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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经典(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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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描绘了知识分子的困境与内心挣扎,揭示了人性复杂与社会现实的矛盾,难道这不是对人生的深刻反思?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围城》读书笔记经典”,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围城》读书笔记经典

《围城》读书笔记 篇1

《围城》创作于1944年——1946年,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往事。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小说描写了19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爱情、家庭。小说从方鸿渐留学回国的船上写起,接着以妙趣横生的笔调叙述了回国后的几位上层青年的社交生活,穿插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感情纠葛。然后是方赵的恋爱双双失败,结伴去湖南内地三闾大学艰难曲折的旅程,学校内的勾心斗角,最后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并发生矛盾吵架直至动武。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才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敬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围城》里的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读书笔记 篇2

主要内容

鸿渐情感像个漩涡。自己没牵到,可以放心。但听说孙小姐和旁人好,又刺心难受。自己并未爱上孙小姐,何以不愿她跟陆子潇要好?

孙小姐有她的可爱,不过她妩媚得不稳固,妩媚得勉强,不是真实的美丽。脾气当然讨人喜欢——这全是辛楣不好,开玩笑开得自己心里种了根。

像陆子潇那样人,她决不会看中的。可是范小姐说他们天天通信,也决不会凭空撒谎。忽然减了兴致。

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这一件事,在鸿渐心里,仿佛在复壁里咬东西的老鼠,扰乱了一晚上,赶也赶不出去。

他险的写信给孙小姐,以朋友的立场忠告她交友审慎。最后算把自己劝相信了,让她去跟陆子潇好,自己并没爱上她,吃什么隔壁醋,多管人家闲事?

全是赵辛楣不好,开玩笑开得自己心里有了鬼,仿佛在催眠中的人受了暗示。这种事大半是旁人说笑话,说到当局者认真恋爱起来,自己见得多了,决不至于这样傻。虽然如此,总觉得吃了亏似的,恨孙小姐而且鄙视她。

“不知道什么浑蛋——我疑心就是陆子潇——写匿名信给爸爸,造——造你跟我的谣言,爸爸写信来问——”

鸿渐听了,像天塌下半边,同时听背后有人叫:“方先生,方先生!”转身看是李梅亭陆子潇赶来。

孙小姐嘤然像医院救护汽车的汽笛声缩小了几千倍,伸手拉鸿渐的右臂,仿佛求他保护。鸿渐知道李陆两人的眼光全射在自己的右臂上,想:“完了,完了。反正谣言造到孙家都知道了,随它去罢。”

