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范本 >

学徒工合同 招收学徒合同范本(推选(实用5篇)

网友发表时间 2834955

【导言】此例“学徒工合同 招收学徒合同范本(推选(实用5篇)”的文书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学徒工合同1

关键词:学徒制 电子商务 运用

学徒制在人类历史上具有悠久的历史,为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是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之一。

一、现代学徒制的定义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进入20世纪90 年代以后,以英国和德国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吸收传统学徒制优点的基础上,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技能,工学交替、实岗育人,校企联合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

二、现代学徒制的特征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学校教育与传统学徒制的良好结合的产物,其主要特点如下:

(1)行业、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的机制。在现代学徒制中,实行企业和学校结合交替式培养模式,约3 /4- 1 /2 的时间在企业接受培训,约1 /4- 1 /2 的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学生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

(2)政府的大力支持。西方现代学徒制受到政府高度重视,许多国家专门成立了实施师徒制的监管机构,如英国的学习与技能委员会,并在地方设立了若干分支机构,保证培训方、雇主、学徒规范化的实施师徒制。政府向培训机构、雇佣企业提供补助和培训经费,学徒在培训机构接受免费的脱产学习,在企业实习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3)强大的法律保障。各国就自身的学徒制培训,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培训法,对学徒与企业、培训机构做出法律约束,奠定了学徒制的法律地位,使其得到顺畅发展。

三、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做法

(一)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条件:

江西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二本院校,学校设有:电子商务、物联网、工商企业管理等二十余个专业。新余市教育局以我校电子商务专业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新余市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通过与新余市全城电子商务、互联互帮等18家企业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建立双元育人的培养机制。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职业院校的教师完成教授,学生的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则由企业师傅进行传、帮、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知识与技能的完全融合。其中由职业院校教师完成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由职业院校组织考核,由企业完成的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则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制订考核标准,并由企业师傅完成对学生的考核,从而实现学生与学徒、教育与培训、考试与考核的“双重培养”模式。因此,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工作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完全可以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实现“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的目标。

(二)电子商务专业现代学徒制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制定

1、电子商务专业现代学徒制工作课程教学目标:

(1)学生能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获得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为其获取优质就业岗位以及终身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2)突出课程的应用性、实践性、发展性,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验与实习相结合,让学生得到符合专业特色的规范化训练。

(3)以项目为抓手,以解决专业问题为目标,加强课程间的融合,学生能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获得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锻炼,提升关键能力。

(4)学生通过学习,获得职业道德的熏陶,培养出守纪、合作、创新、竞争等企业精神。

2、电子商务专业现代学徒制工作课程教学计划

(1)培养目标:

符合产业升级和地方发展需要,遵循“教研学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需要的、掌握扎实的现代管理理论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知识,具有电子商务应用技能,能熟练应用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工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能够在企业的电子商务部门从事网上商店的运营与管理、具备“懂管理、会技术、善营销”的较强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有勤朴敏信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

1、专业道德要求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口头和写作交流能力;掌握资料查阅、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的技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2、专业能力要求

一是具备电子商务策划的能力,理解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关系;二是具备较强的商务策划能力,并掌握观察市场、分析市场从而进行市场策划的能力;三是熟练掌握和运用传统的市场营销方法和手段;四是具备大型市场营销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能力;五是具备较强的网络营销能力,并掌握多种网络营销工具和手段 ;六是具有较强的电子商务交易的能力。

(三)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本形式:

实行学校和企业交替式培训和学习,约3/4的时间用于在企业接受培训,约1/4的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学徒工与企业签订一份学徒合同;企业指派一名师傅指导和监督学徒工在企业接受生产技能的培训;学徒工在学徒期间享受学徒工资;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实训内容和培训合同;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

(四)加强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日常管理

学徒工合同2

关键词: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

从古至今学徒制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为技术技能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繁荣。人社部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文件,提出了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该文件的出台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指明了方向,是企业在经济转型浪潮中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学徒与学徒制

