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样例(精彩5篇)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第一篇】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__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承诺人(家长):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第二篇】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学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应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4.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自行车部件,确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5、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6、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学生签字联系电话 家长签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学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第三篇】
年级: 选学科目: 学生姓名: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
协议书。
”,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劝退。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5、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等,学校会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解决。(这个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尽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此协议书自正式开课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课。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二〇xx年x月x日。
以下是还应该补充的地方:
1、饮食安全问题(如零食问题);。
5、自然灾害等(如地震等)非人为灾害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问题。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第五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第四条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五条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九)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
第十条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2、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7、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工程学院_____系(盖章)乙方:__________学生或家长(签字)。
系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