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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汇聚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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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与不利影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秩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现制定《山丹县长城液化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危险泄露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

2、职工人数: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

3、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4、最大储存量:90立方

5、危险源目标:

1号目标:液化气储罐

2号目标:90m输气管线

3号目标:罐区螺杆泵一台

4号目标:机泵房叶片泵2台

5号目标:槽车卸车口一套

6号目标:汽车加气机1台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设计、设备设计、安装、工艺流程、消防、环境设计、安全设计等全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外,还采取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所有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泄露排查,24小时动态监控和预防,坚决不让泄露发生。

三、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

组长:刘青

组员:刘成生、刘子阳、张泽辉、武爱军

2、工作职责:

组长具体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救援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泄露事故制止,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时对原内容进行调整、修补、补充和完善;

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和学习泄露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防止泄露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组长,组长立即启动预案进行抢险部署,命令刘成生负责对泄露出进行抢修堵漏,刘子阳做刘成生的安全监察人,如果刘成生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出现危险时,刘子阳立即进行抢救或根据事发情况上报组长;

2、命令张泽辉立即设置警戒线,阻止人员靠近,武爱军配合张泽辉疏散人群,张泽辉立即撤出做好消防灭火或水雾稀释准备工作;

3、组长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时拨打应急救援行政单位电话报告事故情况;

4、组长刘青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提供抢险所需的防毒装备、救援工具、应急物资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爱军保持警戒的同时,引导消防、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及人员驶入(进入)救援现场,协同救援大队开展救援工作。

五、处置程序(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开展救援工作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等应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警惕性,要从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②加强值班制度,快速反馈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事故和隐患后,要立即报告和报警,并做好记录。按照领导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

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抢险指挥人员应沉着冷静,采取科学的救援方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事故蔓延扩散。

④加强纪律性,各岗位人员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任务,服从指挥,统一领导。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1、事件的基本情况;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8532643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篇】

一、目的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辖区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发生极端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传媒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池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池州支队、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池州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市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市现场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县区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设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3应急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预案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风险防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应急队伍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启动省级、市级应急响应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的请求,争取资金并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

物资装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科技支撑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监测预警

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性信息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

预警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手机、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

预警内容: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信息报告与通报

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分类报告。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③初步认定为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其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须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须在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引发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xx年4月,部令17号)规定执行。

信息通报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

6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应对(市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报请省人民政府及省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应对。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4个等级(见响应措施)。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响应等级可参照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先期处置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必要时报请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2)二级响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必要时报请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3)三级响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响应。指挥部指挥长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必要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4)四级响应。初判为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应对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指挥协调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下与事发地县区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到位后,市、县区两级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下与事发地县区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到位后,市、县区两级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3)根据需要,市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研究决定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5)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6)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下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损害评估;

(7)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市内有关县区或兄弟市、县通报情况;

(8)视情向兄弟市或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9)配合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和支持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事发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县级(管委会)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应急处置

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会同事发地政府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污染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体扩散途径和范围,根据污染物情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水体污染控制措施: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水体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的扩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捞、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等方式,消除水体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造成二次污染。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大气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关闭、封堵、喷淋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必要时,及时组织疏散受到大气污染物影响的人员。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开展土壤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隔离、吸附、去污洗消、临时收储、转移异地安置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措施开展有效处置工作,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生态破坏控制措施: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组会同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减少危害继续发生。事后开展损害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生态修复方案,并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3)医疗救护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

(4)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专家会商

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大、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

总结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市人民政府,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省人民政府。

奖惩及责任追究

公众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池政秘〔20xx〕219号)有关要求执行。

8附则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五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项目部应对涉及施工作业场所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事件的危害,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经营工程中突然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的一般和重大环境事件、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事件的分类

a、一般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区纠纷,引发一般群体性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挖。

b、超过以上事件范围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项目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项目部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组织指挥与职责

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赵多文穆原穆鹏飞姚荣伯苏瑞年刘发家谭祖敏王斌斌郭迪东刘康明

项目部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成员:赵多文穆原穆鹏飞姚荣伯苏瑞年刘发家谭祖敏王斌斌郭迪东刘康明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框图详见附件1。