1.学徒的涵义

简单来说,学徒是从事学习的人,关于从事学习的人,我们一般有“弟子”“学生”“学徒”等称谓。“弟子”一般指以经典理论为主要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一般以熟记、辩论为主,如私塾、寺庙、道观等场所的学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专门以学习手艺、技术为主的“学徒”,以观摩、实操为主要学习方式。因此从学徒的产生来看,学徒是指培养特定行业的工匠,在生产实践中学习技能和相关的知识,学习方式以在真实情景下的观摩、操作为主。由此可见,学徒的本质是以技术技能为主要学习内容的人,先参与一些简单的工序活动,以感观、认知为主,再者是师父手把手地交,以反复模仿、训练为主,最后根据学徒的学习情况及所擅长的方面分配工作岗位,从其培养的过程和方式来看其属于专门职业培训类的教育活动。

2.学徒制的内涵及其发展

学徒制是指在生产实践或模拟实践中“师傅”对“徒弟”以言传身教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艺传授的过程,徒弟在师傅的指导下学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相关文化知识等内容。学徒制主要突出三个重要内容,一是徒弟在做中学,是边看、边学、边做的过程,从实践中获得学习内容;二是师傅的言传身教,师傅和徒弟在同一工作情景下开展教学工作,工作过程即教学过程,师傅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徒弟的学习情况;三是徒弟在学习过程中除主要学习职业技能外,逐渐学习相应的职业素养及其他知识。

在西方,学徒制经历了古代学徒制、行会学徒制、国家干预学徒制、工厂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历程。学徒制最早出现在青铜器时代,当时的学徒制具有浓厚的私人性质,还未制度化,称之为“古代学徒制”。随着城市手工业的发展和行会及行会制度的产生,出现了“行会学徒制”,学徒制也从私人性质转变成为公共制度;16至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手工工场的兴起,出现了“国家干预学徒制”;随后工业革命促进了工业化大生产,出现了“工厂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的起点则是以德国的双元制为典型代表的职业教育体系,随后,各国开始纷纷效仿,出现了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等。

我国的学徒制兴起于奴隶社会,发展完善于封建社会。隋唐时期官营手工业作坊快速发展,采用学徒制的培养方式,促进了学徒制的完善。新中国建立以来,学徒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生产现场的学徒制(1949年至改革开放);二是学徒制向职业学校教育的过渡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三是正式学徒制消失与非正式学徒制存在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二、现代学徒制的困境

现代学徒制度是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一种“学校与企业合作式的职业教育制度”,是对传统学徒制的发展。以德国工学结合的“双元制”为典型,将传统学徒制的人才培养与学校的职业教育元素充分整合,在政府、行会的引导下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政府政策明确,行业标准规范,具有“与真实生产联系紧密、企业参与广泛”等特征。

我国虽然出台了国家层面的学徒制文件,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遇到很多困境,主要困境如下。

1.培养主体单一化

现代学徒制在理论上大力倡导“校企合作”,却难以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实践过程中大多是以形式上的合作为主,“企业与学校的合作是由于政府的生拉硬配或者是基于人情的,学生在企业里的实习是放羊式的,学校教学与企业实习之间的联系是模糊的。政府、企业、学校、教师和学生都在走过场,新瓶装旧酒,与以往的办学实践没有本质差别”。

2.培养过程传统化

在培养过程中,现代学徒制中强调学习者的“学徒”身份深入生产实践中持续不断地学习。在实际中学校有计划性地根据行业标准而制订的培养目标,培养学徒的模式基本为以学生的身份在校学习2年或年,再去企业以实习生的身份实习1年或年,从学生身份转变成实习生身份,无法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因而学生去企业工作后,较难满足企业需求,甚至企业冠名班都较难达到真正的“做中学”的效果。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内涵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以企业员工作为培养对象,将职业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学校为辅助的“企校合作式”的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整个培养过程突出学徒的“工作体验感”。以培养企业在岗职工即“学徒”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以“企校双导师”联合培养为支撑,突出企业为培养的主导者。即充分根据企业需求制订培养目标,如企I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符合企业文化需求的职业素养等,突出企业对学徒管理的职员化,学徒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以企业绩效考核标准核定薪酬,具有如下特征。

