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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报考条件解析【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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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公务员报考条件【第一篇】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018年新疆公务员报考条件【第二篇】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5.新疆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7.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8.全国“双一流”工程院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下同)。

报考“农牧民”专项职位的是指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

面向全国户籍招考的职位详见《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

2018年宁夏公务员报考条件【第三篇】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2)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全日制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地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生源地”是指报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

(4)报考公安、法院、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因自愿放弃,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本次公务员招考与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另行发布)笔试同时进行。报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者只能兼报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职位。凡被确定为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拟录用人员者,不得放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录用资格而选择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2018年陕西公务员报考条件【第四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特设职位的,须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并符合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等有关规定。

(二)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截至2018年3月23日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7.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其他情形的。

2018年甘肃公务员报考条件【第五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6日至2000年3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以《职位简表》中的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在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特别提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简表》中按照《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9.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1.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人员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人员的就业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时间算起。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

12.面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已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报考其他职位。

1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1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18年广西公务员报考条件【第六篇】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八)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九)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5.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18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3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18年北京公务员报考条件【第七篇】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2018年山东公务员报考条件【第八篇】

(3)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录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监狱、戒毒机关。

2016山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第九篇】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省属监狱、省属戒毒所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等报名资料。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需要在报名时现场目测或身体初检的职位除外)。

公务员报考条件2021年 公务员报考条件要求5【第十篇】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4.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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