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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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第一篇】
1.强化法律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在中心组学习、党工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前专门安排时间、安排专家以专家讲解、个别交流、集体学习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前三季度委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并全部通过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开展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考试工作,机关干部教育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62%。
2.规范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制发《xx市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xx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把法制机构审核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重要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能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加强法治把关,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对机关干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等形式,强化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近几年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工作已经常态化。2020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合同75件,提出修改意见203条,有效降低了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的法律风险。
4.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1件,均进行了依法审理或出庭应诉,全年我局行政诉讼案败诉率为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第二篇】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实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汇聚(5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一)依法决策方面
2021年度,我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市首推营商环境白皮书,从企业营商所需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环境、市场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等宏观方面,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十一个微观领域,全方位展示罗湖营商环境现状,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法治化环境。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围绕企业经营全过程11个领域,精准推出32项路径清晰可实施、预期成效可视化的具体改革措施。同时,结合罗湖实际新增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特色板块,探索走出罗湖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之路。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条例进园区、进机关、进大厅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进行答复和应诉。
(四)普法方面
立足本职,我局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在社区、企业和机关内举办了消防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和信用罗湖等多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节能低碳及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仍存在内部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1年我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我局内部学法用法,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宪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以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021年重点组织开展“两规三规及深标修订政策解读”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我局业务有关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为100%,圆满完成我局2021年度学法考试。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二)强化宣传引导。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学法力度,创新学法形式,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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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第三篇】
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
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
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宗教教人士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民宗干部等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宗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宗教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宗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宗教场所登记、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四)继续打造和巩固普法教育基地。对已打造的教育基地在宣传成效上提升,并以点拓面,继续在四大教领域打造若干省、市级普法基地。
民宗局党建工作总结
民宗工作计划
民宗局办公室文书工作总结
民宗局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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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第四篇】
区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规定和《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长征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长征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为长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了《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上海普陀”政务网站、“普陀长征”微信公众号、《长征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便民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截至目前,产生公文信息16条,其中主动公开14条,主动公开率为%;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答复12件。
(二)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镇政府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邀请镇人大相关人员列席镇政府重要会议20次,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次,充分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按时办理、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向代表、委员、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及时反馈。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工作,做好反馈意见的办理、跟踪与反馈。截至目前共收到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35条,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事项件件有回音,桩桩有落实。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试行)》。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工程的管理。全面推进镇级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镇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超过99%。全面建成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公务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申报等系统,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
(三)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镇党委建立了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理委下设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协同合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和辖区各居委依法治理工作。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居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从时间、内容、人员上做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精神和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对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机制制度、依法全面履职等方面制定了14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市委依法治区办第四督察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实地督察,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实化依法履职,构建完整的法治政府格局
一是做好规范执法。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城管、房办、绿化、市容、工商等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二是定好依法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覆盖行政复议、信访维稳、物业纠纷、居村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
(五)深化惠民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分别与1家律所签订镇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与3家律所签约对接镇域27个居委会、3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的法律顾问服务。民法典表决通过后,第一时间成立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宣讲团,对全镇居委、片区开展了普法宣传讲座活动。二是拓展宣传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建成1处司法信访接待窗口、1处科普法治宣传花园、3处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1处片区调解工作室,固定滚动开展法治宣传。三是突出重要时期的法治宣传。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冠肺炎依法抗疫的法治宣传,编印《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防范手册》宣传册,录制了防疫普法小视频,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疫线云党课+微课堂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长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镇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各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配置专职调解员31名,形成二级调解网络结构,以属地调解为主。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对接法庭”、“一对一”导师跟班培训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的方式,不断强化基层一线调解员的素养,着力提升疑难纠纷化解的能力。成立片区人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截至目前工作室共接受咨询18件,受理调解共10件。
三、
存在不足2020年,本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作用;行政执法部门仍需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针对上述问题,长征镇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安排,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根据长征镇《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镇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落实人民调解进片区,进一步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的品牌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消除了之前的疑惑。
乡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乡镇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乡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乡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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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第五篇】
1.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10个事项“零跑”,方便群众办事。其中,教师职称评定、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生中考加分等6个事项实行学校代办制;校车使用前置审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等2个事项实行网上申报;二级幼儿园评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等2个事项材料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报送。联合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联合出台民办学校正式设立“一事联办”办事指南,推进落实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次办结”机制,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全年共完成民办学校成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办件20件,教师资格认定372件,其他权力事项1940件。
2.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顿治理。制发《xx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市人社局等6部门制发《xx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综合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截至10月底,对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的2306家培训机构进行依法治理,发现各类问题2648个,其中1644个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