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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驾校制度上墙 驾校制度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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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制度上墙 驾校制度汇编篇1

10评教评学制度

一、建立《训练科学日志》由教练员每天填写。

二、《训练教学日志》由主管副校长监督检查。

三、每星期进行一次总结,评分、找差距,交流学习经验。

四、每训练完一个科目,进行一次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摸底考试,对学习和训练成绩差的学员进行重点辅导。

五、每批学员结业后,对学员所掌握的驾驶水平进行评分,对成绩优良,驾驶水平好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员档案。

六、为提高教学质量,每季度开展一次教学研讨会,交流教学经验,根据学员的成绩评出优秀学员。

七、为提高教学质量,每年度根据车辆管理、油、材料消耗、教学水平等方面对教职员工进行综合评比,评出年度先进工作者,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2教练员管理制度

一、教练员要经过考核、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用。对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培训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立等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定期张榜公布,并建立教练员文字档案。

二、学校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队教练员进行轮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教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树立好形象,为学员树立好榜样。

四、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按纲施教,不得私自改变培训科目,积极热情为学员服务,及时解决学员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汇报。

五、认真听取学员意见、虚心接受学员的批评与监督,不准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不论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对学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严格纪律、认真教学。在训练中不准有脱岗行为,中午严禁喝酒,严格吃、拿、卡、要。发现学员酒后参加训练的,教练员有权暂停培训,不得有舞弊行为。

七、确保安全。在进出车场中,严格行车纪律,在教学中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现责任事故,视情节给予处罚。

9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有关于驾校培训收费标准执行,并上墙分告。

二、参加培训学员到营业厅招生办报名,招生办开出收费通知单,然后到财务交款,凭招生办交费收据填写培训学员登记表造册建档。

三、学校严格按上级规定收费外,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四、学员有权监督学校收费标准,对不合格收费有权举报。

12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各项工作,当好领导的助手,团结一致搞好汽校工作。

二、负责人分工主管的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密切干群关系,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四、根据《教学大纲》和《训练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五、定期检查各项工作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理论教员职责

一、在教务科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教学计划。

二、精心编写教案,认真备课,细心讲解。

三、讲解透彻,深入浅出,采用图表相结合等各种教学方式进行教学。

四、教学要理论联系实际,把书本中的理论知识与训练中的实物结合起来,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学采用讲解与课堂提问及文字考试相结合,根据学员的掌握程序,对较差学员进行专门辅导。

六、通过电教,使学员了解汽车驾驶基本知识,掌握操规程。

14教练员职责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科的训练任务。

二、负责训练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本教练车的保养、维护工作。

三、对学员态度和气,耐心讲学,保证学员能全面掌握驾车技术。

四、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学员及时进行帮助教育,经教不改者,有权向上级提议,给予处分。

五、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廉洁从教,不得向学员索要钱财,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13出纳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会计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现金收支、财务报账、工资发放等事宜。

三、严格遵循财务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四、对于现金结算,财务报账,要日清月结。

五、负责学员的收费,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做到票据字迹清楚。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好现金。

5责任倒查制度

为确保培训质量,让学员学到全面地硬的技术,以对学员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特制定责任倒查制度。

一、从学员入校报名登记的各种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的全过程,用微机建立个人档案资料并入档案库,以被查用。

二、学员在校期间每天考勤表与每次考核成绩一并装入本人档案,每次考试成绩,教练员及考核人要签字。

三、实行教练员对本车学员负责制,每批次每车教练员所训学员要登记在册,备查。

四、历届学员考试情况、应考人数、实考人数、及格不及格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3学员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员管理,保证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员入学后把学员的个人资料信息输入微机,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三、学员入学后建立考勤制度和教学日志,理论课由教员填写,操作课由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记录要详实,教学结束后交教练科备查。

四、学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病假应有假条,事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由教员或教练员批准,两天由教务科或教练科科长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

五、凡不按规定学时参加培训,无故不请假或长时间不参加训练者,学校给予严肃批评。

六、学员在训练过程中必须服从学校、教员的管理,虚心学习,爱护设备,严格遵守训练规定。

七、训练期间严禁学员在教练车上吸烟、饮食、打闹、站立、打补克、睡觉,严禁酒后参加训练,训练车在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外出长途训时学员一律不得私自带人搭车。

八、学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需住宿的学员,均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遵守住宿规定。

17业务员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二、做好各项业务的招生宣传,扩大学校的影响力。

三、负责接待招生、报名的咨询和结业学员的回访。

四、负责办理学员在办证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及考试工作。

五、负责已办好的证件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六、积极维护驾校利益,多招学员,不得以工作之便做有损本单位利益之事,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11校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莲花山方针政策,密切干群关系,以身作责。

二、组织教工认真学习政治,积极做好思想工作,搞好法制教育,使学员专心学习,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秩序。

三、负责全面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及训练中出现的问题。

四、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督促和检查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的落实。

六、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推动学校发展。

七、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让学员以优异成绩毕业。

4结业考试制度

一、驾驶员培训必须执行全员结业证。

二、结业考试内容包括理论、实际操作、故障诊断与排除、道路驾驶。

三、考试实行双人监考制,每位监考人员填写成绩并签字盖章,监考人员要严把考试关、对作弊人员要严格纠正,不听劝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格者当场公布,对不及格人员可参加一次补考,若补考不及格者参加下次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应将学员档案及成绩章整理清楚一并报市运管处、出结业证。

六、结业证要登记造册,并登记结业证号学员凭资费收据领取结业证。

6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1.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为主,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委员会。2.每周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一次碰头会,查找事故功关及隐患,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总结安全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对教练员、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3.在训练期间教练员必须负责本车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教练员必须随车不得脱岗不准学员私自发动和驾驶车辆,以防发生事故。4.教练车在前往训练场及停车场途中必须有教练员,进、出声时不超过5公里时速。5.教练车发生训练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通知交警管理机关以便妥善解决。6.坚持定期和经常性的车辆保养,保证车辆完好,教练员要实行出车前日、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发现故障及时势在排除、修复。7.停车场和学校按省消防部门要求配备灭火用具及物资确保安全。8.上路训练教练车不得超过25公里,前后保持50米国足不得超车。

7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及工作率,保障培训教学正常进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特定如下制度。

1.学校各教练车统一由教练科负责和调配,实行本车教练负责制,对本车的小故障由本教练员自行解决,需出校修理的经校领导批准。

2.对车国辆做好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易启动,按规定做好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完好率,属人为因素造成误训或事故的追究责任。

3.对本车的工具、扒梯、篷布、卒、痤蹬,杆、旗等加强爱护和管理如有丢失或损坏自负,不准私拿其他车辆工具,否则予以处罚。4.车辆由于使用不当、保养不周、检查不及时造成机件损坏,根据损坏程度给予一定处罚。5.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和交通条例造成车辆损坏由本人承担。

6.在保证正当训练情况下节省燃料,机件如属正常情况损坏需要更换的须向教练科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能修复尽量修复。

