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大工作要点汇集7篇
加强党的领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强化法治建设,增强国际合作。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人大工作要点”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录
1.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3
2.某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12
3.某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
4.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3
5.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8
6.某市某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31
7.某市某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37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守正创新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履职的水平和成效,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实举措贯彻省委部署,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在立法工作方面,坚持切合省情、问题导向、质量第一的原则,拟安排6件继续审议项目、17件正式项目、14件预备项目和20件调研项目,涉及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地方金融监管、水污染防治、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以立良法保善治的新作为新成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监督工作方面,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的重点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拟听取审议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等13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3项执法检查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专题询问,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实事成效两个重要事项,组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10项专题调研,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促进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规定,全面提升履职为民成效。在代表工作方面,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
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不断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度,支持和保障广大代表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筑牢法治根基,保障高质量发展
1.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新需求,注重发挥立法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聚焦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利用制度和政策资源,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充分的改革自主权,推动试验区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创新政策举措,破解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促进两岸产业合作和文化交流。制定地方金融条例,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能力,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重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农村水利条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机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发展。修改公路条例,加强公路建设和管护,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修改土地管理条例,健全土地资源保护利用和土地资产管理机制。
2.注重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工作取向,
通过立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作出决定,依法规范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殡葬管理条例,巩固殡葬改革成果,革除丧葬陋俗,规范殡葬行业,使逝有所安的最基本需求得到切实保障。制定社会信用条例,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修改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弘扬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
例,依法加强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化平衡治安需求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深化平安江苏建设。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在我省有效实施。继续审议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把便民利民的创新措施制度化,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继续审议农村公路、中医药、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条例、作出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以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大问题。继续审议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筑牢国家安全"防火墙"。
3.推进生态文明领域立法。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落实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及时固化水环境保护的实践创新成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更加有效更加周全的制度供给。依据上位法,作出关于确定资源税法有关授权事项的决定,进一步发挥税制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法案起草和审议把关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法规中重大制度设计的深入论证和统筹协调,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就涉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相关议题,同步开展立法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以区域联动的法规制度建设,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5.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使制定的每一项法规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真正体现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全程深度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法规草案有针对性征求相关领域代表意见的制度。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法定权限和程序范围内立法,确保每一件法规都体现宪法精神。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形成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落实核查通报制度,推动联网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7.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支持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保证省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合理配置地方立法资源。对设区市立法实施全方位审查,着力形成省市立法联动机制。注重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多措并举,促进设区市立法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增强监督质效,推动法律法规实施
8.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和转型升级。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调研,为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作必要准备。听取审议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报告,促进以高质量产业项目牵引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评议,听取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各部门加快建设和完善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推动全省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机制,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听取《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围绕"六个一体化"要求完善合作机制,以务实有效的作为将国家重大战略转化为江苏发展优势。听取审议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构建大旅游发展格局,打造旅游强省。听取审议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致富。听取中国(江苏)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服务职责,把自贸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江苏改革开放新高地。围绕友城交往工作、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
例实施等开展专题调研,应对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推动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
9.增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听取审议2019年省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对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推进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实时监督。
10.助力三大攻坚战决胜收官。听取审议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
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听取审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听取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既定目标。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依法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听取审议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上下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我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有关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开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中问题清单整改、长三角水环境协同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
11.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听取审议2020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并就民生实事成效开展评议,督促有关部门办实办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听取我省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检验新高考制度的实际效果。听取审议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有关方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扩面提标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
系。围绕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以及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
1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注重对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主动受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3.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和权威。制度化推进明查暗访相结合,常态化实行上下联动,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创新专题询问组织方式,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增强互动性,促进问题有效解决。探索开展对政府专项工作的评议,提升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效力。认真开展对审议意见反馈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以审议意见落地落实保证监督事项落地落实。加强对近两年来新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三、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4.深化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制度,每逢双月由常委会领导轮流主持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每逢单月有序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更富成效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多邀请熟悉有关情况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继续以《代表之声》"绿色通道"及时精准反映重要民情民意。
15.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落实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展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延伸。鼓励支持市县人大定期组织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的主题实践活动。重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收集意见的处理工作,推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
16.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规范和细化代表议案建议从提出到办理、督办到落实等各个环节流程,推动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
完善省政府领导牵头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工作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利益实际问题的建议进行重点处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对本届前两年承诺代表三年内基本解决所提问题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完善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工作,促进代表提高建议质量、承办单位提升办理实效。启用新版代表建议处理系统,实现建议工作全流程信息化。
17.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贯彻全国人大要求,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开展各种类型特别是小型化、差别化、精准化培训活动。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统筹做好代表跨行政区及联组考察、视察活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升级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APP,健全代表履职电子档案。修订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根据全国人大统一要求,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18.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增强任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强化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19.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省委指导意见4个方面22条规定作为人大工作的明确取向和重要内容,逐项作出具体安排,务求落地见效。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支持机关党组履行职责,规范专工委分党组建设,保证省委重大决策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的落实。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
20.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系统化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深化主题教育的成果和效应,深入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
