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范例【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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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第一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置和管理,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
1、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 ,此代理为 代理,不含: 。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 区 路(街) 号。
2、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期限为 年。从 _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营运和促销方案;c、形象识别cis系统;d、企业文化和荣誉;e、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f、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g、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培训。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为维护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a、代理商正式确定后,未经代理商同意,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加盟专卖店。
b、省级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代理商及加盟费,其业务继续由总部垂直管辖和办理,与乙方无关。
2、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商品的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需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场分店权
代理商可自办专卖店,进行零售业务,其零售价格须“同城同价”。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最终目的,须加强专场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可独立收取加盟费)。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1)、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公司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2)、乙方每月总货额不得低叁仟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进货,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终止,并另行安排。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将总部招商政策、经营理念、经营技术资产全部提供给代理商。
8、乙方发展加盟店时,须与加盟店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店主身份证复印件、交款票据(注:乙方收取加盟店费用)复印件、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乙方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否则视甲方违约。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
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 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乙方累计进货 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 元;累计进货达 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 %。(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____元整,权益金 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 ____元。
第十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发展的专卖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费另加代理费的35%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及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确认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续约权利,可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含代理费)。
5、本合同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代理商正式确立条件为:本合同签订及乙方应交纳的代理费首笔款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7、合同签约地:甲方所在地
8、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招商政策,相关费用等。甲乙方双方有义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同业、同行泄密,否则视作违约。
第十一条:其它
1、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直投招商广告,同时将招商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招商工作,同时对信息及时反馈。
2、在乙方的同意下,甲方可以受理乙方签约地区的加盟店申请,并可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相关合同向乙方备案。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返还至乙方账户(加盟费、保证金、进货的代理差价)。乙方对该加盟店享有与签约区域其它加盟店的同等权利及义务。
3、在授权区域外,甲方授权之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招商工作。对于招商成功签约的,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 元,同时给予该加盟店每年进货额的 5 %作为招商奖励。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公章)(盖公章)
签约时间:
代理合同【第二篇】
协议号:xxxx
委托人: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x 邮编:xxxx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代理人:xx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x 邮编: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商品名称及规格:xxxx
单价:xxxx
数量:xxxx
总价:xxxx
价格条款:xxxx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xxxx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xxxx
制造商及原产地:xxxx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将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 [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x(0.0x%)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xx 乙方(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xxxx
代理合同【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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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协议【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