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女方的离婚协议书范本实用3篇
离婚协议书规定了财产分配、抚养权及赡养费等条款。明确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公平、合理的离婚过程。那么男方家暴的问题离婚协议改怎么写?下面为您提供多篇参考。
男方家暴女方的离婚协议书范本1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之子 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人民币 元,直至年满18周岁;
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 年相识,并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般,育有一子 。
婚前两人恋爱时间较短,沟通了解不多,双方没有充分了解就仓促结婚。婚后原告发现与被告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上均有巨大差异。被告自小生长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其父母长期分居,经常吵架。原、被告生活不和睦,因被告性格孤僻,言行暴戾冷漠,长期不理睬原告,原告主动找他说话,他经常是连看不看原告一眼,还会粗暴地骂:“滚蛋、滚一边去”。被告易怒,且经常对女方谩骂、威胁、屡次进行家庭暴力,语言粗俗低劣、变态低级,经常辱骂双方的母亲,多次殴打女方和女方母亲。被告对原告及家庭没有责任感,多次无理地要求原告养着他,被告住在原告家里,从不承担家庭开销。被告婚后多次出轨,自结婚到现在,被告一直以未婚身份在公共媒体征婚,伪造虚假身份,欺骗数十名未婚女性,更甚将其中部分女人带到原告家中发生性行为。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双方感情,再加上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现在夫妻关系已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具状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男方家暴女方的离婚协议书范本2
原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 市 县 乡(镇)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 市 县 乡(镇)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一、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或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直至女儿(或儿子)满18岁为止。
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在__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一女儿(或儿子),取名_______,现在_______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____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并吓唬原告。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男方家暴女方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篇3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民法典》于20__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于20__年1月1日生效!!!
具状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