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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引用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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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引用【第一篇】

fidic条款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周期较长的建设工程项目。北京西客站完全符合这些条件。问题在于,应用fidic条款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

(1)采用无限制招标选择承包商;

(2)合同履行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3)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单价合同。

这三个条件是实施fidic合同条件的前提,若它们不能全部得到保证,fidic条款必然变形走样或被肢解。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建筑市场全面推行工程报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合同监理制等。但是,我国目前建筑业的管理体制还存在不少弊端,还不完全具备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宏观环境。比如,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体现了线性组织结构的运行机制和组织论关于“命令源唯一性”的原则,而我国的组织机构则习惯于职能型管理模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由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实施项目管理。fidic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处理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单价争议,我国则规定这一争议最终由造价部门裁定。若以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条款逐条加以对照,不难发现多处这种差异。应该指出的是,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未对合同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在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方面的惯用作法与fidic条款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全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严格意义的招标投标,首先招标投标双方应作到“双盲”,我国在目前完全达到这一要求还有一定难度,有些工程项目的标底无法体现商业秘密这一特征。

外方投资项目之所以较好地应用fidic条款,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刚性地满足上述三个前提条件。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除了极其复杂的地质条件、诸多极具挑战性的.技术难题外,最令人关注的是它运用国际惯例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或者说与国际惯例进行全方位的接轨。在小浪底工程没有中国原计划经济下领导的权威,我国上万名建设者和50多个国家的外商唯一共同遵循的是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只有熟悉fidic条款,才能在国际工程的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设备采购、风险管理和索赔处理等方面从根本上处于有利和主动的地位。

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势必对整个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能孤立地抓工程质量,不能就招标投标抓招标投标,不能就监理抓监理。应以项目管理为中心,把项目管理涉及多个环节作为系统工程来研究和处理,fidic条款恰恰作到了这一点。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建设方或建设指挥部统筹进行。建设结束后,指挥部即解散,无法系统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国外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士(工程师)进行,经过一百余年的实践,已系统总结出科学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形成以工程师监理项目的管理模式,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完全达到这一点,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应积极探索,向这个目标努力。对于国际工程,不论是否适应,都必须无条件按国际惯例运作与实施,否则,只能被排除在外。对于国内大型复杂工程,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fidic条款进行项目管理,积累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制定按不同计。

价形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实现以工程合同为核心进行项目管理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应以管理机制和管理体制为切入点,逐步改革不适应科学项目管理的习惯作法,改革在建筑业管理方面不适应国际惯例要求的习惯作法,从管理的观念、方法、组织和手段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缩小与国际惯例的差距,加速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带动和促进我国建筑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合同条款引用【第二篇】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法文词头缩写),由欧洲的法国、瑞士和比利时三国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成立于比利时,fidic总部现在设在瑞士洛桑。1998年全球有68个国家的成员协会,我国唯一的成员协会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fidic合同条件,总结了发达国家近百年工程和国际工程建设的经验,在合同条件中,集技术、设计、融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国际保险等规则于一体。一句话——就是保障雇主项目能够顺利圆满地完成的标准合同条件。

3、fidic合同条件源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和美国同业的某些合同条件,故,具有浓厚的“案例法制度约定法律条件”的法律推理、法律联系、法律程序、法律责任推理和时限、时效的规律等特点,也具有与成文法相结合的特点,以适应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规则。

4、国际规则就是解决各种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规定不一致性的问题。特别在国际工程承包商的争端和仲裁中显得尤为突出,而fidic合同条件恰恰是符合国际惯例要求标准合同条件的主要范本。

5、fidic为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开发机构、发展中国家工程咨询业务的发展提供信息、资格预审标准格式、研讨会文件,以及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的协议书等。不难看出,fidic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开发机构,以及促进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开展。一句话,最终是为雇主服务。同时,为保障雇主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的过程中,对雇主、承包商、各类分包商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做出了“相对”均衡的分配规定。

6、fidic合同条件,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发展银行等国际基金组织推荐使用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也是世界各国较普遍采用的国际招标和国际基金组织招标项目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

