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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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一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此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长100米,宽50米,投影面积5000平方米,单层,檐口标高9米,钢结构油漆为灰色,屋面板为包檩板,墙板为包檩板,水槽为/,落水管为/,其它:雨棚。
1.图纸上及现场增加的所有钢构件、屋面板、墙板、水槽、落水管、雨蓬等及其附件的安装;主次所有钢构件现场补刷面漆一遍。
2.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主材及辅料由甲方提供,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1.本工程要求日内安装完毕,自首车材料进场算起,工期因甲方、土建方、业主方等人为因素或风雪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施工工期,请业主现场签证后工期顺延。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本工程总计承包费146850元,大写:壹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工程施工结束后依实结算,具体情况见报价单。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进场费10000元;钢结构安装完毕支付工程进度款30000元;工程安装完毕、初验合格后付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14685元;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5%保修金。
1.甲方负责把安装图纸、加工资料及空白安装资料及时交给乙方。
2.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随时向乙方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3.按合同及时付款;配合乙方竣工验收。
4.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依实给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1.安装合同签订后,熟悉施工图纸,编写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图纸出错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负责施工前现场考察,编写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由工程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实行;予埋件施工时派人指导或施工。
2.施工现场严格按公司发货清单清点材料数量,按实接收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便于清点的材料应当及时清点签字。货到现场不清点又不签字视为已按发货清单数量发齐,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不便清点的材料应在24小时内清点完,如出现材料缺少时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如谎报材料缺少的发现后给予1000元罚款。如出现现场变更或图纸设计错误的,通知技术人员下变更单追加材料;负责外购材料的接收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油漆、焊条等图纸上没有的辅料,按工程部定额执行,由乙方书写领料单,超出定额部分必须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写出原因,并由相关知情人签字认可后才可领取。
4.乙方施工现场不得购买辅料,特殊情况必须购买的,需征得工程部同意,价格与甲方提供的同规格、同质量的辅料价格基本相同,并需有正规票据。
5.必须自备和租赁(费用自理)安装工程中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安装现场所用水、电、住宿及其它施工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按工程图纸、《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公司各工艺操作规程施工,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7.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违反安全的施工作业应立即整改,如制止不听发生事故的,乙方要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如有不正当行为触犯法律和当地治安管理条例,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应立即告知甲方。
9.乙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给予施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奖励,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超期,每超一天对乙方给予施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处罚。
10.作好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钢构件及其它工程材料如在卸车、存放等验收前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均由乙方照价赔偿。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负责把剩余材料进行堆放保存,安装完毕后请示工程部同意后处理或退回公司,乙方有责任找车、装车。发现乙方私自处理剩余材料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施工结束时,乙方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2.负责工程分部验收,保证资料齐全,工程竣工后交回工程部。
13.工程施工结束一周内按实填报工资表及票据。施工现场出现了合同以外的工作量时按原合同单价执行;停工累计时间不超过合同工期的二十分之一时不得向公司追加;增加工程量及需追加停工时应及时请甲方、监理或公司知情人现场签证,作为公司或乙方追加的凭证。如出现虚报工时工资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扣除虚报工资外,另加罚1000元。
14.钢结构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之日开始算起。如在质保期内出现安装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对工程进行无偿维修,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超时没有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乙方承担该工程维修所发生费用的2倍,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超过质保期的工程维修,乙方必须积极派人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乙方无故不维修者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所有工程维修时由甲方派维修单,维修完毕乙方必须要求建设方在维修单上签字盖章。
1.屋面板面积按钢结构轴线投影面积计算,墙板按扣除门窗后钢结构轴线面积计算。
2.工程承包方(乙方)如系单位的,应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如系个人承包的,应把加盖其个人指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3.乙方不得把安装承包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及人员,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索赔。
4.如因业主方的因素致使该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施工,撤回人员设备,并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待问题解决,甲方通知乙方复工,除看场费用外,中间等待时间不计费用。如该工程合同不再履行,本安装承包合同自动终止。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工程部及财务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二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1、本工程合同安装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构件进场时间为准。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价格为/平方米,总价格为 元(大写 )如有变更,以实际面积结算。
1、本工程安装所需吊车设备,焊割材料由承包自备;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及其它材料由发包方负责,甲方保障材料准时到场,不能拖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保证安装质量,如果发包方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1、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进场安装主钢结构时,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结构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彩板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
2、乙方整个工程安装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后 天内,所有余款全额支付完毕。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式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三篇】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未修的,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时。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时。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时。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基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xx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l.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受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的,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四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1、本工程合同安装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构件进场时间为准。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价格为/平方米,总价格为 元(大写 )如有变更,以实际面积结算。
1、本工程安装所需吊车设备,焊割材料由承包自备;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及其它材料由发包方负责,甲方保障材料准时到场,不能拖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保证安装质量,如果发包方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1、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进场安装主钢结构时,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结构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彩板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
2、乙方整个工程安装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后 天内,所有余款全额支付完毕。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式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五篇】
发包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以下施工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承包方式:
5、承包方式:
6、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计:写—大元整,一次性包死,不再追加(根据图纸,按图施工)。
2、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3)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另计补充协议
1、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承担,技术资料备案要求进行检验的材料,必须进行检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
3、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经过会审的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因此二次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价款。
1、乙方
(2)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修理。
1、甲方
(2)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做好交底纪要。
(3)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实行监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工程中间验收等必须的签证。
(4)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全同规定的日期配合乙方做好工程决算工作,及时了解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
2、如遇到下列情况经发包方代表签证或实际发生下列情况并提供事实证据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眼期限:
(3)甲方代表无故拖延办理见证手续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通知甲方、建设单位、甲方接到通知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无故拖延检验,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报告送交后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并在天内给予批准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付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业主不得动用,若业主已经使用或强行使用,即视同验收合格。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报关时候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7天。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工程款整,主材进场支付总工程款的整。
2、施工安装完成工程结束,预付总工程款,计整。
4、余款做炒质保金,计质保金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后算起。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元日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