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读百年孤独有感5篇
读百年孤独有感【第一篇】
用了两天看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由于看的太快,书中的人物关系只是理清个大概,但还是被布恩迪亚史诗般的家族从无到有,从有到无,从兴盛繁荣,到衰落灭亡,终归逃不过如影随形的孤独和宿命深深地震撼了。
其实我最震撼的是描写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一道血线从门下涌出,穿过客厅,流到街上,沿着起伏不平的便道径直向前经台阶下行,爬上路栏,绕过土耳其人大街,右拐又左拐,九十度转向布恩迪亚家,从紧闭的大门下面潜入,紧贴墙边穿过客厅以免弄脏地毯,经过另一个房间,划出一道大弧线绕开餐桌,沿秋海棠长廊继续前行,无声无息地从正给奥雷里亚落。何塞上算术课的阿玛兰妲的椅子下经过而没被察觉,钻进谷仓,最后出现在厨房……还有费尔南达在生命最后,家道中落无米下锅的时候,天天追着何塞。阿尔卡蒂奥唠叨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和怒火的那一章节,由于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在面对一直和自己分享男人的情敌面前,亦只能狠狠地说只要看她小母马似的扭跨模样,就能猜出那是一个……一个和她截然不同的女人!唠叨到她的父亲,一位圣洁的男子,伟大的基督徒,圣幕骑士团的骑士,直接从上帝那里领受到了死后肉身不朽的恩典,皮肤柔滑似新娘的锦缎,眼眸生动清亮如翡翠。这可不是真的,奥雷里亚诺第二打断了她的话,他被送来的时候都臭了。我由衷地笑了!
布恩迪亚家族的几百年兴衰直至灭亡,作者一直不疾不徐或过去或未来或回忆或现在的叙述,枝盘叶茂错综复杂却一目明了,使阅读的人不忍放下不能放下。
我暂时没有办法更深地体会其中的含义,我只是用两天的时间读了一遍这本传世之作,偶尔会合起书本仰头闭目回想一遍书中的情节。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浅显的字面含义里。
谨以此记叙第一次看这篇巨作的感想。
读百年孤独有感【第二篇】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例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因此,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读百年孤独有感【第三篇】
“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这句话我很喜欢。
这本书前一半,就有些无聊和难懂,重复的几代人重复的名字,有着不同的发展但性格又很相似。而读到一半时,随着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驶来,随着香蕉种植园的发展,一切的变化使得本地人眼花缭乱,也才让我真的读进去了。
而这也和我生活的时代相似,每早起来充斥着无限的变化,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随着发展也充满着无限焦虑,技术的发展正在某些领域向我们展示它令人惊喜-或者说令人战栗的能力。就好似看到20xx年5月27日大国手柯洁败给机器时,柯洁起身离席,走到现场宣传板后哭了起来。很多时侯,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哭起。
读百年孤独有感【第四篇】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
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
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
“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
“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
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
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
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
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
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
“……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
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
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
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
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
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
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
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
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
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
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
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
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
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
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
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
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
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读百年孤独有感【第五篇】
相信不少朋友都听说过《百年孤独》这本书,该书是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的长篇小说,主要通过对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小镇马孔多的兴衰感应了拉丁美洲风云变幻的历史。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老实说,我是先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才开始看这部马尔克斯的成名作的。相比于《霍乱》对高中时代的我的冲击,对我人生观以及爱情观的重塑,《百年孤独》倒没有什么神奇得让我内心一震,身体发抖的惊喜。假如没有《霍乱》在前的铺垫,我是万万不可能静下心来看完这本略显枯燥的书籍,一是人名是这么的多,前后的跨度又这么长。这如《禁色》之书,让我下着性子看完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一样,因此没有前者的共鸣,我无法直视其中那震惊时代的灵魂。
在《百年孤独》里,我记不清这么多长的名字,只记得第一代族长因为精神失常,被拴在树上几十年而死,有一个横穿整本书的吉普赛祭祀,让幼年时的上校看见了冰,还有第一代族长夫人,掌管家族分内的事情,逐渐失去权力,被家里淡化存在,直到漠视。
我记忆之中,尚存的,仅记得第一代家族的事迹,后面的倒有些忘记了。
中处处表露出来的作家个性。
对于感情上的感知,他没有王家卫那样看得透测。
在网上有一个流传得很广的都市传说:在你二十岁后遇见的人们心里,各自早有所爱。因此以后的人们即使见到另一个爱人,也心有不纯。王家卫在电影里最爱表现出一个让我震惊不已的事实:几乎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爱的人。这种思想在《堕落天使》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藏着一次主动离开的后手,并非只是听对方诉说怨言,提出离开。
而马尔克斯却不同,在《霍乱》中,他写两个白发苍苍的两个人在挂着黄旗的船上再续前缘,在《百年孤独》里,他写每个失去所爱之人的人都孤独过日,终生不婚。
上校的妹妹因为钢琴师死后,于是终生不嫁,上校因为妻子死后,于是孤独终老。这是一种与人的本能相悖的现象。人会一点一点地删除痛苦,接受新欢,这是通过了历史与现实双重考验的'优异成绩者。而能坚持不渝的,除了脑子有问题的艺术家,便只有过分偏执的完美主义哲学家。
马尔克斯在成名后,曾拜访过自己还是青年时代的女神——嘉宝。但这时的嘉宝已经年岁垂老,看上去普普通通,还是一个晚年悲惨的老妇人,一切风情都碾碎在岁月之轮下。我怀疑,马尔克斯因写《霍乱》,不无与此有关。
在外国影史上有部经典的《时光倒流七十年》电影,这部电影的原小说作者是看见了女演员亚当茉莱的照片,顿时一见钟情,于是创作了这本想象出奇的魔幻小说。里面说到男主角也是对女演员一见钟情,于是想方设法想穿越回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去见自己的爱人。根据一个教授的意见,他靠想回到了过去,就是在床上“想”,然后如愿以偿。我去查过那位女演员的照片,流传下来的很少,不出意外的,我也一瞬间的心动了,像作家说的那样“看着这幅照片,我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我在这件事情上,与马尔克斯产生共鸣,年轻时代遇见的披花印月是所有男人无法绕过去的坎。
马尔克斯在采访中认为《百年孤独》中的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缺乏感情。我倒不觉得如此,我觉得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的感情过于丰富。
上校的妻子死后,他与多个女子有染,生下了十七个脸上有印记的儿子。他参军报国归来后,面对着满城的香蕉与火车轨道,天上下着工业化的酸雨,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打造着手中将完未完的小金鱼,像极了那个生活在南美洲,名字被世界各地的人们用不同语言称呼的马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