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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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3.承包范围: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混凝土搅拌、运输、振动、找平、收光、置筋、切缝、养护等)
4、承包方式:包工(施工方自带所有施工必备机械及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验收通过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价款:每平方______元。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按实际____平方米计算。
7、工期:从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完工。工期为天。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完工,工期顺延。
8、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C30,厚20厘米,使用水泥。
二、路面施工工艺
1、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20cm高槽钢支护,用C30混凝土浇筑。20米道路纵向中线留1cm分格缝,横向每5米分块留1cm分格缝。纵横向分格缝内按设计要求设置钢筋拉杆。用平板振动器或振动棒振实,后摊铺机振捣、提浆、摊平,机抹两遍;
2、养护:用薄膜或草席覆盖养护,不少于7天;
3、切缝:待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进行切缝,缝深5cm,间距5m;
4、施工完成后整体道路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90%以上方可开放上人通车使用。
三、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7%,剩余3%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如乙方7天内不到,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
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
五、双方权利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
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
3、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4、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
1、严格按相关施工质量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工期进度;
2、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的照管工作;
3、在工程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工程。
5、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持证上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按原价两倍的费用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3、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其他
1、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甲方无息支付。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各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与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如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施工合同【第二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福地水岸小区内
3、施工范围: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二、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等工程。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三、工程造价
1、本工程中标总价为3801862 元(大写:叁佰捌拾 万壹仟捌佰陆拾贰 元)。
2、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20__ 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按 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80 %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 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 %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 年)。
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 %,合同终止。
五、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80 日历天。
2、开工 日期为20__ 年 月 日。
3、竣工 日期为20__ 年 月 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
六、施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
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 月内为质保期。
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 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章):施工单位盖章(章):
法人或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 日期:联系电话:签约 日期:
施工合同【第三篇】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预拌混凝土用于安顺市 西秀区干河棚户区改造项目Ⅰ标 工程建设,该工程地点位于 黄果树大街东段(棕榈园西侧)。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共同信守,条款明细如下:
第一条: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二条: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1、本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供货时间从基础混凝土浇筑至主体结构完成(签约时间8个月)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原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时(水泥现价402元吨),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视为对本合同关于价格调整的变更,结算时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原材料涨跌的幅度,以乙方原材料载明的价格为据;如甲方提出异议,则以本地公开市场上同等原材料的价格为据。
3、甲方订货须至少提前3日以传真或其它双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等。如情况特殊,紧急需要临时变更交货内容,甲方也应至少提前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当尽力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特别约定:为提高效率,双方往来有关合同事宜的传真件,是履行合同的具体形式,具有同传真件原件一样的合同效力。任何一方在发送传真件时,必须在传真件上加盖公章或者由有权签字人在传真件上签字,如未履行此程序,接收传真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如双方约定以电子邮件履行本条义务,应先书面明确收发双方的电子邮箱,接收人等,否则,仍以传真方式处理。
4、每次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0 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调度员,以确保供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否则已拌出混凝土由甲方签字认可后,计入供货总方量。
第三条:砼款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浇筑混凝土达到3000方后,之后所供的混凝土次月5日前甲方须支付乙方100%货款,前期所供的3000方在工程停用混凝土时全部结清,本工程浇筑混凝土时间达到8个月时,甲方须支付前期所供的3000方货款。
2、特别约定:甲方支付货款时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者转账支票支付(不含现金支票),除非乙方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出具现金付款特别公函并签名盖章乙方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甲方可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除此之外,乙方任何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均无权收受现金 。甲方违反本约定支付货款并导致货款未到达乙方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视为甲方未支付货款。
第四条: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在浇筑结构施工部位时,按施工图中(地下室底板及以下按车方计算)实际方量进行结算。(结算时增加2%的损耗率)。
2、在浇筑场地硬化、文明施工所需等混凝土以乙方所出的随车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3、泵送润管用的砂浆乙方按当时浇注的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单价收费,计入混凝土结算数量内。
4、结算单等有效单据上需双方指定签字人:甲方指定 邓辉 负责签字,乙方指定 吕忠义 负责签字,该指定签字人的行为视为指定人的行为,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同时另行指定签字人;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人未通知另一方,原指定签字人的签字仍然有效。经双方指定代表签字认可的砼用量结算单是甲、乙双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另外补任何结算单。
