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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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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一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因乙方曾经为甲方及甲方所属子公司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客户信息、对外合作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等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工作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2、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如果乙方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业务资料等交还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二篇】

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只能从中选择一种。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三篇】

为维护乙方及甲方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___________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同意达成本保密协议,"甲方"同意雇用和/或继续雇用"乙方";"乙方"承诺为维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甲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甲方"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甲方"客户的信息。

"甲方"及"乙方"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乙方"必须立即归还"甲方"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甲方"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甲方"客户的信息,以及"甲方"个人及商业记录,和"甲方"其他的资产。

"乙方"在未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结束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为其个人目的,或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间取得或得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之后两年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乙方、甲方、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甲方"的任何乙方。

若"乙方"违反"了第4条中一项或几项承诺,则该条款将在"乙方"停止违反该承诺之日起,或在有关法律部门判决、强制其停止违反之日起,自动延长两年。两种情形以时间居后者为准。

"乙方"认识到,"乙方"对本协议第2,3,4,5条的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甲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乙方"承诺"甲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乙方"遵守协议。如果"乙方"构成对本协议条款任何一项的违约,"乙方"进一步承诺愿意承担律师费以及"甲方"与此相关的其他支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四篇】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信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工程及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财务数据、员工信息、各种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及合同、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人力资源文件、法律文件、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等都是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乙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1、甲方必须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1_年内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泄露乙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乙方_壹_万元,严重者乙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1、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成都共创海格科技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盖章:

日期:20xx年10月08日日期:20xx年10月08日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五篇】

第一条 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 各单位特别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责任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 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

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 保密范围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 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 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 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 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 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六篇】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 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七篇】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

五、协商效力: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第八篇】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____年内_。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补偿费。

1.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3.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_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的违约金_;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乙甲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份,乙甲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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