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乙方责任实用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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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一篇】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市场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信阳国际商城市场秩序,本施工单位在为xx租户做商铺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二、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照向经营管理公司申报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经营管理公司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经营管理公司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在装修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不得埋压、遮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随意挪动消防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灯箱内应刷防火涂料二遍,射灯周围做隔热处理。所有线路必须按要求穿防护管,接头必须有接线盒,杜绝电线接头外露。线路必须接要求使用2、5平方以上的单股铜芯阻燃线,所用电器材料须有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日光灯采用全封闭金属外壳电感式镇流器灯架,射灯采用12v低压,有防爆玻璃保护等)。如有违反,则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保证不乱泼水、不乱扔垃圾、不乱堆物、不乱接电线;装修现场不使用液化气罐、不留宿,配备灭火器等,如有违反经营管理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和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不得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和进行木工、油漆作业时现场不准吸烟、不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及碘钨灯。在电焊、气割等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动用明火申请,得到批准后并做好防护措施。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等事故,施工方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发生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与商户愿意接受经营管理公司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二篇】
甲方:木工班组长陈永福身份证号码:
乙方:木工向平身份证号码:
今有向平同志在龙湾区瑶溪黄石农改房聚集工程一标项目的木工班组从事模板施工工作。该同志于x年3月11日在模板加工过程中,因本人操作锯板机不当而将其左手中指锯伤。现木工班组长陈永福同志与木工向平同志协商,双方愿意达成如下协议:
此次工伤事故主要责任在乙方木工向平本人操作不当而造成,现甲方木工班组长陈永福同志本作人道主义的原则,且考虑乙方的农村家境,原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乙方向平同志共计人民币元整(其中包括医药费合计元)。乙方自即日得到补助金之日时起,此后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向平同志自负。与甲方无任何事故、道义、经济责任。且与项目部更无连带责任。
甲方当事人签字:
日期:
乙方当事人签字:
日期:
见证人签字:
日期: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三篇】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安全责任的设定主要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
1、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产生危害后果的大小来划分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有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制裁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a)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又称纪律处分,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依据有关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对犯有违法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下属人员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b)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管理机构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即违反民事规范和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生产安全事故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和人身伤害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按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来划分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1)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一般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定直接责任者。
(2)间接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一般根据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确定间接责任者。
3、按事故责任人的过错严重程度来划分有主要责任与次要(重要)责任,全部责任与同等责任。
(1)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一般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主要责任。
(2)次要(重要)责任。
次要(重要)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起重要作用或间接作用。
(3)全部责任。
全部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发生,与其他行为人的行为无关。
(4)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起同等的作用,承担相同的责任。
4、按领导的隶属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来划分有直接领导责任与领导责任。
(1)直接领导责任。
直接领导责任是指事故行为人的直接领导者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的责任。
(2)领导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除事故行为人的直接领导外的有层级管理关系的其他领导者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的责任。
5、按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的职责来划分有监管不力责任。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有监管职责,如果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就要负监管不力责任。
1.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后果依法应当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主要负责人的具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不过,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3.领导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建立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当我们知道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可以根据原因找到这个原因造成的人,这个人(包括相关的各类人员)就是事故的责任人。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它。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一般情况下,凡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这个“不安全行为”的实施人,就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而“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就是造成“不安全状态”的人;凡是因为上面所列的“间接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很多情况下,直接责任人不一定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某工地一工人肩扛一根近3米长的钢筋在工地行走时,碰到了工地架空电缆,并将电缆拉断,引起现场另一名工人触电。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就是扛钢筋的工人,但主要责任人应该是设置架空线的人(违反了架空电缆高度要求)。同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显然应该承担教育、检查不够,管理混乱的责任。
另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还要求,要“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这里所说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四篇】
装修工程,其材料品种繁多,施工工艺复杂,是高危险行业,其伤亡事故率相当高。如果没有安全的施工责任,也就没有施工的高效率。对于装修安全。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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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市场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信阳国际商城市场秩序,本施工单位在为租户做商铺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二、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照向经营管理公司申报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经营管理公司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经营管理公司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在装修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不得埋压、遮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随意挪动消防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灯箱内应刷防火涂料二遍,射灯周围做隔热处理。所有线路必须按要求穿防护管,接头必须有接线盒,杜绝电线接头外露。线路必须接要求使用平方以上的单股铜芯阻燃线,所用电器材料须有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日光灯采用全封闭金属外壳电感式镇流器灯架,射灯采用12v低压,有防爆玻璃保护等)。如有违反,则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保证不乱泼水、不乱扔垃圾、不乱堆物、不乱接电线;装修现场不使用液化气罐、不留宿,配备灭火器等,如有违反经营管理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和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不得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和进行木工、油漆作业时现场不准吸烟、不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及碘钨灯。在电焊、气割等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动用明火申请,得到批准后并做好防护措施。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等事故,施工方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发生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与商户愿意接受经营管理公司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商户(签字):
联系方式:
施工责任人(签字):
甲方:
乙方:
1.进场施工许可: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2.施工人员管理:
a.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b.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d.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商场时,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交门岗查验、登记,施工中必须佩戴“施工证”,以接受保安员巡查。
