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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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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1

杨武乡-- 班 勤 2007年,自从担任乡综治办主任兼人民调解员后,我始终将自己定位于乡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综治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理思路、出主意,创造性地把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人民调解这个推进到了一个新水平。2007年至今共调解各种类矛盾纠纷158件,纠纷调处率为100%,成功率97%,有效劝阻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6起,劝返拟赴省、进京上访、非访2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使矛盾纠纷逐年下降,确保了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了无群体上访,无破坏电力、交通和通讯设施现象,无欺客、宰客、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而上升为刑事案件的事件发生。辖区内无种毒、制毒、吸毒、贩毒现象。

——加强学习,快速入门。虽然本人在基层工作多年,但是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对象什么人都有,所以必须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要具备政治思想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树立为民服务的品德和意识。坚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标兵。同时要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通过学习和联系实际的工作,本人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做好人民人民调解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往大的讲,它涉及到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明进步;

往小的说,它牵扯到每个家庭是否和谐幸福、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其作用更是显而易见:人民调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能化解积怨、让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它能控制事态,避免许多流血事件发生;

它能唤醒亲情,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

它能依法维权,帮助农民工伸张正义讨回尊严。总之,尽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争取领导重视,抓责任制落实。

我认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具体负责抓调解工作的人员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我总是利用平时的交流沟通机会和杨武乡党委政府每月例会向领导汇报人民调解工作,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层层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办、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同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作为乡党委、政府的大事、要事狠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工作分析会。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和重大案件、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将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免、评先奖惩挂钩。制定和完善了人民调解、社会治安、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群防群治、信访维稳、消防安全、等多工作制度。

——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矛盾纠纷处理迅速。

杨武乡是一个地处边远的少数民族山区,群众居住分散,经济、文化、交通相对落后。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我乡开发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从原来传统的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邻里纠纷,逐步凸显出征地拆迁纠纷、企业改制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矿群矛盾等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因此,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整合基层政法综治资源,我们重点抓人民调解网络机制建设,辖区范围内20个村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一月一排查,建立20个二级综治责任区,组织实施力度大。乡人民调解委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层层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建立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能够达到及时妥善处置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通过扎实有效工作,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有效防止个案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严控一般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力,责任措施到位。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每年度都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跟踪指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实现了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定期排查治安乱点、治安突出问题,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包保措施,安装摄像头,配备有必要的防护器材。加强了对各村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各项整治行动,以达到预防为先,尽量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的措施。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中小学配备有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对回乡入住的释解教人员实施责任帮教,做到有登记、有帮教记录、有思想和行为表现。同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教效果好,无重新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措施到位,取缔黑网吧。对涉稳、涉恐、涉毒、在逃、有犯罪前科、精神病人、原“门徒会”人员、重点上访人员“七类特殊人群”底数清,管理到位,对重点人员帮扶管控到位。

——基础建设得到巩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我在抓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把“打牢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作为制胜的法宝。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把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的具体做法。在杨武乡人民调解委,有文件,有牌子,有办公设施,工作机制健全,调解委主任由乡长担任,各村调解委主任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并有老教师、老干部、有威信的村民等专门人员组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经费每年都纳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每年的人民调解工作都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

——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依法治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采取多种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做好“五·五”、“六·五”普法工作。杨武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形成人民调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 首先要增强责任心、事业感。一是要要常怀“三心”(热心、耐心、恒心)。热心: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要真正在思想深处爱岗敬业。对当事人的来信、来电、来访要重视,要热情,使当事人有信赖感和温暖感。对当事人的诉求要真心对待,把自己当作当事人,自然会产生同情之心,赢得当事人的尊重。耐心:对当事人的多访和缠访,过度要求要有足够的耐心(避免当事人动不动就上访)。要多见不厌,多听不烦,在谈心中寻找时机,在教育中尽量满足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恒心:始终用较饱满的热情对待人民调解工作,不能时冷时热,更不能受荣誉就沾沾自喜,遇挫折就垂头丧气,见困难不要怕,要树立敢于挑战的信心,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二是要坚持“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公开: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让任何一个当事人都清楚明白事件的是非曲直,他们的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公正:要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一律平等,使他们懂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平等。公平:就是要大公无私、不偏不倚,法律政策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约束是一致的。

