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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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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确保分类工作落实,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希望您喜欢。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1

(2004年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二)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三)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

(四)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五)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六)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七)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八)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九)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十)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十一)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十二)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将部分生产车间分立,形成独立药品生产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的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要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进行审查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三章 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等项目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原则;生产地址按照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填写;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范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方法和类别填写。

第十五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

第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变更生产范围或者生产地址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决定。

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后,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照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第十九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原发证机关结合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按照本办法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换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换证,并予补办相应手续。

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由原发证机关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并在原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原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照原核准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补发、吊销、撤销、缴销、注销等办理情况,在办理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对依法收回、作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建档保存5年。

第四章 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五条 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第二十六条 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和销售。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查,应当向受托方提供委托生产药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受托方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

第二十七条 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当签署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体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 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由委托双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生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药品委托生产的,由委托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申请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受理。

第三十条 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章规定的条件对药品委托生产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委托方。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发放《药品委托生产批件》;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委托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且不得超过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规定的有效期限。

第三十二条 《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委托生产合同终止的,委托方应当及时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的注销手续。

第三十三条 药品委托生产申请材料项目: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的考核情况;

(五)委托生产药品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式样及色标;

(六)委托生产合同;

(八)受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意见。

药品委托生产延期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项目: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托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前次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复印件;

(四)前次委托生产期间,生产、质量情况的总结;

(五)与前次《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发生变化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四条 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执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其处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标签、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等应当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在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受托方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

第三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委托生产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参照执行本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的,应当在签署委托生产合同后3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加工的药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药品委托生产的批准、备案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直接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其认证通过的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及认证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第三十九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的现场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

第四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时,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需要整改的应当提出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检查。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明文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知悉的企业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第四十一条 监督检查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有关情况和以下材料:

(一)企业生产情况和质量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三)企业组织机构、生产和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生产、检验条件的变动及审批情况;

(四)药品生产企业接受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不合格药品被质量公报通告后的整改情况;

(六)检查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必要材料。

监督检查完成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载明检查情况。主要记载以下内容:

(一)检查结论;

(二)生产的药品是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是否有不合格药品受到药品质量公报通告;

(三)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有违法生产行为,及其查处情况。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内,建立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档案。监管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生产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良行为记录和投诉举报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药品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四十四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违法生产的活动,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十五条 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人员简历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情况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30日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四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四十八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十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且在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在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二)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生产的。

第五十四条 经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监督抽查),认定药品生产企业达不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评定标准的,原认证机关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收回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

第五十五条 药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

(二)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

(三)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四)企业的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

(五)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监督检查时,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

第五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对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跟踪检查的职责,对不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未依法责令其改正,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在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药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与印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2月11日发布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2

(一)完善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是实行统计普法形势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普法阶段性工作分析与交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深化普法效果。

二是推行统计普法联系制度。畅通上下级统计普法机构的联系渠道;加强普法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普法经验,切实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有效。

(二)积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

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和配合程度。要继续加强党校统计法宣传,提高党政领导对统计法认知度。

(三)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重要时点,因地制宜地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利用互联网、微博和微信等新兴媒介,拓展普法平台、创新普法方式。

(四)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指导、督促改正;扩大检查地区的执法教育效果,努力做到以一个典型案件教育多个统计调查对象,以执法促进普法,执法惩处和教育功能并重,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责任意识教育。

(五)落实统计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市局每年将定期公开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公开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上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及时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自觉性。

二、分类指导,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

(一)通过举办培训、统计专业会议、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上岗培训等方式,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通过统计普法骨干培训、专题会议和知识讲座等方式,对统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各级统计人员严守《统计法》,严守联网直报工作的“四条红线”和经济普查的“六条红线”,坚决消除统计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三)继续重点抓好党政领导的学法用法工作。

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平台,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知识宣讲活动,坚决打击干预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将举办1期以上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讲座。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3

总体要求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 “ 两个维护” ”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 “ 精准监督年” 活 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 xx 纪委十届六次和 xxx 届 x 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 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 《2020 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2020 年工作要点》 的部署要求, 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 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 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 为全市 xx 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 “ 两个维护” ”

1. 加强对习 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扎实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常态化, 力戒形式主义, 务求取得实效。

2. 细化政治监督台账,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 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大攻坚战”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 坚决查处空泛表态、 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 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 、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 时代性、 原则性和战斗性。

