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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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1
根据《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妇联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11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市妇女联合会印章由于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没有变更机构名称,不需要更换机构印章,仍用机构改革前的印章。按规定对外挂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牌子,加挂了“**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01529007-1)。按照“三定”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妇女联合会人员编制的批复》**市妇联人员编制x名(行政编制x名,暂定人员x名)。其中:**x名(正处级),副**x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1、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责,无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建立健全临沧市妇联岗位责任制度,印发了《**市妇联内部岗位职责》,使妇联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2、职责履行过程规范。在履行妇联职责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失误,无被投诉事项,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中无过错;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一百”、“新家园行动计划”、“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要求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打造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创新方面,市妇联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工作,以“诚信、公正、公开、效能、服务、廉洁”为主题,围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落实创新”三个方面创新妇联工作。积极推进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于今年开展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制定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通过整合市直机关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分别指定牵头单位,共招募了**x名巾帼志愿者,组建了**支区、直部门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并于6月举行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八县(区)的巾帼志愿服务者招募活动正在进行中。工作受表彰情况,**市妇联2010年2月被**省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集体;
2010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10年9月被**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11年6月被**市委表彰为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妇联按规定程序制定了《关于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请示》及《关于请求解决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的请示呈报市编委,分别下发了《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发〔2011〕27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妇女联合会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明确了市妇联机构的设置;
根据“三定”规定,市妇联下发了《**市妇联关于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内设机构更名,原发展部更名为发展科、原维权部更名为维权科。按照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
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
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市妇联人员编制**名(行政编制x名,暂定人员x名)。其中:**x名(正处级),副**x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市妇联核定编制**名,除工勤人员岗位外,实有人数x名。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按照规定报经市编委审核编制空缺情况;
严格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人员编制审核卡》、《领导职数审核表》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未出现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现象;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情况。**市妇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分管,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机构编制工作,工作人员到岗到位,熟悉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具体工作;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 机构自查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2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3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45号)、《关于20**年度目标考核与20**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5号)、《关于开展2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57号),现将肥西县2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年、20**年、20**年、20**年和20**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4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5
根据翠编办〔20**〕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1﹞4号)要求,市妇联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2020年对项目进行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编制合理,预算资金切合实际,预期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万元,追加项目预算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预算3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万元,资金安排分解下达合理,到位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万元,追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31万元。全年支出万元,资金全部按项目进度执行,执行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我会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绩效目标执行,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做到按工作进度按时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六一”儿童节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特殊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儿童。
2.家庭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万元,执行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选评最美家庭100个、市级示范家长学校40所、家庭教育先进个人40个和先进集体20个,2万元;征集好家风好家训作品,邀请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代表和知名家风家教讲师开展家风家教宣讲5场,每场5000元,共计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选评市级最美家庭100个,评选表扬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100个。举办家风家训讲座6场。通过项目实施,发挥最美家庭模范作用,助推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形成家校社结合家庭教育新格局,引导广大家庭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展示最美家庭风采,凝聚家庭细胞正能量。
3.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万元,执行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2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50人,400元/人/天,共4万元;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2万元;两纲督导2万元;在全市村(社区)筛选4个项目点开展关爱困境儿童保护和服务项目,每个1万元,共4万元;妇女儿童工作宣传万元,在日报、晚报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少于10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北川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5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60人。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全年深入9个县市区开展两纲督导。在涪城、游仙、安州和北川分别选取一个儿童之家开展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直播绵阳、绵阳观察等市级媒体宣传妇女儿童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党委、政府对两纲目标任务完成的支持和重视,选取妇纲和儿纲健康领域中的重难点目标任务加以推进和完成,促进当地妇幼健康领域重点难点指标攻坚达标,带动全市两纲工作深入实施。
4.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在全市选取4个家庭教育点培育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亲子阅读、中华传统文化传承、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选取4个社区进行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训, 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构建幸福婚姻家庭教育、寻找最美家庭、亲子阅读、科学家教等方面的活动,建立家、校、社共育的家庭教育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宣传展示广大家庭生活的巨大变化和新时代家庭的良好风貌,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家国情怀、爱国热情、民族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书写家国情怀,讴歌党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5.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维权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1次绵阳市妇女社会地位调查5万元;召开绵阳市巾帼维权服务团工作会暨培训会2万元;开展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四大宣传行动主要用于资料印制、宣传费用等共4万元。举办首届绵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会3万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8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安州、江油三地开展第四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共调查15个社区,225户家庭。召开全市反家暴联动机制落实座谈会。线上线下开展三八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在涪城、游仙、安州、经开、高新、三台升级或新建6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站,惠及群众上千名。继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法律进家”“守护港湾”“雨后彩虹”等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在全市各地开展巾帼维权讲堂19场,惠及妇女群众近800人。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我市妇女儿童综合维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妇女维权意识和基层维权阵地。