1.培养主体双向化

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元主体”联合培养。企业为解决专业技能人才梯队建设、员工专业技能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主动”与学校合作,提出人才培养需求,双方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充分利用企业和学校各自的优势。在学校以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及职业素养等为主要培养内容,为学徒从事专门的岗位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企业根据学徒学习情况、学徒特质,针对性地进行岗位技能综合实战训练,培养其岗位综合能力。在学校培养阶段,以学校一体化教师教学、班主任班级管理为主,企业导师在基本训练过程中给予建议。在企业培养阶段,以企业导师为主。学徒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接受企业与学校共同管理与考核,企业根据绩效考核标准发放每位学徒的薪酬。

2.培养对象人文化

企业新型W徒制不仅关注学徒职业能力的培养,还将人文素养、职业素养养成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培养过程遵循针对性、适应性和发展性相融合,具有较强的价值取向,更加符合人的发展需求。同时不断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学徒在入校学习前,企业先进行企业文化的教育,即岗前企业文化培训;入校后,学校根据企业的管理方式,引入企业文化,在专业教学与日常管理中融入企业文化,从而使个人素质、职业素养与企业文化相统一。

3.培养目标长远化

企业新型学徒制在培养中将企业发展目标和学徒个人职业目标统一,关注学徒职业生涯的发展,注重学徒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强化其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及个性素质的培养,并根据学徒的特征,有侧重地进行系统培育。只有将个人职业生涯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相统一,才能达到“双赢”的效果。针对现今技能人才用工荒的现象,企业必须实施更为科学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以培养具有专业技能水平、学习能力强及综合素质较高的、符合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产业化知识工人。

4.培养方式弹・性化

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学徒的培养目标是以解决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问题为动力,由企业和学校共同设置,灵活采取“工学工”或“学工学”的培养方式,在学制设置、师资匹配、教学方法、教学地点、教学内容、教学考核、教学管理等方面,不受传统教育的约束和影响,使之既满足企业培训的需要又符合学校教学的实际。经过一定周期的企业或学校的轮回化、弹性化培养过程中达到学徒培养目标,使学徒、企业及学校满意。

5.培养课程企业化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以企业为本位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是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技能人才。在课程的设置和实施上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需求目标而定位,在课程内容上融入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和企业文化等,尤其在培养过程中将企业生产项目教学化处理,增强学徒的工作体验感。该课程围绕企业生产岗位对员工要求的学历水平、职业资格等级及职业素养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对学徒进行培养,将企业真实岗位的工作过程作为技能训练的重要内容。

6.培养机制科学化

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培养主体多元化,学徒的培养是依靠一个团队完成的,该团队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企业具体用人部门、学校校企合作部门、专业任课教师及学徒管理人员等专门人士共同组成,该团队以专业的能力共同致力于企业新型学徒。其次,学徒在培养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学徒招录制度、学徒薪酬制度、校企合作制度、学徒教学制度、学徒管理制度、学徒考核制、师资匹配制度等,为学徒顺利、有效培养提供了指南与保障。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价值追求

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为抓手,以培养学徒的职业能力为核心,通过企校通力合作,培养针对性强、技能水平高、职业素养优的技能人才队伍,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为员工个人价值、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做出贡献。

1.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

职业能力是企校通力合作培养学徒的核心要素,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学徒的职业能力为出发点和归宿,着力培养学徒胜任企业岗位工作的能力。通过教师和师傅的联合指导,学徒在真实的生产中完成系列项目或生产任务来习得知识和能力。在学校主要培养学徒对所学专业知识的迁移和应用能力,而在企业则是培养岗位工作的技能和职业素养。

