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解除条件汇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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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解除条件【第一篇】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xx市xx区xx街(路)号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乙方因xx于20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并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月日前返还乙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购房合同解除条件【第二篇】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no:_________的《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计_________元直接返还款项。
(2)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计_________元直接返还款项。
(3)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_________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_____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_________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解除条件【第三篇】
虽然购房合同的内容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是对于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果出现了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那么就能够解除合同。此时有相应的解除程序需要履行,究竟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序有哪些?请阅读下文了解。
因为有三方当事人,而且有两个合同,由于在空间操作上无法同步进行,就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问题;从实际行为上,我们可以设计出多种可能的选择方案,目前较为普遍的有以下几种:
1、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2、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3、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最后取得首付款。
为了使消费者最大限地免除风险,在开发商不会破产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时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一)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四)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以上就是关于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和程序问题,如果开发商存在上面提到的违约行为,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但是退房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也不是只要开发商违约就能退房的,建议购房者在出现开发商违约时及时联系律师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序,法律方面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现在大家看到的解除程序都是网友根据实际经验总结出来的,为了保护双方利益。以上内容仅供各位学习参考,如果实践中遇到了类似纠纷的话,不妨向网站的在线律师咨询一下,看看该如何解决才好。
购房合同解除条件【第四篇】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植超过3%的;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房产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7、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在建工程转让而未通知。
房屋预售后,房产商欲转让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房产商应当将房屋建设工程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商品房购房人。购房人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人未按照规定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由房屋建设工程受让人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
10、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1、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14、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5、法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购房合同解除条件【第五篇】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