员管理、 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 “ 精准监督年” 活 动

1. 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谋划全局工作, 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 自治区、 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 领导班子成员 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三转” 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 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 xx 纪委的统一部署, 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 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 加强信息化培训, 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 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 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 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定、 完善、 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 规范“一把手” 用权行为, 注重“事前把关、 事中监控、 事后问责” ,实现对“一把手” 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 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 1 次廉政谈话, 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 调整、 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 1 次廉政谈话,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 工作作风、 道德品质、 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 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 , 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 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 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 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 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 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 做到有错必纠、 有责必问。

6.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录像, 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 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查摆本单位、 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 通过强化工作措施、 完善制度规定, 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 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公开、 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 堵塞制度漏洞, 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 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 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 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 圆锁、 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 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

1.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 xx 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 对 xx 扶贫政策项目 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 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在 xx 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 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案件, 督促落实建章立制、 堵塞漏洞, 构建长效机制。

4. 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 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 突出行业特点, 重点加大对 xx 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 加强对选人用人、 项目 审批监管、 重大工程项目 采购招标, 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 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 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 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 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 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 杜绝瞒件、 压件、 丢件问题发生。

员、 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 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 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三重一大” 监督、 重点工作通报、 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 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 开展近距离、 全天侯、 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 报制度, 驻在单位要每月 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 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 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每月 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 1 次, 每季度组织 1 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 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 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 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 一探究竟, 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 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 工作台账、 监督检查、 督查督办、 反馈整改、 成果总结、 数据汇总, 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 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 反馈评议等机制, 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 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 xx 为目 标, 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 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 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 意识, 对各项任务“马上办” , 不等、 不推、 不靠, 认真组织实施; 强化“成绩单” 意识, 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每季度向 xx 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 ,各专项工作每月 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 , 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 xx 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 谈话突破、 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 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强化“信号灯” 意识, 严格工作规程, 健全内控机制, 严防“灯下黑” 。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化主题教育成果” 。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 。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 。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 、方法上“一刀切” ,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 。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 。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 ,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 ,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4

检查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部署安排,全市在春节前将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集中检查抽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检法两院)、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检查内容

1、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切实治理“慵懒散奢”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网购;缺岗、窜岗;违规喝酒、赌博;吃、拿、卡、要等问题。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重点检查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用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购买鞭炮等年货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3、行业不正之风方面,重点检查教师违规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商业预付卡券,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正之风;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4、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重点检查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等问题。

5、基层执法情况方面,重点检查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基层

行政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

三、检查方式

将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处理等监督检查方法。

1、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

2、检查抽查。一是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查看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三是开展群众访谈,交接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情况。

3、明察暗访。组织力量检查抽查辖区内酒店、娱乐会所、商场等高消费场所,重点排查公职人员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以及订购物卡等情况。春节前,全市将公开通报一批查处的典型问题,适时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会所中的歪风”等违反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4、信访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举报电话xx)和举报邮箱(xx,受理和办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处置、及时回应。对以往信访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处理。

四、有关要求

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领导责任。

2、各县区、市直单位要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和引导,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好表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抓好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积极营造良好作风建设环境和舆论氛围。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执纪监督,严查顶风违纪典型,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要建立节后倒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要注意及时掌握舆情、媒体、网络等平台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导向,对中央和省、市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宣传报道,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深度跟踪报道,为推动执行纪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情况报告制度,查处违规违纪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纪委党风室。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5

第1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第2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全面增强我市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按照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部署和《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近期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具体政策落实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确保各项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年度水利建设任务是否按照要求完成。

(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检查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效率。

(四)水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用水总量控制、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是否得到落实。

(五)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以江河治理重点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检查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一)检查组组成。由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市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执法室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抽调。

(二)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方法。检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中央、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阻扰和拖延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高效。

(二)加强配合。检查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检查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法,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第3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工作重点(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工作措施(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要求“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到山西考察时又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全党立根固魂、补钙壮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堕落的历程,往往是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三)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四)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工作的鲜明价值取向。当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应有之义。如果不坚持着眼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就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脱节,造成“两张皮”,导致自身逐渐弱化、虚化、边缘化,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第4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第5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6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20年9月24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副县级纪检监察专员、第二检查组组长周珊带队,一行3人来到集团开展第三季度监督检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市城投集团监察专员丁安亮、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仁忠的委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汇报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沟通交流、查阅资料、财务凭证等方式,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纠‘四风’树新风、政治生态研判、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一案一整改’‘六稳’‘六保’以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社会风险排查”等方面,对集团相关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随时向集团涉及部室人员仔细问询、沟通了解,在对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推进纪检机构体制改革、《民法典》学习贯彻以及社会风险排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一案一整改”工作存在资料归档不够完整的不足之处。