2.以人为本的培养理念

企业新型学徒制还应注重学徒的个性化的发展及可持续发展,注重对学徒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培养,注重人文素养、职业素养的养成;针对学徒的个人特点,有重点有选择地系统指导和培养,使其个人的优势和价值得到发展和实现。

3.以服务就业为宗旨

企业新型学徒制注重对学徒的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以促进学徒适应岗位需要,达到企业用人要求。通过企校的针对性培养,学徒在学校通过在真实的生产情境下将所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在生产实践,且在企业进行岗位技能训练和强化,有效缩短了学徒对企业的适应期,促使学徒在短期内能达到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真正实现技能人才与企业需求的统一。

五、小结

学徒工合同3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探究的必要性1何谓“现代学徒制”

所谓“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一种“学校与企业合作方式的职业教育制度”。学校与企业在政策引导下通力合作,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与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工学结合、课程项目化的原则上实施“师父带徒弟”的职业技能训练的教学形式。

2进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探究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2号)有关要求,进行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研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适应性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士等国职业教育中应用较为成功,这是由于国外职业技术教育起步早,国外学者围绕现代学徒制职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依据科学的实践方式开展了有效的教学实践活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许多国家的职业教育纷纷效仿德国的“双元制”,并以此为蓝本进行了“现代学徒制”研究与改革。1993年英国率先推行了“现代学徒制”,1996年澳大利亚在德国“双元制”和英国“现代学徒制”基础上推行了“新学徒制”。同时,美国及加拿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也一直在研究和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上述各国实行的现代学徒制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本国的就业压力,解决了高级技能型人才匮乏的问题。自此,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国际上流行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课题。

纵观国内学者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现状,尽管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开始重视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学校仍然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导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的参与热情不高,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现代学徒制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学校和企业双方的积极性和潜力,学校和企业为人才培养的双主体,给予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新的内涵。目前许多学校和企业就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许多富有成效的研究,但就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的研究工作开展得较少,尤其是值得推广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1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条件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是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该专业根据“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的需要,面向国家及山东省经济支柱产业――车辆制造业,培养掌握车辆制造基本知识,具有汽车等各类机动车的制造与技术管理能力,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车辆制造工艺设计与实施、相关设备制造及企业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已完成了以汽车整车制造与装配为主体,以自动化生产线维护调试和汽车主要零部件加工为两翼的专业群体系构建。现已建成汽车故障诊断、汽车检测、车身车架焊接、汽车装配等实训室。此外,还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了性能完善的校内宝马、德国BOSCH、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东风标致、德国巴斯夫等培训中心。本专业师资力量强,实验实训设备先进,教学资源丰富,校企合作紧密,具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条件。

2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究思路

按照“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进行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校企共育,技岗对接,素能并重”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文件(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等)和具体实施方案,共同开发基于现代汽车制造过程的专业课程和基于汽车生产典型工作内容和任务的专业课程体系。

3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1)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文件(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等)和具体实施方案。

(2)校企共同建设基于现代汽车制造过程的专业课程和基于汽车生产典型工作内容和任务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典型岗位工作内容和任务,融入企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3)按照能力递进规律和厚基础、强技能原则,落实五阶段现代学徒制试点教学任务。

第一阶段(第一、第二学期):完成基本素养和专业基本能力培养,使学生具备职业人的基本素养要求,掌握与汽车制造与装配培养目标所对应的基本知识,为学生转入学徒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第三学期):工学交替,校企共同完成整车装配核心专业技能培养。整车装配基本技能学习与训练在学校完成,装配质量控制与管理校企共同组织,在合作企业完成。

第三阶段(第四学期):工学交替,校企共同完成车身焊合核心专业技能培养。车身焊合基本技能学习与训练在学校完成,焊合质量控制与管理校企共同组织,在合作企业完成。

第四阶段(第五学期):工学交替,校企共同完成整车性能测试核心专业技能培养。自动化生产线维护调试专业知识在学校学习,汽车自动化生产线维护调试及整车性能测试专业技能,在合作企业完成。

