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际贸易合同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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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第一篇】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xxx甲方xxx)。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xxx乙方xxx)。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xxx合格xxx,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1、款到两日内发货,__月__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货款金额90%共计___元(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计___元(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开户行:_________。
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2、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月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xxx不可抗力事件xxx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国际贸易合同【第二篇】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乙方为甲方更快拓展市场,同时确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为明确双方责任,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洽谈业务,包括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业务助理协助乙方开发、跟进、维护客户、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汇报给乙方等。
2、甲方提供业务必备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彩页、样品等)给乙方开发和维护客户。
3、甲方愿意协同乙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办理合同手续并签订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户要求签订合同的同时办理司法见证手续,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各承担一半。
4、甲方愿意陪同乙方到乙方开发的客户处实地考察,甲方也愿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开发的客户代表到甲方工厂实地考察,两项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与乙方分成。
6、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攻关客户,但所有应酬费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维护客户,应酬费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在乙方知情、许可、陪同下与乙方共同维护乙方开发的客户。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客户转让给同行业合作。
8、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户确认的对帐单及提成(含差价)款项清单给乙方。
9、甲方不得虚报、少报、漏报乙方开发的客户所下的所有订单,并及时、主动向乙方汇报相关进度。
1、乙方引见或邀请客户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外发负责人)与甲方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洽谈业务,说明客户产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验货标准,交货周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图纸或客供样品给甲方报价、打样,并确保图纸或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乙方主要负责跟进、维护自己开发的客户,包括报价、送样、送货等,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乙方可以以个人名义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本协议。
4、乙方开发的客户的所有报价单上的业务联系人必须包含乙方姓氏,报价单上的签名经甲方负责人审核后由乙方签名。业务助理必须将报价单备份给乙方,同乙方客户发送邮件时必须抄送一份给乙方。
5、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与甲方分成。
6、乙方可以请求甲方一起向乙方开发的客户催收货款。
7、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所下的所有订单的每一笔货款后三天之内必须主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及时按约定分成给乙方。乙方可以随时随地监督甲方与乙方客户的业务关系往来。
8、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办事处的形式传真和回传报价单及接收和回传订单给自己开发的客户,甲方加盖公章后转送或传真给乙方,乙方再传真或回传给乙方开发的客户。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义接单,但名片可以自行设计,公司电话及传真号码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天之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再商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
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应的分成款项,但乙方不承担乙方客户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
这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管辖区域服务于甲方注册地的法院,或办事处当地法院。
最短为两年,最长不限。
4、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手印)。
法人代表:代表:
附录一:收款方式、议定证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合同期限:
1、收款方式:
乙双方应各执一份,货款金额甲方必须如实报给乙方。
2、议定证明:
乙方客户的认定及差价款项的议定由甲方代表出示相关书面证明给乙方代表,并加盖公章。
3、分成方法:乙方应得提成为总货款的%(双方商定并由甲方代表签字)。
4、交付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分成时必须出示采购单、送货单、请款单(或对帐单)等给乙方;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的银行账户:101003__x(中国工商银行)。
5、交付时间:甲方可代收乙方客户的所有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的定金货款后的三天之内必须按附录一的分成方法按约定比例提成给乙方,可以以现付或转账的形式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并出示银行转账凭证给乙方;甲方在收到最后的余款和其他代加工款后的三天之内必须按附录一的分成方法将双方议定的提成款项现付给乙方或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并出示银行转账凭证给乙方。
6、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年。
国际贸易合同【第三篇】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国际贸易合同【第四篇】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第五篇】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售方(盖章):_________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贸易合同【第六篇】
买方为一方,与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总值: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码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3)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4)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5)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
11、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天。
12、装运码头: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码头等字样。
13、保险:装运后由买方自理由卖方投保。
14、交货条件: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贸易合同【第七篇】
合同编号: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
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
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
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
国际贸易合同【第八篇】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