7、鉴于目前跨国公司、国际基金组织的对外融资、各国信贷资金的对外融资、招商引资、各国国际招标和国外承包业务的不断发展等,fidic合同条件是目前国际上最具仿效性、最具适用性、最具通用性,最具参考性,以及最能符合国际公认规则和各国法律结合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也是国内发包项目的雇主和承包企业与外国雇主、合资项目、融资项目、外国承包商进行合作或国际合作方面与国际接轨的主要合同条件范本。

8、对雇主和承包商来说,研究和探讨fidic标准合同条件范本,对于保障雇主项目的顺利完成和保护承包商的信誉和权益是尤为重要的,特别是,国内雇主的国际公开招标项目,以及国内外的承包项目。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国内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政企分开、股份制改造、外资项目的进入、对外国承包商准入规定的变化、全国一体化市场的逐步形成、合资/国外独资/跨国公司/私人股本企业在国内的不断增加和发展、国际基金组织在国内的不断融资,特别是我国对外的资本支持的国外投资项目和国际工程业务的开展等,项目雇主,咨询、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都面临着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内外资项目、国际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国内的融资项目的承发包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际项目承发包市场。

企业要在狭缝中奋力求生存,在擦肩中奋力求发展,雇主则要求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又要求承包价格具有竞争力。各类承包商(含专利技术供应商、勘查、设计、施工、劳务、租赁和供应制造商等)都要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服务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来竞争。故,雇主和承包商只有与国际合同条件接轨,方能更好的保护雇主或承包商的应得权益,而fidic合同条件正是承发包行业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为了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面临着国内外承包商的投标竞争,如何维护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应用fidic合同条件。但是,对雇主来说,往往是一次性的项目发包,如何尽快的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因为,fidic合同条件是在项目管理的动态过程中约束和促进雇主与承包商的,所以,与国内的合同管理理念有着极大区别。雇主应寻求——既熟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条件的咨询实体或咨询工程师,是雇主的最佳选择。所以,fidic合同条件又是工程咨询实体和工程咨询工程师应必备的技能。

雇主如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用fidic合同条件来管理工程和约束承包商。按国际的惯例作法,不是成立庞大的基建管理班子所能解决的,这种作法不仅增加雇主额外的投资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包袱,而且,不了解项目动态过程的约束和索赔规定,势必使我国的雇主或我国的承包商蒙受损失。

国外雇主的作法是聘用具有项目管理(不仅是施工)能力和熟悉fidic合同条件能力相结合的“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师代表”,或聘用有这方面能力的实体派出其“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师代表”,在雇主授权下负责组织完成合同项目。但是,按新的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有关投资费用的增减、质量缺陷的修复和竣工期的延长缩短都由雇主全权负责,克服了雇主对“代表”在决定重大问题方面的疑虑。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尽管fidic主要是为雇主、咨询工程师、国际基金机构和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的发展服务的,但是,各类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国际惯例招标的雇主的fidic合同条件的促进和约束。而且,1999年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尽管增加了对雇主的若干重要约束。但是,只要我国承包商认识到具有“案例法制度”色彩浓厚的与“成文法制度”相结合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是严谨的、是与工程管理过程相结合的合同条件、合同条件的管理应放在项目部,承包商就会在长期的国际项目的合作中站稳脚跟。承包商要想在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求得长期的生存和发展,fidic合同条件的熟悉掌握和灵活运用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条件之一。既要满足雇主提出的合同责任、职责和义务的要求,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应得权益。对承包商来说,由于能够长年在该市场上运用fidic合同条件,将会越来越熟悉,运用也会越来越熟练。

(一)fidic于1999年为适应不同发包项目内容的国际招标编制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简明合同格式》4个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条件基本上统一了条款名称、定义、界定和措词,条款数目统一为20条,定义和界定分别为40-60个左右,普遍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间条款解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四个标准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新“绿皮本”(合同的简单格式,适用于中小的简单项目的发包,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二)合同价格。

“新绿皮本”列出了计价方式,但合同价方式需双方约定。

(三)四个版本串换应用的体会和看法。

标时,可参考与雇主的合同条件,以“绿皮本”实行招标和签约。

当然,雇主也可以根据自己发包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来决定使用那个更加适合发包项目的fidic标准合同条件版本。