通过第二、第三、第四阶段的工学交替,完成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学徒任务。

第五阶段(第六学期):顶岗实习,校企共同完成综合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与职业拓展训练。通过顶岗实习,进行核心岗位生产性专项实训、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岗位见习等,培养学生解决生产一线疑难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生产与技术管理能力,实现准员工向员工的身份转变。

参考文献:

招收学徒合同4

他给了两个虚构的学徒:Sam,跟同一个师傅连续学了。另一位是Jasmine,换了多个工作(自然也换了多个师傅)——一直提升技能。下面这张图表示出了二者的区别。

Bob的观点是,那个从来没换过师傅的Sam,会一直保持学生的身份,成长缓慢。那个多次换工作的Jasmine是个真正的技师——在不同的师傅身上学习新的东西。最后Jasmine也会成为师傅。

JMiller评论说,在一个足够大的公司里面,完全不需要离开雇主才能换师傅,就像在Microsoft和Google那种规模的公司里面一样。

Corey Haines指出,虽然有些公司足够大,可以做到公司内部的小工之旅,但就他所了解的公司而言,没有一个是提倡这点的,

Rebecca Wirfs-Brock根据自己在Tektronix的经验说到,“就我个人而言,在公司内部挪动跟换公司差不多,如果公司足够大就更明显了……我在Tektronix呆了,换了不少工作。”

Corey Haines介绍了如何从学徒到技师:

在学徒阶段,人们是忙着学习的。他们实践各种技术,严格执行规范和过程。随着时间推移,被很多人影响过,学徒开始将自己应用的实践组合,开发自己的工具箱。这些实践构成了未来发展的基础,这是学徒的核心。

Paul说,英国公司用着类似的方式来雇用并培训机工学徒。学徒期为6~12个月,学徒期结束后,他们往往就会换个同行业内的工作。虽然公司可能不会重新雇用离职的人,但是大家都会从中获益,因为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共用资源池,里面都是接受了很好训练的员工,以供以后雇用。

查看英文原文: Models of Apprenticeship

来自:_apprenticeship

学徒工合同5

关键词:政策;学徒制;回眸;展望

作者简介:高明(1982-),男,辽宁沈阳人,辽宁教育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辽宁教育研究院2016年度立项课题“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编号:YYB1601),主持人:高明。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30-0012-04

一、问题的提出

学徒制是在近代学校教育出现之前,在一定的工作场所,师傅和徒弟共同工作生活,徒弟通过观察和模仿师傅的知识和技艺,遵循师傅的指导,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逐渐掌握所学的手艺或工艺以及相关的背景知识和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之后,教育部和人社部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试点方案,现代学徒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内涵来看,现代学徒制与传统学徒制相对应,并在其基础之上不断发展完善,在形式上沿袭师傅带徒弟,又将学校教育融入其中,使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的学校教育形式相结合,形成了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相融合的职业教育制度。从对象来看,现代学徒包括在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学徒就学即就业,在企业生产的时间与在学校学习的时间相交叉,并从企业领取相应的工资。从功能来看,现代学徒制更注重教育性,由就业导向、非正规的、终结性培训转向职业导向、正规的、终身教育;从规范性来看,受到国家法律体系的保护与约束,实现了政府部门的统筹、课程框架的统一和认证资质的广泛接受。现代学徒制是学徒制发展的新阶段,它将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助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梳理建国以来我国学徒制相关政策的发展脉络的同时,对未来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进行展望。

二、新中国以来我国学徒制政策的回顾

通过梳理1949年以来我国学徒制的相关政策,可以将学徒制发展划分为以下5个阶段。

(一)企业主体学徒制的改革发展阶段(1950-1976年)

在建国初期,为加快推进经济建设,适应社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央政府允许通过“学徒制”的形式开展职工业余教育提升技术水平。1950年6月1日,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提出动员工厂和企业中的技术员工,自愿地担任技术教员,并通过技术训练班、技术研究班或订立师徒合同等形式开展技术教育,定期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可以提升技术等级,并发给相应的教员一定奖金或报酬。

