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合作合同范本(精推【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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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合同【第一篇】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演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诚邀乙方提供艺员:_________参加_________活动(晚会)的_________表演,时间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场,具体演出的节目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分钟,演出地点: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每场演出酬金_________元(税后款),共_________场,合计_________元(税后款),签约时付全部演出费的50%,艺员到达后付清演出款的另50%,甲方提供乙方演职员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方人员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到达演出地点。
三、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演出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应配合甲方安排的节目彩排。
四、乙方须提前提供演员一切演出宣传资料,配合甲方作好演出和宣传工作。
五、乙方演员按时到位而甲方未让乙方正常演出,甲方须负责乙方全部的节目制作费。
六、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共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演出合同【第二篇】
8月25日、26日,由战友文工团与香港18支合唱团组成的合唱队共同演出的《长征组歌》在香港文化中心大剧院连演3场。此次演出,由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与香港文化艺术基金会合办、香港合唱团协会协办。原计划只是8月25日、26日晚演出两场,海报一出便售票火爆,于是主办方临时决定于26日下午加演一场,以满足观众需求。1997年8月,《长征组歌》剧组曾应邀赴港参加回归庆典演出。时光荏苒,转眼香港回归祖国已经10年,又恰逢中国人民建军80周年,此番剧组二度赴港演出,意义非同寻常。用此次赴港演出代表团团长、政治部副主任王秉伦少将的话说,这次赴港演出创造了三个“第一”:第一次由香港民间社团发起,将庆祝香港回归与纪念中国人民建军节结合起来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第一次由香港合唱团体与中国人民文艺团体联袂演出;第一次在香港以军民同台合唱的方式演绎声乐经典《长征组歌》。
本次音乐会的内容鲜明地体现出“爱港爱国、军民一家”的主题。25日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李刚、驻港部队政委刘良凯等官员出席观看了首场演出。
音乐会在嘹亮的《中国人民军歌》声中拉开了帷幕。上半场,京港两地的艺术家轮番登台。首先,战友文工团的男高音歌唱家刘斌演唱了《当兵的人》《七律•长征》,清晰的咬字、富于气势的演唱,显示出了歌唱家扎实的功底和与众不同的军旅气质。香港合唱团协会的联合合唱团则在老指挥家严良业闹富酉卵莩了《垦春泥》《游击队歌》《祖国,慈祥的母亲》《我和我的祖国》等不同时期的中国经典合唱作品。这支临时组合的上百人合唱团的演唱,层次分明、音色统一,表现出了相当的专业水准。
之后,作为香港音乐家的代表,男高音歌唱家莫华伦、钢琴大师刘诗昆登台献艺。两人先是联袂合作了《紫荆之歌》和《那就是我》。《紫荆之歌》由晓光作词、刘家昌作曲,专门为本场音乐会创作。莫华伦富于激情的演唱,配以刘诗昆行云流水的即兴伴奏,将歌曲蕴含的对香港的赞颂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之后,刘诗昆独奏了自创的钢琴改编曲及钢琴协奏曲《黄河》选段。他的演奏充满了激情,特别是《黄河》选段,他居然在没有任何伴奏(乐队或者钢琴)的情况下仅仅独自演奏钢琴部分,有胆量如此演奏这一作品的钢琴家可能绝无仅有。在刘诗昆充满力度的演绎下,音乐的气势表现得很到位,博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下半场演出的《长征组歌》将音乐会现场的气氛逐渐推向高潮。由300多人组成的香港合唱团与160人组成的战友文工团,组成了气势壮观的团队。虽然在一起只合练了两次,但双方却表现出了高度的默契。此次演出更加入了灯光设计、多媒体影像等现代艺术手段,配合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旋律,让音乐的主题表现得更为突出。在青年指挥家蒋燮斌富于激情的指挥下,这部京港两地共同演绎版本的《长征组歌》在雄壮的歌声中圆满完成。现场观众如潮的掌声,是对两地音乐家出色发挥的最好的褒奖。最后,演出在全体演员和观众合唱《东方之珠》的歌声中结束。
演出合作合同【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人: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技术开发、生产运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根据自身实力,积极配合乙方的技术管理。
三、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____。
四、甲方支付乙方薪酬__________元/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________元/月。另甲方给予乙方10%的公司干股,每年分红一次。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如果有违反,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在合作关系期间,乙方不得跳槽或兼职同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3、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二年内,乙方不得在金华地区从事同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4、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损失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合作关系外,还可根据损失提出经济赔偿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乙方还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补贴。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提交________市人民**裁决。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自双方**(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须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演出合同【第四篇】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委托方: 艺员: (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
现住址:
邮编:
主要联系电话: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乙方因参加演艺,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关邻接权而签定经纪合同,甲、乙双方完全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内容:
一、 经纪和权利内容
1—1 表演权
本条表演权,指乙方因甲方认可的通过演唱组合形式从事的表演活动,主要包括:声乐表演、舞蹈表演、经乙方另外授权的影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从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组织的特定以演唱组的形式进行的表演活动。如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表演活动,如独唱、独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经乙方确认,其表演活动与表演权与1—1款内容和甲、乙双方产生的经纪内容相同。
1—1—2 演唱组的组合内容不限定在某个特定组合,组合形式和组合内容,应包含甲方组织的所有歌舞演唱组合形式。即,乙方参加某个演唱组但不仅限于该演唱组,如果甲方因市场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参加另一个演唱组,或另一种形式的演唱组合,甲方的经纪权内容和乙方的表演权的许可与1—1条所约定的内容相同。