三是要把握“三实”(取实证、讲实话、收实效)。实证:调查取证要客观、全面,尽量穷其所有,不能偏听偏信。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取证,尽量收集原证据。实话:对当事人的疏导教育要讲事实、摆道理、是什么说什么。不搞随意忽悠当事人。实效:大的民事纠纷,在调解取得一致意见后尽可能形成书面协议。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让书面协议得到履行,只有这样,才能叫调而有果,调而有终。

四是要做到“三不顺延”(外务回家人员申请调解遇节假日不顺延;

赡养类、人身损害类纠纷遇节假日不顺延;

突发矛盾纠纷遇节假日不顺延)。提高调解效率,提升履约率。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力争化解,未发现的要坚持定期排查,将纠纷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其次 要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好“六法”。

一是注重证据依法调解法。引用大量充足的证据教育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使之心服口服,从而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法德结合以德调解法。结合当地民风、公益良俗在法律应许的范围内进行调解。

三是田间地头现场调解法。直击现场、合理判断,依照现有条件进行调解。

四是动员力量协助调解法。请求当事人信服的或者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员参与调解活动。

五是选准时机适时调解法。选择对调解有利的适当的时机进行调解。

六是当好裁判公正调解法。是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诉求和证据,从中判断是非黑白的调解方法。

天道酬勤。人民调解不是一季庄稼,而是一种坚持更是一项事业,因此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每一位基层人民调解员永恒的追求。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2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头塘村9个自然屯、20个村民小组、3651人坚持"三个代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本着重要思想和精神"预防为主,调解结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力量,加强基础工作,重点调查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承担保障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维护辖区大局稳定。

一是密切关注组织建设,完善网络调解

为真正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完善了调解网络。一是加强对村内矛盾纠纷的调解,负责协调和处理村内重大、疑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纠纷。吸收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工作、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不断丰富基层调解团队实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水平。充分利用学校等载体,组织村组干部和村组织调解人员培训班,集中培训调解人员。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继续发扬村干部的艰苦奋斗,愿意奉献,利用假期自愿工作,美化村环境。为满足工作要求,结合先进教育活动,村民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工作调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合理化建议制度。同时,每个村干部都配备了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学习笔记本、电话、来信和访问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处理制度,认真接待村民的来信、来访和来电。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措施,规范工作行为,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提高村委会整体工作水平,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我们及时做好本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村、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去年来,在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3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3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村屯、进学校区活动。组织村民上普法课,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去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8次,受教育面达2500人次。向居民发放新《信访条例》2014余份,加深了村民对新条例的认识。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反对邪教,幸福安康》2期、《信访条例》2期,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村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结合我村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如邀请农民艺术团到本村进行文艺演出,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活动,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参加公共设施管护、发放宣传资料、帮孤助残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本村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3

***,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2009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 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20人,流动人口占%,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近年来,***同志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同志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2009年***同志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张贴了血亲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维稳中心建成后实现了良好运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居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心启动两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34次,形势分析报告会4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6起,化解各类矛盾86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同志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指导和执着的追求。

随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维稳中心的成立,在***同志的领导下,乌兰街道办事处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事无巨细化矛盾 倾力指导暖人心

***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8余起,其中,调解矛盾纠纷14起。

2009年7月的一天,乌兰街道白音社区的居民贾建兵于某饭店,被酒后滋事者殴打致伤,造成贾建兵的股骨头裂开,***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把伤者贾建兵送到医院去治疗,并且还多次到伤者家里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受伤者的家人。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帮助贾建兵一家寻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事件另一当事人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通过长达四个月的协商和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贾建兵赔偿费用。“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贾建兵一家获得了6万元的医药赔偿。纠纷解决后,贾建兵的家人感动地说:“如果没有马主任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街道办事处,“社区送温暖,浓浓助残情”,锦旗上简短的两句话真实地表达了贾建兵一家的感谢之情,也表现了***同志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

