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企业协议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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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企业协议1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1000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平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成活率达到95%)、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统一集中销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x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启动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x元,先由我组组员x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x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20**年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x%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x%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章)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企业协议2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发展情况,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成立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双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专业种植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出资分别为: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70%; 乙方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元,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30%。双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作为共同发起人应于20**年9月30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注册成立的合作社银行帐户,双方按照出资额同比例进行注资。
第二条 合作社业务范围
注册成立的合作社业务范围:谷物、蔬菜、棉花、红薯、西瓜的种植 、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谷物、蔬菜、棉花、红薯、西瓜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的购买(化学危险品除外)。为社员提供农耕、农播、农收机械服务。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种植合作社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注册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注册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全面发展。
2、合作社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合作社全体成员、理事会依照合作社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实施前需要经成员大会有效通过。
第五条 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安排
1、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理事人选,乙方推荐1名理事人选。
2、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合作社理事长由合作社社员大会在甲方委派的理事中选举产生;甲方向合作社推荐常务理事人和财务负责人人选。
3、合作社经理在乙方选派人员中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对理事会负责。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
4、合作社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合作社章程进行规定。
5、合作社监事会由2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1名,乙方推荐 1 名。
6、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按照以上约定选举产生,依照本协议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专业种植合作社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2、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合作社社址和办公场所由乙方选择,经甲方认可后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对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九条 特别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工商注册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由乙方进行吸纳选定,报甲方审定后确定。
2、合作社成员选举和表决时,每一成员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甲方作为合作社主要出资股东,持有合作社70%的出资份额,甲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决权的20%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与基本表决权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合作社的总表决权为基本表决权和附加表决权之和。
3、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企业协议3
甲方:***会
乙方:合作市勒秀镇罗哇上自然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不断加快农牧户脱贫步伐,激发农牧户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建档立卡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群众收入,切实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2019])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况下,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方式
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合作市勒秀镇罗哇上自然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村集体经济形式扶持50万元,带动贫困户不少于20户,投入扶持资金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从经营收益中向贫困户进行分红,连续3年每年按不低于扶持资金10%的比例向带动贫困户分红。根据此要求,乙方负责对带动贫困户按投入资金的10%为进行保底分红,即每户每年最低分红2500元,合作期限3年。
二、分红约定
1.乙方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协议期内,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1000元,乙方不得以所得税等税费抵扣。
2.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不承担乙方的亏损。
3.乙方负责每年7月15日前将分红资金足额发放给入股农户,勒秀镇政府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监督,以确保贫困户可以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约定的义务,督促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协议规定收取入股分红。
2.甲方应当保证手续清楚、无争议,在双方协议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付资金。
3.甲方应当排除妨碍,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自主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约定时限、数额支付红利。
2.乙方全权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经营。
3.乙方应积极利用各种渠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通过发展产业、延长产业链接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并提高经济效益。
4.乙方要依据资金制定的用途、合法、高效的利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其他约定
1.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论乙方经营状况如何,乙方均应按时支付分红。
2.入股资金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一)因不履行协议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涉及违法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乙方逾期支付分红,每延迟一月,按应支付分红总额的 5 %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甲方逾期交付资金,每延迟一月,按保底分红总额的 5 %承担违约金,违约时长超过6个月的,按银行最高利率的 3 倍计算。
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的。
(二)订立的本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一方严重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提供情况说明,并通过双方认定后,根据相关规定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一)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请求勒秀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在仲裁、诉讼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监管方责任
(一)勒秀镇扶贫站有权监督乙方扶持发展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签署页)
甲方(盖章):罗哇村委会 乙方(盖章):合作市勒秀镇罗哇上自然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市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市支行
银行账号:2736***77 银行账号:******1
签订日期:2019年8月5日 签订日期:2019年8月5日
签订地点:***会
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企业协议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二、运行方式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开放式溯源平台。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基础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请,甲方按审核标准对乙方条件进行审核。
三、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约定的技术项目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甲方组织产品销售时,乙方为其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溯源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4、甲乙双方不得以合作机构名义做违法、超出合作业务范围及影响对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为活动。
5、甲乙双方工作过程中,出现有损害双方形象及违反双方规定的行为,对方有权利单方面中止协议,同时有权利追究违反规定一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7、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系统操作人员,乙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作内容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协议的生效、补充、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