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空饷的自查报告(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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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1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办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扶贫办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关于吃空饷的自查报告 学校吃空饷自查报告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2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XX年6月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2个,行政编制实有在职7人,退二线1人;工勤编制1人。股级事业编制9个,实有在职7人。
招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个,实有在职5人,退二线3人。
口岸办公室:事业编制6个,实有在职5人。
二、自查情况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2、认真自查,不走过场。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对我局“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九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格,确保我局清理整治工作实效,不落于形式。
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我局将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吃空饷”人员自查情况在局机关公示栏进行了公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电话。
4、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我局以此次“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纪律相关制度,对干部人员编制、档案管理、人员核减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防止和杜绝我局“吃空饷”现象发生。
我局按照工作要求,经过认真自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3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校、县财政校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黄纪发〔〕4号)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为股级。北屯地税局于20**年8月8日揭牌成立后,现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7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十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部门或有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2.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3.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的;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
5.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核销工资的;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5
市人社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65号)要求,我办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办核定我办行政编25人,工勤编制4人,现有在职在岗人27人。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编办核定12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2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办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
我办下属管理单位兰州仲裁委秘书处毛万里同志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单位核实后按照人事工资制度发放病休工资;张宗峦同志脱产学习;曹志新同志编制在兰州仲裁委秘书处,但工资关系未转仍在市政府法制办名下。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6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地税政函字〔20**〕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监察科牵头,会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景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XX〕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先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为股级。北屯地税局于20**年8月8日揭牌成立后,现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7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清理“吃空饷”工作十分的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孔文
成员:吴丽、黄丽萍、杨璐、覃伟。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十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部门或有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2.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3.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的;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
5.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核销工资的;
6.带薪留职、自动离岗、停薪留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7.受行政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8.非组织同意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9.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人员;
10.其它形式“吃空饷”的。
针对自查资料,我局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将每项自查的资料落实到具体的人员,经过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档案、组织关系,查阅工作经费、考勤纪录、花名册,比对人员信息、工资审批手续等方式,全面详细地检查了“吃空饷”问题,在进行“吃空饷”工作检查的同时,也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三赢成效。经过自查,未发现“吃空饷”和套取资金的情景。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将自查情景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并经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人定岗定职责,健全机制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各科室职能职责,建立相应的职责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吃空饷自查报告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15号)和关于《关于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周密部署,开展自查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景,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景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职责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四、进取公示,理解监督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县财政自聘人员情景统计表、**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景统计表、**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资料一一公示。
吃空饷自查报告
20__年,我社区民政工作一直以遵守上级的领导思想为己任,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__年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的总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构建社区救助体系,推进社区助残服务,深化社区优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构建特色社区,绿色社区,文体品牌社区,创一流社区而努力奋斗。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根据文化街道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
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1、社区工作计划的重点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的民体思想,把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条主线贯穿在民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规范社区低保范围,适当扩大低保救助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实现一个创新,坚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实施社区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操作规范化的社区医疗救助制度
3、加强优抚安置保障对象制度,进一步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在抓好常规性优抚工作的同时,要面向优抚对象中的弱势人群优先提供社区社会救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特殊照顾,要面向优抚对象提供社区就业服务,要面向社区军烈家属继续开展拥军活动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社区爱心协会和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培育和发展爱心协会,使其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载体,组织开发爱心协会,帮助,救助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特困弱势群体和特困残疾人,依法规范爱心协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形象和公心力
5、发动全社区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引进外资,动员全社区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建设管理好社区老年活动站和福利院,通过老年活动站和爱心福利院的建设,大力开展社区为老服务,要围绕“六个老有”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扩大老年工作内容,积极解决特困孤寡老人养老问题。
6、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要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作用,用一流的精神状态做一流的工作,用一流的工作标准,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7、要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为建立“六位一体”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吃空饷的自查报告篇7
根据咸安政办[20xx]110号《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xx年元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对此,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的六种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结果,截止今年20xx年12月底,我局机关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99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20人,现有人数26人,事业单位未定编,现有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53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等管理规范,不存在“吃空饷”的有关问题。现就我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迅速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的清理整治工作,将清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咸安区农业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局长),副组长:陈峰(派驻纪检组长)、毛崇全(党组成员)、陈艳(党组成员),成员:徐丹、刘小平、张静、胡可。监督电话:8322767。
二、排查摸底,自查自纠。
一是精心部署。接到《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长王勇同志当即作出批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人事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并提出要按照全区规定的程序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专门安排。局长专门组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手硬,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核查程序。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六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按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程序,我局在对照六种清理对象逐一认真核对,并在局黑板报上予以张贴,专门公示了自查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收到群众对该项问题的任何投诉和反映。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有的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事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