5、每月5日以前为甲方为乙方办理上月供货的最终结算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不能为乙方按时办理上月结算时,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进度量进行付款,不得以未办理结算作为不向乙方付款的理由,且乙方将结算单完整交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未安排人员进行核对时,则乙方报的结算将自然成为双方最后的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第五条: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贵州省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时,随货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配合比、砂石、外加剂等相关质保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制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甲方根据设计图的设计要求指定使用某种原材料或添加抗渗、膨胀等外加剂,需提前15日将提供的外加剂等送乙方作相容实验和对砼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负责保管和添加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甲方在交付(浇筑)混凝土前,应完成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置、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3、甲方应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基坑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的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因推迟和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结算或者付款,自合同约定结款期限第二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所欠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欠款本金及已经产生的违约金付清为止,且在此期间乙方有权拒绝再提供砼。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砼浇筑时所需的水、电及架料管的架子搭、拆并承担相关费用,混凝土的送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试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他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上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应当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自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中需特殊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甲方按时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和按合同约定给乙方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因推迟供应砼。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每次按甲方要求的砼供应量,不能满足供量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交付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超宽、超厚损失(爆模所损耗的混凝土超出所浇该构件的5%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因在具备条件时尽早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减损措施,未及时通知和采取减损措施,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未予通知方负责。如因前述原因造成被通知方有重大损失的,由未予及时通知方承担此种损失。除前述约定之外,不可抗力发生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因乙方逾期交货,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天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天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 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行使前款约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索要尚未支付的货款,并不受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的约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任何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补充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不冲突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样的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合同【第四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______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___天,比本协议条款定额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____。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本合同副本____份。
发包人:
承包人:
施工合同【第五篇】
发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旋挖桩部份。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工期、质量、安全;
1、承包方式:劳务分包(包工不包主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得将该劳务再次转包或分包。
2、承包内容:承包人承担旋挖桩基作业。根据设计要求,对基础旋挖钻孔灌注桩的钻进成孔作业、泥浆制备、塌孔后二次成孔、岩芯的取样、孔口防护及遮盖、声测管制作安装(不含材料费)、钢筋笼制作安装(不含材料费)、浇筑桩芯砼及桩顶砼浮江的清理施工内容(不含砼)。
3、工期:自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施工起暂定
4、工程质量: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监理公司的要求、发包人现场技术人员的要求,各施工工序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承包人施工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价款计算:承包内容的劳务费价款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所示桩孔直径尺寸和实际收方深度计算工程量,按以下各分项单价据实计算;
1)、≤桩径:实际收方深度米的单价按元/米计算;
2)、≥桩径:实际收方立方米,按每立方米成孔体积计价:元/立方米计算。
2、价款内容:
本合同劳务费内容包括:建筑施工的劳务费、机械费、辅助材料费;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规定承包人劳动者的`工资、劳保、福利、劳动保险费用;机械和工具费、个人防护用具使用费;基本安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单位管理费和合理利润及税金,包括全部机械及人员的一次和多次进出场费用已在单价包干。
备注:此单价均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乙方施工作业的“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合同约定辅料费)、间接费、管理费用、一切措施费、质量安全管理风险费、高温施工补贴费用、人工工资涨跌风险费、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
本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执行固定价格包干形式,不随“政府文件、市场价格涨跌”等因数作调整。
3万元(大写:约)具体金额以�
4、付款方式:
4-1:第一次付款:本工程机械成孔桩基全部施工验收合格,待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全部封顶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实际完成桩基工程量%工程进度款,付款时间以建设单位付款节点为准。
4-2:第二次付款:本工程项目预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基础桩基工程结算价款剩余的%工程款(全部款项),付款时间以建设单位付款节点为准。(发包人付款时承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劳务发票及税票原件,乙方可用机械柴油发票冲抵一部分)。
五、发包人方职责:
1、工程负责人:
姓名:联系电话:
职务:
2、基本职责:
、保证现场“三通一平”和夜间施工用电用水接口点,并满足施工作业需要;
、负责基础土石方的外运;
、负责桩位测量、定位、复查以及成桩后的抽检,并完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负责及时进行桩基取样、检测、并承担费用;
、负责与承包人办理收方、结算、签收双方往来文件、资料,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3、施工技术:
负责提供施工图,对安全、质量、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技术、工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对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管理。
4、工程材料:
、钢筋、声测管、商品砼由发包人计划提供到施工现场,材料质量和数量由发包人负责;
5、安全监督:
负责对承包人安全生产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监督,(其中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提供安全生产的警示标牌。
六、承包人职责:
1、工程负责人:
姓名:联系电话:
职务:
2、基本职责:
、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按发包人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
、自有机械、工具安全且装置齐全。
、生活区域有专人管理,住宿、食堂清洁达到卫生标准,不准个人在生活区内加工餐饮和使用生活电器。
、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发包人和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
、承包人夜间作业的照明灯具及线缆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由承包人自己提供。
3、安全生产:
严格按发包人的要求组织施工,对于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交底、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检查。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重点防止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限位”等装置,禁止超极、超限使用。禁火、禁烟标志清楚,消防通道畅通,专用消防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3、工期:
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进度计划实施,按照发包人确认的区块先后顺序组织施工。承包人有车库施工中必须保证小时作业,每天必须有台旋挖设备正常作业,保证每天的施工进度,车库总工期控制在天内。
4、钢筋笼制作安装:
旋挖桩钢筋笼由承包人制作、安装,制作钢筋笼的机械设备及相应的辅助材料由承包人提供,钢筋原材料的下车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发包方及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材料及机具)下车用工。
6、如因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进场时间施工的,每延后一天按5000元/日历天处罚,累计处罚,连续5日历天承包方未进场施工,发包方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施工,承包方已完合格的工程只结算70%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作为支付承包人的违约处罚。
7、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如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付款,发包人按未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操作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返工,由承包人承担成孔费用及损失的材料费用;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未使用水下砼、砼供应不连续、确需砼或砂浆作为回填材料发包人不予批准等情况下造成的工程质量和质量返工,发包人承担费用。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承包人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特殊地质除外)。
4、除发包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原因、异常恶劣天气、采取特殊处理措施和不可抗力因素延长工期外,承包人不得延误工期。
八、争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尾款后即自然失效。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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