7.收车后要有序进入停车场个车指定位置排放整齐。

1教学管理制度

为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严格教学计划的实施特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大纲实施教学,并严格制定每期的教学计划、授课计划及培训计划,并且每期计划上墙发布、让每位学员了解课程安排。

2.各授课教员及教练员必须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改变课程安排。3.教学要有步骤、有层次、有重点地结合电教设备和教具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教学设备有效作用,提高教育水平。4.经常开展评教活动,广泛征询学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水平。5.每周召开教学研讨会总结一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推广表扬好的教学经验。6.开展教学评议,让学员评议教师以普通话教学,定期进行评优和考核活动,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8教学实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学实施设备正常使用,有效发挥各设施设备的作用,特制定管理制度。1.对所有教学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实现管理现代化。

2.对训练场内的各交通设施有专人管更换、施修、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外来人员不许随便出入训练场地。

3.教学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应熟悉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时维修保养、并定期进行维护设备完好运用正常。4.教育学员正常使用教学设备,爱护设备,不经允许不能操作训练,经常保持室内外设备清洁卫生,室内严禁吸烟打闹。5.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联系,无法修复及时上报,非技术人员不得乱拆乱动,如有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6.各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断开一切电源,摆放整齐,打扫干净,待专人检查无误后在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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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制度上墙 驾校制度汇编篇2

(一)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学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诚信内容

(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不“偷工减料”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6)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7)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8)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

(9)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二、承诺的形式

学校实行公开承诺的原则。充分利用招生广告,承诺公示板、学校网站公布诚信内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

三、诚信承诺的落实

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全校所有教职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

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

3、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

4、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部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实际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分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

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公安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留存。

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三)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教练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教练员的教学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的教学环境,提高驾培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教练员必须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挂牌上岗,为人师表,不徇私情,言传身教,认真负责地开展教学工作。第二章 聘用辞聘 第三条 驾校聘用教练员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聘用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对教练员实行动态聘用,择 优聘用。

第四条 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一)应聘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校驾训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驾校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测试;

(四)办理聘用劳动合同。

第五条 聘用期满或改革调整,或者因季节性、阶段性的生员减少以及教练员不信守聘用合同,驾校可终止聘用合同。

第六条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特殊原因向学校提出终止聘用合同的申请,驾校应予以充分考虑。第三章 请假销假

第七条 教练员必须自觉遵守驾训工作时间,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接待学员出车的准备工作。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

第八条 教练员在工作期间,因身体不适或有事需离岗者,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第九条 请假程序是:请假者写出书面请假条,交部门负责人审批,然后交教务部存查。

第十条 已请假但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在假满的前一日下午4点钟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可延长请假时间。

第十一条 请假两天以上者,提前回校或假满当天下午4点钟以前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申请安排第二天工作。

第十二条 请假期间,教练员不享受工资等所有待遇。

第十三条 不假自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和1个月工资;旷工两天,按自动辞聘处理。第四章 午餐要求

第十四条 驾校对教练员不提供午餐服务。

第十五条 原则上,教练员不得让学员解决其就餐问题。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对教练员用餐情况进行检查。第五章 教学纪律

第十七条 教学作风要清正廉洁,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任何暗示吃学员、拿学员、卡学员、要学员、借学员等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 教学态度要耐心、细心、热心,并注重因人施教,严禁不讲、不教、不指导、不负责任等不作为和乱作为。

第十九条 教学语言要文明规范,禁止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嘲笑讽刺,挖苦取乐等不文明现象。

第二十条 教学内容要遵循教学大纲,严禁丢项漏项,随意折扣。第二十一条 教学时间要准点准时,不得无故缩短与延长教学时间。第二十二条 教学路段要按规定,严禁自行其是,随心所欲。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并查明有吃学员的教练员,立即解除聘用;违反第十七条规定并查证属实,第一次扣教练员工资300元,第二次则解除聘用;违反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并查证属实,第一次扣教练员工资100元,第二次扣工资200元,第三次则解除聘用。第六章 教学评议

第二十四条 对教练员教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议。评议分学员评议、学校教职工评议、教练互评和社会评议四种。

第二十五条 学员评议每期开展一次,学校教职工评议和教练互评每半年开展一次,社会评议以结业学员的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和接到的举报、指控为据。第二十六条 对教练员的评议结果实行半年定期通报和不定期通报,并作为聘用、续聘和奖惩教练员的重要依据。第七章 责任倒查

第二十七条 教练员要配合教务部建立严格的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和进行训练卡登记,加强学员驾驶档案管理,以备后查。

第二十八条 在接到交通、运管部门有关我校培训学员取得驾照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通报后,教务部负责查看当年的培训记录,分析教学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如果肇事学员在学校培训过程中确实存在教学方面的问题,学校将找出原因,分清责任,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教练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八章教员档案

第二十九条 驾校建立教练员档案库,档案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情况、违纪情况、诚信记录情况。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 驾校原定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合之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第三十一条 驾校工作人员、各聘用教练员有权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连云港港城驾驶员培训中心。

(四)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不再退还剩余的培训费;学员参加理论考,不管是否合格,但不再继续学习的,原则上不再退剩余的培训费。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五)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工作。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

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桩考)

科目三为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具体内容参照公安部的71号部令

三、考试日期和方式

1、考试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2、考试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两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四、监考

1、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2、科目二、三考试时由教练人员或训练组长及教练员监考。

3、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

五、考试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71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五个百分点。

六、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七、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

八、学校设二名结业考核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可以兼任。

九、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教研室。教研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十、教务部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六)培训预约制度 为加强培训学时制管理,规范培训预约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学员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根据学员需要开展培训预约学时制。

二、培训预约方式和时间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包括学员来校预约、电话预约、电子邮件、传真预约。学员应提前三天进行预约。可一次预约,也可分次预约。

三、预约内容

学员可以预约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地等。

四、预约登记

学员预约后,预约培训受理人员对电话预约的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无误后即时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准备。

五、培训预约的撤销

学员预约培训后,可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销预约登记。预约培训受理人员接到学员变更和撤销预约培训后应做好相应工作。

六、培训预约的有关规定

1、学校尽量满足学员预约的要求。不能满足预约要求的,应向学员说明情况或商请学员改变预约内容。

2、学员预约培训学时,理论课每天不超过6小时,驾驶操作训练不超过2小时。

3、凡是参加预约培训的学员,按参加培训的学时交费,但不得小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时。

(七)责任倒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便于划分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学校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驾驶队伍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制度,也叫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学员取得驾驶证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学校按照的顺序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并划分责任。

二、倒查方法和要求

1、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2、倒查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总教练员、安全员、教务部等同志。

3、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4、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三、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 责任倒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检查报考驾驶证情况。包括到公安部门报考各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

2、检查结业考试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结业考试,参加几个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成绩,每个考试科目的考核人员和监考员。

3、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周期,培训考核卡的记录,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4、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

5、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学校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分别报给交通和公安管理部门。

四、倒查责任的划分

1、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1)重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2)一般责任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责任。(3)无责任是指学员发生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与学校培训无关。

