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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负面信访舆情应对的问题与思考

爱美丽发表时间 3125226

环保行业负面信访舆情应对的问题与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剧烈转型的多元化时代,观念交锋尖锐激烈,利益博弈复杂敏感,矛盾问题集中凸显,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显。近年来,各种环境污染事件频频曝出,如甘肃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不仅导致数十人被问责,甚至影响全国环保工作和中央环保督察的下一步工作重点。就X县而言,环保负面信访和舆情主要涉及化工、印染、造纸等工业行业以及农业尤其是畜禽养殖业等。如我县环境污染等事件,伴随着较大的网络轰动和舆情热议,引起了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以及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环境污染问题一直以来并且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任何一个应对措施都将面临着公众的热议,对污染治理的结果更是关系群众的生命健康,责任之大,无疑也给环保部门的舆情应对带来巨大的压力。

一、环保舆情频发原因

(一)经济快速发展,环保意识、能力不相匹配

一是全社会环保意识普遍不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工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的经济模式,个别商家的市场趋利性,导致了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从宏观经济背景来看,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能刺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加大,各行业污染排放量也随之高速增加,类似舆情热点事件层出不穷。同时,随着传统工业经济向中西部转移,行业准入不严,诸多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甚至小型加工作坊顺利转移至中西部城市、村镇,而并没有在加强污染治理上下功夫,以我县为例,类似散乱污等小企业广泛分布在各乡镇,没有纳入日常监管对象,没有摸排掌握到位,但是其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影响居民生活,信访、舆情反映不断。在农村,畜禽养殖特别是家庭式散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样不可小觑,由于畜禽散养呈现出面宽量大、分散难监管的特点,且当前缺乏有效对应的法律要求依据,整治难度较大,群众反映极多。

二是环保职能交叉严重。主要是职责边缘不清不细,容易造成各职能部门合理合法地推诿扯皮。又特别是上级没有明确详尽的职责划分政策制度,基层工作又有具体的实际情况需要考虑,上不行下不效,如砂石场监管问题,就涉及到水务部门、环保部门、国土部门、属地镇乡都有职责,其位置、类型不同,监管主体部门就有不同,又如畜禽养殖、工业企业,规模不同监管主体同样有变化,容易混淆引起推诿扯皮。我县两起水库肥水养鱼、环境污染舆情事件,就涉及到环保局、水务局和农业局各自职责没有完全厘清,从而造成工作到位不够,舆情处置被动的局面。

三是环保工作压力与能力不匹配。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和高度,翻出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彻底解决,环保工作的态势突然刹车,将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各类环保相关遗留问题全部交由环保部门统一牵头解决、还账,由此产生矛盾,一方面工作量大幅增加,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更新速度极快,但环保队伍没有从结构、人员配备、能力素质上发生大的改变和提升,同时新招录人员仅从环保专业考虑,缺乏计算机、中文、外语、法律和理工科专业人才,工作难以落实;另一方面财力物力成为工作瓶颈,就本县情况而言,环保执法没有纳入行政执法部门序列,车辆改革后也没有得到用车保障,解决各类问题需要的大笔资金仅靠县级财政难以为继,工作缺乏力度硬度。

(二)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国内外形势逼人

国际国内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重视,各种国际论坛、峰会,国内各类环保督察、专项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诸如“两山论”等经典论述和讲话,这些都是公众环保意识提高不可忽视的外在背景和内在要求。最近三年的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均就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答记者问,也侧面反映了环保舆论关注度极高的现状。就我局而言,2022年全年收到信访投诉160余件,其中涉及舆情10余件,2023年仅上半年就收到信访投诉120余件。涉及舆情近10件。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渐提高,对生活环境的舆情也越来越关注,其对环境舆情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在不断增强。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大项目,地方政府如果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和政绩而将市民的生活环境置于不顾,必然会引发民众的不满和恐慌,招致舆论的强烈反对和声讨。

(三)官方应对不当,激化负面舆情

有的地方政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常年来在审批立项中存在违法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以及不落实环保政策等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尽管大多数环境舆情事件的涉事主体是企业,但由于环境问题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广泛的,不仅需要涉事企业积极应对,更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然而现实生活中,政府、相关部门的舆情应对措施却不尽人意:事前疏于舆情监管,事后迟于舆论引导。审批考虑不足、信息披露迟缓,成为降低政府部门公信力、环境舆情爆发后难以平息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信访乱象渐起