21.践行严谨务实廉洁作风。推进常委会履职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和拓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研之风。在立法调研、视察检查、代表活动等各个方面,力戒"留痕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大力精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完善和落实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2.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机关干部能力培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特点和优势,重视发挥决策咨询专家的作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人大干部培养锻炼和交流,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23.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紧贴新时代人大工作实际,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密切与高校、研究机构等方面的协作,组织研讨交流和成果评选,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24.强化新闻宣传效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发挥好主流媒体人大专栏作用。落实宣传主体责任,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讲好人大故事,树创人大形象,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和提高工作效率中的重要作用。
25.密切上下左右联动协同。加强与市县人大联系和指导,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协同,增强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以督促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有序开展人大系统干部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发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的示范效应,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期准备。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大工作协作,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
26.推进对外交流交往。按照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大局、服务江苏
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大中心工作的总要求,深化与外国议会的交流与合作,走出去、请进来双向发力,不断拓展对外交往的区域和领域,努力提升交流合作的层次与水平。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2月27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昆明发展改革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围绕将昆明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进一步健全立法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1.制定、修订5件地方性法规,指导修正3件民族自治县自治条
例。制定3件:《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昆明市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2件:《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昆明市老年人
权益保障条例》。指导修正3件:《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预备安排审议10件地方性法规。《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
《昆明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城市供水排水管理条例(修订)》
《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条例》
《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修订)》
《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
3.组织开展14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昆明市住房保障条例》《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
《昆明市柴石滩水库保护条例》《昆明市寻甸黑颈鹤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昆明市精神卫生条例》《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修订)》
《昆明市民宿管理条例》《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生态基本控制线管理条例》《昆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昆明市内部审计条例》。
4.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市政府、县(市)区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做到规范性文件应报尽报,以备案全覆盖推进审查全覆盖。
5.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价。根据立法工作实际,对部分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价。
二、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6.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定位"指示要求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森林乡村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及滇池阳宗海流域"五采区"植被恢复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5)适时组织代表对滇池、阳宗海、牛栏江、松华坝、云龙水库、凤龙湾等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生态环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工作视察或专题调研。联合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6)继续跟踪监督《关于加快我市面向南亚东南亚步伐的议案》落实情况。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友城工作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7.推动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滇中新区2020年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智慧交通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4)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水文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5)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6)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0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乡镇)、村(社区)基
层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1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20)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献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9.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21)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2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4)听取和审议昆明市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5)审查和批准昆明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注:根据市政府提请)
(26)听取和审议昆明市2019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2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警指标设置,按照省人大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动与税务、国资等部门的数据联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积极作用,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10.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9)适时组织代表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剩余贫困人口清零、脱贫攻坚资金使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情况开展工作
视察或专题调研。
(30)继续跟踪监督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实情况。
(3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消费扶贫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1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管理、出租房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3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多元解纷机制、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疫情处置实际情况确定)。
1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3.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三、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4.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15.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
机统一,严格执行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培训、法律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坚持人大工作为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泛凝聚力量。
16.创新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模式。落实《昆明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五年规划(2017-2021年)》,创新代表培训模式,组织120名市人大代表到省外或市委党校进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17.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和活动方式,开展好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通过《代表之声》《代表工作》及时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做好昆明市的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18.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种视察、检查、调研,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加专门
(工作)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机制。召开两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9.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认真执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强化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活动。重视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基础上开通网上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打造全省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建设示范点。
20.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进一步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全面完成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升级改造,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对代表建议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2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强化代表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要求。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探索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研究和调研督查,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2.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研究。紧紧围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依法履职提供咨询服务。
2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24.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按照2020年市委关于民主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深化改革任务。
25.做好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综合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充分用好新媒体,继续办好《昆明人大》杂志和昆明人大网站,拓展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6.加强工作联系交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度假)园区以及滇中新区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认真落实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合作机制;继续巩固和扩大与国外友城议会的交流交往,促进昆明对外开放。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道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27.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持续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
28.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依法履职、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29.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推进、招商引资、河(湖)长制督查、重点工作督导、稳增长调研督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树立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形象。
七、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0.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旅游产业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等工作,积极探索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贫困县返贫预警工作机制,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工作要点待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后,根据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由主任会议作适当调整。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扬州市委领导下,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着力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再上新台阶、在重点领域立法上取得新突破、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展现新作为、在优化代表工作上探索新举措、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努力交出高质量的履职答卷。
一、以重要思想为遵循,推动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系统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要求,切实担负起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正确有效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把市委文件4个方面24条规定作为人大工作的鲜明导向和重要内容,逐项作出安排,事事务求见效,确保全市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二、以良法善治为导向,推动地方立法实现新突破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完成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二审和三审工作,依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有序实施旅游促进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以法治保障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需求。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停车场建设管理等事项进行前期立法调研。着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和
