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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预售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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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出租合同【第一篇】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月租金额(币种:)元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青岛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第二篇】

出租方(甲方):通信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通信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总楼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租金、押金及其它费用支付: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合同规定允许押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港币)元(大写)。双方同意押金不能当租金使用,在租期届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乙方结清水电等各项杂费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退还租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六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管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该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租赁税款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交租赁税完税发票需交复印件给甲方保存)。

第七条乙方应按时交付各项费用(含租金),如因拖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拖欠部分按日收______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___天或拖欠各项费用(含租金)超过_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等工作,并对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应负责修缮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押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没收押金,并向乙方追索拖欠之租金、杂费及其他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的两日内结清各项费用,移交房地产,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离该房地产,逾期办理的或欠租超过一个月又无法联络乙方的,甲方可以直接收回该房地产,并将房内未搬离的物品作废品处理。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第三篇】

出租方(甲方):证件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证件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赁的房产及用途。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房屋及设备(见附件)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70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三、租期。

1.租期:该房屋的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如期归。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若将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四、租金。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租金应于每月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及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的租赁押金,及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2.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结清应付租金、管理费等乙方应付费用后,余款甲方应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使用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

七、双方责任。

1、在租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及维修费用除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出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存储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该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该爱护房屋及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5、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租赁期满,乙方应该如期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逾期期间的租金。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对该物业无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未能承租该物业的,或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租赁押金。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承租该物业,或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导致房屋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减少租金;若房屋毁损导致乙方居住之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决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的,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房屋出租合同【第四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深圳房屋预售合同【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付家私: )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订合同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 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

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第五篇】

立契约书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租赁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赁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月。

第三条租金议定为每个月人民币元正(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人民币元之担保金即押租金(收款付据)。

第五条使用租赁物之限制:

一、本房屋系供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三、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第六条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屋毁损、灭失者,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七条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本契约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一个月之租金额,作为损害赔偿。

第十条乙方如有下列情事,甲方得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一、违反第五条之规定者。

二、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十一条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十二条于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

一、乙方应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甲方。如遗有任何家具杂物、装修或改造之物者,视作废物,任凭甲方处理,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补偿或任何名目之费用。

二、甲方俟乙方将房屋迁空回复原状交还后,应将担保金无息退还之。但乙方如有积欠甲方租金、税捐、因前款所生之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甲方得径以担保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乙方绝无异议。

第十三条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未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致甲方受有损害者,甲方可得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契约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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