检查结束后,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丁安亮同志立即组织参会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持续巩固取得的成绩,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打造城投特色和亮点;二是针对检查组指出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立即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梳理完善;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风政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实力城投、建设品质贵阳提供坚实保障。

第7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4年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特制定我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方案如下: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完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负责人)作为信息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在参加培训、参与调研、参加会议、传阅文件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方便。

(二)加强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

1.落实信息员。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指定一名信息员,名单报县纪委办公室登记备案,信息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岗位有空缺要及时补上,不能适应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告。

2.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定信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培训,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信息工作分解为具体目标,并纳入年度评选先进、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重点编报、挖掘、开发信息,重点在综合调研、反映建议、案件分析、社情舆论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围绕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焦点”和具有特色的“亮点”,确定信息报送主题,加大综合性、分析性、调研性和问题性信息报送力度,减少情况反映式信息的报送。

(一)动态信息的报送。客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报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注重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研信息的报送。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材料,供各级领导参阅。

(四)负面信息的报送。既要坚持喜忧兼报,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还要注重负面信息的编报,特别是总结分析案件查办、党风政风、执法效能方面的负面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五)紧急信息的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主要采取定期通报和年终考评两种方式:

(一)定期通报检查

县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公布信息采用情况,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对信息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督促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约谈、年终评比扣分、通报批评等,漏报或迟报被催稿的一次扣1分,督促整改一次扣3分,约谈一次扣5分,三次扣分或总分为负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终考评

根据信息采用情况评选出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此项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按年终考评评分标准中对应级别进行扣分;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各乡镇纪委书记、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须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说明。

第8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会议及州工商局务虚会、工作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我州工商系统确立的“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执纪监督、继续深入纠正“四风”、坚决惩治_,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_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工商干部队伍,为稳步推进工商体制改革和湘西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工作要点如下:

1、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取、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职责,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行职责制状况的检查考核,构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回归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职责心,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潜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职责。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赞助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湖南省工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6、立足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强化作风转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暗访、曝光、查处、问责长效机制,以强化明察暗访、通报警示、绩效考核为抓手,从严落实《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齐,查处一齐,绝不姑息;对作风问题反弹严重的科室等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务实的举措、实在的行动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让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是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纳入培训计划,并突出工商部门特色,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作风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对发现的重大作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7、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_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用心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将属于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进行任务分工和职责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二是落实群众领导和分工负责、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群众决策、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

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8、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权力运行流程、“三公”经费支出、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强化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预防_、廉洁自律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州纪委的部署,对报告的有关事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_力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_行为。

一是持续惩治_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齐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__、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用人_、插手工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处置无遗漏。

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礼貌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职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用心性。

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状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状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第9篇: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照我室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我室调研督导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六稳”“六保”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要作为任务,进一步营造尚廉戒奢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廉洁建设。9月21日至9月25日第一组:(检查单位:)第二组:(检查单位:)第三组:(检查单位:)1、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了解各单位总书记批示精神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巩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舌尖上的浪费”,进一步营造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6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切实做好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照我室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我室调研督导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六稳”“六保”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要作为任务,进一步营造尚廉戒奢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廉洁建设。

9月21日至9月25日

第一组:(检查单位:)

第二组:(检查单位:)

第三组:(检查单位:)

1、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了解各单位总书记批示精神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巩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舌尖上的浪费”,进一步营造我市尚廉戒奢良好氛围。

2、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情况。聚焦各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四个方面,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关键症结,推动解决阻碍政策执行的深层次问题。

3、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市委四届巡查整改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市委四届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检查是否对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整改到位多少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围绕推动监督工作文字化、具体化、形象化、动态化,督导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

5、督促检查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围绕各单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日常管理进行督查。对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确保公务用车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

1、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督促保障执行作用。要充分认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对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圆满完成,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要紧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做到不先打招呼、不预排线路、不层层陪同、不开汇报会,坚决防止为检查而检查、防止“作秀式”检查、防止增加各单位负担,使监督检查做到“脚步轻、脚印深”,对照工作安排,精准发现问题,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3、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于每周五前梳理汇总并报告六室,由xx统一向各单位反馈。各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强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县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两会”、春节期间违反“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大操大办不良社会风气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包括局机关、乡镇站所和公司所有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