2、按当事人在过失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1)直接责任是指负责对学员资格审核员所承担的责任。学员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包括教员结业考试人员。

(2)间接责任是指参与审核、培训、考试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3)领导责任是指负责招生、培训、考试工作的部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

四、对责任人的处理

1、行政处分

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留校察看和开除。(1)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并调离岗位;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发现的交通事故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的给予开除处分。(2)对负有间接责任人的处理。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3)对负有领导责任人的处理。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

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降职处分。

2、经济处分

(1)学校在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2)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承担学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同负担学校所承担赔偿费的90%。

(3)刑事责任人负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

3、学校乱收费的;

4、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1、在学员报名大厅、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在学校网站上设立电子投诉信箱。

三、投诉管理

1、学校办公室信访员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和查看互联网,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

2、接到投诉后,由信访员填写学员投诉表,由办公室主任鉴定意见后,交由分管领导阅示。

3、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学校办公室、政工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调查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5、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并报送分管校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下列原则处理:(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向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4)学校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5)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

(6)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应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超过7日的由分管领导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2、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

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

(九)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促管理。(3)处理训练事故。(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3)安全训练知识(4)训练事故分折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加速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门卫集中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分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报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教练员承担。

(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按付,而后向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安质处负责。安质处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事故处理的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批准后实施。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交通局驾管中心报告。

3、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交通公安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1、安质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校长批准。

(十)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车的使用

1、教练车必须汽车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据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二、教练车维护

(一)教练车维护种类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修养厂进行修理工作。

4、二级维护由学校修养厂负责。

(二)教练车维护内容

教练车维护内容应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三)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三、教练车检查

(一)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4、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教务部内教练车互检、学校安质处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教务部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十一)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考练场设备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

1、年初由教务部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预算。

2、教务部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或单价在三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应采取招标形式购买。

3、临时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且金额不超过万元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超过万元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4、对易损件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三、教学设施设备登记

1、教学设施设备应进行登记。

2、教务部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3、教学设施设备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四、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教务部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六、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教务部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七、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教务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没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及有国家规定的,报废时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八、教练车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

九、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1、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2、教学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后,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直接责任人的50%。

十、教务部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十二)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教学管理,充分利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规范化教学,严格结业考试(模拟考试)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以“计算机教学为主,教员指导为辅”学员积极参与的教学模式。

二、交通安全法规、相关知识和驾驶操作训练的理论部分,实行计算机多媒体教学。

三、学校建立多媒体教室,教室配备计算机、投影仪、屏幕、音响等多媒体教学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四、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该符合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并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教学需要及时升级和更新。

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多媒体教学,充分利用投影仪、单机、局域网或互联网实施教学。

六、结业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七、计算机教学实行学时制,学员累计学时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后方可参加结业考试。

八、教学过程中,要认真保护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系统的版权,防止软件被盗版刻录和非法使用。

九、计算机教学管理由教研室负责。

(十三)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公示

1、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在学校报名厅、学校广告、学校网站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

4、学校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

二、收费方式

1、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小时收费。

2、收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

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或预约参加训练前到财务处收款窗口缴纳培训费。

4、除预约培训收费外,一律禁止多次收费。

三、收费监督管理

1、收取培训费由财务处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

3、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要同时公布学车费用、交通部门和学校的收费投诉电话。

(十四)学员退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教学方法,改善教学环境,体现人性化的办学宗旨,允许学员退学。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在一周内未入网的收取50元手续费。

2、入网未参加科一考试的,除扣除已上交考试中心的工本费、结业证费外,另收取100元手续费。

3、考完科一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的,收取30%的培训费。

4、科一合格未参加科二培训的,收取30%的培训费。

5、考完科二合格(或不合格)的,收取65%的培训费。

6、未参加科三考试的学费不予退还。

7、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按天收费:(扣完为止)科二:50元/天;科三:100元/天。

8、教练员要每月做好考勤工作,要真实可靠,若发现虚报、假报,一次罚款50元。

9、以上退学规定中任何一种情况,档案均不予退还,学校妥善保管。

(十五)道路训练制度

1、路训车辆和教练员要有组织观念,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心,让学员在道路训练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2、上路车辆要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3、道路训练只准在规定的区域内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训练路线。

4、教练车辆严禁高速训练,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5、车辆行驶中,学员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准在车内打闹嬉戏。车辆末停稳时不得上下车。遇见行人不准嘲笑、起哄。

6、道路训练中严禁搭乘与教学无关人员。

7、道路以及坡道训练中,教练员不得随意离开驾驶室。

8、车辆在更换学员时,必须在不影响交通及安全的地点更换。

9、在雨、雾、冰、雪天严禁动用车辆。(十六)场地训练制度

1、场地训练要有秩序地进行,让学员在场地训练中掌握驾驶操作要领和车辆性能。

2、场地训练中,教练员应在岗在位,特殊情况请其他教练员代管。

3、学员在场地中,不得随意乱跑,乱扔果皮,打闹、嬉戏、起哄。

4、学员在训练中遇到疑难问题,教练员应及时给予解答。

5、禁止学员用大油门进行倒桩训练。

6、场地训练,必须要保持场地整洁。

7、所有场地训练车辆严禁原地打方向。(十七)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物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实行公示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及时更换公示内容。

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或预约训练前到报名点缴纳培训费。

4、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性收费,不得多次收费;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学时收费。

5、报名点收费后出具正式收款收据或发票。

6、收取培训费由报名点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7、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负责收费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乱收费。

8、在收费公示的同时公布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十八)员工工作行为及请休假管理暂行规定

一、行为考核

1、迟到一次罚5元,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2、不能热情接待及回答咨询人员的各项问题的罚10元。

3、各项报表不能按时上交的,一次罚10元。

4、工作中出现推委,办事拖拉的一次罚20元。

5、因人为因素耽误学员考试或训练的罚20元。

6、造成档案遗失或失效的每份罚20元。

7、不服从管理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二、事假管理

1、事假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一天的另需分管领导批准,事假超过3天的报驾校总经理批准。

2、部门主要负责人请事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超过1天的由驾校总经理批准。

3、事假扣款:三天之内(含三天扣)15元/天、三天以上每天加倍扣款。

4、当月多次事假按累计天数扣款。

三、病假管理

1、员工请病假需本人书面申请并附医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超过3天的需报驾校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的须经驾校总经理批准。

3、病假扣款:三天之内(含三天)扣10元/天,三天以上的每天加倍扣款。

4、当月多次病假按累计天数扣款。

四、婚假管理

员工结婚,可以享受七天婚假(含假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享受十天婚假(含假日)。

请婚假必须提前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经驾校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婚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集团制度执行。

五、丧假管理

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三天,员工及配偶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享受丧假一天,丧假必须履行口头请假手续,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丧假不期间的工资发放,按集团制度执行。

员工凡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扣200元/天,当月工资扣完为止。(十九)教练员考核制度

