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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工程实施三年行动方案 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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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工程实施三年行动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通〔2023〕3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突出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新“三农”发展,以“打赢乡村振兴首场硬仗”为决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原则方法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持全州“一盘棋”规划,连点成线,以线扩面,典型引路,梯次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衔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科学整合政策、项目、资金等各种资源,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农民自愿,分类推进。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厘清政府、村集体、群众、市场的边界和责任,不搞大包大揽。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

——坚持绿色发展,创新推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走生态立村、生态致富的路子,聚力做好“土特产”文章,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与绿色低碳生态富民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培育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新业态、新模式和农村生态新价值,赓续农耕文明。

——坚持党建引领,合力推进。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政府投入引导、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支持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县级主责、部门协同、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村集体、群众、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州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明显提高,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规划审批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由70%提高到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30%提高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由85%提高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完成;建成15个绿美乡镇、28个省级绿美村庄、864个州级绿美村庄。

——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深入推进。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公益性投入,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道路、乡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电网、通信、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700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达70%以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75%以上;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持续提升4G网络覆盖面,补齐边境地区、偏远地区通信网络设施短板;消防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开通快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优势特色产业更加发展壮大。围绕“2+4+3”重点产业,加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一县一业等创建,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全州申报一批“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建成46000户美丽庭院;实现乡村旅游接待游客7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7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2年的13175元提高到20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全省水平;全州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10万元以上。

——农村精神文明更加协调发展。全州新增创建全国文明村镇2个、省级文明村镇8个、州级文明村镇5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功能不断拓展,乡村文体设施更加完善,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农耕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

——乡村治理体系更加高效规范。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不断完善。

二、实施范围和基本要求

以行政村(不含非农城镇社区)为基本实施单元,对全州340个行政村全覆盖进行整治提升,通过3年时间,把80个行政村全域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在其他行政村中每年选择240个自然村进行整治提升(以下简称“提升村”),3年完成720个。同时将农场的非农城镇社区纳入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一)“示范村”实施范围。选择80个行政村全域建成“示范村”,其中提升达标65个(与省级美丽村庄重叠1个)、重点新建7个、自建9个。

一是提升达标一批。对全州2019年至2021年已创建命名的省级美丽村庄、2022年已建设命名的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所在行政村及精品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的65个村(与省级美丽村庄重叠1个)按照“示范村”基本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全面整改提升,在一年内提升达标后,向省级推荐认定命名为省级“示范村”。

二是重点认定一批。按照“串珠成链、连线成景,先易后难、组团发展”的原则,重点在“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沿线村庄、旅游风景区周边、主干公路沿线、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城郊接合部”等行政村,择优评选出16个行政村,用3年时间建设,经州级评价认定后向省级推荐为省级示范村。

三是鼓励自建一批。鼓励各县市将未能纳入提升达标重点新建“示范村”的行政村,因地制宜,由县市自主确定,不限名额,积极建设示范村,经州级评价核验达标后,向省级推荐认定为省级“示范村”。

四是引领带动一批。坚持持续用力,三年行动任务完成后,充分发挥“示范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各县市按照“示范村”标准积极建设更多的“示范村”。

(二)“示范村”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村庄规划,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农村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乡村基础设施全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全保障,基本达到县级卫生村、文明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乡村治理示范村标准,实现村庄美、设施全、服务优、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树立示范标杆。

(三)“提升村”实施范围。将全州80个“示范村”以外的其他行政村列入“提升村”实施范围,每年至少对“提升村”所辖1/10的自然村进行重点整治,优先选择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中心村、有独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边关文化、田园文化等优势资源的村寨和有一定规模、发展基础好且不拆并的自然村进行整治提升,每年整治240个,其中:芒市65个、梁河县32个、盈江县72个、陇川县61个、瑞丽市10个,3年共整治720个。整治完成后逐级进行验收,达到“示范村”条件标准的“提升村”,经村委会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州级核查后,向省级推荐认定为“示范村”。

