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签协议【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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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签协议【第一篇】
—、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划,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票款转作承兑申请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五、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信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承兑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时间:__________。
银行签协议【第二篇】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元。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_________________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签协议【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有限公司保密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范围:乙方因为甲方工作所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运营情况、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客户信息等一切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信息。
保密内容:
1.甲方所掌握的一切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办公电话、家庭住址、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名称等。
2.客户在 开立的各类账户所涉及的一切账户信息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账户余额、借记卡消费信息、借记卡开户信息、定期存单信息、贷记卡信用额度、贷记卡可用额度,贷记卡消费明细、对公账户余额、对公账户交易明细、国债信息、理财产品信息等。
3. 内部的所有员工、各部门领导、总行领导的联系方式及个人情况信息。
4.乙方在工作中获知的客户对于甲方业务需求的信息。
5.涉及 的一切没有以正式书面形式对外公开的信息。
对于上述第一条中所罗列的保密范围与内容,乙方承担以下保密责任。
1.不得刺探与其工作无关的上述保密内容。
2.除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外,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披露或泄露甲方所确定的机密信息。
3.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使用甲方的客户资料。
4.如发现甲方信息及所掌握的客户信息被披露或因本人过失造成信息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不得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牟利。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佣期间及雇佣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或为他人使用在雇佣期间取得或得知的一切甲方保密信息。
7.在没有得到正式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除了有直接工作关系以外的其他部门及部门员工提供乙方以工作名义获取的任何关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工作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工作岗位并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进行追索损失,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索损失外。构成犯罪的,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签协议【第四篇】
编号:
收款人全称____付款人全称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
号_____帐。
号_____。
汇票号码_____汇票金额(大写)__。
签发日期___年__月__日
到期日期___年__月__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银行结算。
办法》的规定以及下列条款:
一、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划,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票款转作承兑申请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五、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信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承兑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申请人___(盖章)承兑银行___(盖章)。
年
月
日
银行签协议【第五篇】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中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年一定,第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
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银行签协议【第六篇】
乙方缴存信息如下: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约束。
二、乙方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乙方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向甲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指定账户。授权甲方根据乙方已申报的缴存金额,通知委托银行从指定账户扣款直接缴存住房公积金,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委托资料内容如下:
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约定扣款次数:每月成功扣款一次(公积金贷款户,必须在每月还款日之前保证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有足够的还款金额)。
四、乙方应在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保留足够的余额。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扣款不成功的,乙方应在当月补足所欠缴金额。
五、乙方被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录用(聘用)并在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至新单位,自动终止本协议。
六、甲方根据乙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金额,要求乙方调整每月代扣金额(代扣金额大于每月还贷金额,且为整数)。
七、乙方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或代扣账(卡)号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对应变更信息通知甲方进行调整,甲方将变更后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八、乙方注销代扣账(卡)号,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变更,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签协议【第七篇】
1.甲方保有该银行卡的所有权及处置权,甲方保证该银行卡专用于乙方公司使用,不得用于别的用途,借用期间该银行卡的卡内财产为乙方所有,不属于甲方个人财产。
2.借用期间甲方不得私自取消或绑定包括微信,支付宝,信用卡等个人业务,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3.甲方如果一旦发现密码泄露等可能影响卡内资金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挂失并通知乙方。乙方因故需要换卡或补卡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4.甲方在将银行卡交付乙方时,应向乙方索取收据,乙方应予配合。在取得收据前,甲方银行卡内不能存钱。
5.在乙方收到银行卡后,甲方应告知其银行卡密码,甲方在告知密码时应确认乙方财务人员的姓名及电话。
6.借用期间该银行卡的存取都要按乙方公司流程和审批进行。
1.乙方收到甲方银行卡后应由财务人员开立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妥善保管卡和密码。如果因乙方保管不慎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开收据上应写明甲方姓名、银行卡号及所属银行。
4.乙方就借用期间因该银行卡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开具收到银行卡的收据时生效。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银行签协议【第八篇】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_市___路___号的兴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_____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一。
营业转让通知书。
存证信函第号。
敬启者:缘赵钱君前所经营的兴国商行对台端计尚积欠货款人民币5000元整。因本人业与赵钱君达成营业转让协议,并于本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正式接管该商行,是本人除对上述货款债务予以承受,同意依约履行外,并祈台端一本初衷续予关照,不吝赐教,实所至盼。
附二。
营业转让的声明敬告启事。
一、兹据当事人孙先生来所委称:
(一)本人业于____________年十二月一日,让受赵先生所经营兴国商行的全部营业,并办妥变更登记在案。本人除愿履行原商行对外所负的一切义务;惟对嗣后赵君在外一切行为或转让事的业务则概与本商行无涉,凡有与其发生纠葛现象,本商行亦概不负责。
二、合代启事如上。
声明人:
负责人:
营业所: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