一、下列行为的罚50元—100元

1、对教练车不爱护、不保养的。

2、道路训练中,随意超车或违章的。

3、擅自拆卸它车配件的。

4、不按规定在场地或区域内训练或擅自改变训练路线的。

5、未按规定时间训练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6、擅自停训学员或教学态度粗暴的。

7、不能保持训练场地清洁的。

8、私自将车辆交给学员单独驾驶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罚200元

1、未请假及未经批准,旷工1天以上的。

2、接爱学员钱物或礼品的,强迫学员招待的。(钱物如数退还并扣其廉政金)

3、打骂学员造成后果的。(承担其医疗费)

4、发生交通及机械事故,隐瞒不报的。

5、私带非学员进行训练的。

6、喝酒上班,训练期间打牌或脱岗的,情节严重作辞退处理。

7、不能为人师表或不能胜任教练员工作的或不履行教练员职责的。

8、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的,学员考试时不能协助维持秩序的。

9、不服从管理,办事拖拉,阴奉阳违的。

三、交通及机械事故处理条例

(一)交通事故以交通机关事故责任认定为准发生事故在300元以内的全额赔偿,超出部分追加赔偿

1、全部责任赔偿30%

2、主要责任赔偿25%

3、同等责任赔偿15%

4、次要责任赔偿10%

(二)机械事故处理

1、车辆因缺水、油、缺电解液造成发动机、变速器、差速器、电瓶等机件损坏的由教练员全额赔偿。

2、车辆发生故障或有异响,强行行驶加重机件损坏的由教练员全额赔偿。

3、由于人为因素或教学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教练员全额赔偿。(二十)考训场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管理连云港港城驾驶员培训中心九项考训场收费工作,特制定相关收费考核管理制度如下:

1、考训场收费考核办法。为维护驾校利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奖励:

1、考训场管理人员岗位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补贴加班费400元(含所有加班);

2、考训场当月累计收入超28万元,奖励每人100元,月累计超30万的,奖励每人200元;

(2)处罚:

1、当班期间脱岗、睡岗、聚众闲聊或工作期间干私活者,每次罚款50-100元。

2、对泄露公司经营数据等商业秘密,罚款200-500元。

3、吃、拿、卡、要进场车辆训练车主,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500元。

4、迟到、早退人员,每次罚款50元。

5、工作态度蛮横,方式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罚款50-100元。

6、对拔弄是非,反映情况不真实,影响正常经营工作者,罚款100元/次。

7、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8、在岗人员着工装、佩带工作牌上岗,否则每次罚款20元。

9、有投诉考练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收费未按规定执行的,考训场的全体人员均要受到处罚,处罚金额,视投诉影响程度确定,如投诉影响非常大,直至辞退工作人员。

(3)考训场收费各岗位处罚规定

开票员岗位:

1、对进场训练应收费车辆,未收或私自少收放行者,造成票面训练日期、车号、进场时间与训练人数不符者,一经查实,除补足应收费用外,第一次处罚1000元,第二次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2、故意收费不开票或少开票,一经查实,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3、对私下核对票款,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4、对按规定收费进场训练的车辆,训练时间到后,应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清场或者补收训练费用,如果超时10分种以上未有补收费用并开票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待岗或辞退。

5、对故意私放车辆进场训练的,一经查实,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6、未按要求,一人开票,一人收款者,每次罚款50元。

7、遗失训练进场票据的,每张罚款50元,并按每张面额双倍予以罚款。丢失一本,罚款1000元。

8、随意改动票据的,除补足差额外,每笔罚款500元。

9、收费员出现收费应缴款短少,应及时补交,经查实属个人行为者,予以待岗或辞退。

10、无特殊情况,不服从领导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待岗或辞退。

收费员岗位:

1、未按要求,一人开票,一人收款者,每次罚款100元。

2、对开票员开票的时间、车号、人数等内容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否则等同开票者同等处理。

3、工作马虎,造成收入假币者,责任由收款人承担,对当班收款发生短少者,由收款人自负补足。

4、对随意改动票据,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待岗或辞退。

5、对收费不找零,私贪钱款者,予以待岗或辞退,并没收保证金。

6、在收费的同时对训练车辆进场时间予以把控,督促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清场并补收 费用,如果超时10分种以上未有补收费用并开票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待岗或辞退。

7、对故意私放车辆进场训练的,一经查实,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8、当日训练收费及时收存银行并将相关交款单上缴财务部门。管理员岗位:

1、根据开票、收费实际情况控制进出场训练车辆,对进场训练应收费车辆,未收或私自少收放行者,一经查实,除补足应收费用外,第一次处罚1000元,第二次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2、对故意私放车辆进场训练的,一经查实,予以待岗或辞退,并罚没保证金。

3、对进场训练车辆训练时间严格把控,及时清场并补收费用,如果超时10分种以上未有补收费用并开票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待岗或辞退。

4、对现场训练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或制止。

2、考训场收费工作流程 带班领导及收费主管日常工作

1、做好每日各岗位人员到岗及当班情况检查,随时掌握、协调各岗位正常运行,并及时沟通汇报;

2、每日早上收费时间及周六、周日安排固定时间对九项考训场训练收费进行跟班作业,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3、搜集、整理每日收费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做好记录,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收费纠纷等,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5、做好当日训练收费的分类统计、汇总,分析收入波动原因,特殊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做好每周训练收费工作的汇总,认真分析长处与不足及改进意见,于周例会向全体人员予以通报;

7、监督、检查各部位收费记录填写及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8、及时传达公司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安排好各岗位工作情况,遇有请假、应及时调整人员到岗,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考训场收费检查制度 收费情况检查:

查车号、训练时间、人员、开票时间与收费是否相符,查是否私改票据,查是否吃、拿、卡、要,查是否故意少开票或者不开票,查是否私下核对票款,查是否未按要求一人撕票一个收款,查是否超时训练,查是否擅自未收或者少收放行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

1、自查:收费管理负责人定期检查。对所有进场车辆进行检查,对训练的车号、人员,特别是训练的时间与票据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查看,并作好检查记录台帐,签字确认。

2、抽查:驾校总经理指定专人专项抽查,作好检查记录、签字确认。以上检查或抽查情况根据驾校相关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执行。收费内审制度

1、会计人员对当天收费人员上交的票据进行审核,审查票据是否顺序开票、票号是否联接,有无遗漏票据;

2、会计人员对当天上交的开票金额进行核算,并将开票金额与银行对帐单数额进行核对;

3、对没有顺序开票、开票不规范的开票人员及时提报处理;

4、对漏票、少票行为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同时通报经营部门主管人员;所缺票据全部补足后方可作账;

5、对当天收入产生的溢缺数目与票据收入明细单核对,查明原因,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催促开票员及时归还已开完票据,确保无漏票、少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对照考核管理办法抽查开票与收费是否条例公司规定,发现异常提请处理;

8、对九项考训场训练收费岗位现场抽查,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行为进行处理。收据内审制度

1、收据的日常发放、管理工作由出纳员负责;

2、出纳对所领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按分管领导核定岗位进行发放,新增使用收据业务需报财务科长审批同意;

3、审核各收费岗位当日上交的收据票号是否联接,填写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4、审核收费岗位当日票据与银行缴款单金额是否相符;

