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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计划书 水肥一体化项目具体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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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 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动力,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改进当前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休组字13号文件要求,经充分认证,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党委会研究,结合实际,制定白际乡基层党建创新“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实施创新项目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一台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理思路、促发展”这一主线,按照“突出重点、创新品牌、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的原则,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有钱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村兴民富的目标。

(一)社员之家改造项目

理清发展思路,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白际旅游增添新亮点,并增强旅游接待能力 。白际社员之家修建与上世纪60年代,是我乡境内留存的历史遗迹。通过对社员之家闲置场所的升级改造,使社员之家承载旅游接待,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等功能。积极争取 市直联系帮扶单位和县财政的资金支持;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对社员之家进行修复,包括地面平整、墙面清洁、翻漏吊顶、物品购置。六月开始动工建设,力争两个月完工,并建立社员之家长效管理机制。

(二)严池自然村整体开发项目

严池自然村位于海拔700米以上的山脊上,距白际乡政府5公里,至今未通公路。村内有三处以千年红豆杉为主的水口林和百亩高山水梯田。通过两年来的宣传推介,知名度较高。为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早日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决定对千年红豆杉进行挂牌保护,并对其周边环境和村容村貌进行整治,搭建百亩高山水梯田观景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农民修建接待设施,满足游客需要,提高接待能力,实现农民增收。

(三)结竹营温泉开发项目

白际乡结竹营村,史传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带领军队曾在该村安营扎寨,百姓夹道迎接,称为接朱营,因避讳,遂改为结竹营。该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境内结里组岭脚山温泉,年平均温度在38℃左右,流量均匀,常年稳定。利用当地独特的温泉资源,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修建天然温泉浴室,进行旅游开发,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完成白际人民公社修复任务,成立白际人民公社修复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徐发亮 汪雪峰 洪海光 方松辉 汪社文 郑顺祥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 “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各项工程是白际乡20xx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我乡文化旅游事业大发展的重要措施,要大力宣传实施社会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广泛共识,营造全民参与实施工程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项目实施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乡政府建立项目工程督查组,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按质按时全面完成“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各项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 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可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控制四害孳生、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共7000座,按各乡镇卫生改厕普及率,分解下达到新安镇等5个镇(见附件),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安装等费用,县财政补助镇政府800元/户,除县财政补贴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有条件的镇、村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卫生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

2.资金管理。按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县财政建立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并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会同爱卫办每半年一次,按实际完成数将资金拨付镇财政所(分局),由镇财政所(分局)组织统一支付给村或施工队。各镇对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的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省卫生改厕地方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厕所有墙、有顶,有蹲便器,粪池为三格式化粪池并有盖板、无渗漏,密封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除并达到无害化处理效果,鼓励厕屋入院入室。

(三)工程管理

1.项目申报。改厕项目由镇向县爱卫办申报,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后填写项目申请书上报至市。

申报条件:本年度确定为省级生态村创建村必须申报,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点优先申报,有组织实施改厕能力、群众积极性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申报。

申报内容:村居总人口数、总户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项目村改厕完成后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审批程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厕所选址是否在室内、院内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远离水源等。

2.施工管理。县爱卫办按程序负责改厕材料集中招标,中标商负责运输到村。镇负责确定改厕施工队,并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专门负责改厕的建设施工,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每月向县爱卫办上报一次工程进度。

3.工程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组织开展改厕工作;县爱卫办每月将改厕进度报表报县政府领导和市爱卫办,并及时报道改厕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4.竣工验收。改厕完成并投入使用为竣工,改厕竣工实行逐级验收,考核验收人员对结果负责。村自查。由村验收人员、施工队负责人、村委会,改厕户登记后报乡镇。乡镇复查。由乡镇组织财务、监察等人员对改厕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分管负责人、镇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至县爱卫办。县考核。各项目镇向县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爱卫办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村改厕受益户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抽取样本户不低于20%,验收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爱卫办组织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进行复查后,报省爱卫办验收。

(四)加强宣传

县爱卫办要印发有关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宣传材料,各镇、项目村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改厕的意义、好处,教会农民正确的使用方法,保证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分管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县卫计委爱卫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注重协同配合。县卫计委、县爱卫办负责制订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县督查办负责将改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考核;县财政局要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给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县住建局负责将农村卫生改厕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县文明办、环保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各镇政府是卫生改厕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等全程管理,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厕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镇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按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统一实施改、建。县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改厕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卫办将全程跟踪督查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报道改厕进展及经验做法。建立奖惩机制,对组织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10月下旬,县爱卫办、财政局将对改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根据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拾遗补缺,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 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编制提纲

1、综述

项目背景

简述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等方面的依据。

项目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气候、人口、土地、农业、经济、财政、农民收入、耕地、灌溉面积、水利工程现状及完好情况、使用情况等。