春假最后一天,同事全知道方鸿渐订婚。

一、好词摘抄。

1、欣欣向荣:原形容草木生长得茂盛。现多比喻事业蓬勃发展,繁荣兴旺。

2、满面春风:形容和蔼快乐的面容。

3、首屈一指:屈指计算时,首先弯下大拇指。表示居首位。

4、空中楼阁:建在半空中的楼阁。比喻脱离现实的理论、不切实际的计划或虚幻的事物。

5、推心置腹:比喻以真心待人。

6、讳莫如深:原意指因事件重大而隐瞒不说。后形容隐瞒得很深,惟恐别人知道。

7、同心协力:统一认识,共同努力。

8、愚昧无知:愚蠢,没有知识。

9、心安理得:事情做得合理,对己对人都很坦然。

10、乌烟瘴气:形容环境嘈杂、秩序混乱或社会上歪风邪气盛行。

11、天经地义:指非常正确不容置疑的道理。

12、归根结底:归结到根本上。

13、刮目相看:用新的眼光来看待。指别人已有进步,不能再用老眼光看待。

14、不速之客:指未经邀请而自己来的客人。

15、无可奈何:没有办法;无法可想。

16、多此一举:指做多余的`、不必要的事情。

17、言听计从:说的话都相信,出的主意、计谋都采纳。形容对某个人十分信任、依从。

18、驾轻就熟:驾轻车,走熟路,比喻对事情熟悉,做起来轻松便捷。

19、心照不宣:彼此心里明白,不必明说出来。

20、妄自菲薄:过分地看轻自己。

21、和盘托出:端东西时连盘子一起端出来。比喻毫无保留地说出或拿出。

22、能屈能伸:能弯曲也能伸直。比喻人在逆境中能忍受委屈,在顺境中能施展抱负。

二、好句摘抄

1、冬天的溪水涸尽,溪底堆满石子,仿佛这溪新生的大大小小的一窝卵。

2、这次兵灾当然使许多有钱、有房子的人流落做穷光蛋,同时也让不知多少穷光蛋有机会追溯自己为过去的富翁。

3、先说:她不愿意嫁,谁教汪太太做媒的?再说:女人就那么贱!什么“做媒”、“介绍”,多好听!还不是市场卖鸡卖鸭似的,打扮了让男人去挑?不中他们的意,一顿饭之后,下文都没有,真丢人!还说:她也没有白吃了哥嫂的,她在家里做的事,抵得一个用人,为什么要撵她出去?愈说愈气,连大学没毕业的事都牵出来了。

4、这一问减轻了她心理上的年龄负担六七岁,她高兴得走路像脚心装置了弹簧。

5、范小姐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

6、鸿渐情感像个漩涡。自己没牵到,可以放心。但听说孙小姐和旁人好,又剌心难受。

7、汪先生摇头道:“那不行。历史系的人,少来往为妙。子潇是历史系的台柱教授,当然不算小鬼。可是他比小鬼都坏,他是个小人,哈哈!他这个人爱搬嘴。韩学愈多心得很,你请他手下人吃饭而不请他,他就疑心你有阴谋要勾结人。学校里已经什么‘粤派’,‘少壮派’,‘留日派’闹得乌烟瘴气了。赵先生,方先生,你们两位在我这儿吃饭,不怕人家说你们是‘汪派’么?刘小姐的哥哥已经有人说他是‘汪派’了。”

8、范小姐对学校派别毫无兴趣,只觉得对孙小姐还有攻击的义务:“学校里闹党派,真没有意思。孙小姐人是顶好的,就是太邋遢,满房间都是她的东西——呃,赵先生,对不住,我忘掉她是你的‘侄女儿’,”羞缩无以自容地笑。

9、高松年身为校长,对学校里三院十系的学问,样样都通——这个“通”就像“火车畅通”,“肠胃通顺”的“通”,几句门面话从耳朵里进去直通到嘴里出来,一点不在脑子里停留。

10、好几秒钟,屋子里静寂得应该听见蚂蚁在地下爬——可是当时没有蚂蚁。

11、以后的谈话,只像用人工呼吸来救淹死的人,挽回不来生气。

12、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这一件事,在鸿渐心里,仿佛在复壁里咬东西的老鼠,扰乱了一晚上,赶也赶不出去。

13、不料下午打门进来的就是她,鸿渐见了她面,心里的怨气像宿雾见了朝阳,消散净尽。

14、心里一阵嫉妒,像火上烤的栗子,热极要迸破了壳。

15、孙小姐的怒容使鸿渐不敢看她,脸爆炸似的发红,又像一星火落在一盆汽油面上。

《围城》读书笔记 篇3

1、不学无术的主人公方鸿渐,大学毕业后去欧洲留学四年混了三个学校还没拿到学位证书,最后花钱买了个博士学位回国。回国后,丈人知道他拿到了博士学位,在报纸上刊登他的博士照,还为他大办酒席,请了一些商业的合作伙伴共同庆祝。鸿渐知道后很生气,可是也拿这件事没什么办法。虽然他很讨厌丈人的做法和这些场合,但考虑到自己在上海没有亲人,以后还要住在丈人家,而且出国留学也是丈人资助的,只好强颜欢笑,陪着丈人应酬。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生活中不能轻易接受别人的馈赠,更不能不诚实用谎言弥盖事实,结果定会自食其果。人生要靠脚踏实地的'努力,诚信经营,才能活出真我。

2、方鸿渐在感情方面陷入患得失的境地,游弋于鲍小姐(返国轮船上萍水相逢)苏小姐(大学同学)和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结果因为心仪唐晓芙而得罪了苏小姐,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谁也没得到。面对感情问题,要理清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听从内心的想法,千万不能含含糊糊,优柔寡断。要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反之只能是自食苦果。

3、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患难见真情,方鸿渐与辛楣在历经艰辛赴职的的途中成为了挚友。