5、催促开票员及时归还已开完收据,确保无漏票、少票;

6、对开票进行现场审查,票据填写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7、对审核过程中发现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财务科长对出纳人员的收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收据的领用、回收、保管及管理工作质量负责。票据管理制度

为保障企业各项财会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有效的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管职能,特对企业各类票据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明确财务科为各类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和监督使用部门,严禁各部门使用未经财务登记的其他票据,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白水条”替代收据。

2、票据的领用采取“谁开票、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办法,由财务科直接对口管理,财会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核定领用限额,按规定发放。

3、禁止各部门以非财务专用章,如公章、经济专用章或其他部门章收取各类现金。

4、票据用完后及时上交以换取新票据(以最后开票日期为限)。

5、各类票据要按项目、遂栏、全部联次一次复写,不得涂改。严禁串开、跳开各类票据,开错的票据妥善保存,不得撕毁。

6、各类票据要如实填写,不得根据收款额倒算时间与金额。

7、严禁开票员和收费员私自核对票款,票款核对工作必须在当天值班领导或财务监督下方可进行。

8、各类收费票据及收费款项财务应于每日上午8点钟与下午5点进行清缴,财会人员审核后签收。

9、财会工作人员以票款多计金额签收各类票据,如有损失由各岗位收费员自行承担。

4、考训场训练车辆进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九项考训场学员训练管理,保证训练场训练秩序规范,保持良好的培训环境,提高学员培训质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车辆要求。必须通过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测,证件齐全有效,具有副刹车装置,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教练车辆,需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额达20万元以上)。

2、驾驶员要求。必须具备教练员素质,持有教练证,能为学员的培训工作和安全工作负责,在考训场办理了进场训练车辆登记手续的,训练车辆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教练证、身份证复印件齐全,同时要服从考训场工作人员管理,决不能发生教练员不在车上,学员自行开车驾驶现象,不允许一名教练员带二个教练车现象。

3、学员要求。凡进场训练的学员务必做到安全第一,保持好考训场内部卫生环境,做到不乱扔杂物,不随意走动,更不允许在坡道起步等危险地点停留、观看,学员在考训场地内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后果自负,考训场已经告知每位学员及驾驶员。

4、进场训练的车辆造成考训场内车辆、学员受到损害和伤害的,由训练车辆及学员双方妥善处理,考训场不负任何责任,如训练车辆造成考训场内设备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如拒不赔偿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进场训练车辆使用套牌、伪造教练证进场训练的,凡被考训场工作人员发现的,一律予以不得再带学员进场训练,对不服从考训场管理和安排的车辆及学员,考训场有权将其清理出场。

6、考训场外等候训练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区域内,并排列整齐,不得在考训场门口和道路上停放。

驾校制度上墙 驾校制度汇编篇3

责任倒查制度

一、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便于培训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责任倒查制度。

二、本站在学员毕业后,取得驾驶证3年内在驾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三、倒查小组由本站直接领导,由业务办公室、总教练、安全员组成。

四、倒查小组实行回避制度.让学员的教练、考试员及其他密切技能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五、倒查工作采取各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开展与相关人员询问事故情况。

六、责任倒查程序:检查报考、入学、培训、结业证考试等情况。

七、根据倒查的工作程序,写出倒查书面报告,按照责任倒查的责任划分写明责任例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本站有关责任,责任的程度,涉及的责任人和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等。

八、对责任人的处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留用、开除;经济处分:责任人应负担驾校所承担赔偿的30%。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就是效益,是质量的保障,驾校全体员工要时刻把“安全第一”贯穿培训始终。成立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一、安全组织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的安全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行业安全工作;成员:具体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等。

2、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安全组织网格纵向:从校领导到科室、班组、教练员,实行分级责任制;横向:从驾校员工到全体学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

3、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和业务辅导;并负责监督检查,实行定期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杜绝事故隐患的发生。

4、形成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的管理程序,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安全措旗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体职工要把安全贯穿培训工作始终。

2、坚持每月15日和30日进行安全学习,组织爱车安全检查或专业技术辅导,每次安全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3、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组织现场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使全体员工受到教育。

4、实行强制性的二级维护保养,进出厂有专人负责验收。

5、教练员要严把教学安全关,教练车辆必须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训练中严格按规范动作操作。

6、教练员、学员要爱护车辆,做好“三勤三检”工作,对八项安全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

7.在培训过程中,学员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一切听从教练员指挥,不得擅自上车训练。

8、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安全运行体系,按照安全管理各条规定及时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使全体员工受到教育。

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员信息管理,准确记录学员培训的学时过程,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学员基本信息,培训过程中的学时,应准确及时上传计时培训系统应用平台,以便处理和查询相关信息。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计时培训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要领,严格按操作规范执行,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系统设置,避免系统损坏或信息录入不正确。

三、加强学员信息管理,学员培训过程中理论学习、模拟学习和实操学习的学时、里程及结业考核进行记录,并在地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线性显示和回放。

四、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应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学员培训基本信息和培训过程信息要存储和备份,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学员管理制度

学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按照教学程序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质量和本校的毕业合格率。驾校要建立健全学员档案,详细记载学员培训全过程,为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也为今后责任倒查保存原始依据。

一、学员入校必须与学校签订《驾驶培训合同》,在培训中共同遵守合同有关条款。

二、报名处要建立学员学籍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车型、培训方式、住址及通讯联系电话等。

三、在理论学习期间,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和教学计划安排学员培训,理论自测不达标者,不予报考。

四、在实际培训期间,学员自觉遵守《学员守则》,做到尊师重教,团结友爱,注意行车安全,认真学习驾驶技术。

五、培训科和业务科要搞好学员从入校到毕业培训过程中的详细记录,建立完整的学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记录》、科目一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结业证》副本、培训日志、学校自测成绩表等。

六、学员的档案必须定期归档,实行专人管理,档案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四年。

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试是培训结束后,检验学员学习情况的重要过程,要根据市运管处《关于统一驾校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员的结业考试工作。

一、业务科是具体负责学校学员结业考试各项工作的主要单位。

二、考试前学校要进行自测,首先由教练员将考试学员的名单上报业务科,业务科根据情况决定各班报考人数。

三、学员在驾校具体安排下,先参加本校内科目

二、科目三的考前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交警部门的考试,对考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每个学员的考试情况登记入档。

四、对考试不合格的学员要及时复训,复训达到10天后,由学校再次自测,合格后方准报考。

五、业务科对每次参加考试的人数、合格率,考试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各班考试成绩公开排行公布,并每月写出毕业考试小结。

六、对考试合格的学员,业务科及时办理驾驶证,教培科及时办理结业证,并交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七、搞好学员质量反馈信息,分析来自各方面的情况,以改进培训工作。

培训预约制度

一、根据学员需要规范培训学时预约制度。

二、培训预约的方式和时间:设列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制度,包括学员当面预约、电话预约。学员应提前三天进行,可一次预约,也可分次预约。

