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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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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篇1

实践表明,开展巡视巡察有利于发现被巡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推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结合近期参加省委安排部署的第八轮巡视工作体会,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治巡视巡察工作,谈谈个人的几点思考:

第一,吃透精神,把准监督方向,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先决条件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巡视巡察干部而言,加强政治学习尤为重要,只有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了,才能不会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要吃透***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指南针”,必须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巡察的职能定位、职责使命,坚持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标尺,自觉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到被巡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二要吃透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神。巡视巡察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制度安排,必须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紧抓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条生命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影响改革、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被巡党组织提供精准的“政治体检报告”,使巡视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要死死盯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最终目标,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督促被巡党组织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三要吃透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精神。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定不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巡视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必须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维护党章党规、严明党纪、改进党风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当好发现病灶的“啄木鸟”,紧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当好政治体检的“检验师”,找准体制弊端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当好警钟长鸣的“敲钟人”,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第二,熟悉对象,把握个性特点,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重要前提

巡视巡察是政治“体检”,不是业务检查,更不是案件审查。党委(党组)的职能职责是党中央、省委对这个单位的要求,是设立这个单位的初衷。巡前,必须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该领域、该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了解被巡单位的历史沿革、政治文化和相关行业、领域特点,以及被巡党组织职能定位、重要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把握这个单位重要的、核心的职责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个性问题,避免“千人一面”。一要熟悉重点人物。巡视巡察的对象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重点是“关键少数”中的“少数关键”。要备足“功课”,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收集被巡单位全体干部名单、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信访部门书面收集被巡单位有关信访举报,与上述单位相关负责人面谈,全面了解被巡单位各领导班子成员的家庭情况、社交圈子、成长经历、专业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要有的放矢,针对各班子成员的特征特长,紧盯其分管的领域、主抓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扫描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准确查找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的问题。二要了解重大事项。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开展政治巡视巡察,必须要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具体业务工作中映射被巡单位的政治生态。要做足“准备”,通过学习被巡单位“三定”规定,全面了解其承担的职能职责、主要业务;通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被巡行业工作部署要求,充分了解被巡察单位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扮演角色、工作任务;要靶向出击,对照被巡单位业务工作清单,逐一调查核实,对被巡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要聚焦重点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必须要紧紧抓住被巡单位的主要矛盾,才能精准查找机制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深层次问题;要做好“热身”,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被巡单位业务工作推进情况怎么样,突出问题在哪里,廉政风险防控实不实;要采取查阅上轮巡视巡察报告、了解其他地区巡视巡察情况等方式,了解掌握被巡系统、行业易发高发问题集中体现在哪里;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行业采取不同的方式,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查找被巡单位的“症结”,为被巡党组织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为取得“同题共答”的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履职尽责,互相协作配合,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根本要求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配合完成巡视巡察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巡与被巡是同责,互相配合是保障。一要思想认识统一。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更是帮助被巡单位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被巡单位要切实破除巡视巡察“是在找茬”的误区,摒弃“讳疾忌医”的思想,把接受巡视巡察当作一场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政治体检”,帮助干部“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巡视巡察机构也要本着党对干部严管厚爱的初心,坚持同题共答的正确定位,坚决防止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心态,以平等互爱的党内同志关系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二要履职行动同步。高质量完成巡视巡察是巡与被巡双方共同的政治责任,巡视巡察组必须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照责任清单客观公正,履职尽责。因巡视巡察需要确需补充的材料,要按程序向被巡单位提供材料清单,给对方留足准备时间。被巡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资料清单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既不夸大成绩、也不回避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三要问题定性互通。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较为复杂,一些表象问题背后隐藏着失职失责、制度漏洞等深层次问题,需要用政治的眼光来“由表及里”“以下看上”,认真甄别,加强研判;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涉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影响案件查处的一般问题,及时与被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换意见,确保反馈的问题定性准确、客观公正,被巡单位满意、服气。被巡党组织也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勇于承认存在的问题,勇于承担整改的责任,坚决防止将巡视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全盘否认”,推得“一干二净”。