***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2009年二连市东城街道一姓的民工与房东因房租费问题打架,导致跳塔吊不幸身亡,民工老父亲失子心痛,与房东发生纠纷,几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调解不下,当时二连市考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多年经验,有很多措施和办法化解人民矛盾。***利用地缘、情感优势化解了

排纠安民尽职责,维护稳定促和谐

在多年的工作中,***同志还从街道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入冬取暖、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街道社区治安形势良好。

2009年胡古吉勒社区辖区内的粮食局回迁楼有20多户居民的入冬取暖问题,一直到十月份下旬还未解决,***同志意识到这是一个关乎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纠纷。于是***同志及时深入每一户居民家中,耐心认真地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且把居民们的要求和意见都一一地记录在册,回去后详细地整理成7条意见,在与供暖部门反复协调后,逐条解决,终于使这20户居民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享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阵阵暖意。“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同志以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方法不仅平复了居民们的怨愤,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也践行了一个基层干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同志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尽管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但***同志却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工作,有了他的正确指导,乌兰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建和谐二连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他自己无私传授调解经验方法,言传身教践行调解条例,不图名不为利,只求纠纷平息时,无愧于自己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称谓。经过多年基层工作的艰苦磨练,他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我们从***同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扎根于基层二十载,却仍然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4

周世明同志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的老司法,他在基层司法所10多年的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民解困。2005年6月我局司法所所长轮岗,周世明从五和司法所调到宾亨司法所任所长,三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全镇无一件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一、危难关头平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多年来,周所长都以司法行政干警特有的政治责任感,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社会稳定工作坚强卫士的信念和追求。

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仅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如不及时化解,矛盾瞬间就会激化。2007年4月,宾亨镇永泰村委高头崀自然村卢木新等五户村民因引生活食水问题与该村云址坑自然村民发生争议,于是云址坑自然村自发组织百余村民来到引水点强行截水,双方发生口角争议并逐渐升级。周所长闻讯后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云坑村民群情激愤,手持锄头等器械,要与高头崀村民拼命。眼看一场集体械斗事件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周所长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对双方村民进行教育开导,请他们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把这件事处理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他们认识到如果鲁莽行事可能会带来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激愤的情绪渐渐平息,一百多人被劝回了。周所长趁热打铁,立即会同派出所干警、镇综治办、镇农办、水利站有关工作人员一道去到永泰村委,同当地村干部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司法所主持、多部门联合对该纠纷进行调处,组织双方群众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事后,村民们回想当时的情景说:“若不是周所长及时赶到,不知道事态会发展到怎样,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啊!”就是周所长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化解这起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永泰村的和谐安宁。

二、心系群众情感人,依法办事促和谐

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本路出家的他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2007年3月中旬的一天,寺湾村委连坑村民来电,声称该村苏某家中发生突发事件。周所长接报后,第一时间会同镇妇联、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得知:寺湾村委连坑自然村村民已婚中年男人苏某2005年外出佛山务工,期间认识了刚离婚妇女凌某某,双方产生了感情,进而非法同居。2006年秋,凌某怀上了苏某的孩子,于是强迫苏某与妻子离婚,并多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威迫。今年内是第3次到苏某家中闹事,并声称要杀其妻子和子女,经过多次闹事与威迫无效后,凌某开始有一些反常,打烂苏某家中一些值钱的家具,打烂门窗,并泼粪便水入屋,扬言要守在门口等苏某家人出来,捉苏某儿子作人质,不然就自杀。周所长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相劝,劝服双方先冷静头脑,再到司法所坐下来协商解决好此事。为达到劝解效果,周所长对凌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做好凌某的思想工作,使凌某感受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间尚有真情在,化解了心中的仇恨。周所长还分别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条文,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该纠纷中应负的相关责任,引导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从而使双方在4月18日签订了协议,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避免了一场纠纷的恶化。

三、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平息,就不能退下来。为了及早调处好一宗纠纷,周所长经常日以继夜地加班加点工作。