为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集中督查

1、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紧抓住春节和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吃喝、违规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3、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收送和发放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扎实开展问题自查与督查,重点对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代金券、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和使用工会经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是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作风整治主要责任人,按照职能分工,对分管部门要亲自帮助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把关。局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整顿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顿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责。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股室站所公司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发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全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区农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作风办部署要求,结合农业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全力强化规矩意思,激发担当干事激情,提升工作效能,实现干部作风和精神面貌转变、工作效能新提升,为推动全区农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制约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基层和职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结合自身实际,列出问题清单,制定管用措施,精准发力,尽快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坚持党工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责,超前谋划,亲力亲为,管人管事又管思想作风,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

三是注重典型引导。积极在活动中挖掘典型、培养典型、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抓两头、带中间,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提升。

四是务求工作实效。坚持把转变作风与促进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改进作风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在履职尽责中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真正把作风建设贯穿于推进工作落实的全过程,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从改进服务态度抓起,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建设一流队伍,加强机关人员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个人自学、上台讲学、相互促学等形式,激发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建设一支高素质农林队伍。打造一流窗口。坚持把能力强、素质优的人员安排在窗口,保证人员力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从各细微之处进行人性化、合理化、便利化设置,方便群众办事。开展“窗口服务创品牌”活动,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供一流服务。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农业、服务基层”,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切实解决基层农户、企业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农业电商服务中心平台、农技耘app、12316热线电话等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从办理群众诉求抓起,盯紧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诉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主动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走千企入万户、助发展促富民”大走访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实现问题真发现、真解决。积极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区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议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及时回应群众。切实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解答群众咨询。化解社会矛盾。结合“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行动”,化解一批疑难信访案件,改善机关形象。

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全系统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细化具体措施,持之以恒、综合整治。各街镇、各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真管真严、常管常严,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共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单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局党委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解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积极上进、干事创业、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局所属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我局今年被市人大列为工作评议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列为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单位。局党委决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局所属单位,要积极响应。以树立“文明和谐,求真务实、勤政高效、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实现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的工作思路为总体目标,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集中解决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目的

通过单位全体职工干部强化学习,组织讨论,查找问题,全面整改,达到素质提高、作风过硬、工作务实、成效显著的目的。全体干部职工要针对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找不足,在行动上多反思。

(二)、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单位职工作风建设专题学习。

组织单位职工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握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单位职工干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2天,单位职工干部分科室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作风建设学习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

2、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

由领导班子带头,动员干部职工开展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顾全大局、奋发进取;查学习,看是否掌握理论、熟悉业务;查工作,看是否饱满充实、真抓实干;查纪律,看是否遵守制度、令行禁止;查生活,看是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开展一次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人员就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局所属单位作风建设进行讨论。每个职工都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在科室内进行交流。要通过讨论活动,努力克服工作漂浮、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不良倾向,积极倡导雷厉风行、狠抓落实和负重奋进、敢为人先的工作作风。要求各科室认真开展好讨论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如何加强单位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将讨论情况以报告形式报办公室。

(三)作风建设活动要求

1、加强工作作风教育,单位职工干部,要求树立不断学习、服务至上、制度法定、效能优先的理念。

2、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把机关科室的作风建设与局属各单位的作风建设、组织集中纠改与平时自查自纠、教育管理与严格规章制度、表彰先进与“末位”警示等方面结合起来,把四个结合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作风建设就要营造良好风气。按照“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单位工作原则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坚决防止和克服工作浮躁、作风懒散等不良风气。

为确保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

1、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作风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相关科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有关人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单位作风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按照总体作风建设工作进度,定期对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建立单位作风建设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实际、做实事、出实效。

3、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作风建设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奖励;作风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另外把作风建设与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消除各种弊端。

(二)落实到日常工作

1、单位全体职工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平时,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上班签到时不得代签,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因公外出不能及时签到的必须向科室领导报告。领导及时整理请假、迟到、缺签情况并汇总签字。将当周考勤情况交局作风建设办公室备案,每月月底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

2、各科室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作风建设活动学习。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公干。作风建设活动学习实行点名制,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请假、缺席、早退,因公务活动不能及时参加作风建设学习和特殊情况须请假的一律报单位领导批准同意。组成全职领导小组对单位职工干部作风建设学习笔记随机抽查,对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3、加强督促检查。单位督查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职工2014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总体部署和日程安排