(二)企业主体的学徒制恢复阶段(1977-1988年)

1979年9月,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劳动总局在《关于进一步搞好技工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了学徒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重申发展50年代已建立的学徒制,并要求:坚持执行国务院关于学徒年限的规定;学习技术理论知识的时间不能少于学徒年限期1/3;要签订师徒合同并要包教、包学、包会;形成学徒工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的制度。

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开展职工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将“领导干部的训练”和对“‘’以来入厂的青壮年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补课”作为重点。同年5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规定》,对学徒的招收、培训合同、学习年限、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和办法、培训内容、考核制度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1985年中共中央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改革教育体制的同时改革有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各单位招工,必须首先从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三)企业主体向学校主体的学徒制过渡阶段(1989-2009年)

1989年原劳动部下了《关于印发〈学徒培训制度改革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提出改革学徒培训制度,逐步实行学校(培训中心)和企业相结合培训学徒工的方法,并对学徒的招收办法、工种范围和学徒期限、培养目标、企业条件和学徒师傅等方面进行了改革。1992年,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的通知》中,提出除传统工艺和少数特殊工种继续实行学徒培训外,其它工种将招学徒工逐步改为招定向培训生,在企业进行操作训练,在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1998年,原劳动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实施名师带徒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8〕61号),指出名师带徒制度是对传统学徒制度的改造和补充。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提出“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提出“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2]

(四)学校主体的现代学徒制探索阶段(2010-2013年)

2010年,在教育部的支持下,江西省新余市成为我国第一个试点现代学徒制的城市,出台了《新余市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和平台建设,实现“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办公室,并将试点工作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并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签署了《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探索合作协议》。2011年6月,在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国家试点推进会上正式提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提出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五)企业主体和学校主体的学徒制并行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在具体的任务措施中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教育部和人力资源保障部分别开展学校企业双主体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主体的“新型学徒制”的试点工作。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整体部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对开展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总要求、工作内涵、推进内容和保障机制做出了明确的说明。12月在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应落实好招生招工一体化,加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完善试点工作的保障机制等。2015年1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决定遴选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地区、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最终确定了首批17个地区,100所高职院校,27所中职学校和13家行业牵头单位等165试点单位[3]。

2014年12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B”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展学徒培训。2015年7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z2015{127号),在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等省市各选择3-5家大中型企业进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试点,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并印发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三、我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展望

从我国学徒制的政策演进来看,虽然推动了国内学徒制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的学徒,但对于学徒制发展的统筹力度不够,缺失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标准体系,激发学徒制发展活力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在借鉴国外学徒制政策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出以下4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统筹管理,明确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方向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要求,教育部出台了现代学徒制试点文件,一年之后,人社部和财政部办公厅也印发了“企业为主”的学徒制方案。两部委依据各自的职能范围,从不同角度出发,制定试点方案并提出意见。从方案的具体内容来看,两套方案实施的模式迥异,反应出我国职业教育由两个部门管理以及现代学徒制发展思路不一致的现状。虽然,两部门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属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下的探索,都希望通过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在培养对象、实施主体、培训模式上明显不同,现代学徒制试点究竟学校主导还是企业主导?学历教育还是职业培训?这些问题仍没有明确的答案[4]。虽然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职业教育既包括重视人全面发展的学历教育,也包括就业针对性更强的职业培训,但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方向应该一致,管理部门应该统一,出台的相关政策应配套。如:英国联邦政府先后成立现代学徒咨询委员会和学习与技能委员会统筹管理现代学徒制,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实施现代学徒计划,并成立国家学徒制服务中心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由教育、就业与工作场所关系部(DEEWR)管理职业教育,并建立了由各州、领地及联邦政府负责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部长组成的职业与技术教育部长委员会(MCVTE)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协调处理跨地区的职业教育问题。