1—1—3 在1—1 条约定之外,乙方可以独立享有影视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所有权利不得与1—1 条所约定的表演活动相抵触,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权利不得与甲方正常经纪活动相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时间;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该表演的广告宣传;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
1—2 著作权(版权)
本条版权指因演唱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独立版权的构思、创意、商业计划等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含一切载体或非载体形式。
1—2—1 所有版权的权利依约定享有。但整体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权和依约定的财产权。甲方是唯一对该版权作品拥有独立使用者,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独立使用部分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对该版权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权益。
1—2—2 版权包括新的作品载体形式的所有版权内容。
1—3 肖像权
本条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艺员的经纪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象权。
1—3—1 甲方有权对乙方肖像进行商业和非商业使用,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条权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权益。甲、乙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1—3—2 乙方对非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活动的个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许可,不得独立行使,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 邻接权
本条邻接权,指因演唱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约定的财产权。
1—5 商标和品牌权
因演唱组而形成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唱组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1—6 相关权利
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演唱组的广告权和其他商业活动产生的权益,乙方个人肖像权广告(与演唱组相关或无关联)使用权,行政事务(法律、经营、策划、形象推广等)。
1—6—1 所有演唱组的广告的制作、使用、处分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广告表演而产生的经济权利。乙方个人独立从事的与演唱组无关的广告活动,其权益归个人拥有,但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有任何与演唱组或甲方相关的文字、图片、音乐、舞蹈等一切可以与甲方及演唱组产生联想的形式和内容出现。
1—6—2 特殊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演唱组形式等类似或相同的广告活动。乙方行使独立广告活动时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害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名誉。此条约定包括善意的个人广告宣传活动。
1—7 乙方完全同意上述关于表演权、肖像权、邻接权及相关权利全权委托甲方。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经纪上述乙方的权利。
1—7—1依据上述权利转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甲方独家拥有但不限于根据上述权利开展业务或通过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创作等制作所有音像制品(声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种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体,具体包括磁带、录象带、CD、VCD、DVD、CD—ROM、VOD等)、广播、电视节目、演唱会、电影、话剧、广告、摄影、画册、图书等,其作品、复制、编辑、销售、肖像及与之有关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利。
1—7—2 对于利用新的传播媒体、传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制作的新的音像制品,均依据1—7—1条约定进行。
1—8 署名和签字权:甲方拥有乙方的姓名、艺名、身份证、肖像、笔迹(签字)、刻印等用于合同所有权利。
1—8—1 甲方因乙方授权享有1—7 等条款相关的签字权,即甲方非经乙方另外许可,可以就范围内乙方签署相关演艺活动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1—8—2 因演艺活动需要,甲方有权为乙方选择艺名并可更改乙方现有艺名,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艺名对外进行演艺活动。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甲方有权变更演唱组合名称,并对演唱组进行商业性开发和运用,享有因组建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权。
2—1—2 甲方有权对演唱组的所有权进行出让、变更,但本条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 甲方对演唱组的表演内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终的决定权。
2—1—4 甲方享有对演唱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权,并在其权限和与之相连的权利内对乙方许可使用的权利独立行使相关使用和获得相应的权益。
2—1—5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经济处罚、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调整和开除乙方。
2—1—6 合同到期,甲方拥有乙方优先签约权
2—2 甲方的义务
2—2—1 甲方行使权利过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权益。甲方所有经营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 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约定的经济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应限定在:为演唱组的广告推广活动;为演唱组的发展而对特定团体和机构进行的演出;为演唱组品牌推广而从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于50场的机动演出。
2—2—3 甲方如果出让自己所有权益,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没有执行完毕的合同内容应完全履行。
2—3 乙方的权利
2—3—1 因履行合同享有约定的收益,并因演唱组知名度提高获得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和推广宣传。
2—3—2 因演唱组的商业开发和演唱组为其他企业进行的广告活动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2—3—3 在所有演员介绍中、演出和广告宣传、产品等享有署名权。双方自动解约该署名权仅包含乙方参与的演出或宣传,因违约、违法行为或因乙方的过错甲方认为该署名可能影响演唱组的声誉和不利因素,经与其他演唱组艺员通报,该署名权不在此列。
2—3—4 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表演权,并可通过独立使用自行获得相应的独立权益。但本项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第一条经纪和权利内容所含相关约定,也不得违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约定。
2—3—5 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经纪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有权提出对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有权参与演出和唱片策划、制作、出版、销售的相关活动。
2—3—6 合同期满,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4 乙方的义务