应急救援职责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

B建立健全单位事件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组织制定或修改单位应急预案并发布实施;

C保证应急救援资源的有效投入;

D掌握项目部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报告突发事件情况;E组织、指挥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置,组织或协助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灾后恢复;

项目部突发事件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A协助总指挥进行安全应急管理,在总指挥未在位的情况下代行总指挥职责;

B指导、协调和参与项目部所属单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C组织开展对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D及时掌握单位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并向总指挥汇报;

E组织实施单位应急救援,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减少突发事件伤亡和经济损失,协助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拟定项目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B监督、指导和协调公司所属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落实预案/方案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信息上报和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C指导、协调和参与项目部所属部门/单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D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部所属部门/单位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突发事件情况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E组织突发事件调查工作,或配合当地政府、集团公司等上级职能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F为地方提供突发事件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A在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B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传达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协调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C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并报告(通报)突发事件情况,组织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

D承办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E承办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设备和物资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疏导组职责:

负责现场维护,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事件调查组职责:

按照突发事件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突发事件的相关事项,详细掌握突发事件情况,查明突发事件原因,评估突发事件响程度,分清突发事件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突发事件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特殊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家,由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商请有关部门推荐或外聘。

A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评估、预测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消减突发事件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项目经理应急处置职责:

A建立本项目应急体系,制定、指挥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责任,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B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C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D事件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突发事件的扩大和恶化,努力控制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E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F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突发事件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G按照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H配合地方政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I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配合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

J完成突发事故/事件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3.预防和预警

环境污染事故源监控

预防工作

对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行调查,掌握本企业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处置技术。

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A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B发布预警公告。

C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D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E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F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信息报告与处理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应急监测

项目部环境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信息传递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事件信息后,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信息传递方法及程序:现场目击人立即报现场领导,现场领导立即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领导或驻地县、市应急办公室,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用电话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A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A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D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E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应急终止的程序

A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B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C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A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B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C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通信保障

明确有关人员与有关单位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与通信等设施拥有部门建立维护方案,保证平战期间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在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断的情况下,采用对讲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人力资源保障

项目部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全员的防范能力。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7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预案实施时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六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寨县范围内发生的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按照《金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照《六安市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县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定期培训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119号)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县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县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县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县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指挥体系

县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包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联络员组、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县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金寨县县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和县环保局局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我县环境应急预警机制。

(2)在省、市环境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和指挥相关乡镇、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3)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时,县政府要在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下,统一领导和指挥救援工作,并为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研究和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本县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协调、督促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指导和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4)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习。

(5)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并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传达、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市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告。

(6)承办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

应急联络员组及其职责

环境应急指挥部联络员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组成,确保联络工作及时有效。

应急联络员组主要职责

(1)交流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有关经验,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的关问题。

(2)应急响应时,按照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3)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应急专家咨询组及其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由科研单位的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水利水文、损害索赔等方面的专家人员组成。

应急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

(1)就应急准备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2)应急响应时,参与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定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应急办、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财政局、农发委、住建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污染处置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应急办、公安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国土局、水利局、畜牧局、农委、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县和交通管制县域,确定重点防护县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2)应急监测组。由县环保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农发委、气象局、人武部、消防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医学救援组。由县卫计委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应急保障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县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正常通讯;组织开展应急测绘,提供抢险救援、灾害评估所需的地图与地理信息及测绘技术保障。

(5)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经信委、环保局、文广新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县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县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3、预防和预警

监测和风险分析

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安全监测、监督和管理,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监、交通、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环境保护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

预防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调查并掌握县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县分布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本预案程序立即启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县的人民政府通报。

县政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7)预警解除程序。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县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继续进行事件事态跟踪,直至事态隐患完全消除为止;有关职能部门应继续查找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隐患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防治类似问题的出现。

符合预警结束的条件如下: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隐患已经消除。②对污染源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事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机制

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给予协调、指导和支援。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响应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建议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程序

Ⅰ级响应时,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县级各有关部门向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县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接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信息,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启动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急力量进行支援时,向县应急办公室及时报告。

县政府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信息报送与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群众中造成不利的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县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接间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部门,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指挥和协调

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县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县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咨询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县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对受威胁的周边地县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县和交通管制县域,确定重点防护县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应急监测

