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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格式 借条的格式精编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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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格式及【第一篇】

甲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

甲方签字

日期

借条的格式及【第二篇】

借 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__圆整,即¥__元。借款期限自____ 年_月_日起至____年_月_日止,共_个月,利率为每月 _%,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__圆整,即¥__元,全部本息于____ 年_月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__ 圆整,即¥__ 元。

借款人:__

年 月 日

借条的格式及【第三篇】

甲方(身份证号:)今借乙方(身份证号: )人民币 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x年,从 年xx月xx日到x年xx月xx日。

借款利息为:..

借款人签名

日期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附规范的借条格式:

借条格式

今借到 胡×× 人民币 ××× 元整,××日内还清。

立字此据!

借款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借条的格式【第四篇】

借 条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兹因乙方 近来手头不便,而向甲方 借款,乙方共向甲方借人民币 叁仟元整 。乙方已归还甲方人民币 肆佰元整 ,未偿还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陆百 元整(大写),以下约定主要是针对乙方未偿还给甲方的人民币 贰仟陆佰元整 (大写)。

乙方未付清的欠款金额人民币 贰仟陆佰元整 以下简称该金额。 借款期限为:

X年十月一日 到七月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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