(四)“提升村”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相关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建成“示范村”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实施任务

1.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管理。持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规划批准后,对存在“三线”不明确、布局不合理、发展定位不明、发展用地预留不足、用地不合理、宅基地刚性需求严重不足等的村庄,按照村提出、乡评估、县审批、州备案方式对规划适时调整。全面加快村庄规划成果入库备案工作,加大村庄规划管理员和乡镇技术指导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村庄用地审批有据、流程合法、规划执行严格。完善村规民约,按村民自治相关程序将村庄规划管控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到2025年,村庄规划有效管控率达100%。(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任务及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全面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加强村庄建设风貌引导和管控,提高农房质量安全,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和安全整改、农房功能提升及“裸房”整治。(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继续按照《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鼓励县市采用政府奖补、村集体经济投入、农民投工投劳、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支持的多渠道筹资模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改建农村卫生户厕17904座,卫生公厕163座,到2025年实现全州卫生户厕覆盖率80%、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严把质量关口,协同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加强乡村旅游厕所管护,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4.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衔接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畜禽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接入、分区分类施策治理,不搞“一刀切”。对居住区相对集中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模式,联合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对于新建不大的村庄、移民新村、传统村,基础设施完善、地势平缓、处于水环境不敏感区域等村庄尽可能实现雨污分流,积极推行简单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方式处理;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生态容量大、位置偏远、居住分散,位于山区不便建设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通过庭院绿化、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利用,减少成本投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机制,逐步推行“农村饮水收费+污水收费+村集体兜底制度,源头解决“建得起管不起”的运营费用问题。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完成。到2025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全面达标,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强化管理维护,确保建成设施发挥效益。到2025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二类县瑞丽市达80%,三类县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达70%。(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配置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统筹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原则上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因地制宜采取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鼓励相邻县市、乡镇共建共享终端设施,深入推动瑞丽市、芒市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周边县垃圾,提高全州无害化焚烧处理能力;边远地区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模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加大前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立动态巡查机制,着力开展后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排查整治。(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

6.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全面清理村庄陈年垃圾、沟塘河渠、畜禽粪污,全面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及残垣断壁等,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加强杆线序化处置,统筹推进“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大力建设美丽庭院,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州完成46000户美丽庭院创建,其中芒市完成14000户、梁河县完成7300户、盈江县完成12600户、陇川县完成7500户、瑞丽市完成4600户。〔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振兴局、州妇联〕

7.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加快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栽花植绿,引导和鼓励群众在“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地”(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及庭院进行绿化美化,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到2025年全州建成15个绿美乡镇、28个省级绿美村庄、864个州级绿美村庄。继续在条件适宜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推进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强化乡村绿化苗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在“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沿线路域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及绿化美化。(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

(二)统筹推进任务

8.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9.畅通延伸农村道路。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快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延伸,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强化消防通道建设管理。有序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10.强化农村供水保障。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提升供水水量水质保障水平,逐步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有条件县市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深化水价改革。(牵头单位:州水利局、州发展改革委)

11.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建立完善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德宏州“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管理服务,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持续提升4G网络覆盖面,补齐边境地区、偏远地区通信网络设施短板。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高位推进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等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建立智慧农业数字化平台,突出热区资源分布图、特色产业分布图、优质农产品分布图、优质农产品库“三图一库”数据化展示。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工信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12.改善村级服务设施。加快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困难群众救助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完善农村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统筹实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畅通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邮政管理局、州商务局)

13.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2+4+3”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热区农业、科技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打造芒市坝、遮放坝、盈江坝三大休闲农业示范区。巩固提升芒市“生态田园”、遮放“稻作公园”,陇川户撒“稻花乡里”等一批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鼓励发展以特色民宿、休闲农庄、采摘体验为重点的庭院特色休闲旅游。组织开展芒市贡米文化节、瑞丽柚子节、盈江旧城围鱼节、梁河回龙茶节等乡村节庆活动。积极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的商品效益。到2025年,农旅深度融合,乡村旅游收入增速保持在15%以上。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村集体通过产业开发、物业服务、入股分红、异地置业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集体资源开发的有效路径,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和资产收益率。(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