(一)新版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格,对雇主工程利益是极大保护对承包商一般义务的要求,提到的许多方面属于正常义务。但是,为保护雇主的工程利益,新版fidic合同条件写的全面、巧妙又含蓄,给雇主摆脱了工程从始至终的若干风险和责任。其提法是从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运行性等含意内容广泛的用词出发,为实施中追究承包商的任何责任隐含了诸多责任条款。如,承包商应为满足合同“隐含要求”的和合同“未提及”的,但为工程的稳定、完成、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再如,承包商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二)转变观念,认识fidic合同条件具有与项目管理实施过程相融的特点。下面仅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为例,即,最高形式的总承包项目为例,谈谈看法:

1、雇主关注的主线条款。

2、雇主关注的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约束性控制条款。

款〈雇主的索赔〉—正反23个条款和条款、款〈确定〉,正反22个条款;

3、实施工程的法人实体和实体条款。

4、非保险方面的意外、偶然、或非签约本意的条款。

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9不可抗力;

5、雇主的应对条款。

款〈承包商的索赔〉——正反16个条款和条款;

20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转变观念,fidic合同条件的谈判和管理应由项目部全权负责。

2、项目经理,不能仅仅以组织设计和(或)施工的能力作为项目经理选择的唯一标准,而应是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能力、fidic合同的管理能力、有关国际经验、国际惯例规则和设计/施工组织能力等相结合能力的人员。否则,应按时扣(或收)回的期中付款没能足数扣(或收)回、应索赔的款项没有索赔,应属于合同外的合同没有签证,不该丢的款项丢了,如,国际航运、国际保险、雇主变更和调整、法律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减、竣工期的延长或缩短等。

(四)转变观念,努力提高理直气壮的“索赔”能力。

在新的fidic合同条件中,已经明确“雇主的索赔”和“承包商的索赔”条款,使得索赔已经公开化,已经变成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索赔,在条款中也已经明确了,由雇主按“确定”条款的规定,首先与承包商进行商定、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索赔问题。一旦无法奏效,雇主可“确定”,对确定的结果无法达成一致,产生了争端后,方能启动“一人或三人争端裁决委员会”(英文简称dab)进行“决定”,对该“决定”的不满,仍要采取“友好解决”的程序,在此之前任一方不应提交仲裁。对决定仍有“争端”后,以双方同意的(国际)规则,最终以dab的仲裁方式来解决。所以,雇主和承包商对索赔条件应有新的认识。不能一谈到“索赔”就认为是“仲裁或打官司”!

但是,索赔条款在合同条件中,仅仅从正面写出了几个(epc是雇主5个/承包商2个)索赔条款,应将其余10几个(epc是雇主18个/承包商14个)反向索赔的联系条款和其他“阿是”(即与有关事项相关的)索赔条款全部找出来,深入研讨,熟练地掌握索赔条款的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和其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和文件格式的要求,以及能够证实的证据,方能达到为遵守合同条件实行索赔的约束目的。

索赔时限的规定是不对等的,雇主可随时发出索赔通知,而承包商必须在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商逾期提出索赔通知雇主应免除承包商索赔的全部责任。但,对雇主没有此项规定。

应对上述“雇主的索赔”或“承包商的索赔”条款深入研究措施和对策,建立在雇主或承包商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信誉基础上,减少或杜绝雇主或承包商不必要的原因引起的索赔,对雇主或承包商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寻找雇主“确定”条款的反向联系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争取主动。

在epc合同条件中,雇主要行使“确定”条款的正反向条款有22个,但,在“确定”条款中正面指出的仅仅是1个条款。掌握反向联系的21个条款,便于雇主或承包商抓住实施合同项目中的大事,能够使雇主、或承包商提前拿出意见,双方进行商定或确定,谁抓住这方面的条款,谁就能够争取部分主动,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能够得到更好的协调和统一。

对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来说,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方面是,现代项目管理技术,与工程有关的国际规则(服务贸易、国际经验、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和国际保险等)、it技术,以及合同条件等,而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之一。它将起到了依据国际惯例适用的法律来保护雇主、或承包商应得利益的法律条款根据。咨询工程师掌握了上述,就会对一次性的雇主、或没有上述经验的承包商提供有益的咨询服务。