此次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

(一)动员学习阶段。分别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和科室站所负责人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主要以各科室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边学边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在此阶段,各单位部门必须联系实际,切实解决思想上、作风上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巩固提高阶段。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反弹,同时要以抓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各项工作。

(五)集中攻坚阶段

1、开展破解难题集中行动。单位作风建设小组将围绕局确定的作风建设实施步骤重点工作,抓住作风建设中遇到的若干难题,进行集中攻坚,通过现场办公、工作调度等形式,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确保取得实效。

2、惩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检查、座谈等形式,对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同志将给予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六)深化拓展阶段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健全作风建设上要把制度建设贯彻于活动始终,认真研究、精心设计,边建设、边完善、边运行。着重建立健全学习,联系和服务群众、提升作风建设、目标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2、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社会满意度评议问卷和评议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进行全面总结。各个科室对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注意发现影响干部作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每个作风建设阶段结束时报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检查验收阶段。单位作风建设小组将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各部门必须将各阶段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单位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各个部门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的先决条件。

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单位只有保持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成果,才能围绕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精神,确保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基础上,制定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机具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严禁采取不合 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确保补贴种类范围内,凡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严禁将不属于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严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在市、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二)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补贴额确定工作规范性审核,重点检查各省(区、市)非通用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性,省级补贴额一览表不注明企业名称和产品型号的规定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某类机具补贴额过高,以及同类机具补贴额在省域内是否保持一致等。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严禁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要及时搜集省域内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为补贴额调整确定工作打好基础。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意见》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意见》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发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五)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制定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鉴定是否规范,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评审工作是否公正,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六)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情况。今年部分省份经批准开展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全价购机后凭发票兑现补贴等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方式创新完善,要深入了解试点工作进展及效果,科学分析试点利弊,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合理提出意见建议。检查内容包括各地创新试点方案细化情况,结算级次下放试点情况,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情况,部分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情况,生产企业直销配送农机产品服务情况,以及前述几 种试点综合运用情况等。要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既有操作方式的行为。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精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九)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 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十)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三、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创新试点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3-5月、8-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成立督查组到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近年来举报投诉多的省份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回访式调查。

(二)购机户抽查(5-9月)。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要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500个县5000个购机户,并及时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农业部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 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三)创新试点评估(9-10月)。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形式,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新试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

(四)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农业部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地对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省域内的举报投诉案件。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组织领导

农业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董涵英任组长,农机化司副司长胡乐鸣、财务司副司长秦维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岳金凤任副组长,成员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农机化司、农垦局有关人员组成。

各地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省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要督促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立 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9

20xx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有关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好“两节”,根据中共xx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律检查组《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xx驻林纪发[20xx]12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

二、监督检查方式

各支部、各单位自查自纠,局纪委重点抽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范围

局属各林场、保护区,及所属管护站,各非林单位,公安分局及所辖林区派出所。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问题。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年历(卡片)和食品等各类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准利用其它现代高科技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二是公款搞联谊宴请、互相走访等问题。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类名目的.走访联谊活动;不准以单位之间交流工作、互相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等违规活动。

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不准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资金。

四是公款吃喝问题。不准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和超规格接待;不准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以及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等。

五是违规用车、用房问题。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和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公共房屋,以及违规处置国有财产等。

六是公款旅游问题。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公务差旅、学习等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格执行我局《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通知》(中林纪[20xx]6号)要求,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巧立名目办理宴请。

八是工作纪律问题。重点查处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情况。

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支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对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和预防工作。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制。

2、拓宽渠道,接受监督。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强化监督;局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并积极支持林区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举报一起、落实一起、查处一起。

3、加大力度,从严问责。局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还要追究支部纪检委员的责任。做到一检查、一通报,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文档为doc格式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的监管,保障药械使用质量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标

进一步落实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主要是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县医院、中医院及各牙科诊所)。

(二)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3日至5月22日。

三、检查重点

(一)是否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人员。

(二)是否妥善完整保存采购相关合法票据(药品、医疗器械)。

(三)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否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是否严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是否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六)定制式口腔义齿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并保存完整的使用记录,相关资料是否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等。

(七)直接接触药械的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是否健康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本辖区监管实际,统筹规划,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所队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涉及违法违规的,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请各基层所、执法大队于5月14日前,将开展情况工作小结汇总报送药品监管股,并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药械监管综合系统。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11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1】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关于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地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期间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舆情监控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领导班子换届这一敏感时期的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建立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宣传、派出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和管理权限,安排专门力量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媒体披露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全时段监测,发现涉及换届的敏感信息、重要情况、突发问题等,迅速反映、及时研判、妥善应对,经查属实的适时公布结果,不属实的予以澄清,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持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