(二)加强法制体系建设,为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保障

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在“法治”理念的指引下,依法推进学徒制的发展是大势所趋。而现行的《职业教育法》(1996)难以为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5]。从国外学徒制的发展来看,如瑞士通过修订《联邦职业教育法》(2004)对学徒合同、接收职业学校学徒的企业、企业学徒的师傅、考试的组织和资格证书的颁发、监督与惩罚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德国通过修订《联邦职业教育法》(2005)明确了“双元制”是校企合作、企业为主的办学制度,校企双方必须依法遵循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各州制定的职业教育法,以及学校依据上述法律制定的具体实施规程,有力地保证了“双元制”的发展;澳大利亚制定了《用技能武装澳大利亚劳动力2005年法案》要求新学徒制应面向所有学习者,增加其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并考虑所有学生的需求;美国制定了《国家学徒制法》并通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增强学徒制的灵活性以及其对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同步性;英国通过制定《学徒制、技能、儿童和学习法案》(2009)对学徒制的证书、框架、标准和协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为此,我国可以通过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和《现代学徒制促进条例》,为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可操作性的保障。

(三)加快构建标准体系,推进现代学徒制科学地发展

标准化是对可重复性的事物,通过制订和实施统一标准,以实现最佳秩序和效益。我国学徒制l展同样离不开标准化的体系建设,主要围绕四方面展开:第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学徒培养标准,现代学徒制的各类职业培训条例由人社部、教育部和相关的各职能部联合制定;职业学校的教学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由各职业学校和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实践技能的教学计划由人社部制定,由企业和国家及省行业协会负责实施[6]。第二,专业标准,即哪些专业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同的专业,与行业协会和企业合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共同开发确定学徒制的学习内容和标准。第三,合作企业标准,即哪些企业适合与学校合作开展现代学徒的培养,通过法律法规并由人社部门确定实施现代学徒教育企业的资格,如企业所属的经济领域、规模、经营水平等实施学徒教育的能力。第四,师傅标准,即哪些教师胜任现代学徒制“校方导师”,包括学历、相关工作经验、教师资格证书、已完成的相关培训课程等;企业的哪些人员可以担任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师傅”,包括: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年限、教学方法等。

(四)创新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现代学徒制持续健康发展

现代学徒制的发展,不仅要着眼于企业当前发展的需要,而且应放眼未来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必须顺应市场机制,构建政府、企业、行会和各类学校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第一,构建分权与合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中央政府部门向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分权,实现分级和分块管理;在国家层面,教育、人社、财政和产业等部门通过成立联合机构加强合作,负责现代学徒制的项目开发和标准制定,保证学徒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7]。第二,构建职业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行业协会协调、培训中介机构参与的运营机制。行业协会作为学校与企业、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桥梁,在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而培训中介机构作为学校与企业的另一座桥梁,不仅是学校职业教育的补充,也将会通过竞争提升学徒的质量。第三,构建利益共享的保障机制。改革和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投入,形成公平科学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政府、企业、学校、协会等方面的利益诉求,激发和维系各方的积极性。最后,构建“普职―终职”联动的发展机制。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框架内,现代学徒制不仅适用于中级及以下的技能培训,也适合高级的技术技能培训,在学习内容方面,可以向普通高等教育延展;同时,现代学徒制不仅适用于职前的学校职业教育,也适合于职后的技术提升与转岗培训,在学习的形式方面将更加灵活、更加贴合学徒的实际需要。

参考文献:

[1]陈俊兰。1949年至1965年中国学徒制政策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8):23.

[2]王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徒制政策的演变、问题与调适[J].教育与职业,2015(22):13-17.

[3]刘家枢,王向东。现代学徒制度变革本质特点与建立路径研究[J].职教论坛,2016(16):5-12.

[4]桑雷。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三维透视:内涵、困境及突破[J].现代教育管理,2016(6):94-98.

[5]周琳,梁宁森。现代学徒制建构的实践症结及对策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6(1):103-106.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50 283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