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范本 代理合同【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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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区域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 元(大写: 整)。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情况下,保持产品原样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产品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 )元(大写: 整),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协议模板【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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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的合同【第三篇】
甲方:__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风机__产品的__上海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__风机___产品__上海___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_风机__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批进货_______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地区成为甲方__________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
零售价:__________
代理价:__________
首次货量: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_____天内不提货,或_____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_____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_____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_____件以上),应提前_____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合同【第五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区域代理销售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甲方拥有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省 市 县(区)的代理商,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
3、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权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导;
6、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经营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 代理商的委任与条件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县(区)。严禁乙方跨区域销售和低于甲方供货价格销售,对有跨区域销售及低于供货价格倾销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约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合同约定的款项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减;在扣减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补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在甲方公告的5个工作日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补足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年度必须完成 万元(按出厂价)销售额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超额完成销售额度,甲方将向乙方返利,返利按超额部分的 %计算。
4、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害甲方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的行为。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实施该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四条 订货与运输
1、供货价格:以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详见附件一),特殊产品另外定价。《供货价格表》中的价格为不含税价,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税务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费(按货款的 %计算)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表》可按三个月重新确认一次,确认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价格,特殊情况,甲方如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后的价格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之日起3日后生效。
2、订货下单时乙方应填写好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以传真或Email形式发至甲方,双方应在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中明确产品规格、颜色、数量、价格、包装要求和质量要求、交货时限和责任条款等,甲方根据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安排生产。
3、订货方式:每月 日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的订货内容。乙方每日销售情况必须用Email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备货工作。在预定出货日前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不接受任何订单交货日期或订货数量的变更。
4、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产品需求数量供货,其正常符合要求的产品数量偏差应在± %,范围内乙方必须接收,如多于此范围的,除乙方要求外,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少于此范围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进行补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即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但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运输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方式由甲方确定。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承运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乙方在货到3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保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待双方认可后进行协商处理。逾期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在3日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或Email形式发送给甲方视同收货认可和验收合格。
第六条 销售
1、所有产品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详见附件二《产品零售价格表》)。
2、乙方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但零售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七折,批发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六折。甲方将派巡查人员暗中查访、交易。若查实违规低价销售,第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一半作为违约金;乙方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第二次甲方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的市场中促进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员提供适当的服务。
4、根据销售需求,乙方可在相关媒体发布广告。乙方必须将任何使用甲方名称的广告性或公关性的资料在制作前至少提前5日提交甲方批准。
5、严禁乙方将甲方产品(含本合同约定的画面、器型)交由第三方生产,并不得将画面制成画纸进行贴花生产。如有违反,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同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七条 换货、退货原则
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不得要求甲方退货。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甲方不予退换货,其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或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产品验收期间向甲方书面提出换货要求,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对乙方雇佣的人员有提出建议或要求替换的权利,可以对乙方雇佣的人员进行培训。但是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并提供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2)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换货义务并承担运费。
3、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维护和提高产品声誉的义务。
(2)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5)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7)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间,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实施了以下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代理权,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而没收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乙方在一年内未达到约定的销售额度时。
(2)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3)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4)违法违规经营,对”陶瓷”品牌造成损害的。
(5)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陶瓷”品牌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7)乙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当不可抗因素产生导致一方无法正常经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应立即将所有专有和保密资料还给甲方,并且停止使用甲方所有的商标、财产权、文件和数据。
5、一旦本合同终止,任何乙方的付款义务应立即到期应付。
6、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通知
1、双方指定联系人。指定的联系人的行为代表各自一方。
甲方指定________为合同的联系人,传真: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通讯地址: 。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传真: ;联系电话: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
2、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自发件人向收件人发出传真、电子邮件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送达;若采用邮寄的,应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投递,投递地址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各方通讯地址,自邮件送交投递人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送达。
3.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人的传真、通讯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应自变更之日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2、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订货单或订货合同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