简要说明项目区现有灌溉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水量供需分析及水质分析。

简要说明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工程量、投资概算和工程效益指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项目区基本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自然情况

介绍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多年平均降雨量、降雨季节特征、蒸发量,最大冻土深度、水资源和主要自然灾害等有关情况。

经济社会及农业生产状况

包括人口及劳力、土地、耕地面积及利用现状、农作物种类、种植结构、复种指数、主要农产品产量、平均亩产等,地方产值、财政和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情况。

基础设施状况

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交通、电力、通信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情况。

项目区农田水利现状

概述项目区内水利工程现状及完好率、运行管理方式等情况。简要说明项目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情况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区水量供需平析及水质分析

灌溉设计标准及设计基准年选择

确定灌溉设计标准可采用灌溉保证率法和抗旱天数法。一般情况下,缺水地区且以旱作物为主的,其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50%—75%;干旱地区以集蓄雨水为水源的,以应急灌溉为主。设计基准年可选择最近一年。

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及可供水量计算

包括水利工程现状供水能力(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新开发水源的潜力及可行性分析。确定可供水量。

需水量计算

灌溉制度的拟定。作物种植比例应符合当地种植结构调整计划,无灌溉试验资料的,应结合当地实际,总结群众丰产灌水经验确定灌溉制度。

灌溉用水量。根据灌溉面积、作物组成、降雨利用、各种作物的灌溉制度及最大灌水率、输水和田间灌水的水量损失等进行计算。

其它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副业用水等。

水土资源平衡计算

一般情况下,要求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时,其需水量能得到满足。总用水量不得超过水资源总量的80%。明确供需水平衡分析结论。

灌溉水质分析

对灌溉用水的水质状况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分析结果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建设任务及工程设计

工程建设原则、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

设计依据

阐明工程项目的设计依据,包括设计原则、标准、采用规程规范、项目建设依据等。

总体布局

说明工程采用的灌溉方式及总体布局。

工程设计

水源工程设计

重点说明水源及渠首、泵站工程各主要建筑物结构、泵站设计流量、特征水位、扬程、机泵选型及运行工况、机泵安装及进出水设施、相关机电配套设备等情况。

工程设计

阐明布置原则,并列表说明各类工程控制灌溉面积等。

喷灌工程确定总体布置、喷头选型、布置间距、设计流量、工作制度、运行方式、管网布置,设计流量、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水泵选型、主要建筑物等。

微灌工程确定灌水器选型,灌水器布置、工作制度、运行方式、系统布置、毛管设计、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首部枢纽设计、主要建筑物等。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确定放水口间距、灌水周期、设计流量、田块规格、管网布局、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主要建筑物等。

渠道防渗确定渠道配水方式及设计流量,断面形式、衬砌方式。沿线地面高程线、设计水位线、最低水位线、过水断面尺寸及水力要素、主要建筑物位置、结构设计、尺寸等。

集雨灌溉确定系统布局、集雨场型式、面积,汇流方式及汇流渠系布置、渠道结构、主要建筑物,集雨设施型式、容积、结构设计,配套灌溉系统设计等。

管理房及其它设施设计

主要工程量

5、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条件(水、电、路、料源供应等)

施工方法与要求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占地

施工组织管理机制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 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万人左右。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17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元/人,县级配套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元/人,县级配套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17〕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17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1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 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第五篇】

随着新课改工作的深入推进,要想取得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教学研究的重心必须下移,以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作为研究的主体,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进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我校努力加大校本培训的力度,开展以教学案例培训为载体,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向纵深发展。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完善了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奖励政策,为校本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保证了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推动了我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我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努力探索教师的发展性评价,对通过校本培训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扎实肯干、开拓进取、做出成绩的教师在评职、评先中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我校以教学案例为主题,对教师进行案例化校本培训,采用听讲式培训和参与式培训相结合,使原来被动式培训变为主动式培训。

1、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开设讲座:《关于教学案例的撰写》、《重视案例分析 推进课堂教学(一)》、《重视案例分析 推进课堂教学(二)》,以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

2、要求教师通过翻阅教育教学书刊、上网搜寻等自学方式方法,收集经典教学案例,给教师以指导、借鉴;

3、学校开展校级教学案例评比,然后选取优秀案例参加市级评比,利用参与式以提高教学实践能力,促进教师更快的.成长。

1.培训工作要扎实有效、循序渐进,要从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

2.培训过程中要为教师搭建一个学习、交流与研讨的平台(与校本教研结合),以培训与展示活动为契机,促教师专业发展。

我校将以学校实际为出发点,以校本特色培训为抓手,以“提质量、育人才、出名师、创名校”为目标,以学校开展的课堂教学改革为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的校本培训,争取成效。从而使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展望明天,学校今后将在校本培训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努力开创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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