2006年9月“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周所长被派到最难的寺湾村委坑口村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全村要征耕地23亩,要拆房屋12间,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该村没有村民小组组长,这更是难上加难(前任村组长就是被这种困难吓退的,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前夕辞职)。在农村工作如果没有村民组长想开展工作那是何等的困难,为了选出坑口村民小组长,周所长可真得是花费不少功夫。他多次来到坑口村村长候选人李水金家中,从大局出发对李水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做通了李水金的思想工作,李水金终于同意担任坑口村的村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周所长运用他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广贺高速”建成通车后对宾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做好补偿标准的解释说明工作,为使工作任务迅速完成,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落村工作。由于周所长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到位,很快使该村的群众认同补偿标准,并主动地配合镇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使得该村在这次征地拆迁工作中由原来的最难、最落后的一个村变成先进村,为此上级部门还给予坑口村一万元的奖励。

2006年6月份,广三宝猪场有限公司在征地时,征用的部分山地的权属归妙南村委的集体林场所有,但妙南村民认为是他们自己的自留山,村委会与村民为此发生了纠纷,双方在征地的补偿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为此,妙南村村民约三百人举着横额到宾亨镇府集体上访,当时周所长刚交流到宾亨司法所工作,为防止群情激化,周所长会同镇有关领导一直苦口婆心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周所长等人的耐心说教后,中午十二点多村民相继离去。为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经常晚上加班会同农业局、镇府等有关领导下乡进行走访调处工作,为及时调解好这次纠纷周所长仅晚上专门下乡就不少于20次,最终妙南村村委与妙南村民就征地补偿分配问题达成了协议。

2000年蓝村与大塘村因山地权属发生纠纷,县林业局、镇委镇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与村委会及纠纷双方村民商议后,明确:在该山场权属未了解清楚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进山场砍伐。当时各方对此处理均表示接受。近年,蓝村的群众普遍态度较强硬,表示不愿调解,镇委镇政府决定初步选择大塘村为解决纠纷的突破口。2006年以来,镇委镇政府曾多次派出由周所长带领的专责工作组进村与蓝及大塘村民协商解决办法,周所长细心地逐家逐户收集意见,并逐一进行有关法律的解释。在2007年4月24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综合了以往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利用周所长在蓝村有一亲戚的关系,由他负责做通其亲戚工作,同时以此为突破口做好蓝村其他村民的工作。接到任务后,周所长放弃休息时间,进村入户,找其亲朋好友晓之以理。经过深入的思想动员,村民代表愿意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下继续商议解决了此事,化解了纠纷。

调解纠纷时,周所长果断,任劳任怨,从不谈条件,从不讲价钱,克服办公条件差、经费保障少的困难,以积极主动、高效务实、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不管是党委政府交办的或者是人民群众要求的各项任务他都乐此不疲地工作在人民调解的第一线,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2008年我县五和工业园拆迁征地工作受阻,虽然宾亨司法所现在编在职的只有他一个人,但由于他做调解工作出色,被县委县政府抽调到那里工作。辛勤的汗水总能浇灌出美丽的鲜花,2003年,他被评为县综治先进个人,2004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6年,他荣获县、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被县、镇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宾亨司法所也被评为县、镇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单位。2007年终,他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在该年度的考核中评为优秀公务员。2008年12月,他被肇庆市政府评为肇庆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以及2008年度肇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9年1月,他被县司法局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公务员。2009年7月,他被肇庆市委、市政府评为2005—2008年度肇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0年2月,他被县司法局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

对于工作,他是无愧的,但对于家人,他是百般愧疚的,他欠家人的毕竟太多。2006年年底,周所长母亲生病住院,先后共花费医药费近15万元,期间,又适逢广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以致在母亲重病期间都没时间好好在床前尽孝,母亲终究走了,留给周所长的是深深的遗憾。屋漏偏逢连夜雨,2007年9月份,周所长的父亲又因患脑血管阻塞入院治疗,又花了几千元,在经济极度困难的情况下,2007年高考,周所长长子的高考分数线达到了大学本科的B线,但因大学本科B线的学费太过昂贵,只能望而兴叹,最终只好让儿子复读。为此事,他的妻子还跟他不知争吵了多少回。

有一种人,在物质上清贫,但在精神上富足。周所长就是这种两袖清风,在踏实的工作中追求人生价值的人。

村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5

王小梅,女,汉族,中共党员,42岁,天水市秦州区东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1999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扎根基层23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经常走访居民了解情况,排查调解纠纷,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对街道、社区的情况是了如指掌,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她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为身边的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化怨言,用人民调解搭建了连心桥,构筑了和谐墙。多年来,由她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达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她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用诚心、耐心、爱心,“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