二、责任分工

镇组织部门负责沟通调度工作,对重要舆情进行汇总,及时形成重要舆情专报,呈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宣传部门主要负责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的舆情监控与应对,重要舆情及时报送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汇总后报换届领导小组;派出所主要负责网站、贴吧、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舆情监控与应对,重要舆情要及时报送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汇总后报换届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

1.在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上,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派出所联合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小组,专门处置舆情监控工作,每个部门确定1名干部负责,固定联系方式,随时就有关情况进行沟通。

3.发现有重大舆情,3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沟通,由组织部门形成重要舆情专报,呈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示后,第一时间落实。

4.换届启动后,实行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周报告制度,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四、严格问责

严格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被动应付,舆论引导不及时、不到位的;对换届舆情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预案不落实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动态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导致工作失误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函询或诫勉;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2】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领导班子换届将在今年上半年进行。最近,省市县纪委机关、组织部门分别对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到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启动、同步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九个严禁”和省委“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全镇换届风清气正,使这次换届成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从政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同时,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优化班子结构,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建设适应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一)及时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1.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对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及时向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传达换届纪律要求,对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同时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换届纪律宣传及风气监督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全镇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把严明换届纪律要求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换届文件、部署安排工作时,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要内容,将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考察等其他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3.召开专题会议。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召开镇党政班子、人大、纪委、综治办、党政办等人员参加的全镇干部监督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压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

1.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要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抓好换届工作的头等大事,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一抓到底,要旗帜鲜明的提出要求,带头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2.明确责任清单。在换届工作中,镇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镇党建办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入宣传,加强监控,切实防止人为恶意炒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镇综治办担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责任,统筹安排,细化措施,严密防控,确保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和换届工作安全。

3.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及时督促提醒,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抓好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和舆论引导

1.认真开展专题学习。镇党委将采取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大会、村(社区)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纪检干部、组工干部、后备干部、换届工作相关人员等,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三通知一通报”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再学习、再教育。分发《换届纪律学习手册》、《换届纪律要求提醒册》,结合换届考察工作,组织参加测评推荐大会人员集中学习,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教育落到实处,确保“九个严禁”、“十个严禁”换届纪律入脑入心。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谈心谈话贯穿换届始终,镇党委书记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开展一次全面谈话。对不再提名的、个人意愿没能实现的和思想情绪有波动、工作干劲有松懈的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通过专题谈心谈话,引导他们在换届过程中严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提醒和督促他们带头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

3.落实换届风气承诺制度。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科级后备干部,换届纪律督查组全体成员以及与换届工作相关人员,围绕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签订遵守换届工作纪律承诺书,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

4.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把“一片一书”作为换届工作进行政治纪律要求的必备教材,把“四必看”(镇领导班子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人员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作为硬性的纪律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编印的《严肃换届纪律文件汇编》一书,观看中央摄制的《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重温中央关于“两案”通报和我省下发的有关通报等各项要求,进行警示教育。换届中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5.广泛进行社会宣传。要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根据换届工作进程,依托短信、飞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媒体,发布致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封信,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布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和“————”举报电话,尤其是“九个严禁”、“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换届,有序参与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四)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干部人事有关政策规定,对镇党委换届工作党代表的条件、结构、产生和“三类人员”比选的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新提拔的人员任职条件认真把关和重点审核。对不按照换届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考察程序推荐提名人选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制度。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3.严格执行“四个凡提”制度。要完善换届考察办法,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要做到“凡提必审”,看有没有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做到“凡提必核”,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对纪检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要做到“凡提必听”;对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做到“凡提必查”,看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

(五)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

1.成立换届风气监督机构。成立全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纪律督查组,抽调得力干部专门负责全镇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和举报受理查核工作。选聘部分党代表和干部群众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协助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2.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镇纪委与镇党建办将组成联合巡回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评估、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镇换届风气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尤其要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细化硬化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加强换届选举现场督导。大会选举期间,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机关等有关单位将派驻督查指导组对我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六)从严从快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镇换届监督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畅通。畅通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全镇换届风气情况。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及时向镇换届风气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报告。

