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样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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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第一篇】
股东: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瑜伽及健身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性质:个体经营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账号: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
(3)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xxx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东合作协议【第二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现榨果汁辅料采供合作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合法的书面证明材料。
2、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经由国家相关部门核实由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应指派专人定期免费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榨汁技术和店内销售的培训。
4、产品价格若有调整,甲方须提前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若乙方在收货时发现有产品质量或包装破损问题,甲方应予及时调换并承担全部运费。
6、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货清单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1、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提供的榨汁工艺流程操作,否则由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将自行负责。
2、乙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余料保存,否则由此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将自行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从其它渠道采购同类产品,并应保证本产品在乙方的库存充足、品种齐全。
5、乙方应按约定及时结清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欠货款。
甲方或乙方任意一方若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涉及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
1、本协议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第三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
账号:
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
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合作协议【第四篇】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两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两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两方商量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两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两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两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两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两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两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两方的品牌。
4.两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两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两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两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两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两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第五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6、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7、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照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_日内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签约地点为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