4、职场现实生活让没有真才实学的方鸿渐吃尽了苦头,实践证明在该学习的时候不吃学习之苦,日后必定会吃生活之苦。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处境令他进退维谷。

5、方鸿渐在三闾大学与上司和同事相处方式上很不得力,弄得灰头土脸。在这个社会上,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单独生活。要想在社会上存活,就要学会与他人相处之道,不揭人短,也不要处处与人作对,善良为本,善解人意;如此才能活得轻松一点。

6、生活中,像方鸿渐和孙柔嘉这样的夫妻也不少,觉得两人有感情就草率地结婚了,也不管对方的家庭,结婚后才发现婚姻中的很多矛盾,都来自于双方家庭不同的价值观和文化水平。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彼此只有相互尊重、理解、包容用心去经营,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生活。

结语: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确实,人这一生,不仅要面对婚姻这座围城,还要面对很多围城,有爱情的、职场的、人情的。我们经常是从一个围城走入另一个围城,不停地在城里打转,找不到出口在哪。钱钟书《围城》里面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留学归国的知识分子,回国后,他被迫进入人情、职场、婚姻的围城,刚出一个围城,又入另一个围城,一直在围城里盘桓。 《围城》这本书,不仅为我们描述了婚姻之城,还隐藏着事业之城和自我之城,这三座城相加才构成了完整的《围城》。虽然本书距今已经三十多年了,但书中所描绘的这三座城,至今仍是压在我们的身上的重担,让我们难以逃脱。

《围城》读书笔记 篇4

《围城》不得不说是1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缺乏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梦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似成心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时机;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的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容许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唐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唐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惊讶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疑心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围城》读书笔记 篇5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速度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惊讶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疑心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与其说《围城》是一本小说,不如说它是一本人生哲学,我觉得《围城》具有一种神奇的“功能”,一种能让人审视自己的功能,它像一面镜子,可照镜的不是人,而是人的灵魂,它通过一些生活的琐事最直接反映着人性的善恶美丑,包含着人生百态,我惊诧于钱老先生的火眼精睛,他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的.观察,都是那么细腻、深刻,什么在他眼里都无所遁形。

在这《围城》之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譬如谈话、吃饭、交友、工作、恋爱、家庭,全是些生活中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也正是这些琐事能更鲜活地展示人物形象,能更一针见血地看出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和人性的善恶。这笔风不禁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部名著——《红楼梦》,《红楼梦》中描写的是钟鸣鼎食之家的日常生活,而《围城》却展示了战乱时期相对安定的人情世态,这两本书显出了生活的真实,却又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人性美丑,世态炎凉,都跃然书中。不得不成认,这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书中不学无术的方鸿渐,附庸风雅的董斜川,城府深、心机重的孙柔嘉,庸俗无聊的曹元朗,轻浮浅薄的鲍小姐,这些人不都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人吗?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学校里的人情世故,大家庭里的口是心非,无不显出真实、深刻,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需要任何时代背景,换句话说,便是它具有普通性,这又是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

故事从头到尾都像是在围绕着方鸿渐的婚姻展开,但这书表达的含义和内容却不仅仅是指婚姻,钱先生其实是借着方鸿渐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对世态的感悟。挖苦调侃的方式让人在苦笑中也不觉得苦涩,这也许是书的又一个高明之处吧!

《围城》读书笔记 篇6

《围城》是钱钟书的作品之一,讲的是解放前的一些事。《围城》中的男主角名叫,他的父亲很早就将他送到国外留学。但方鸿渐不好好学,隔必天就换一个学校听课,不能静下来在一个固定的学校上课,直到几年后,他到了应毕业的时间了,但他根本就没有一个学校的毕业凭,他的父亲写信催他快点回家,他不得已买了一个假凭 。在回去的船上,他与有夫之妇鲍小姐好上了,中途鲍小姐下了船,他又有跟苏小姐好上了,回到家后,他在附近找了个工作,苏小姐一直与他有联系,但有一个男的也喜欢苏小姐,但苏小姐最后嫁了另外一个人。后来有一所新天的三闾大学写信来邀请他来当教授,他与另外几个同样补邀请的人同路,一起上了路.路上发生了一些不月愉快的事情.到了学校货后他并没于有当上教授,而只被校长任命为副教授.在学校,有一些教授经常找他的错,想将他赶做走.教了几年后,他被人流传与孙柔嘉有关系,在多方压力下,最后他干脆与孙小姐结婚了.过了一年,他没有在被任用,孙柔嘉也辞职与他一起走了.回家后,方鸿渐的家人不太喜欢孙小姐.在往后一起的生活中,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孙小姐被气回了娘家, 方鸿渐也离开了家乡,到其它地方去找工作了.