2.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换届期间,凡出现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换届督查组和镇党委报告。镇换届督查组负责初核工作,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情节较轻的问题,要在5个工作日内查核完毕;情节较重的问题,要在15个工作日内查核完毕;情节严重的问题,要在30个工作日内查核完毕。

1.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信息收集反馈机制,镇换届监督组协调纪委、党政办、信访、综治等单位,将收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息,及时提供镇换届办掌握。

2.建立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镇换届办要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实行舆情全时段监控,对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依法处理。

3.及时通报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换届期间,镇监督组要采取印发文件、集中调度、个别约谈等形式,适时通报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现场督导情况,通报加强风气监督工作和换届风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4.切实增强工作合力。镇纪委、党建办和综治办等部门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换届风气监督上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篇3】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领导班子换届将在今年上半年进行。最近,省市县纪委机关、组织部门分别对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到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启动、同步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九个严禁”和省委“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全镇换届风清气正,使这次换届成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从政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同时,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优化班子结构,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建设适应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及时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1.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对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及时向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传达换届纪律要求,对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同时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换届纪律宣传及风气监督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全镇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把严明换届纪律要求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换届文件、部署安排工作时,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要内容,将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考察等其他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3.召开专题会议。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召开镇党政班子、人大、纪委、综治办、党政办等人员参加的全镇干部监督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压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

1.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要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抓好换届工作的头等大事,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一抓到底,要旗帜鲜明的提出要求,带头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2.明确责任清单。在换届工作中,镇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镇党建办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入宣传,加强监控,切实防止人为恶意炒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镇综治办担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责任,统筹安排,细化措施,严密防控,确保换届期间社会稳定和换届工作安全。

3.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及时督促提醒,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抓好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和舆论引导

1.认真开展专题学习。镇党委将采取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大会、村(社区)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纪检干部、组工干部、后备干部、换届工作相关人员等,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三通知一通报”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再学习、再教育。分发《换届纪律学习手册》、《换届纪律要求提醒册》,结合换届考察工作,组织参加测评推荐大会人员集中学习,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教育落到实处,确保“九个严禁”、“十个严禁”换届纪律入脑入心。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谈心谈话贯穿换届始终,镇党委书记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开展一次全面谈话。对不再提名的、个人意愿没能实现的和思想情绪有波动、工作干劲有松懈的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通过专题谈心谈话,引导他们在换届过程中严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提醒和督促他们带头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

3.落实换届风气承诺制度。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科级后备干部,换届纪律督查组全体成员以及与换届工作相关人员,围绕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签订遵守换届工作纪律承诺书,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

4.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把“一片一书”作为换届工作进行政治纪律要求的必备教材,把“四必看”(镇领导班子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人员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作为硬性的纪律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编印的《严肃换届纪律文件汇编》一书,观看中央摄制的《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重温中央关于“两案”通报和我省下发的有关通报等各项要求,进行警示教育。换届中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5.广泛进行社会宣传。要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根据换届工作进程,依托短信、飞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媒体,发布致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封信,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布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和“————”举报电话,尤其是“九个严禁”、“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换届,有序参与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四)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干部人事有关政策规定,对镇党委换届工作党代表的条件、结构、产生和“三类人员”比选的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新提拔的人员任职条件认真把关和重点审核。对不按照换届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考察程序推荐提名人选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制度。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3.严格执行“四个凡提”制度。要完善换届考察办法,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要做到“凡提必审”,看有没有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做到“凡提必核”,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对纪检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要做到“凡提必听”;对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做到“凡提必查”,看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

(五)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

1.成立换届风气监督机构。成立全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纪律督查组,抽调得力干部专门负责全镇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和举报受理查核工作。选聘部分党代表和干部群众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协助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2.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镇纪委与镇党建办将组成联合巡回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评估、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镇换届风气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尤其要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细化硬化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加强换届选举现场督导。大会选举期间,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机关等有关单位将派驻督查指导组对我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六)从严从快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镇换届监督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畅通。畅通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全镇换届风气情况。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及时向镇换届风气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报告。

2.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换届期间,凡出现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换届督查组和镇党委报告。镇换届督查组负责初核工作,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情节较轻的问题,要在5个工作日内查核完毕;情节较重的问题,要在15个工作日内查核完毕;情节严重的问题,要在30个工作日内查核完毕。

三、工作保障

1.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信息收集反馈机制,镇换届监督组协调纪委、党政办、信访、综治等单位,将收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息,及时提供镇换届办掌握。

