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艺供货合同【推荐8篇】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花艺供货合同【推荐8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花艺供货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本合同签定时现行国家标准。质量三包。
1、木方:保证断面尺寸按规格足尺,无边材、次材、无弯曲材,且按甲方要求定尺长。
2、竹胶板:保证其层数在九层以上,酚醛胶,内无次材,保证断面厚度按规格足尺且厚薄必须一致;竹胶板周转六次不分层。
三、交货地点:,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四、运输费用负担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单价中包括装卸车费、交通及其它所有费用)。且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所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分别按上述木方、竹胶板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乙方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签收员签收认可的数量且有财务会计确认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数量依据(但施工完工后所剩且未动用的木方、竹胶板数量不得作为结算数量依据,由乙方负责自行运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但必须结合业主的付款情况),并按《批量材料付款程序》付款(附后)。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十二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不良因素的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的要求第一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一旦被甲方发现,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此款项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与供货木方、竹胶板质量不符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材料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若竹胶板达不到六次周转而分层裂开,甲方将扣除其竹胶板总货款的40%,或拒付其全部货款剩余金额。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合同生效期限:自合同签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当日所送木方、竹胶板全部送货单(红联)必须于第二天下午五点之前交甲方财务会计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完工通知停送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项目部、财务各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艺供货合同【第二篇】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产品、计量、总金、交售时间及数量品种、数量单价名称、单位、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电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花艺供货合同【第三篇】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中xx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接收货物并提供设备货物储藏仓库或空间。
4、运输费用(含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设备吊装费用另计。
6、付款方式:
(1)、现金。
(2)、转帐支票。
乙方中xx到货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认可。
1、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年____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另计。
2、中xx质量符合厂家提供的产品设计说明书上的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若涉及设备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甲方未能全额支付中xx款,中xx权属为乙方。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中xx款(固定价价款);。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未付清中xx全款以前,中xx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设备吊装费。
一、乙方责任:
六、九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20天向乙方订购中xx(厂方供货周期的原因);。
2、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中xx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xx,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交货期顺延。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进行验收而造成的延误;。
(4)甲方同意的供货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整机保修期为________年(由厂家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中xx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艺供货合同【第四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tel(电话):
tel(电话):
fa_________(传真):
fa_________(传真):
本供货与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兹由甲、乙双方签订。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材质。
2、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收货人:。
4、交货时间:乙方应于收到预付款40天交付货物,甲方应于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1日内确认收货。
5、质量等级和特殊要求:严格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制造,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乙方交付之货物有异议,应自确认收货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如未按期限书面向乙方提出的,视为乙方所交付之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7、货款支付方式:
※电汇或转账(不接收承兑)。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调试款,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在货到3个月内不能安装调试,视为安装调试合格,甲方应自视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调试款;甲方未按期支付调试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货物,前期已付款项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保留对损失的追偿权。
※质保金,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供货设备验收合格运行一年或货到18个月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先到时间为准)。
8、不可抗力:任何由于不能预见、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如地震、台风、海啸、战争等。无论如何,乙方需立即就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通知甲方,乙方仍需尽快安排生产等。若该事故持续超过3周,则双方可寻求_____或达成其它协议。
9、索赔:
乙方责任:除了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协商延迟交货期。延迟期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罚金,罚金为迟交部分货价的1%每日,从规定货期7天后开始计算,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迟交部份总价的5%。在此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应同意延期交货。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8周内还不能交货,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必须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支付货款退回。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10、_____和适用法规:如果合同有关当事方之间出现争议,当事各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当事一方将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30天内仍不能协商解决,当事双方可以将此争执提交_____市_____委员会进行调解_____。_____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在_____进行期间,除去有争议的部份,本合同应当继续执行。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若在中国法律没有相应规定,则参照国际通用商务条款规定。如遇诉讼,则只有被告方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11、技术&现场服务:如果需要现场技术服务,甲方应提前两周通知乙方。乙方现场服务的来回机票、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2、乙方提供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2套,包括系统中各部件的说明书、安装说明书2套,其中一套快递邮寄到甲方公司,另一套随货发运。
兹证明,合同双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在下述日期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日期:
税号:日期:
花艺供货合同【第五篇】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两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两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两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两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两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两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花艺供货合同【第六篇】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观山悦小区e标段设备夹层的钢制防盗门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本工程所需全部门窗均由乙方负责制作及安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该项目所需门窗的制作及安装工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雅筑小区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_路__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
在__年_月_日前完成工程所需全部窗/门框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_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在__年_月_日前完成工程所需全部窗扇/门扇及其他材料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_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竣工验收且交付甲方。
2、前述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
3、工期顺延:
本工程工期应满足甲方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
发生以下情况足以影响工程工期的,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2)甲方因设计和使用上要求返工的项目影响工程工期的;。
(3)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上海市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4)非乙方原因,施工现场连续停电超过8小时;。
(5)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窗综合单价为:_元/平方米,面积约__平方米;门综合单价为_元/樘,数量约__樘;工程总造价(金额):暂定为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万元。最终以前述约定单价及甲方确认乙方实际安装面积和安装数量,据实结算。
上述综合单价包括设计费、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_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门窗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及品牌要求见下表: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商标。
生产厂家。
生产地。
备注。
型材。
玻璃。
五金配件。
密封胶。
2、材料样品。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所需门窗及五金件、密封胶等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的样品,双方共同对该材料样品进行封样,并由甲方保存,以作为甲方验收的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
3、材料检测。
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地证明、质量保证书等品质证明文件、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试验检测次数与地点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惯例执行,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试验检测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分,且乙方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与该批材料有关的运输、搬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所需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材料供应厂家的出厂标准,前述标注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2、乙方设计、制作、安装的门窗应当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门窗设计样稿后三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3、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5、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并承担所需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2、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十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后三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进行修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按期竣工交付。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甲方对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承担责任,前述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并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或施工中办理各种手续及缴纳相关的费用。如有疏忽,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窗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窗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土建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应遵守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10、乙方应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技术档案及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
11、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缺、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并应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门窗质量。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门窗,如为甲方专用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的100%予以接收,如该门窗为非甲方专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2、乙方应在甲方确定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逾期未提交,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必须同时经甲方代表、预算部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后为有效,前述条件缺一不可。甲方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任何个人的签字,甲方均不予认可。
八、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九、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工程档案及技术资料。
1、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作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五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则:
(2)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以至于该项目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
十一、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工程约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十二、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四、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花艺供货合同【第七篇】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认定甲方为_________配送中心;双方本着公*、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并就有关合作事项,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花艺供货合同【第八篇】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进店单品数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商品质量。
1、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订货送货。
1、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销售损失的补偿。
2、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2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甲乙双方对账以乙方系统打印的《销售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保证与承诺。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4、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3)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6)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7)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8)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9)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10)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xx年5月6日起至20xx年5月5日止。
2、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3、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一般性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