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发挥立法研究载体和决策咨询专家作用,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撑。
三、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推动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立足"工作机关"职责定位,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服务"三个名城"建设,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等战略在扬州有效实施。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点事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难点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乡村产业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债务管理、重点片区规划和古城遗址保护、加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听取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评议市国资委、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工作,继续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旁听"两院"庭审工作制度,调研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学前教育等工作,视察科技产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等,持续督促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年拟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8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组织工作
评议、履职评议4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持续不断改进工作,全面提升履职为民的本领和实效。
四、以深化"双联"为重点,推动代表履职展现新风貌
彰显"代表机关"使命担当,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改进提升"统一见面日""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活动,邀请更多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管好用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积极推进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充分发挥联系服务选民群众阵地作用。优化线上履职平台,打造"网上代表之家",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连通,完善代表日常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交办反馈机制,让代表联系群众全天候零距离。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提高交办督办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建议督办
力度,完善评价跟踪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实施好履职项目化考评。增强代表培训专业化和精准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继续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五、以自身建设为保障,推动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继续坚持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学纪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践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上。加大制度执行检查力度,保证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更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注重人大新闻宣传组织策划,凝聚媒体力量,发好人大声音。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理论研究会作用,形成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切实加强上下联动,总结提炼创新实践,形成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临沧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围绕临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三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13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3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和相关代表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就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地方立法、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以下12个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把思
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二、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二)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根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三、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中心大局,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调查研究,推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增强
监督实效。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
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开展全市2019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准备工作情况调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的作用,适时召开全市财经预算审查监督业务培训会。
(五)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
告,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实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广播电视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六)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开展全市乡村旅游、华文教育、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测评。
(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把受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办力度,维护群众权益。
四、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八)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及时对事关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九)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党组织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考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十一)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两个机关"建设
(十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抓好机关脱贫攻坚、文明创卫、保密工作、网络安全、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高起点上拓宽人大工作新思路,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力谋划"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门头沟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区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讲奉献、争第一"的门头沟精神,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区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发挥人大"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全力建设"五个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1.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落实区委《关于加快"绿水青山门头沟"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2019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2020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
况报告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初步审查2021年计划和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情况,结合区域发展现状就加强地方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开展调查研究,就我区农村改革和乡村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围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审议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情况报告。
3.围绕"七有""五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视察养老服务工作和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展情况,听取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
所教"等民生保障工作;视察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听取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跟踪检查区政府落实常委会2019年农村精准帮扶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区代表视察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满足群众对生活"宜居性""便利性""公正性"的需求。
4.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开展监督。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区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就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调研。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5.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审议涉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6.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进行人事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区委人事安排意图。扎实做好投票表决、宪法宣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力来源意识。
三、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7.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和履职平台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代表在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汇聚更多社情民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
8.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议案建议提交、办理机制,引导代表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坚持既要满意率、更要办结率,努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9.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加强主任会议成员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中加强与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的联系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我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1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红色门头沟"党建品牌建设。
11.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重大改革决策,主动加强履职对接,努力增强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群众工作和狠抓落实等素质本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结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设立和职级并行工作的落实,统筹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保障常委会、专委会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12.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反"四风",培育清正廉洁务实、敢于担当作为的机关政治生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整改落实工作,"蹲下身子搞调研",聚焦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天津市南开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区委"坚持一个定位,推动两个转变,聚焦四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首要内容,作为履职的必修课、基本功。严格落实《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安排意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让初心和使命在全体党员、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铲除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3.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监督、决定、代表活动等工作,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与党的主张同频共振,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聚力量、作出贡献。
4.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把中央和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工作方法,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作用,广泛动员每位人大代表、每名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响应号召、树立必胜信心,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立足本岗、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依法开展监督,持续用力推进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区工作大格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突出监督重点,持续跟踪问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5.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并进行初步审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落实协同创新三年行动方案、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就国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视察,推动关于
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6.加强对民生重点工作的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人大工作之中。落实好南开区民心工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推动,确保民心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实现政府工作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增进人民福祉。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询问。高度关注"一老一小"健康问题,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妇幼老龄医疗保健水平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汇报。以开展专项督查和调查研究等形式,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教育发展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对社区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夏季防汛、冬季供热开展视察。促进提升社会事业保障水平,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7.推进创文创卫工作。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发挥好常委会在创文创卫工作中的作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工作、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汇报。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街道社区视察检查,促进规范社区停车秩序,整治城乡结合部和背街里巷环境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联系选民、征求意见等活动,为创文创卫工作献计出力。
