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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合伙的协议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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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双方共同出资、共享收益,明确分工与责任,遵循诚信原则,定期沟通调整,遇争议友好协商,是否达成一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二人合伙的协议书(汇总8篇)法律文书,欢迎大家借鉴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人合伙经营合同 【第一篇】

合伙人: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元(大写: ),甲出资 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伙协议书 【第二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每名合伙人各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若在签订本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未履行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合伙人身份,自动退伙。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2、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各个合伙人对所需资金具有相同数额的出资义务。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之日起三日内。若不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该合伙人安装自动退伙处理,按该笔出资之前本合伙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算。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须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责任,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时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

因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后续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实缴纳出资,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资和后续出资确定实际出资数额。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1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3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合伙人对自己在经� 补足差额的时间为本合伙企业对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间。如果不能按期补足差额部分,按自动退伙处理,资产清算以核对账目前的资产为准,差额部分在清算时予以扣除。

本合伙企业每周的周日为对账时间,由全体合伙人核对本周的经营情况,计算盈利或亏损情况。出现盈余的,予以分配;出现亏损并影响实际经营的,确定各合伙人的后续出资份额。

第4条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成为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的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成为了与本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人所得利益由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予以追缴并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配,并向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第5条 本合伙企业因对外经营业务出现招待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时,具体负责该事务的合伙人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报支时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方可向财务人员报支。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6条 因本协议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性质所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该合伙人的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他合伙人仍然具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第7条每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该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有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8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方可决定;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

八、退伙问题。

第9条 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合伙人不得自行决定退伙。如无下款约定事由退伙的,可以按照退伙前的资产进行清算,但退伙人须向另外两名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是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如该合伙人所得财产还不足支付违约金部分的,退伙依然有效,但该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分得合伙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其他合伙人侵犯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0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而退伙的,在承担违约金后,还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11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12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3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侵占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4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的合伙人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合伙企业资产。但经人民法院查实上述情形存在的,该合伙人丧失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资产的权利,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第16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各个合伙人经协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7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18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其他规定

第19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0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三年,自各合伙人签字按手印之日起计算。后续经营问题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在三年内经营情况予以确定。

第21条本合伙协议一式三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2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合伙人签字并按手印:

合同签字按手印即合同成立的时间 :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第三篇】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为乙方提供机票订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国际机票

2、甲方给乙方的优惠条件:

(1)保证机票同期的最低折扣。

(2)甲方为乙方出机票,赠送返点利润。

(3)若乙方20人以上团购,甲方按团购折扣报价。

第二条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利:

1、乙方的订单应向甲方传真、Email或QQ交谈等方式进行确认,以确保旅客姓名、日期、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若提供信息有误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旅客的身份证、电话等有效证件负有保密责任,若甲方泄露旅客信息,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承担其全部责任。

3、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内,乙方拥有购票优先权。甲方可提供专人、专线进行航空客票的查询、定位、售后等跟踪服务。

二、乙方权利:

1、乙方自签订协议起,购票享有最低折扣。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国内机票实行明折明扣政策;及时将市场最新优惠政策提供给乙方;

3、乙方退票、改票,可由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需按民航局退改签规定办理。

第三条结帐方式

1、转账或支票和现金结算,以上凭双方已核对的机票为准,机票结算为:票面价+机建费+燃油费—返点=总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确认单后,甲方将根据确认单出票,并且当日乙方可用现金、转账、或支票结算。若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票款金5%的滞纳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起生效。此件复印件等同于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乙方如让甲方出机票,请填写以下确认单,可以发传真或以QQ的形式回传给甲方。(传真是:010—6xxxxxx76887QQ:xxxxx)联系人:

机票确认单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票面款和机票返点

转账账号:

甲方:北京远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崇文支行永定门分理处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交通银行

账号:

户名:杨军

工商银行

账号:

户名:

农业银行

账号:

户名:

建设银行

账号:

户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

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

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三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四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五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

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第五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经营xxx食品有限公司(暂定)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字号为“xxx”。

第四条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合伙人提出终止合伙的,则继续经营,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五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以现金出资和技术入股方式,出资方式:

1、甲方:(1)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2)以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现金投资占总股份的%,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以上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六条利润分配按照各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特别注明:第一个火锅店利润分配时,以技术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净利润的%后,剩余利润按各合伙人占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八条火锅店开业的前3个月不进行利润分红,第4个月开始进行利润分红,流动资金应保证在万元以上,月底结算时,流动资金不足万元时,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万元时,在当月将超出的部分进行全额分红。

第九条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条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二条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有损其他合伙人利益的,由执行人承担)。

第十三条合伙人一致推选乙方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四条执行人的职责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人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人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人出资的方案;

8、每月并不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人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人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人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占股51%的合伙人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合伙事项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或合伙事务执行人进行统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人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股

1、甲方拥有的技术入股,对相应的技术部分承担责任;

2、技术股占股只参与利润分配并拥有投票权,追加投资时,技术股占比部分不需出资,资产分配时不参与资产分配,为保护技术股持有人利益,技术股应分配利润不得用于再投资;

3、技术股不能退股,该技术股的技术应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员由甲方指定),并且必须将该技术(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书面的形式备案保管;

4、技术股的技术所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提供该技术的,应由掌握技术的另外一人继续提供技术;若掌握技术的2人均不能继续提供技术时,则该技术的书面备案应立即向所有合伙人公开,并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处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将该技术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甲方必须向合伙人公开该技术、并不再拥有技术股权,甲方所持有的技术股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参与了技术泄漏的合伙人,均不具备分配资格。

第十八条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人不动产;

2、改变合伙人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6、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7、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8、合伙人增加对合伙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9、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在签订该协议起五年内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人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人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人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二十三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人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未到退伙期限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退伙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合伙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合伙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人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六条合伙项目的解散

合伙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人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人法》而导致合伙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出现以上违约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违约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第二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三十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以合伙项目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融资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条因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合伙

五、增资、减资

第三十四条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原则上按原始投资比例进行增减资;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决定,投票决定产生结果后,合伙人应无条件执行,不执行或无能力执行的,应视为退伙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占股比例进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七、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九页(四十三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六篇】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xx市(县)xx公司地址:xx隶属:xx经济性质xx(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xxxx元。 甲方投资xx元,占投资总额xx%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xx元: 厂房:xx元,折旧率为每年xx% 机械设备:xx元,折旧率为每年xx% 专用工具:xx元,折旧率为每年xx% 土地征用补偿费元 专利权:元 商标权:元 技术成果: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xx

乙方:xx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xx%

乙方:xx%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xx%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xx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xx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xx方推荐,副经理xx人,由xx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xx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xx方推荐,xx方推荐xx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xx%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xx%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xx%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xx份,送xx、xx、xx、……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伙协议书 【第七篇】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施工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甲方负责现金出资;乙方负责施工,并由甲方负责工人工资的发放。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甲乙双方6:4的比例加以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两方协商同意;

七、合伙期满:合伙期满,甲乙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另一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 【第八篇】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 的字号 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为 , 系该店铺的 。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 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 其他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丁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戊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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