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通报与信息发布

事件的通报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县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相关县县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2)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县政府,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信息发布

县委宣传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一般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环境污染事故大多数是由于化学物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过程中,因发生火灾、爆炸、泄漏及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其中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尤为突出。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合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此,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进入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人员,呼吸系统的防护,一般要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应急或撤离时,应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的防护要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的防护要穿橡胶耐酸碱防护服;手的防护要戴橡胶耐酸碱手套。在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进入高浓度县作业,应有监护措施。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应急终止的条件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负责编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报告,并在应急终止后15日内,将总结报告上报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

(3)应急过程评价。由县应急办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是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4)根据实践经验,县应急办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各工作组的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县县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培训,形成由市、县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财力保障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2)加强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跟踪监控和内部审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物资保障

(1)有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单位,应根据自身风险源的特点贮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具备处置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物资供应,民政、粮食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

(3)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已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物资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装备保障

环境应急成员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通信保障

电信、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制定并实施应急通信保障预案,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环境应急成员部门及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县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公安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县县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提供人员抢救器材设备及医药的物资保障,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能紧急输送受伤或中毒人员,组织医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工作。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案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县专业技术机构要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是县域治安的专业队伍,负责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并进行信息传递,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疏散,对重要目标危险县域实施治安警戒。

宣传、培训与演练。(1)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里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2)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后,各应急联动部门应组织相关力量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采取合适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故现场残留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

对于造成生态破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事故处理后进行生态监测,并视生态破坏的严重程度,酌情采取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

调查评估

调查报告。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说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总结。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评估。(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等。

(2)评估程序。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决策咨询。突发环境事件专家评估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提供决策咨询。

恢复重建

事发责任单位在终止应急后应尽快清理事件现场的残留物,对残留污染物进行安全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尽量恢复环境的质量和功能;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后期处理和生态恢复进行监管;对有放射性污染的现场后期处理以及难降解毒性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理,要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

7、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共同进行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七篇】

一、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1)时间:xx年4月1日上午9:00

(2)地点:理论一会议室实操一全厂

(3)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现场指挥):

应急办公室:

应急处置组:

警戒疏散组:

后勤保障组:

环境监测组:

其他参与人员:其他全体员工

(4)内容:

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内容和人员安排;

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说明;

③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分析和应对;

④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和处置演练;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意见或建议;

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1)向全体员工介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2)组织全体员工阅读学习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

三、典型突发环境事件

向全体员工介绍同类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起因、经过、结果)

四、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和处置演练

(1)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模拟

①填埋场沼气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②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环境污染事件;

③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泄漏或超标排放环境污染事件;

④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环境污染事件;

⑤极端天气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⑥普通火灾事故产生洗消废水(携带着垃圾污染物)环境污染事件; ⑦应地方政府、周边企业应急联动要求的.。

(2)演练过程模拟

①报警:

a报警(会场模拟)。

应急演练小组接突发环境事故通报,通报人:王华。

xxx xxx王华向演练小组总指挥报告险情:我是(职位)王华,(情景n).情况紧急,请指示!

b、接警(会场模拟)。

演练小组总指挥xx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问清事故情况,了解事故发

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状、类型、特征等。

演练小组总指xx接警:我是总指挥

xx,立即通知部门所有人员启动

X《xx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等级为级。现立即成立应急演练小组,请部门所有人员立即赴指挥部待命。

②应急响应(会场模拟):

警铃拉响、广播5分钟(现场指挥xx负责)后,所有演习参与人员到应急

演练总指挥部向总指挥xx报告就位。总指挥xx要求立即完成以下任务:

a现场指挥xx率领应急监测组对(情景n)进行现场核查,并在10分钟内报XXX告指挥部。

XXX演练小组总指挥xx :现令现场指挥xx携应急监测组xx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对()情景n进行现场核查。

b、指挥部接到初步调查结果后,向应急演练小组所有成员通报突发事件的

初步调查情况,并宣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处理。

现场指挥xx向演练小组报告现场情况:经现场勘查,(情景n)。

XXX演练小组总指挥xx接到现场情况汇报:各部门听令,现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实施方案》进行处理。

c、现场指挥xx率领现场处置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件发展。

现场指挥xx及应急监测组xx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③现场应急处置及环境监察(现场模拟):

a演练小组展开工作(现场模拟)。

演练小组成员到达现场,针对(情景n)的特点,展开如下工作:

XXXI、实施现场警戒。在事故现场拉起警戒线xxxx听令,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警戒。

警戒疏散组组长xx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U、实地勘察。重点核实事故对附近土壤、水体的危害,并派遣一名应急监测人员前往雨水总排口,实时观察雨水总排口水体情况,并在事故处理完成前每一个小时取样一次。

现场指挥XX指挥:环境监测组组长XX听令,请立即前往雨水排口查看并取样。

环境监测组组长XX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XX指挥:环境监测组人员XX听令,请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对事故现场进行实时监测,跟踪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汇报。

环境监测组人员XX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川、应急措施。泄露现场用沙土围堤,避免污染物质进入下水道。组织人员使用正确工具对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装载。

现场指挥XX指挥:应急处置组组XX就听令,请立即使用皮卡车将沙土袋运至现场并在下坡地堆砌围堤。

应急处置组组XX就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XX指挥:应急处置组人员XX听令,请立即使用正确工具对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装载。

应急处置组人员XX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XX指挥:应急处置组人员XX听令,请配合刘金生行动。

应急处置组人员XX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W、若大量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雨水取样后,立即将雨水排口取样送回实验室分析,应急监测人员接到样品后立即开展分析。

雨水排口应急监测人员XX回报:雨水排口未见污水排出,无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

V、总指挥XX负责与XX县生态环境局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情况。

b、应急处理完成和汇报(现场模拟)。

XXX排除(情景n)事故后,现场救援组各部门人员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雨水排口应急监测人员XX每隔半个小时一次汇报:雨水排口未见污水排出,无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

现场指挥XX :收到!

应急处置组汇报:现场围堤堆砌完成,污染物质未有泄露至雨水管路,现场污染物质清理完毕。

现场指挥XX :收到!

现场指挥xx向演练小组总指挥xx汇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应急处理,泄漏的污染物质得到全部控制,污染物质未影响周边环境,应急处理完毕。

应急演练小组总指挥xx :收到,请各部门积极最好善后工作,请环境监测小组继续跟踪环境受影响情况。事故应急状态解除。

C、善后工作(现场模拟)。

事故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处置组停止应急响应,清点人员、设备和器材,并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工作;现场指挥按规定提取相关物证、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并提交调查报告;环境监测组编制应急监测技术报告,必要时会同评估组做好环境安全后评估工作。

④演练结束(会场模拟):

应急演练小组总指挥宣布演习结束,并对此次演习做出评价,现场指挥收集应急相关物证、调查技术报告,并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记录。

五、意见或建议

参与人员根据应急演练实际情况,结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提出各自的意见或建议,分组进行讨论,进行相应论证,是否予以采纳。

六、 总结

根据应急演练实际情况,结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收集整理各方意见或建议,归纳总结,积极采纳合理部分,对应急预案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客观性、科学性以及指导性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八篇】

一、目的

为科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防范环境的能力。

三、组织体系应急机构职责

(一)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环建站、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大有中心卫生院、大有畜牧站负责人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建站,负责全镇环境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其职责为: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环建站:组织拟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资料收集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发生环境污染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经费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镇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食安办:参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处置单位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含水利、林业):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水资源污染、林业资源病虫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参与水资源环境污染现场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以及饮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林业站负责对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发布外来物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

镇国土所: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医疗救治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详细操作规范,在本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警、处警工作。进入预警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数据收集。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对事件进行核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对事件的初步判断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案建议。需要有关应急处置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示。

(二)响应措施

指挥和协调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接到预警报告后,按照事件发生、发生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

六、应急分队

各村(居)委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如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按照属地原则,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投入事件处置和救援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构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负责组织人:邓小五。

2.石良村(12人),负责组织人:刘德书。

3.水源村(12人),负责组织人:冯明远。

4.指拇村(10人),负责组织人:王兴华。

5.大保村(11人),负责组织人:张承全。

七、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理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

八、宣传、培训

指挥部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检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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