三、预约内容:学员可以预约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地等。

四、预约登记:学员预约后,预约培训受理人员对电话预约的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无误后即时登记。当面预约,于学员确认无误后即使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准备。

五、培训预约的撤消:学员预约后,可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消预约登记。预约培训受理人员接到学员变更或撤销预约培训后应做好相应工作。

六、培训预约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1、培训中心尽量满足学员预约的要求,不能满预约要求的,应向学员说明情况或商请学员改变预约内容。

2、学员预约培训开学时,理论课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驾驶操作训练不超过2小时。

3、凡是参加预约培训的学员,按参加培训的学时交费,但不得小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时。

七、学时执行:

1、培训中心根据学员预约的要求,制定实施培训方案及指派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

2、教练员必须认真执行培训方案。

3、教练员对学员态度和蔼,不得漫骂和虐待学员。

4、学员实际操作不得变更及超越预约内容。

5、培训中心随时检查预约进程及培训质量。

教练车管理制度

教练车是驾校培训工作的重要设备,为了保证安全教学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车主要用于教学,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他用或改变经营性质。

二、教练车实行专人管理。

三、教练车保持车容整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车辆不得“带病”出车教学。

四。操作训练时教练员必须在岗,无教练员不准学员动用车辆。

五、进行道路培训时,教练必须在下午六点前归校,有学员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和登记表,交值班领导审批,否则作为私自用车、私带学员处理。

六、教练必须按规定的路线组织教学,不准在城市中心及快速通道上进行教学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七、坚持定期对车辆检查的制度,每周五为车辆安全检查日,教练员必须在安全检查日的下午收班前完成车辆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车辆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维修。

八、车辆要按时参加审验,及时更新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保障学员的培训安全。

诚信承诺制度

为了确保驾校学员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并为学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靠诚信打造品牌服务创一流行业,使驾较校真正成为合格驾驶员的摇篮,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诚信内容

1、学员从报名登记到毕业考试,驾校必须担保全方位服务。

2、公开培训收费价格,驾校及教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员再收取培训费以外的费用。

3、学校实行学员随到随学,包教包会。

4、对贫困及周边县(市)的学员免费提供住宿,市内学员免费派专车接送。

5、教练员为人师表,技艺传授,亲自示范,百问不倦。

6、坚决杜绝对学员吃、拿、卡、要的行为。

二、承诺形式

1、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上进行宣传,公开向社会承诺。

2、与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合同》时,将诚信内容纳入合同条款中。

3、将承诺内容上墙予以公示。

三、诚信承诺的实现

1、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改变服务理念和意识。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章办事。

3、建立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的机制。

4、建立信息反馈体系,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5、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学员的监督。

6、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违纪教练员予以处罚,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投诉事件,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驾校名誉不受损害,特制定如下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一、投诉方式

1、驾校要在报名处和训练基地等显著的位置设立投诉举报箱或意见箱。

2、学员可当面向驾校领导反映情况,也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的形式向学校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投诉。驾校成立受理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学员的投诉情况,办公室主任兼投诉中心主任。

二、投诉管理

1、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投诉的受理工作,对上门投诉的学员做到热情接待,并根据学员反映情况,填写《学员信息反馈表》,及时做好登记记录。

2、对于电话投诉的学员,应详细记录在《学员信息反馈表》上,登记清楚姓名、电话、投诉内容、教练车号、教练员等有关内容。

3、受理小组成员在详细了解投诉事件的前因后果及全部过程后,先负责向学员解释,争取学员理解,后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做到件件落实,事事有交代。

三、投诉处理

1、办公室填好《学员信息反馈表》后,报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相关领导按投诉内容分类转交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2、对于学员反映的问题,要落实到专人进行调查取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校长汇报。

3、根据调查结果,情况属实的,交受理小组处理。

4、对投诉与事实不相符的,学校对举报人作出解释,澄清事实。

四、投诉处理时限要求

1、经办人员当天把《学员反馈信息表》呈报相关领导。

2、三天内驾校领导对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3、办公室接到处理意见的当天与投诉人联系,告之处理结果,并确保学员满意。

4、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处理。

五、对投诉属实的事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弄清事实的真相,详细调查清楚事情的全过程。

2、单位和被投诉人向学员道歉。

3、被投诉人向学员负责精神和物质赔偿。

4、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致歉。

六、对投诉属实的,驾校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对被投诉人进行批评教育。

2、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以教育本人和其他人员。

3、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被投诉人进行经济处罚。

4、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5、负责投诉处理人员要及时整理和上述投诉事件,并根据情况制定档案,写出整改措施和预防方案。

驾校制度上墙 驾校制度汇编篇4

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驾驶培训的各项管理工作,整理、保存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便于研究、交流、提高驾培管理水平,实施有效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专人管理。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专人管理。档案不得分散保存,学员的各类登记表册,就齐全有效,不得丢失。未经批准,他人一律不得进入或进入后擅取资料。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核定,做到档案无霉变、无褪色、无污损、无虫蛀鼠咬,对破损褪色档案应及时修复和复制。

二、资料查阅。档案资料的现场查阅或外借查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做出详细登记后,方可进行。未经领导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借阅和摘录学员的相关资料。

三、学员档案。学员始于报名止于结离校。建有全程和培训单元档案,具体资料有:

(一)《学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籍卡(粘贴照片);

(三)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单;

(四)驾驶模拟器练习成绩单;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

(六)其它相关资料。

四、教学档案。分单元建立。具体有:

(一)理培花名册;

(二)理培学时(点名簿);

(三)理培成绩统计表;

(四)操作培训花名册(分车、分班);

(五)学习方式预约(全日制、记时制等);

(六)驾驶培训记录;

(七)教学日记各阶段考核小结(结业);

(八)教学安全记录(学籍卡中可标注);

(九)在培表现评价;

(十)其它相关资料。

五、教练车档案。汇总统计、分车建档。具体有:

(一)教练车登记(统计)表;

(二)教练车申购、更新、报废等各种批准文书(原文);

(三)车辆保险;

(四)二级维护记录;

(五)车辆维修;

(六)车辆年检;

(七)其它相关资料。

六、教练员档案。自教练证申请起至离职三年。具体资料有:

(一)个人简历等;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务合同;

(四)聘书复印件;

(五)培训、轮训情况记录;

(六)各期(车)培训情况及考核记录(合格率);

(七)变更情况;

(八)期次及考核(排名);

(九)行车安全记录;

(十)廉政教学考核;

(十一)其它相关资料。

七、安全管理档案。以车辆安全为重点。具体资料有:

(一)安全教育记录;

(二)安全检查记录;

(三)事故隐患排除资料及记录;

(四)事故处理资料及记录;

(五)其它相关资料。

八、诚信诚诺档案。以为单位。具体资料有:

(一)学员投诉信件或口头投诉记录、电话投诉记录、电子投诉下载等;

(二)驾校信誉等级评定资格证书、批文等资料;

(三)管理部门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资料;

(四)其它相关资料。

九、教学设施设备档案。综合类建档。具体资料有

(一)土地、房产、场地等固定资产购建资料;