2—4—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演唱组的各项规定制度。对甲方安排的演出、训练、广告宣传、与演唱组相关的盈利和非盈利商业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认真履行个人在演唱组中应承担的表演和演出。
2—4—2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演唱组相同内容和形式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演出和表演,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演唱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乐从事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性表演和演出。
2—4—3 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属人员的言行,此条适用甲方所属的其他企业或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三、关于演唱组的相关约定
3—1 演唱组采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艺员(B方)、制作(C方)三方构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体。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经理人,B方是艺员个体自然人或由艺员推举的代表,C方由音乐、舞蹈、化妆、广告宣传等艺术创作个体自然人或推举的代表。
3—2 A方负责演唱组的组织、艺员筛选和培训、演唱组商业产品和唱片的制作、销售、演出的谈判和广告宣传的组织、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并按约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应得的其他约定收益。
3—3 乙方作为B方一员,必须符合甲方整体要求,当B方利益与A方和C方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作为B方一员的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内容约定的内容要求。乙方必须服从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乐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 乙方可以自己独立联系演唱组的表演和演出,但实施必须经过公司确认,并由甲方对外统一签约,乙方无权以演唱组名义对外缔结任何表演、演出、广告和各类活动。乙方联系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业活动,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经济收益。
3—5 演唱组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装、道具、化妆品或其他一切相关用品,非经甲方许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6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联络人,如果联络人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将自己地址、电话、个人情况等的变化通知联络人。非联络人按规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艺活动或相关广告、商业、行政等事务,所出现的任何违约或意外情况和过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和经济、法律责任。
四、广告及衍生商业权益
4—1 因参与演唱组乙方获得的个人声誉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归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1—6—1 款的约定。
4—2 与演唱组相关的一切广告由甲方统一,此条并包括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安排乙方单独进行的广告活动。
4—3 甲方的广告包括广告活动、演唱组表演和演出、各类媒体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业务的促销活动。
4—4 甲方自己所属广告公司拍摄制作相应广告,请乙方从事广告表演,酬金应按公司内部定价支付。
五、影视表演、其他演艺活动
5—1 乙方自主享有影视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组合的音乐演出权。经甲方许可,在不影响演唱组演出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艺术表演和演出事务,并独立享有相关权益。
5—2 非经乙方许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从事5—1 方面内容的表演和演出,并可独立签定相关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签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执行。
5—2—1 上述5—2款合同内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乙方与其他演出单位或影视机构签定的演出或影视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内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乐演出和制作的影视节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内容。
5—2—2 乙方可以全权委托甲方从事乙方影视、所有音乐表演及其他艺术表演的经纪事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定协议,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执行。
5—3 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从事演唱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务,甲方在行使同类服务和过程中,比照同业收取最优惠的佣金或服务费,甲、乙双方也可以单独就本款所列服务和另行签定相应协定确认。
5—4 甲、乙双方特殊约定:乙方在从事5—1 款活动时,可以按照甲方的统一口径,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对甲方和演唱组进行有利的宣传,甲方在其他演艺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使用和宣传。
六、艺人个人情况
6—1 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和个人简历,同时及时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联络人通报个人联系方式和行动,按公司要求及时反映自己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排练和演出的情况。
6—2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结婚,也不得因恋爱等个人原因影响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时不得因个人言行给演唱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响。
6—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演唱组情况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艺员的个人情况。
6—4 乙方在非演艺活动时也应该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对外形象,不得因个人言行影响演唱组声誉。
七、权益和经济分配
7—1 乙方因参加演艺活动享受相应的酎金。
7—1—1 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参加演唱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组合广告收益和独立广告活动形成的广告收益;因唱片销售而产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艺活动而形成的商业收益;其他双方约定的收益。
7—1—2 乙方的收益分为三种:演艺活动和广告、商业收益;参加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约定而产生的利润分成。
7—1—3 甲方因投资演唱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对演唱组的所有权并因其获得投资回报。甲方投资制作的唱片因其销售和使用获得约定的经济收益。
7—1—4 因乙方委托,甲方乙方的其他演艺活动按照约定收取相应佣金。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进行分配和获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