14.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科学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确保1个县市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组织实施好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项目和慢性病就近规范治行动;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等级评审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指导;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出台系列拴心留人政策;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综合保障作用,提升基层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通过“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按标准建设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医疗保障局及州级有关部门)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城乡村教师、医生、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鼓励各方人才、技术下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统筹农业科技、“三支一扶”、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经营主体等各类人才资源,推动青年下乡返乡兴乡。深入实施“头雁”“耕耘者”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构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团州委)

1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网格化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美丽村庄的评比,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做法,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及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妇联、州乡村振兴局、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

17.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和约束力,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团州委、州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千万工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职责,健全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的实施机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推进机制。建立各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挂联村组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州委、州政府每年召开1次“千万工程”现场推进会议。(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州级相关部门要细化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会商协调、定期调度、联合督导、考核评价、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及配套制度。各县市要对照考核达标标准,坚持先易后难、层层递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按规定整合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类扶持项目资金,先小切口推进村庄规划、“两污”治理、环境清洁、机制建设等工作,再逐步向硬化绿化亮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完善等扩展。要依法依规、优先统筹协调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规范相关审批程序,确保三年行动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各县市、州直各牵头部门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奖优罚劣。每年12月对各县市、州直各牵头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半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案例。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和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约谈。(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四)力戒形式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求真务实,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留住乡风乡韵乡愁,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劳民伤财,严格审批管控“门墙亭廊栏”,严禁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级纪检监察、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治工作偏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落空。(牵头单位:州纪委监委、州委巡察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学好学透、用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加大“千万工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分级组织加强“千万工程”政策业务知识、实践操作技能等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的能力和水平。

千万工程实施三年行动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规划,连点成线,以线扩面,典型引路,梯次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衔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科学整合政策、项目、资金等各种资源,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农民自愿,分类推进。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厘清政府、村集体、群众、市场的边界和责任,不搞大包大揽。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

——坚持绿色发展,创新推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走生态立村、生态致富的路子,聚力做好“土特产”文章,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与绿色低碳生态富民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培育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新业态、新模式和农村生态新价值,赓续农耕文明。

——坚持党建引领,合力推进。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政府投入引导、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支持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县级主责、部门协同、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村集体、群众、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到2025年,全省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明显提高,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规划审批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由68%提高到78%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38%提高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由59%提高到85%以上,进入西部地区前列;国家监管的77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完成;建成300个绿美乡镇、600个省级绿美村庄。九大高原湖泊沿岸、赤水河流域及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绿美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

——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深入推进。稳步提升全省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65%以上;5G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优势特色产业更加发展壮大。围绕“1+10+3”重点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全省累计建成“中国美丽休闲乡村”65个,新增打造422条“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建成150万户美丽庭院;乡村旅游接待游客数量、产值由2022年的亿人次、1889亿元增加到5亿人次、35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2年的15147元提高到20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由缩小到;80%以上行政村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农村精神文明更加协调发展。全省新增创建全国文明村镇60个、省级文明村镇300个、州(市)级文明村镇60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功能不断拓展,乡村文体设施更加完善,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农耕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

——乡村治理体系更加高效规范。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不断完善。

二、实施范围和基本要求

以行政村(不含非农城镇社区)为基本实施单元,通过3年时间,对全省10000多个行政村全覆盖进行整治提升,把其中1000多个行政村全域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在其他行政村中每年选择10000多个自然村进行整治提升(以下简称“提升村”)。