王小梅曾多次荣获“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8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她所在的东关街道人民调委会也于2017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事无巨细平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东关街道辖区老旧楼院多,物业管理滞后,外来人口增多,近年来因居住权、相邻权引发的纠纷居高不下。2016年8月10日上午,调委会办公室来了十多位居民,一进门就吵吵闹闹,情绪颇为激动。王小梅赶快迎上去,“大妈,这都出啥事了,大家请坐下说。”她一边端茶倒水,一边安抚他们坐下,房间里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原来5号楼一楼临街的一家火锅店,与住户共用一个烟道,每到开饭的时候由于油烟量大、烟道密封不严,整个楼道里都弥漫着刺鼻的油烟味,有的客人还跑到楼道里小便,严重影响了5号楼住户的生活。他们多次给火锅店经理提意见,经理就是不管。后来有的居民气不过,就往火锅店门前倒垃圾。这几天,有几户居民发现家里的窗户玻璃被人用石子打烂,大家怀疑是火锅店工作人员的形为,所以让调委会把这事管一管。

王小梅边听边想:这起纠纷涉及人数多,已有激化的苗头,如不尽快解决很有可能变成群体性事件。她先让居民推选两个代表与王小梅们联系,其他人都回家等候消息。当天下午,她和同事一边到现场收集居民意见,一边了解火锅店情况。不料,火锅店经理也是“火气冲天”,对楼上住户颇为不满,拒绝接受调解。王小梅反复给经理做思想工作,要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嘛,真诚希望他放弃与居民“僵持”的想法,经理被她诚恳的态度打动,答应参加调解。

8月11日,按照约定时间,居民代表与经理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调解纠纷。在听取各自的陈述后,王小梅结合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理性分析了纠纷的前因后果,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火锅店要搞好经营,就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更不能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居民要主张权益,就得注意方式方法,不该盲目采取‘以恶制恶’的方式,在王小梅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矛盾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一、由火锅店按专业要求重新改造烟道,解决好顾客如厕不便的问题;二、居民不再乱扔杂物,更不得无故纠集人员到火锅店滋事。后经王小梅们回访,协议得到很好履行,居民生活和商户经营都恢复正常。

善抓症结巧入手精准调处破难题

人民调解是一项基础性的群众工作,必须时刻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了更好的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王小梅不断探索总结创新,如在群体性事件中建立“一社三会”制度。“一社”就是社区居委会,由社区牵头,解决群体性矛盾纠纷,“三会”就是在社区的组织下召集相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并在日常矛盾纠纷调解中探索了以中医问诊原理为主要内容的“望闻问切”四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望”;察颜观色、“闻”:耐心倾听、“问”:调查了解、“切”:找准根源。

前段时间,家住忠武巷二楼的张某,找到王小梅反映他家楼上四楼的住户办了一个小饭桌,在晚上辅导孩子学习的时候,吵声很大,影响他的正常休息。她和同事去张某所居住的四楼了解到小饭桌并未对周围邻居造成困扰,张某在二楼,小饭桌在四楼,两家隔了一层,基本不会影响二楼休息,是张某故意找茬。然而张某认为这个结论不公正,因此三天两头到王小梅办公室告状,说四楼的吵声更大了。在王小梅来来回回去做两家的工作时,通过察颜观色发现张某的行为异常,在家有时用木棍大力敲击暖气片以示抗议。考虑到四楼小饭桌学生的安全,解决这一矛盾,刻不容缓。经过深入调查分析,认为这不是一件简单的邻里纠纷,可能是张某心理存在问题。

现年40岁的张某是东关街道的一名残疾人,一直没成家,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庭主要靠母亲的社保金维持生活。家庭贫困和身心孤独,导致了与四楼的“矛盾”。找到了“症结”,王小梅开始为张某对症下药,一方面协调社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积极为张某申请了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以缓解他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王小梅与他唠家常,摆事实、讲道理,让他心悦诚服;还鼓励他积极就业卖棉花糖以增加经济收入,让他有事可干。慢慢地,张某不再来告状了,一场矛盾无声无息地被化解了。