e.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商场。如证件遗失,须重新交费补办。
f.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商场须行走指定通道,不得破坏商场内的公共设施。
g.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3.施工时间管理: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4.施工现场管理:
a.乙方须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物业部核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此证由甲方统一办理,有效期以施工周期为准,工期若需延长,可以到甲方处办理。
b.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c.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商场及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应就店铺内设备、设施的成品保护问题向商场和甲方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店铺商品;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向商场和甲方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d.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商场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店铺和商场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e.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f.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5.携物外出管理:
a.凡属乙方施工人员、车辆携带外出的物品,必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报甲方,由甲方至商场办理携物外出手续,门岗方可放行。
b.申请人不得虚报携带外出物品,不得冒用、涂改批准单;甲方签发日期当日有效。对违反携物外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同时暂扣不明来源物品并进行调查。
6.消防安全管理:
详见甲乙另行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另行规定。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甲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铜梁商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新方向广告装饰公(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
合同。
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重百铜梁商场。
乙方:武汉新方向广告装饰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20xx年12月16日。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五篇】
甲方:
乙方:
1、进场施工许可: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2、施工人员管理:
a、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b、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d、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商场时,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交门岗查验、登记,施工中必须佩戴“施工证”,以接受保安员巡查。
e、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商场。如证件遗失,须重新交费补办。
f、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商场须行走指定通道,不得破坏商场内的公共设施。
g、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3、施工时间管理: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4、施工现场管理:
a、乙方须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物业部核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此证由甲方统一办理,有效期以施工周期为准,工期若需延长,可以到甲方处办理。
b、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c、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商场及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应就店铺内设备、设施的成品保护问题向商场和甲方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店铺商品;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向商场和甲方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d、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商场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店铺和商场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e、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f、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g、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5、携物外出管理:
a、凡属乙方施工人员、车辆携带外出的物品,必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报甲方,由甲方至商场办理携物外出手续,门岗方可放行。
b、申请人不得虚报携带外出物品,不得冒用、涂改批准单;甲方签发日期当日有效。对违反携物外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同时暂扣不明来源物品并进行调查。
6、消防安全管理:
详见甲乙另行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另行规定。
7、事故责任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六篇】
江苏爱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丽岛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做好东湖丽岛花园别墅装饰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花园别墅装修防火安全责任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例: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乙方进驻前,由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所有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文件,公共区域内由甲方提供合格的消防器材。
甲方安全员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熟悉消防安全法规,指定消防安全负责人。
乙方须在工作区域内按每套壹只的标准配置1211型2kg灭火器。
乙方对装修用易燃易爆物品限量进场,并妥善保管,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电加热器;严禁吸烟;严禁乱拉私接电源及超负荷用电。
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垃圾、材料。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含电焊、氧焊),必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火。
此协议书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爱涛物业东湖丽岛管理处乙方:
负责人: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七篇】
甲方:
乙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单项家装工程施工承包开始前,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
2、(施工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本年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五年。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3、如若乙方在保修期已经离职,其在职期间所承包的单项家装工程在保修期所产生的有关安全事故相关性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接到甲方工程派单后,应认真计划进度,施工人员安排,施工材料计划、施工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确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5、乙方必须向自己管理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机具、防护用品和安全施工环境。如未提供,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经常向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7、乙方必须杜绝施工中的违章作业:如带电接线,不停水改水路施工。现场吸烟或动用明火等。如因乙方所管理的工人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进行强制管理和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遵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提高个人的.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10、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在甲方备案登记。
1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在去往工地或从工地去往其它地方的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和当事人自行解决。
12、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代班工长)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社会秩序、损害公共财产。
1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社会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触犯法律法规的,应由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14、如因乙方造成社会纠纷的,甲方只提供调解和帮助。
15、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社会纠纷的,但乙方无法及时解决,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质保金作为向客户的赔偿资金。
16、发生事故或人身意外伤害时,乙方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并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乙方故意隐瞒事故不报,甲方将给于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
17、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不得代签)。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乙方责任【第八篇】
乙方:栋号(业主)。
甲方:xxxxx。
依照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美观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制订的'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为确保楼宇安全、美观和业主的切身利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1.乙方装修房屋须严格遵守有关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前应详细、如实向管理处报送装修方案,并逐项签署《装修施工承诺表》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如需修改装修方案,应经管理处同意,否则视为违章装修。
3.乙方应自觉接受管理处的监控和检查,配合管理处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并承担因施工队违章施工和违反小区治安、清洁环境管理的连带责任。
4.动火作业和超容量使用电器作业前应报管理处同意和协助。
5.乙方应按规定向管理处交纳装修违约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如未出现违章损坏楼宇情况,装修竣工验收后,管理处如数全额退还装修违约保证金,否则视违章损坏情况折扣装修违约保证金,扣除装修押金仍不能抵偿损失的,甲方有继续承担赔偿损失余额的义务。
6.甲方按《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资源支持。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需将本责任书张贴在施工现场,以便乙方检查。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