(一)“示范村”实施范围。选择1200个左右行政村全域建成“示范村”,其中提升达标600个、重点新建500个、鼓励自建100个。

提升达标一批。对全省2019年至2021年已创建命名的省级美丽村庄、2022年已建设命名的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所在行政村及精品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等按照“示范村”基本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择优评选出600个行政村进行查缺补漏,全面整改提升,在一年内提升达标后,经评价认定命名为“示范村”。

重点新建一批。按照“串珠成链、连线成景,先易后难、组团发展”的原则,建成一批风景线、乡村旅游精品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区),重点选择九大高原湖泊沿岸、赤水河流域及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和风景名胜区周边、主干公路沿线、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择优评选出500个行政村,用3年时间建设,经评价认定后命名为“示范村”。

鼓励自建一批。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自主确定一批未能纳入提升达标、重点新建范围的行政村,按照“示范村”标准积极建设,经省级评价核验达标后,认定100个村为“示范村”。

引领带动一批。坚持持续用力,三年行动任务完成后,充分发挥“示范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区按照“示范村”标准积极建设更多的“示范村”。

(二)“示范村”基本要求。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及审批,全面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农村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乡村基础设施全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全保障,基本达到县级卫生村、文明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乡村治理示范村标准,实现村庄美、设施全、服务优、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树立示范标杆。

(三)“提升村”实施范围。将“示范村”以外的其他行政村列入“提升村”实施范围,每年至少对“提升村”所辖1/10的自然村进行重点整治,优先选择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中心村、常住人口100户以上规模较大且不拆并的自然村进行整治提升,每年整治10000个左右,3年共整治30000个左右。整治完成后逐级进行验收,达到“示范村”标准的“提升村”,经申报评价合格后可认定为“示范村”。

(四)“提升村”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相关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建成“示范村”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接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合理规划确定村庄布局和发展定位,全面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成果入图入库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划。

2.全面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加强村庄建设风貌引导和管控,提高农房质量安全,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农房功能提升及“裸房”整治。

3.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卫生户厕和公厕改造建设,严把质量关口,协同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问题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

4.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分区分类施策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机制,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

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配置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统筹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原则上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加大前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立动态巡查机制,着力开展后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排查整治。

6.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全面清理村庄陈年垃圾、沟塘河渠、畜禽粪污,全面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及残垣断壁等,加强杆线序化处置,统筹推进“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大力建设美丽庭院,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7.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加快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继续在条件适宜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推进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强化乡村绿化苗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在“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沿线路域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及绿化美化。

(二)统筹推进任务

8.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9.畅通延伸农村道路。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快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延伸,推进入户路硬化。有序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

10.强化农村供水保障。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改造建设,推进有条件地区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深化水价改革。

11.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5G网络覆盖率。

12.改善村级服务设施。加快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实现教育、卫生、就业、养老、户籍管理、广电等政务代办服务村级全覆盖;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加快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畅通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13.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引导农民发展庭院经济,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提高一二三产综合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14.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保障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养老助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能力,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建设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统筹农业科技、“三支一扶”、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经营主体等各类人才资源,推动青年下乡返乡兴乡。深入实施“头雁”、“耕耘者”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构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

1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活动,推进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

17.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和约束力,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各地区要建立领导干部挂联村组制度,按照国家、省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二)狠抓责任落实。省级相关部门要细化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会商协调、定期调度、联合督导、考核评价、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及配套制度。各地区可按规定整合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类扶持项目资金,集中资源加大对三年行动投入力度,对照标准查缺补漏。要依法依规、优先统筹协调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规范相关审批程序,确保三年行动顺利实施。

(三)加强考核激励。将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奖优罚劣,每年对各地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半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约谈。建立全省现场推进会竞争承办激励机制,择优比选确定会议举办地。

(四)力戒形式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求真务实,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留住乡风乡韵乡愁,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劳民伤财,严格审批管控“门墙亭廊栏”,严禁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治工作偏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落空。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学好学透、用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转化为实施三年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方法、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加强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的能力和水平,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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