8.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监督。对《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公安南开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听取区政府关于律师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就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使人民群众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有效解决。促进提高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水平。
9.加强对预决算管理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19年区级决算和
2020年预算执行、调整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及预算调整报告,
初审2021年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力度,促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
10.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免程序,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和任后谈话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意识。
三、坚持严格培训管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突出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活动实效,推动议案、建议落实,把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1.加强代表管理培训。坚持对代表履职进行严格管理,充分利用《履职手册》,规范履职记录。进一步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制定好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借助大学院校等教育资源,结合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增强代表培训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12.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平台建设水平,加强示范代表工作站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代表进站全员化、联系活动长效化、活动机制规范化、解决问题实效化。动员全区人大代表,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倾听选民心声,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3.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深度挖掘代表活动主题,丰富创新活动内容。落实好单月代表统一活动、双月代表进选区联系选民的工作机制,坚持向代表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列席会议等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视察调研等活动。扩大参与范围,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利民为民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市、区重点工作。
14.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采取线上"交办"与线下"督
办"相结合,用好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平台,加强对代表建议的分析研判。加大对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增强办理实效,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15.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副主任的培训,指导各街工委充分发挥"前沿窗口"职能作用,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和街域特点,联络、服务辖区内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听取有关工委开展街域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征求各街工委意见、建议,推动人大街道工委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区街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16.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的服务和联络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专题调研、视察检查、征求意见、述职报告以及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市人大代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市级部门对南开的支持,发挥市人大代表在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17.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学习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筑牢思想根基,提高制度执行力、工作落实力,推动常委会履职能力跟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18.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区人大代表工作办法,做深、做实、
做细调研工作,了解民情、掌握实情、注重实效,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使调研的过程真正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不断厚植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19.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党建载体建设,持续提升组织力。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机关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党的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实施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大局,贴近民心民意,突出重点难点,依法履职尽责,在强化法治引领、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强富美高"新雨花建设工作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一、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精准实"确定议题,提升人大监督精度,增加深度,拓展广度,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全力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七五"普法、软件谷建设、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监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两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秦淮新河以南片区污水主通道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研。
3.加强对区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议2020年
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2021年目标编制情况;审查和批准
2019年财政决算;审查和批准2020年地方债券限额、省转贷新增地
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继续加强预算联网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4.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5.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的落实。
6.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法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7.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部分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推动化解社会矛盾。二、正确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9.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就依法防控新冠肺炎、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作出决议。
10.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积极探索人大任命干部公示制度,依法行使任免权。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
12.丰富代表活动,挖掘代表专长,充分发挥代表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纾解民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代表参与全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视察调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
13.进一步完善"雨花人大APP",全方位提高网议参与率与网
议质量,多角度运用网议成果,让网议的作用得到更大限度的发挥。14.优化"双环"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票决制",
扎实做好省、市、区三级代表集中接待选民日活动,在"代表主题接待月"、基层民主议事上作出新探索。
15.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代表不满意、办理跨年度、内容同类别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多方评估机制,真正提高建议办成率。组织对优秀代表建议进行评比表彰,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成果的宣传力度。
16.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进一步优化代表积分量化评价体系。
17.协助做好驻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列席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服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小组活动。
18.指导街道(园区)开展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履职评议。
19.通过线上线下的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代表先进事迹,营造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
20.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园区)代表组微信群作用,推动学习交流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1.从严从实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
2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区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常委会
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市对区党建考核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23.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24.围绕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这一主题,积极谋划开展"口述历史话初心"等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找差,积极探索工作新举措,拓展履职新途径,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5.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与对外交流,优化人员配备,推动机关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提高机关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服务的水平。
26.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严格约束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群众需求,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把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必经程序,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人大机关形成风清气正、高效务实的良好氛围。
27.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寻求指导,争取支持。支持各街道(园区)人大依法履职,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上下联动,共同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28.牢牢掌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及时宣传人大监督决定、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加强对雨花人大APP、网站、微博、微信的维护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强化宣传推广,扩大使用面和影响力。
附件: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附件
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一、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2月)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2.审议人事任免案。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3月)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议》(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政府);
3.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法院)。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5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教育局);
2.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执法检查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检察院);
4.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7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3.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
面);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5.审查和批准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区2019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
6.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0年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7.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债券限额草案;
8.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司法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9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报告);
2.听取和审议软件谷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软件谷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办,书面)
5.听取和审议全区金融风险防范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住建局);
7.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8.组织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院、检察院一名副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测评。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3.审查和批准区2020年财政预算和计划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秦淮新河以南片区污水主通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水务局);
5.审议和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6.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区政府报告)。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12月)
1.初审区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
2020年目标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
况和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4.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5.听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6.讨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提请单位: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