第四,选优配强,淬炼巡视铁军,是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必要保障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做好巡视巡察工作,必须要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巡视巡察铁军,在强化新时代党内监督战线上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塑造新形象。一要完善巡视巡察干部抽调机制。“抽能人、能抽人”,高质量完成任务,人是最关键因素。首先,要建立巡视巡察组长库、人才库,保证“有人可抽”。其次,要健全组长、人才“两库”管理制度,实现“抽能干人”。二要提高巡视巡察干部培训质量。巡视巡察干部不仅要有认真负责的担当意识,还要有搞好监督的过硬本领。要强化培训的“度”,广泛采取“全员轮训”“以干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巡视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报告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提升培训的“质”,在师资配置上,采取“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等方式,邀请上级巡视巡察机构领导专家、本级或下级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为巡视巡察干部“传道解惑”。在培训内容上,少讲“为什么干”,多讲“怎么去干”,让巡视巡察干部一听就懂,一干就会。三要加强巡视巡察干部日常监管。巡视巡察干部是监督别人之人,只有严于律己,慎于用权,工作中才能腰杆硬、底气足。“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用实际行动证明巡视巡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铁军。巡视巡察期间,强化组长负责制,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完善内控机制,自觉遵守“十个不准”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也要坚持严管厚爱,把巡视巡察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从制度层面对巡视巡察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进行明确,多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巡视巡察干部,让巡视巡察岗位成为人人向往的“舞台”。

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篇2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侯卫东官场笔记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巡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华宁县把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今年以来,共开展2轮巡察,巡察村(社区)20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党委1个,共发现问题273个,问题线索43个,强化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反腐利器。但在巡察中,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巡察力度与中央反腐力度相比明显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惑,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一、华宁县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巡察人员抽调难。2017年12月,华宁组建了4个专职巡察组,核定编制2人,但目前只配备了巡察组组长,巡察专员一直未配备。巡察人员从各单位临时抽调,虽然有的单位能积极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参与、支持巡察工作,但在具体抽调中避免不了遇到一些难题,有的甚至阻碍了巡察工作的开展。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政治站位不高,不支持县委的巡察工作,或是以单位业务忙抽不出人拒绝,或是直接无视不做任何回应。二是所抽调的人员要么是单位上年纪大不承担业务的“闲人”,要么是业务素质低、不做实事的“懒人”,更有甚者安排临时工来参加应付了事。

(二)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作用。由于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部分人员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加之受各种因素限制,无法进行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导致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对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部分巡察人员“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此外,虽然明确了巡察期间抽调人员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两边负责两边跑”的现象,分散了巡察人员的精力。

(三)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巡察组谈话方法技巧单一,谈话针对性不强,导致被巡察单位有的干部职工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四)巡察方法存在局限性,发现问题难。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按照巡察方案,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部分失真,影响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巡察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性不强。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阶段性进展情况都未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只有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内知晓,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加之群众怕被打击报复,主动参与巡察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这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查找、发现问题不全不深,影响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健全。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协调配合乏力,制约着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没有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认为巡察组是来“整人”“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不愿主动接受监督。

二、意见建议

(一)加强巡察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巡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对回避困难,不敢担当的“老好人”给予惩治,对失职渎职的给予查处,严防巡察队伍“灯下黑”;反之,对敢于担当、刚正不阿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建议上级加大对基层巡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以达到开拓视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普遍问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重点突破。要改变简单的以谈话、听报告和受理信访举报来“等”问题的消极方式,多采取实地检查、专项审计、明察暗访、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建议市级统筹全市巡察人才资源,以县市交叉巡察的方式来开展巡察工作,**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增强巡察效果,提升巡察质量。

(三)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开力度。利用多媒体平台广而告之,提高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等,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四)理顺巡察工作机制。市级要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体制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强化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五)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在巡察人员的选配上,视野要开阔,范围要广泛。在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和巡察组长人才库的基础上,要从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发,注重选配年轻后备干部、新提拔或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参加1至2轮的巡察;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重点选择有财经、审计、执法专长的,政治过硬、正直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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