这本书写出了当时社会环境,人们生活十分混乱,人与人之间为了自身的'利益相互争斗.人们只为自己着想,排挤他人,也表现出当时社会的落后,所带给人们的无限的伤害,我们要正视过去,改正过去不好的风气,创造更好的未来.

《围城》读书笔记 篇7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围城》读书笔记 篇8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的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挖苦,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表达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似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挖苦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书笔记 篇9

其实这本书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没什么意思,甚至不想继续读了,无非就是讲一个没什么能力的留学生回国后的恋爱故事,拖拖沓沓想起来就看一会,想着既然开始读了勉强也要把他读完,就硬着头皮读下来了,?读到最后哭了,这本书的核心大概也在最后吧。

方和孙的婚姻,是一个错误的结合,草率与失误,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两个人的家庭也相差甚大,诸多原因都是造成两人婚后生活各种矛盾的缘由。

婚后大部分讲的就是吵架,各种不和,没有点点幸福,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义,感情也一点一点消散到最后破裂。

看评论其实各说各有理,有人说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有人说只要是两个互不讨厌的人就能凑合,至少我现年龄段的得观念是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只是我不知道是对是错。

有人说婚姻最大的不幸就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也是两个互相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前者是依据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论多喜欢的.人结了婚之后都会变,婚前婚后并不是同一人。后者则是依据一生一次的婚姻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种遗憾。我坚持后者。

还有我觉得女孩子找男朋友一定要找有上进心的,一个懦弱无能不求上进的男人是不值得托付的,从方身上就能看得出,什么事都想依靠别人,家里关系依靠孙,找工作依靠朋友,自己没出息还看不得方比自己有能力,没能力还脾气不好,讨不得孙家里人欢心,在孙的家里被看不起。

方与孙婚后有过一段讲的是方和自己年轻时最喜欢的女孩唐晓芙的内容,虽然是一段带过但也体现了挺深的道理,方说结了婚在去看看以前的自己,看看以前喜欢的人,什么也算不上,虽然在当时轰轰烈烈,但是现在想起来似乎都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人活的久了经历的事情多了,就能看淡和放下一些曾经觉得不能释怀的事,所以现在觉得过不去的事,试着不要去太计较,因为早晚都会释怀。

最后的前言是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写的,有一段话深受感触,不知道怎么形容,羡慕,两个人互为知音,互相懂对方,一定要是两个互相欣赏势均力敌的人才能一直舒服的在一起,一段话说的是杨绛读完一段围城文稿,钱钟书等着她给评论,两人相视一笑,便了然于心,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内心所想,我真的不知道有多羡慕,理解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吧,泪目。

希望自己快点等到那个真正对的人。

《围城》读书笔记 篇10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

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

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

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

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

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

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

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

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

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

”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

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

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书笔记 篇11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力量。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知识分子的形象,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地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做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或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亦正亦邪,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鸿渐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是必然的。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城》读书笔记 篇12

看论坛上掐架,说的是鲁迅,王小波,钱钟书,架掐得没个所以然,自然最后又可以被人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无聊老话总结过。但是发现有人为鲁迅,王小波反驳,对于钱钟书说的却甚少,许是《围城》很多人看过,但若被人奉上一句不足够伟大,却也让人无话可说,而其他的东西如管锥之类,看得人比较少,真的有人出来挑三捡四,到也无从反驳。不过我自己是比较喜欢《围城》这本书,不是最喜欢,也足够写上两句,想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围城》的理由,和读到过的别人的感观却不大相同,于是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迟到了十几年的读书笔记。

