期间在家庭居住地休假。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3.协调做好实习实训防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和毕业生外出就业实习。对参加实习的学生,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对接,共同做好学生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参加单位:各学院。

(二)健全信息摸排机制。

4.加强师生健康信息摸排工作。严格落实健康信息报送制度,充分发挥“钉钉”平台健康状况摸排作用,及时开展重点人员信息监测。分类建立离校和留校师生信息台账,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5.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学校、校区、学院、班级四级防控责任,健全完善与公安、卫生、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沟通、交流合作等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过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等渠道汇总、报送学校师生健康情况。

牵头单位: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三)严格校园假期管控。

6.严格假期校园门禁管理。寒假期间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检测体温、检验健康绿码,校外无关人员、体温超过°c或健康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牵头单位:保卫处、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弘德书院。

7.加强会议活动监管。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联欢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有关单位和部门。

8.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承担疫情防控执勤值班任务,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完善假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严格疫情报告责任制,遇有疫情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遇有其他重要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校医院。

(四)加强留校师生管理服务。

9.加强留校师生员工及外来服务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和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做好留校师生员工服务保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假期来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和校外居住留学生,要缩小社会活动范围,尽量实行“两点一线”模式。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体温异常(高于摄氏度),要全部通过“绿色通道”转诊到定点医院,并进行核酸检测。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校医院。

参加单位:保卫处、总务处。

10.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落实定期消杀制度。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严格冷链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冷链环节人员防护,持续落实接触冷链人员、医务人员两周一次核酸检测要求,按照有关部门安排及时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定期开展疫情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减少输入风险。

牵头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五)科学指导居家学习生活。

11.指导师生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工作。对照《山东省新冠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教育引导师生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练,少用电子产品,坚持营养膳食,保障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12.健全家校联动机制。加强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沟通,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引导学生调整心态,适应假期生活。针对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重视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心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

参加单位:各学院。

(六)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

13.做好春季开学准备。根据疫情形势和教育教学安排,及早谋划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科学制定开学返校方案,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

牵头单位:办公室。

14.充实防疫物资储备。在校门、教学楼、食堂等重点场所适时设置大流量快速测温仪器,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确保测温结果精确。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开学工作需要,及时论证充实防疫物资储备。

牵头单位:总务处。

15.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全员检测预案,开展开学防疫工作演练和应急处置演习,快速有序做好临时留观、转运诊治、重点人群管控、校园管控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到位、处置到位、防控到位,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牵头单位:办公室、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校医院。

参加单位:校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弘德书院。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懈怠思想、侥幸心理、麻痹心态和厌战情绪,切实提高警惕,主动掌握疫情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慎终如始守好校园疫情防线。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单位特别是各学院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抓实抓细假期各项防控举措,提前有序做好开学防控准备。

(三)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执纪组、专项督查组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短板漏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七篇】

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区卫生防疫站、医院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由校长领导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校内各职能部门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餐饮业实行卫生监督。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学校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学生中设立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交通工具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总务处、德育处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

4.后勤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师生员工定期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学生进行甲、乙肝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腮腺炎等的预防接种工作。

7.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学生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2.班主任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防疫站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凡发现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到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班主任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班主任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班主任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县防疫部门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学校领导建议是-3-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本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学校成立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后勤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应急处理工作;后勤负责校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体艺卫领导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德育处负责突发事-4-件全校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全面负责教职工的防治工作。少先队大队负责全校学生的防治工作。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的防治工作由原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后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1)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少先队大队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2)后勤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3)各实验室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和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的发生。

2.应急准备。

(1)学校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研究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3.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

(1)学校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正确传递。

(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4.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2)学校在接到属地、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交车防疫应急预案【第八篇】

1、幼儿园如有传染病发生,必须立即向园长室报告,幼儿室立即向疾控中心、镇教管办和教育局安全办报告。

2、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传染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传染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仍作补充报告。

1、安全专干莫又来同志任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预安决定。

2、园长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3、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指挥组成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立即启动应急预安。

2、指挥部根据传染病类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工作。

3、确定由保健老师组织调查,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4、立即送病人隔离,有效控制疫情。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时间情况,稳定人心。

6、及时求得当地公安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7、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家长卫生防疫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

8、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严格、彻底全面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接待,加强门卫的管理,不得把无关人员放进幼儿园。

10、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消息,共同维护稳定。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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