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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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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约定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及解散条款,确保合作顺利进行。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50%;乙方50%。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50%;乙方50%。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2

一,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______,前期预需投资_万元整,甲乙双方各投资_万。各占投资总额的50%,比例为5:5.。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5:5。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__经营许可证》,《__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5:5。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即现金管理。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

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五,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六,过期货物处理: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6个月和3个月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物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纠纷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威宁县职业中学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威宁县职业中学食堂经营管理,威宁县职业中学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学生食堂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入股金额及股份比例:入股金额由甲方全额出资,甲方占有92%的股份,市场信息由乙方负责,乙方占有8%的股份。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摊盈利和亏损。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股份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禁止行为: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和第三方进行威宁县职业中学食堂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七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向威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地址:

经营地址: 。

第二条:合作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45万(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40万(大写:肆拾万元整)。

2、以上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全部缴纳到位。

3、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经营项目涉及全部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走、挪用或请求分割。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伙终止(包括合法解散)后,应当对合伙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扣除合伙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项目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按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办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1、盈余结算:经营进销存账目应当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中如出现的账面应有现金、货物等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如账目或货物的损失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应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2、盈余分配:每月结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以偿还时,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伙事务执行

当依法变更营业执照的相关项目或对本合伙项目进行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业务的必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方,有权委派一人在合伙经营场所参与经营管理,其工资由合伙项目(财产)共同承担,如因经营需要招聘名员工,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项目(财产)承担。

3、内部管理,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制定规章制度等会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执行。

4、账务管理:合伙项目应建立专门台账及专用银行账户。属于合伙项目的任何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列支入账。

5、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的一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登记入账,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双方确认后入账。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经营项目的现金和货物。

7、经营中,对于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负责全额收回,逾期应由经手人承担应收账款损失。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别扩大经营的情况下,不增加合伙人;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商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在不给合伙商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原则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对财务分割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退伙协议方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产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如一方欲转让自己合伙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对合伙利益享有约定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约定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得随意侵害合伙财产权;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由此造成合伙经营项目损失的,则由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的一方承担;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获得的利益划归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经营项目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项目的名称继续经营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继续经营;

4、依法撤销、吊销;

5、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盈余分配约定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5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货车合伙经营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货车一辆,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______________%。购置货车一辆,行驶证登记在名下,车辆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甲乙购置的货车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经济效益、共同获利。经营中的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共同解决。由主要负责组织货源及负责经营中的事宜,由负责驾驶该车辆。

三、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即是利润。

2、经营中的所有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3、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按总营业额的%计算,以及负责组织货源的电话费、误工费等元。

四、其他:

1、如更换或转让车辆,按投资比例份额分配;每年12月30日前结算本年度的利润分配。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6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宁波市。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宁波市鄞州区。

第五条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七条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200年月日以前解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

委托书。

第十六条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

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

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              。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7

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经营项目: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20xx年3月10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

合伙人(丙方):姓名:

签署时间:20xx年5月18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8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金磊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搅拌站”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担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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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9

甲乙丙三方就梅县新贵街的《盛城酒楼》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名称:《盛城酒楼》经营地址:梅县新县城新贵街______________号门店。

第二条经营场所面积:一至四楼餐厅,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中餐及其他服务等。

第四条餐厅总资产估价:该餐厅原由甲乙双方经营。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餐厅资产估价为36万元人民币含: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第五条: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万元入股经营。

第六条:合同签订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七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八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债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各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丙、三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三方确认后,退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合伙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了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二)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有其他原因。

(三)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刚甲乙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分配承担。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为成,提交梅县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篇10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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