很久很久以前,我那时候还读琼瑶小说,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秋歌》,里面有一段,我至今一直记得很清楚,一个富家男孩爱上了穷人家的女孩(这真是老掉牙的故事),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到他常去的一家餐厅去吃饭,然后就碰到了自己的姐姐和姐夫,姐姐和姐夫不知道女孩背景,很随意的打招呼,言语间对自己弟弟的女朋友,到也没什么怠慢之处,但是这个女孩立刻感觉浑身不自在,因为她观察到姐夫手里一直在玩一把高级跑车的车钥匙,那种漫不经心的随意姿态刺激了女孩,于是她回去和男孩就说我们不适合分手云云,后面的当然是琼瑶的大哭大闹的那一套,这里就可以不讲了,不过这是我人生我第一次意识到出身这种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对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的微妙的刺激。当时的我,满心为女孩倔强自尊的姿态而着迷,直到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懂得,她的反应实在是有些过度了,却不能说是她的错,有时候很多观念上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的是非,只是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里,所以没有对错,只有隔膜。

萨特说,存在决定意识,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有时候这身外之物给人的一生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流淌在一个人的血液里,怎么也撇不清的,就像穷人,暴发户,和天生的富家子弟对待金钱势力的态度绝对不会一样,虽然穷人并非天生就该受鄙视,但是从个人角度而言,我往往会喜欢后者更多一些,我发现这些孩子心思总是要更单纯一些,因为他们在成长的岁月中,不需要练就很深的心机去抢夺生存资源。

这也是我所以喜欢钱钟书了,其实知识也和钱财一样同样是身外之物,有趣的是,他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家学渊源的子弟身上所带有的那种纯粹干净的读书人的气质,就像贵族气质一样,不是猛读几本书就能够练就的,钱钟书抖落学识的姿态就像有钱人家的孩子玩车钥匙的姿态一样,有一种满不在乎的气质,随便抖抖,却也不是为了炫耀,因为没有人会很在乎的炫耀他从小浸淫的空气,那是只有暴发户才做得出来的事情,但就是这种满不在乎,也已经足够人诟病的了,特别是那种要靠很用功,很努力去读书,才能抬高自己一点点,才能抖落出来一点点东西的人,那些要靠读书,要靠抖落学识来赢得别人尊重的人,那些把读书当成很实用的比赛的工具的人,对他们来说,钱钟书这个老头,简直是可恶死了。所以就算不能在学识上批判他,就要尽可能的在其他方面批判他好了。

我偷偷的把这种人,叫做知识暴发户,其实这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种读书的心态,而这种读书的心态,在现在我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很多人的心里或多或少都是有的。他们并不是坏人,他们甚至是可爱的人,有的是我的朋友,有的把读书这件事看得很重要,当然,是很重要的和人较量的工具。于是我就看着读书这么自我私密的事情,这么有趣的事情,有时候就成了论坛里互相贬低的由头,贬低得彼此又都无趣之极,成了肉博,若是碰到死磕的打法的,就互相背了大箩的书本,引经据典的一本一本朝对方的脑袋砸过去,若是碰到个剑走偏锋的打法的,除了读过点书还赚了点钱的,也出不了什么精彩来,无非就是卖狠卖得更厉害些,和穷酸书生比有钱,和有钱的比比读书罢了。总之就是要赢嘛,赢的是什么,也没个人知道。

这都什么和什么呢?我看得无聊,反倒想起围城里的一群书生来,在国破家亡的日子里尚且还能保持优雅,当初觉得他们都很复杂,现在从头看来,和现实的读书人来对比,方鸿建也好,杜辛眉也好,其实都是很单纯善良的读书人,也就是钱钟书这样的人写得出这样的一群人来,他虽然嘲讽,却并无心机,其实这和他自己的'主人公一样,可能是有趣而无用的,但在今天,就连这有趣,也成了一种奢侈品了。这种骨子里流淌着读书人的血液的优雅风度,经了一个49年,再经一次十年,对于这片土地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品,中国没有贵族,甚至也没有精神贵族。钱钟书的风度,虽然不似海明威那种硬汉式的压力下的风度,却也别有一番中国式的举重若轻,谁若说这优雅很容易,去看看现在报纸上的论战满篇你死我活的政治调调,去看看论坛里动不动就问候老母的掐架,甚至看看别人在给他压力的时候他自己的反应,他就知道,优雅二字,是何其难得了。

