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最新5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一篇】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二篇】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哪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彼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三篇】
暑假迫不及待翻开《云边有个小卖部》,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哭得稀里哗啦。小说的那些情节总能触碰到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有些人没几年就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的身旁。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那是我们悲伤、心酸时的一个避风港。那里,有爱我们的人,也有我们爱的人。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边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生活是那样无奈,刘十三努力到极致,依然被生活啪啪打脸。我们都是这样无奈却坚强的活着。刘十三就这样被外婆轰隆隆的拖拉机带回了那个云朵的边缘,云边镇。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我们总会相见。
我们每个人都是以独立的个体存在,我们总要经历离别、绝望,才懂得生命的意义。时间不长啦,就别浪费在一些大不了的事情上了吧!在这不短不长的光阴里,希望你我都学会去好好珍惜爱我们的`人,并也好好爱他们。你也要相信,你是这世界的一缕光,总会照亮一些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四篇】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不同于之前的作品偏向于城市男女的虐心爱情,这本书的笔触更偏向于乡村与亲情,爱情总是让年轻人遍体鳞伤,而亲情总会一次次地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可是我们大多数人却固执地认为,爱情更容易离我们而去……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到失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所描绘的未来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
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这是一个令人读来心酸的理由。
小时候的刘十三伤心了,外婆一只胳膊就可以把他揽在怀里,而如今刘十三生不如死,喝得烂醉如泥,70岁的外婆是把他拖到拖拉机上的(十三一觉醒来便回到了小镇)。
外婆安慰外孙的方式就是给他做好吃的,山药排骨汤、泡椒江团、炒豇豆……她没法帮外孙把牡丹找回来,也没法帮外孙找到一个好工作,能做的只有陪伴他,鼓励他。
王莺莺开拖拉机把他拖回来的那年,是刘十三高考后第一次在家过中秋节,他小时候在本子上记着妈妈说的话,好好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生活娶妻生子。他也一直把这些话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平时学习孜孜不倦,熬夜奋战,却始终没有应验那句“一分耕耘,一份收获”,考不上重点高中,也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一直想要离开乡村去大城市的刘十三却一直过着最平凡的生活(卖保险,卖保险的头子就是牡丹的大款)。
正如书的后记写道: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到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第五篇】
明明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但作为一名读者却能读出作者赋予那些文字的情感。它那么平淡,就像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那样,但又带着震撼我们的力量。故乡,老房子,摇椅和门前的大树,寥寥的几个词,将太多人带回了小时的家乡,但就像书中说起的那样,那些温暖感人的回忆就像是“隔着山和海的一个梦。”
这是关于亲情的'一本书,在书中,友情和爱情的分量仿佛都没有那么重了。我毫不犹豫的说,它刺进每个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从开始时嘴角上扬,到慢慢落下,不知不觉看到最后,我的脸颊布满泪水。我们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上,但总有一天亲人会离我们而去,只能活在我们的回忆中,但回忆太远,时光太长,心底的思念与难过又怎能轻易遗忘呢?我想,这本书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坚强,将那些美好收藏在心里,再坦然面对生命中的悲伤。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