(七)fidic合同条件学习运用应把握其精髓,学会使用和躲藏“明抢暗箭”

1、从“成文法”观念上转到“案例法”与部分成文法相结合的观念上来。

——成文法国度的合同中,是依据国家立法部门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签约的,因为国家在诸多方面都有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有法律约束的细则,法官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不是案例。故,在合同中总是写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条件简捷,简单,对承包商较宽松。所以,国内的雇主和各类承包商必须在成文法的基础上来适应案例法的合同条件的特点,才能确立学习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英美法的法律观念。

文档为doc格式。

合同条款引用【第三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5、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同条款引用【第四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曾于200年月日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书"(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主要内容:乙方以月租金人民币元,承租甲方位于深圳市等物业,合同有效期年,从______年月日起至___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实际情况,自愿终止原合同,并就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终止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认可原合同终止的`真实原因为:

1、原合同有效期届满,方提出不再续约;

2、原合同提前终止,系方提出;

3、其它终止原合同原因:()。

二、因原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彼此之间的有关经济补偿条件:。

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乙双方之间因原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权益已于即日前相互交割清楚,彼此之间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内容包括:

1、乙方已向甲方结清全部物业租金(包括厂房、宿舍等);协商确定的元人民币的物业维修、恢复费用。

4、乙方已将所承租的物业清空并交还甲方。

5、甲方已将乙方所交租赁保证金。

四、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于200年月日终止,原合同赋于双方的权利、义务于该日起解除。

五、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以下栏目中列明。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即予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条款引用【第五篇】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总工期限:_____________天。

七、合同总款: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工作。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二、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污染环境。

(1)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居陈设的保护。

(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道工序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三、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按乙方工程预算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乙方提供材料,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2)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却是不合格的,检测费用有责任方承担。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有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工作验收和保养。

(1)隐蔽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验收。

二、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一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再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需签订书面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地为准,竣工后进行结算。

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四、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1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将钥匙还与甲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填写补充协议。

(签章)(签章)。

合同条款引用【第六篇】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

第一,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则予以调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应主动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抗辩。

第三、用人单位以提供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因为住房、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审理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劳动者送达或者在送达不能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劳动者不发生约束力,劳动者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应当予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对解除合同的事由负举证责任,而且应当对决定告知或者书面告知的负举证责任。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标准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判令一次性支付劳动者自劳动合同届满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必要生活费。

劳动合同解除后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当查验解除劳动证明,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影响劳动者就业,劳动者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支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证明涉及对当事人人品等评价的,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侮辱当事人人格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证明的内容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当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诉,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劳动者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劳动者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劳动者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劳动者无法就业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问题。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我国竞业限制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合同条款引用【第七篇】

一、医院应订有各该医院住院须知,提供住院病人参阅。

二、各该医院的住院通知,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住院手续。

(二)病房守则。

(三)供应事项。

(四)收费原则。

(五)文件申请。

(六)出院手续。

三、住院手续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办理住院手续的地点。

(二)办理住院手续应携带或持凭的文件。

(三)办理住院手续应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四、病房守则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访客及/夜间陪病的规范。

(二)病人住院期间应配合遵守的义务。

(三)禁止吸烟的规范。

(四)财务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关事项。

五、供应事项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膳食供应或供膳时间。

(二)病患服的供应。

(三)自备盥洗用物或其他应自备用物。

(四)其他相关事项。

六、收费原则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住院基本费用的计算原则。

(二)非保险病房的差额负担及额度。

(三)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应自付之部分负担比率原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七、文件申请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诊断、出生、死亡证明书的申请与交付。

(二)出院、转诊、自动出院病历摘要的申请与交付。

(三)检查报告资料及检查造影片拷贝的申请与交付。

(四)其他相关事项。

八、出院手续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出院应办理的事项。

(二)自动出院的许可程序与填写自动出院书的义务。

(三)符合出院或转诊条件,病人应立即办理出院或转诊的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

九、其他事项。

合同条款引用【第八篇】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公路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认可发车。3、乙方装车。4、双方验收签收。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

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某涂料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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