(二)多媒体、电脑、驾驶模拟器、电教板、模具等教学的购置、使用、检查、维护、更新等资料;

(三)其它相关资料。

十、来文、发文等档案。以为单位具体要求有:

(一)主管机关来文、来电等;

(二)上级部门来文、来电等;

(三)单位发文等;

(四)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培训预约制度

一、设立招生培训部预约电话:0527-83967899,方便学员联系。

二、学员理考及格后按校开学典礼规定的时间,在招生培训部领取预约计时卡,训练手册,即可进行预约训练。

三、学员练车时,每节课时都须在考勤电脑上刷卡或指纹输入两次,即上车前考勤下车后考评,有效时间为所约课时段前后30分钟,不按时考勤,视为没有训练,事后须按教练车成本费购买所废课时(50元/小时)。

四、如预约后要取消,须提前二十四小时以上退约,不足二十四小时不予退约。考前训练约好后,如预约二十四小时内车辆,不预退约。

五、预约考试的学员如无特殊情况务必要参加考试,预约三次不来参加考试将延迟半年参加考试。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和交通管理部门收费项目收取驾驶培训费用。按交通部颁发教学大纲施教,保证教学质量。

二、上墙公示驾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标准以外不收取其它费用。欢迎社会和学员进行监督。

三、驾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培训费用,为学员开具缴费票据。

四、若有违反收费规定的情况,学员可向上级主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员报名时,按报名程序收齐办理汽车驾驶证所需的身份证、摩托车驾驶证、十二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二、按公安部交管局要求整理归档资料,认真制作档案。

三、按交通部运管局的要求整理好每名学员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日志。

四、驾驶证一律在学校发放。

五、驾驶档案资料不齐的档案,及时通知学员补齐,以使其尽快参加培训、考试。

六、对于已经报名而尚未参加考试的学员每半年通知一次来校参加培训考试。对于已经超过考试期限的不再予以通知。

诚信承诺制度

一、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决不乱收费。

二、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按教学计划施教,保证教学质量,对社会和学员高度负责。

三、恪守“诚信办学、以人为本、服务学员、回报社会”的办学宗旨,为学员提供一流的培训服务。

四、驾校教学场地一流,设施配套,车辆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后勤服务周到。

五、严禁教练员向学员 “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学员请吃请喝。

六、严禁教练员粗暴施教或侮辱学员。

七、心接受社会监督和学员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一、设置教学意见箱,学员如有意见随时可以进行举报投诉。

二、公开校长、招生培训部办公电话,学员有意见随时可以拔打。

三、定期向学员发放培训服务问卷调查表,主动征求学员对教学、管理、以及后勤服务方面的意见。

四、对于教练人员的违规行为,将按学校“教练员行为规范与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学员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决不姑息迁就,并及时向学员公布处理结果。

六、校长办公室为学员投诉受理机构,保证在接到投诉后三日内做出妥善处理。如果学员投诉未得及进处理,学员可以直接向驾校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配置实用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软件使用规范,专室专用。

二、聘请有二级以上计算机操作证的专业人士担任管理工作。负责开机、调试、维护与管理。

三、交通安全法规教学软件、道路运输法规教学软件、理论模拟考试等并与多媒体教学应用衔接。

四、学驾人应按练习计划按时上机练习,每期、每次、每天限额人数练习,每机配有练习记录簿,对练习人的姓名、上下机时间、练习成绩保存和打印,对练习总学时进行统计保存。

五、练习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心爱护设备。如发生不按规程操作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练习,发生机件损坏照价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死机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责任人,消防、治安等安全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场地,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四、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一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

五、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安全员有要票否决权。

学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驾人学籍卡。

二、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 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六、自觉遵守社会制度,爱护公共财产,爱护车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驾校制度上墙 驾校制度汇编篇5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校长每季度要查课一次,教研室主任每月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不交教案罚50元。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研室批准,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4.教员实行备课制度,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漏写一次教案罚10元。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计划,总教练负责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计划,报给校长批准后实施计划。

2.驾驶操作训练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下午班、节假日班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和学时的凭证。

2.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内容,学时及培训评语,每日培训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并签字。3.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学日志填写情况。4.培训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

四、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

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校长审核后,加盖学校培训专用公章。

3、档案员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 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公安部门约考,分别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留存。

5、学校留存的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驾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诚信内容

1. 诚信一般内容

诚信一般内容包括:(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保证培训质量。(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6)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员或调换教练员,尊重学员的自主权。(7)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日期和培训学时,给学员提供方便。(8)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9)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10)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11)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性活动。

2. 诚信的理念(1)推行“三个零”服务理念 零缺点

零延迟

零烦恼(2)实行“三高”品牌教学

动作有序

姿势不歪

}高水平

规范清晰

操作不响

起行转停

遇事不慌——高适应 掌握适宜

安全礼让——高素质(3)四项承诺 接待不周可易校 学时不到可拒考 学不满意可退、调,学不及格可免费再培训。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分类

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实际操作教练员。

二、教练员聘用

(一)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二)学校聘用新教练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训等形式。

(三)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总教练、教研室对申请人面试和测试。

3、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参加全省交通部门统一组织的教练员考试。

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

(四)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三、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

(一)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三次社会公告 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学校解聘教员时应与当事人签定解聘协议书。

(二)辞聘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教练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学校。教练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三)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被开除的教员,学校不再聘用。

四、操作教员教学工作规范

(一)培训工作规范

1、必须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按学校编写的教案制定并认真执行每期《单

车教学实施计划》。

2、严格按照教学顺序教学。教学顺序为预备驾驶、基础驾驶训练、桩训、路训。

3、必须落实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在情况允许下,让学员体会应变和应用驾驶训练。

4、各车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列队听取“一分钟安全教育。”

5、学员桩训前三天,教练员必须与学员并坐指导训练,不准在车下只凭喊话指导,发现一次罚10元。

6、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桩训时教练员确需时离岗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暂停训练,不得让学员独自驾驶,发现一次罚10元。路训时教练员确需离岗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停止训练。教练员离岗时,应向总教练报告。

7、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按时收车,违纪一次罚10元,需要加班训练的由总教练批准。

(二)考试工作规范

1、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2、认真协助市交通运管处、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岗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3、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4、考试前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5、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6、对不能按预考日期进行考试的学员,教练员应提前1天报告教研室、总教练,并由有关人员报考试部门。

7、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8、预考计划由档案员分别报送运管处或驾驶员管理岗。

9、报考驾驶证的考试日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学员(电话通知,应请学员复述。五小车辆及没有分车的学员由招生办通知。)

(三)教学质量规范

“三个零”理念的精髓是通过改变人的心智去实现最低最省的成本、创造出最高最稳定的质量、最稳定的生源,形成旺盛不断的学员链。1.学技术质量

要把提高培训质量、培养高质量的驾驶员视为第一要务。

①结业考试到考率要过达98%,合格率为92%。

②报考驾驶证一考合格率为92%, 桩考为82%,路考为80%.③扩大一考,减少二考,力争消灭三考。第三考人数,桩考控制在2%以下,路考控制在3%以下。2.教学流程质量