2.建立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镇换届办要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实行舆情全时段监控,对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依法处理。

3.及时通报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换届期间,镇监督组要采取印发文件、集中调度、个别约谈等形式,适时通报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现场督导情况,通报加强风气监督工作和换届风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4.切实增强工作合力。镇纪委、党建办和综治办等部门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换届风气监督上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市级机关处室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和《发改委处室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经协办处室的作风建设,我办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提高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总结分析了机关作风建设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认真学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市级机关处室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和《发改委处室作风建设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努力推进处室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积极争创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先进处室。

(一)加强学习,自我对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对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办全体同志要积极参加委机关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构建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注重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把建设为民亲商、高效运作的服务型机关,作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发展改革大局,为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不断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推进效能建设,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创新服务,为做好发改委的各项工作,为全市“两个率先”争做贡献。

(二)强化服务,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在思想观念上真正树立“服务第一”的意识。结合发改委和本处室工作实际,我们要认真对照检查,重点自查为企业、为群众服务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如何在办事程序、办事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强化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认真执行我委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处室的各项工作职责和内容,按要求做到规范、透明、便民;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努力塑造“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业务素质;要为基层着想,热情服务,积极宣传苏州的投资环境,为外地来苏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严格要求,勤政廉政,规范工作制度。要围绕建设一个依法守纪、勤政务实、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和雷厉风行的先进处室目标而努力奋斗。要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不到基层和企业谋取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在工作中坚持热情接待来客来访,坚持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接待来人、来电咨询,并周到、细致地解释有关办事程序和相关政策,积极协调联系,为外地单位和企业办事提供方便。全体同志要共同努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工作制度、培养优良作风、塑造良好形象。积极参与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做作风正派、情趣健康的合格公务员,在建设学习型处室和构建高品位的机关文化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处室领导对本处室的作风和效能建设负全责,全体同志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明确责任,认真执行各项规定。按照委里统一领导和分管主任的要求,处室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处室作风建设始终处在强有力的工作状态。

(二)加强学习,联系实际。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要按照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个人的要求,努力提高全办干部的自身素质,确保学习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紧密联系实际,倡导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进行探索,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法,力求特色,确保实效。要在加强和完善机制、体制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加强教育、转变职能、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作为治本的主要措施,形成处室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团结和谐。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和改革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处室的职能工作,不把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自觉加强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争做作风正派,情趣健康,讲团结、顾大局、能协作的公务员。在建设学习型处室和构建高品位的机关文化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加强管理,自我约束。坚持制度约束和自我约束的统一,既注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接受监督的约束机制,又强调注重个人的自我约束,树立执政为民、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坚持改革创新、转变职能、完善制度,形成处室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调研,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基层学、向实践学,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改进机关作风的工作实践中去,虚心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把为基层、为企业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弘扬创新创优的良好作风,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形象,以争创服务型处室为重点,形成亲民亲商、服务至上的强烈意识,营造自加压力、雷厉风行的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准,不断创新,塑造发改委“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服务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13

为加强我市特殊药品使用合理合法,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的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使用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及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

二、监督检查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2006特殊药品经营巡查制度》、等。

三、监督检查范围

某某市辖区内所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

检查特殊药品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咖啡因、麻黄素类、罂粟壳。

四、监督检查职责

(一)日常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到人,专人负责责任制。

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并对本辖区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年把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11月25日前把总结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上报市局。

(五)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理决定。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案件必须在当日报告并以文字形式随时上报某某市局。

五、监督检查具体要求

根据某某市局安排,对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特殊药品生产安全管理第一

责任人。

2、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专门管理的人员是否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规章。

3、是否建有特殊药品采购、运输、双人验收、保管、出入库、投料、报损、双人复核、双人双锁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设有专人、专帐、专册,是否做到帐物相符。

4、是否设立独立专库存放,专库是否安装有防盗门窗和报警设施;原料药需要在车间暂存的是否设有专库(柜)。

5、是否按计划购进、使用特殊药品,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对安装特殊药品监控系统的医疗机构实行网上监控,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同级、上级卫生、药品主管部门、领导,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辖区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暂停供给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七、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受检单位检查的目的、范围、日程安排及人员分工。

(三)听取受检单位有关检查项目的自检情况或日常管理情况汇报。

(四)进行现场检查,准确、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如有问题还应填写相关的行政执法文书。

(五)检查组长宣布监督检查结果。经核对无误后,监督检查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注明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的职务、姓名、受检时间、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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