“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是上访户中的流行话。个别上访投诉专业户、小报记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喜欢越级上访,喜欢直接将片面、断章取义的信息发布在各类网站上,然而为了维稳,迫于相关规定或领导批示,轻易地开口子、批条子、给票子,至少给面子,让不少反映户得了不应该得的好处,从而激发了一大批人上访和曝光舆情的热情,造成信访、舆情秩序混乱,甚至造成政府工作人员丧失人格尊严只求维稳的怪现象。

二、如何提升环保舆情处理能力

(一)厘清职责,加强监管,从源头解决问题

进一步厘清职责,是提升环保舆情处理能力的首要条件。目前,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公众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认知往往停留在狭义、初级阶段,理所应当地认为只要与环境有关,就应该是环保局的工作,只要有环境污染受损,就是环保局工作没做到位。尤其是在信访、舆情方面,动辄提环保局、批环保局,充分说明了从认识上、组织上,大环保格局仍未形成。要改变这一局面,就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有上级文件规定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上级规定如不清楚应以县级认定职责为准,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认定职责。特别是容易交叉模糊的范围,详细划定明确,重新形成职责分工文件和制度,并公开公示,长期广泛宣传,才能从制度上根本扭转这一局面。

同时,正是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的高度关注,相关监管部门更应该加强相关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学习进步,进一步加强治理污染企业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消除,以儆效尤,学会把事后的积极应对变为事前的积极预防。

环保舆情发生后,及时处理和解决现实问题才是重中之重。诸多舆情推至高潮都是因为相关政府、企业不作为,问题迟迟得不到关注和处理才酿成舆情危机的。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应该加强对问题的重视,第一时间着手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以最快的速度阻止污染问题的继续恶化;并积极加强与当事方、受害者和网民的沟通,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公开向受害方道歉,化解流言,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尊重,从根本上降低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

(二)尽快发布权威信息,挤压谣言舆论的生长空间

环保舆情发生初期,各种信息爆料会不断地出现在舆论场上,有的为真,有的半真半假,有的干脆全是假的。事实上,这个时期因受真实信息还在调查的客观条件限制,使得环保部门的权威信息在这个窗口期处于缺位状态,不能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度,导致这个时期内公众更容易接受谣言的灌输,从而引起群体性的轰动。

可以想象,一旦假信息占据了舆论主流,真实信息就会不断的被边缘化,舆情处置陷入被动。那么环保舆情发生的初期,除了督促实体部门尽快查清事件原委外,更要打击谣言、积挤压其舆论空间,以确保后续真实信息能够顺利地占据舆论主流。

(三)建立健全应对工作制度

舆论危机具有爆发突然、发展迅速的特点。如果等到危机来临之时才想到如何应对,就会乱了阵脚,错失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机。建立环保舆论危机处理预案制度,健全舆情监控处理制度,是妥善处理环保舆论危机的重要保证。环境突发事件及其舆情的应对需要充足的应急资源以及专业的人力储备,因此,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前后衔接、功能齐全、综合配套、运转灵活的舆情危机管理体系。设立分管部门,对环境突发事件进行实时信息监测和预警研判。在日常工作中把应对机制落到实处,密切掌控重要的舆情动态,做好环保舆情的监测。

(四)积极应用新媒体,敢于、善于发声

主管部门、企业必须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拓展沟通交流渠道,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规范信息披露及新闻发布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针对网上负面新闻、评述、论坛、博客等,要及时跟评、发帖、转载,放大正面声音,发挥“主场优势”,稀释、中和、平衡负面舆论。必要时,还可请第三方专家发表言论正面回应,澄清事实。

其次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对网络舆情和企业危机公关知识的培训,合理引导网民诉求,掌握与公众和媒体打交道的语言艺术与技巧;坦诚面对各类媒体对已发生事件的评论,不回避、不隐瞒、不消极应对,并充分发挥“主场优势”,积极引导媒体和公众重大关切以及媒体关注事态发展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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