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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调查报告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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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调查报告篇1

4月中旬,在往年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对我甘谷宗教概况、部分区域宗教场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 甘谷县宗教界的基本情况甘谷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我县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四大宗教,而且历史悠久,分别成立了四个宗教团体。据统计,全县现有各类信教群众近7万人,约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1%;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221人;依法登记、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8处(其中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6处);此外,还有各类民间习俗信仰活动场所280多处。   目前,我县宗教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信教群众增多。据有关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教派信教群众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农村信教群众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且人员相对固定,佛教和***尤为突出。二是宗教信徒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三是宗教工作的任务繁重。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日益密切,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宗教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传播速度之快,使宗教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殊复杂性。二、 我县宗教场所工作情况的存在问题近年来,我县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农村非法乱建庙宇、念佛堂、私设***聚会点有回潮之势。   (二)宗教教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是宗教教职人员少。二是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我县221名教职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难以正确理解宗教的教义、教理。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理念模糊。一些教职人员入教动机不纯,宗教场所整体的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薄弱。   (三)个别宗教场所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资金投入无预算,无明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的上报和公布。三、 推动宗教场所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措施与建议(一)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的   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等现象。   进一步巩固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开展送政策法律和科技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辨明是非曲直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群众因寻求内心慰籍而产生迷信盲从心理。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引导,防止信徒数量过快增长,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宗教管理的协调机制,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形成合力。宗教工作面广量大,光靠宗教部门势单力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应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社会秩序管理的高度,统一制定治理办法。要及时疏理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重心下移。把宗教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延伸到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宗教事务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动基层组织加强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监管。三要合理布局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对非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摸清情况,按照积极慎重、客观过细、疏堵结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理,综合整治。   (三)积极促进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发展。一是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引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制定出台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宗教团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非宗教势力干预宗教内部事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处理解决的措施方法,切实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   (四)充分认识到宗教慈善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和规范宗教文化场所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协助宗教团体组织“捐资助学”、“捐资助困”等可持续进行的慈善项目,使我县的宗教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宗教文化3000字论文 宗教排查的自查报告

宗教工作调查报告篇2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区宗教工作,推动宗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兵的带领下,就全区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宗教工作概况目前,全区共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四种宗教,区级爱国宗教团体3个,信教群众12万余人,约占綦江人口的八分之一,教职人员20人,其中,佛教信众8万余人,教职人员14人,道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4人,天主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信众2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个、固定处所5个。   新区成立以来,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区政府及宗教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不断创新,宗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护。几年来,区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大力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宗教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指导各教派成立宗教团体,目前,已经成立了区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积极筹建道教协会,并引导他们不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入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日趋完善。在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地区发展,推动了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综合整治和矛盾排查中,深入开展了“两乱一私设”的专项治理活动,成功取缔了骑龙“万国归根堂”,成功取缔转化了一批***私设聚会点,制止***“真耶稣教派”来綦非法活动,有效抵御了境外宗教渗透,为地区宗教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服务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下大力气保障了各宗教团体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合法宗教场所排危整治,切实为宗教界和广大宗教信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与宗教信众的关系。总之,宗教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思潮进一步多元化,宗教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化,我区的宗教管理与宗教工作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有的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没有把宗教信仰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有的偏颇地把宗教妖魔化或者神话,要么“敬而远之”,要么盲目崇拜。对于宗教工作有人认为涉及问题敏感,不敢大胆管、不愿管,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认为事不关己、少有问津。   (二)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法的宗教场所存在违规建筑,一些寺观通过化缘,募集到资金便开始对寺观进行改扩建,但是这些工程大都没有正式的规划设计,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由寺观直接承包给建筑商,建筑质量难以保障,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建好后也不能对外开放,比如东溪的龙华寺。   二是合法的宗教场所大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市、区两级投入了部分资金对一些合法宗教场所进行了修缮和改扩建,但投入的资金有限、改善的力度不大,影响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三)非法宗教活动仍旧突出。   由于现有合法宗教场所分布不尽合理,条件有限,不能满足群众信教需求,加之合法的教职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缺乏吸引力,为非法宗教势力渗透腾挪出空间。   一是“两乱一私设”(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私设***聚会点)问题仍旧突出。擅自设立场所、建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最为典型的就是营盘山寺庙,由于离人们居住地近,周边人口众多,寺庙香火还相当旺盛,全区已经发现的非法寺观多达百余处。“万国归根堂”自造塑像拉拢群众朝拜,愚弄了一批群众。目前***福音堂能容纳信众300人左右,家庭聚会有64个点,参加人数也仅1000余人,而***信众超过20000人,大量信教群众没有合法宗教场所,这为私设聚会点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进行宗教渗透一直没有消停,不断干扰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破坏正常宗教活动。   三是非法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各种非法宗教宣传无孔不入,非法电话、短信也花样翻新,甚至一些非法团体把口号印刷在小面额钞票上。   (四)宗教管理力量薄弱。   一是宗教团体作用发挥差。宗教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重要组织,但是目前宗教团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深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反映情况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自身文化建设、慈善事业、服务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责不明,宗教管理难以到位。宗教管理工作在区级部门、各街镇以及村社之间职责不明,特别是到村社一级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能,各级各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宗教管理的法律支撑乏力。现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罚,仅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成本低,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不能形成震慑,导致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宗教工作调查报告篇3

根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检查整改的工作通知》要求,对我乡春节前后民间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防盗、宗教节日安全、建筑规制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安全防范进行检查整改,现将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深入检查整改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月26日至27日组织民族宗教、派出所、安监、国土、规划、林业等站所,对辖区内民间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非法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房屋建筑安全、周边森林防火及场所内部预防管理、外来人员开展宗教情况、组织开展教规教义培训情况和信教群众私自到州外参加培训情况及是否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培训活动的情况开展检查清查。特别是禁止活动的**x观音寺、**x寺两个寺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防范检查,经检查两个寺已停止进行大型的宗教活动,有些信教群众还是去烧香祭拜但无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张贴了警示、提示,同时,加大对信教群众禁止活动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春节前后是宗教开展活动的密集期,特别是家庭式的小型民间宗教活动,对森林防火隐患较大,联合林业站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在我乡辖区内并无组织开展教规教义培训情况和信教群众私自到州外参加培训的情况,也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培训活动的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把宗教场所安全纳入安全应急体系,修改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信教群众集中活动时的安全和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防范,落实由涉及村委会副主任为安全监督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为信教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活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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