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认真向学员传授驾驶技能;二是对学员进行驾车道德教育,使学员养成文明行车,安全礼让的驾驶作风。

培训流程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贯彻“三个零”的原则,每个言行举止,都要一次做正确。

要实施“个性化”教学,把握每位学员的思想情绪,了解每位学员的要求和特点,扬其所长,补其所短。采取讨论、启发、引导等形式,激发其积极性,挖掘其心智潜力。让学员感受到热情而又忠恳,亲情而又尊重,既能学到技术而又心情舒畅。3.教学效果质量

是指学员对教练员、对驾校形象的心理定位,主要注重: ①学员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②由于学员受到感动,使驾校和教练员在学员心目中牢固占据一定位置,形成公众相关话题、讨论的热点,不断扩展信息。

③增强驾校和教练员的凝聚力,学员链不断延伸加固,生源渠道持续扩展并形成教练员各自的招生网络。

(四)学员管理工作规范:

要按照驾校《三劝学员》(一劝:甘当学生,打好基础;二劝:学点理论,丰富自己;三劝:参加城训,体验真实要求,注重提高学员,注重提高学员的心智水平),教育学员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教育学员端正学车态度,树立安全意识。

2、调动引导学员刻苦学习驾驶技术。

3、启发指导学员反复进行模拟练习。

4、纠正学员痼癖动作。

5、组织开展学员互相帮互学活动。

6、严禁学员单独驾驶车辆。

7、禁止学员在驾驶操作过程中吸烟、吃东西和其他妨碍训练行为。

8、禁止学员酒后练车。

9、告诫学员在学车期间和学车后不要请客送礼。

10、督促学员认真填写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11、培养学员驾车礼让道德。

12、每日训练前组织学员检查并擦洗训练车辆。

(五)教练车管理规范:

1、教练车证、牌照必须齐全有效。

2、按期参加教练车定期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3、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安全和附属操纵装置(灭火器、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等)应完好有效。

4、教练车的车容车貌符合要求,驾驶室、车厢内不准存放杂物,保持卫生。

5、教练车不允许搭乘无关人员,除动作示范外。

6、教练车从停车场至训练场区间往返时,不准把车辆交学员驾驶。

7、教练车必须停放在指定或规定的位置,不准 乱停乱放。

8、教练车应按规定的路线训练。

9、教练车驶出训练场要经过总教练批准,不准私自将教练车开出训练场。

10、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1、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2、不准教练员之间私自借用教练车。

13、教练车出车必须有派车单。

除特殊情况,以上内容违犯一次罚款10元。

(六)服务规范:

教练员必须充分认识真诚的服务是创造驾培竞争优势,赢得学员忠诚的关键,确立强烈的服务意识,把“三个零”理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1、要尊重学员,对学员要一视同仁,特别对大龄、老龄学员不得歧视。

2、不准对学员体罚或变相体罚。

3、不得随意停止训练,更不准全车停训,要为学员学车争分夺秒。

4、不得安排非本车学员练车。

5、对患病或身体不适的学员要给予特殊照顾。

6、由于工作失误影响学员培训的,应积极开展善后挽救服务或给予特殊服务,挽回影响。

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8、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

(七)教学保障规范:

1、要及时清理排队训练场地和路线故障;雪天要以雪为令,要率先主动除冰排雪确保场地和路线安全通畅。

2、调整训练科目应事先勘察场地和路线,保证训练正常进行。

3、训练中教练车出现故障需要修理的,超过1小时应及时请示合理安排。

4、教练车出车日不低于培训周期的95%。

(八)安全工作规范:

1、按“零延迟”要求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教练车检查制度。

2、经常对学员进行培训安全管理教育,为出校后安全驾车奠定基础;坚持早出训练前安全喊话一分钟;选举1名学员任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3、发生训练事故后,要及时按时上报,听候处理。

4、训练中要严防轻微刮碰事故,避免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五、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1、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按着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公布。

2、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报考驾驶证成绩平均计算。

3、学员培训成绩只计算各种一考合格率。

4、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科目结束后公布。

5、对连续两次排在后三位的教练员给予警告,累计六次排在后三位的应予以解聘。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招生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须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前提,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试。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

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桩考)

科目三为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具体内容参照公安部的71号总令

三、考试日期和方式

1、考试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2、考试方式

(1)科目一考试采用笔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交通运管处科教科结业考核人员施考。(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交通运管处科教科考核人员施考。

四、监考

监考人员由交通局运管处科教科担任。

五、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71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

六、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随下一期考。

责任倒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便于划分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学校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合下发的关于整顿驾驶员队伍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倒查方法和要求

1、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2、倒查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总教练员、教研室主任。

3、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4、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二、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

责任倒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检查报考驾驶证情况。包括到公安部门报考各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

2、检查结业考试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结业考试,参加几个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成绩,每个考试科目的考核人员和监考员。

3、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周期,培训考核卡的记录,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4、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

5、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学校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分别报给交通和公安管理部门。

三、倒查责任的划分

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1)重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2)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责任。(3)是指学员发生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与学校培训无关。

四、对责任人的处理

1、行政处分

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1)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

过处理。

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 的给予开除处分。

(2)间接责任人的处理。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3)对负有领导责任人的处理。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学员发生重大或特大交通事帮,并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降职处分。

2、经济处分

(1)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2)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承担学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应负学校所承担赔偿费的30%.(3)责任人负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实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1、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时弄虚作假的;

3、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4、向学员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5、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6、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7、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在学员报名大厅、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承投诉电话。

三、投诉管理

1、接到投诉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定意见后,交校长阅示。

2、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学校办公室、总教练、教研室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3、调查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

4、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并报送校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下列原则处理(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视其轻重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的责任人员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4)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

(5)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应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天,超过7日的由校长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投馈给学员。

2、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

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学校投诉处理档案。

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教研室、办公室和总教练组成。

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3)处理训练事故。(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总教练和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总教练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3)安全训练知识。(4)训练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加速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交到教务处统一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2)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上训练。(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分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学校承担70%,教练承担30%.(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向教练员追偿其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事故处理的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批准后实施。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的损失的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 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交通局运管处报告。

3、事故处理后10天日内向交通公安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1、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校长批准。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教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车的使用

1、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出车必须有派车单。

二、教练车维护

(一)教练车维护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

4、二级维护由学校负责。

(二)教练车维护内容

教练车维护内容应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三)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三、教练车检查

(一)教练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的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4、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和性能。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互检、学校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四、教练车检测

教练车每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上限)。

五、教练车更新

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报年限进行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车型保持一致。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志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教学保障处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摄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用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四、教学设施设备在检查

1、教研室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教研室审核后,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的,由学校制定更新周期。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练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

七、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1、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公示

1、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并严格招待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在学校报名厅、学校广告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

4、学校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

二、收费方式

1、培训费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

2、收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

3、学员到财务处缴纳培训费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三、收费监督管理

1、培训费由财务处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财务科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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