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在别人看来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王小梅认为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

今年春节过后刚上班,一名耄耋老人就来到调委会诉说他的“家庭遭遇”,并声称他要和儿子“断绝关系”,请求调委会做个见证。老人姓陈,82岁了,退休后和老伴居住。3年前,在外在生活的儿子陈某回到老人身边照顾父母。过年时,儿子陈某突然向老人索要8万元要去做生意,遭到老人的断然拒绝,两人由此争吵不断……

听完老人的诉说,王小梅放下手中的工作,和调委会人员一同赶到老人家中调查了解纠纷起因。孰料,儿子陈某情绪极不稳定,不仅不配合调查,对他们恶语相加,并赶出了门外。王小梅并没有懈怠,通过走访邻居得知老人有4个子女,老伴常年卧病在床,陈某离婚,下岗失业,其他3个子女都在当地工作。

当天下午老人情绪特别激动的又来到调委会,说中午时儿子陈某埋怨老人把他告到了调委会。双方又大吵了一场,老人拿出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他要和儿子签订协议书,一书割断父子情。事态发展的很严重了,王小梅和其他调解员商议后,再去家里找陈某做思想工作,由于当时双方都在气头上,王小梅采取了“背靠背”分开调解的方式。面对脾气比较固执的陈某,王小梅抓住他比较好面子这一心态进行劝说,让他道出了心里话:老人把他从外地叫到这里,三年多来,是他一个人细心照料父母生活,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待在家里也不是事,于是他想做点小生意,所以发生了后面的事情。老人却觉得他们都年事已高,又有退休工资,儿子陈某即没有工作,又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住所,让他到身边互相有个照应。虽然双方当事人在王小梅四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下心平气和了,但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无法达成一致的满意结果,调解一时陷入被动局面。他们又调整了调解方案,决定把其他子女请到一起劝说,并分别通过电话告知了老人家里发生的情况,希望他们做通陈某的思想工作。

这一招果然奏效,4个子女和老人按时来到调委会接受调解。陈某声称他照顾父母好几年了,请保姆都要支付工资,如果父亲不给钱他就不罢休。这时老人也发话了:“我干脆给你两万块,咱就断绝父子关系,今天就写个协议,让调委会盖章!”父子俩你一言我一语,在钱数的多少上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父母把子女从小养大,付出了心血,倾注了爱心,子女在父母年老体衰的时候当然应尽到赡养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世上哪有像你这样50岁的人了向80多岁的父亲索要“照顾费’的道理,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会受到道德谴责的!王小梅融合情、理、法驳斥陈某,以儿女对老人的孝心为突破口,强调亲情的重要性来开导安慰老人,使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各自的不对。这时在一旁的其他子女也意识到自己平时照顾父母不周,纷纷表示今后要同陈某一起赡养父母。鉴于此,王小梅建议老人多出一点,兄弟几个凑一点,帮助陈某在家附近找个铺面干点事,老人一家满口答应,并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下签定了调解协议。随后,儿子陈某主动搀扶起老人说着道歉的话,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离开了调委会。而此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这时的王小梅并不觉得累,只有一个感觉哪就是心里很踏实,矛盾纠纷不解决,王小梅就没法睡个安稳觉!

一场场看似简单的调解背后却是王小梅无数次电话沟通和上门走访的结果,数不清的日日夜夜,她在调解现场忙碌,往返奔波,寻找证据,与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她用自己的耐心和真诚滋润百姓心田,让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王小梅虽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民调解员,但她有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小小调解员也能发挥出大作用。辖区内小到邻居间扯皮打架,夫妻不和闹矛盾,大到突发群体性事件,只要群众有需要,她便会冲锋在前,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一次次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平安为己任的责任和担当。

“叹息青青长不改,岁寒霜雪贞松枝”。虽然在调解的道路上王小梅尝尽了酸辛和苦辣,但她对工作的热爱和坚持却从未放弃。23年来凭着一颗为群众着想的爱心、秉公办事的公心,筑牢辖区了和谐平安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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