6.巾帼文明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万元,执行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省妇联工作目标结合市妇联自身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复查、宣传等活动,推动岗位争先创优,城乡妇女共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培训、复查、宣传、表扬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为妇女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我价值搭建平台,积极引导各岗位结合业务工作,不断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上来。
7.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成果展及技能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对口帮扶村及藏区贫困县开展技能培训或产业扶持,组织参加巾帼家政技能大赛,组织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妇女依靠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全国的巾帼家政技能大赛,在全市开展走访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组织了2期家政技能培训,鼓励广大妇女依靠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近千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对口帮扶村产业扶持,募集资金帮扶藏区彝区送技能送物资。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地带动妇女就近就便就业,有限提高就业水平,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力助推“巾帼脱贫”行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8.两癌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通过项目实施,帮助农村贫困妇女建档立卡户,其他家庭困难、病情较重的“两癌”贫困妇女得到了救助,极大解决了困难家庭的生活及医疗后续费用,用实际行动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健康,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事”。
9.全国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女性读书活动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建设网上妇女之家、打造有影响的新媒体公众号及微视频拍摄6万元。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帮助困境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举办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女性读书活动15场次,运营“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拍摄“致敬了不起的她”微视频等。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
10.开展国际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0周年大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线上举行系列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线下慰问绵阳援鄂医务人员家庭。通过项目实施,宣传党领导下的绵阳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表扬先进妇女典型,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11.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通过项目实施,使公众号版块内容更丰富,增加了粉丝数量,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12.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示范点。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绵兴路社区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安州区桑枣镇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社区服务妇女儿童功能,发挥好妇联基层阵地作用。
13.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信访工作需要,拟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信访工作需求,提升办公区安全。
14.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追加项目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追加项目为开展市级民生工程-金秋助学活动10万元,资助全市新考入大学贫困女大学生50名。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妇女儿童及贫困女大学生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助力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引导她们跟党走、听党话。未执行项目为“婚姻家庭服务”项目20万元,原因是该项目申报审批时间为2020年12月,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将在2021年完成各项目标。
15.上级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一是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宣传活动;二是在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开展巾帼心向党群众性宣讲活动,覆盖了3类以上不同妇女群体,覆盖人数达5万,组织线上线下宣讲、宣传活动100场;在高新区火炬二小试点性别平等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在主城区五个社区设置家政服务网点,探索建立基于社区、服务家庭的家政服务体系、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机制,依托“四川省家政服务标准化单位”--绵阳红枫家政公司、富乐家政公司、二分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满足社区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保障家庭服务有效供给,提升辖区妇女职业技能,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引领妇女和家庭追求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提升家庭幸福感。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各个项目的实施,经费保障及执行合理。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对各项经费的支出按季度进行自我评估,积极调整支付进度,并根据绩效目标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预算,各项目经费保障到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良好,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的不足之处是:一是个别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宣传手段比较传统;三是工作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二是加强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增加新媒体的宣传投入,延伸妇联工作手臂,亮出妇联旗帜、发出妇联声音、凝聚妇女力量,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应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绩效自评结果将按时按要求对外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妇联在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7
按照你办20**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年(x编发(20**)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20**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五)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和“吃空饷”情况;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建议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8
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1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篇9
按照《关于开展20**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0**25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6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24名,领导职数未变。2009年3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0**年9月,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41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20**年11月,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88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享受正处级待遇1名,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3副,其他人员11名。
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
20**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2008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20**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1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20**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5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20**年4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3号),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三、机构编制自查情况
1、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2005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2008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2013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20**年10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20**年10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经3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