恶狠狠的读书,我有时候看到我身边带着痛苦的表情,读着好多艰深的大部头的书的朋友,就会想到这个词,其实爱读书的人会一不小心就成了知识暴发户,所以有钱钟书这样的人戳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你会知道,你可以和人比掉书袋,可以和人比赛引经据典,比这些外在的东西,但是,一个读书人骨子里的干净和纯粹,那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和无所谓的态度,却不是一个心怀杂念的人能够比得了的。知道比不了,就可以放弃比较的心,炫耀的心了。就可以把读书这件事,放得低些,再低些,低到功利心都无趣了,褪去了,再看看自己还能不能读得下书,那时候,读书就反倒变成了快乐的事情了。而这个世界的很多快乐都是这样来的。

《围城》读书笔记 篇13

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主人公方鸿渐经历了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等一系列经历。这些经历都发生在"围城"内外,目的无非是要展现结婚后陷入围城的现实。然而,我认为方鸿渐娶的并不是他心仪的女孩,因此婚姻的不美满可以理解。如果钱钟书先生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夫妻,然后两人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如此,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所揭示的"围城"或许会更加牢不可破。然而,或许作者偏爱唐小芙,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如此,《围城》仍然非常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一直存在着,只是我们通过钱钟书先生的笔触,看到了30年代的这座城市的具体形象,让我们这些身处21世纪的人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实际上,他这样做也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我们身边同样存在着一座围城。在当代社会中,竞争异常激烈,人才如云,明争暗斗、勾心斗角的情况比书中描述的更为剧烈也更加危险。对于我们这些相对单纯的学生来说,学校、家庭和社会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某个围墙之内。在同学之间既有友情又有竞争,在家庭中既有亲情又有压力,在社会上既有光明又有黑暗。从我们出生开始,各种不可逾越的围城将我们环绕。我们只能在其中不断努力,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创造出属于这座围城中的独特魅力,让围城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我们不能也不可能逾越这些城墙,因为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和语言的'幽默方面表现出色。例如,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形容眉毛与眼睛间距离远,文中使用了"眼睛和眉毛仿佛害了相思病"这样生动而活泼的描述,引人发笑之余更能更好地表达其特点。另外,当描述鲍小姐穿着暴露时,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充满了幽默感,却并不显得庸俗。又如在刻画一个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他的语言常常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让人既气愤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心胸宽广,这种让人琢磨不透的风格却又令情节更加真实。

我想,《围城》一书中的幽默和诙谐感,源于钱先生渊博的知识和深厚的背景。而现今市面上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缺乏这种人文精神,令人难以取悦。《围城》是真正兼具厚重与高雅的幽默之作,钱钟书确实功不可没。

《围城》读书笔记 篇14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觉察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觉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懊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人们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人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

《围城》是本大大有名的小说了,钱钟书一生也就写了这么一本长篇小说,虽然跨它字字珠玑有点过誉,但确实是三步一铺梗,五步一讽喻,读起来既轻松,又觉得深刻,是典型的深入浅出的写法。钱钟书把玩文字的功底只怕当代没几个人能与之并论,记得中学时,读韩寒的小说,他就说深受钱钟书的风格影响,现在回想,确实如此,只是深度还不及《围城》。

据说钱钟书写此书时,一天就写五百字,反复斟酌酝酿,力求表达精准而有趣,可以说是在雕琢了。像我尝试写小说时,一天写五千字,实在是为“凑数”在码字,码完自己都不忍再读。所以说,有时候贪多并没有多少价值,要多花功夫打磨语言,精益求精。

《围城》一书胜在语言功力而非情节曲折。就故事情节而言,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复述的大事,都是些生活琐屑,大波澜至多不过是去外地谋份职务。然而就是在这些小事中、在日常交际生活中、在一段段吵嘴逗乐中,钱钟书以点睛之笔写出了一个时代的印记,勾画出了一个社会的缩影,仿佛国画大师只寥寥数笔,大片留白,却意蕴更足。

钱钟书最强的本领,就是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比喻,将事情分析得既透彻,又生动,最著名的是把婚姻比作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有待读者自己去书中开掘体会。

钱钟书在序言里曾说“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以为是写作才能”,我现在真是深有体会,常常以此反思。总之,这本书是很值得读的,一遍或许也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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