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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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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一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二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房屋位于——

2、租期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满后,乙方必须提前七天向甲方说明是否续租。

3、租金每年 元,大写 整;租住期内乙方承担 费用。未在约定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表底数为 。

4、付款方式按 一次性付清,乙方应提前七天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

5、乙方在租住期内不得擅自将该房转租给他人。

6、乙方在租住期内不得破坏、损坏原房内的设施和物品。

7、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乙方在租住期内,应遵纪守法,遵守楼内及周围院落公共秩序,服从住区内统一管理,做文明市民,不违法乱纪,打扰邻居生活。

9、租住期满后,甲乙双方结清债务,按约定终止合同。

10、本合同在执行中,如乙方违约,须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增补。

出租房(甲方)签章: 承租房(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 手机: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三篇】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以招标设备清单为主,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范围超出承包人资质范围,承包人有权拒绝施工。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按合价包干。综合单价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超过±5%时,则作相应的调整。±5%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竣工。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暂定本工程的中标价________元为合同工程总造价。

此中标价不包含:____________监理费、消防验收费、手术室医用设备验收费

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

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发包方应按时返还该款项,若不按时返还每天则按应返还款项的5%计算滞纳金支付承包方。)

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所送的工程量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划拨、修改文件等一切应由承包方审定的文件必须在三天内审定批复,因发包方末及时审定、及时划拨工程进度款造成的停工、窝工,承包方概不负责,工程顺延。

发包方应对发包项目的合法性负全责,承包方可协助发包方进行工程手续报建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发包方支付,因发包方报建手续不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顺延。

因设计变更及发包方新增加的工程工程项目,收到承包方的签证和报告后应在15天内进行审定,并付增加签证款项的90%给承包方。

、工程量确认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绘制的竣工图必须是现场实际发生完成的项目与数量的真实反应,工程量按实计算;隐蔽工程必须以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签字确定后的有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为依据;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以有效的设计变更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图纸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国家规定。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设计图纸及其所附技术要求及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

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工作。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图纸。承包人确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已具备开工条件。

配合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50米内,其余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按现场情况预计工程造价,在工程量报价已含。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开工前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并向承包人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套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开工前三天完成,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核,经验收无误后办理测量基线交接手续。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由监理工程师通知。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完成。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提供足够场地给乙方使用,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搭设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由监理工程师发出专项通知。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保卫,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有其它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向其分包单位收取分包工程总价3%的管理费用。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按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各项成品未正式办理移交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按发包人指定要求配合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承包人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和现场施工管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政府部门检查而产生的费用则另行签证确认。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后15天内,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

其他相关工作

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

承包人委派的现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3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承包人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师

监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见《监理合同》

发包人派驻的施工员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机构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开工前3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收到方案后3天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

工期延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

如有增项,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如遇增项为承包人无资质施工的范围,承包人有权拒绝施工,因此造成的施工进度停滞由发包人负责,且工期相应顺延,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十、质量与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合格,因承包人违反打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的延误等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

十一、安全施工

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___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承包人在采购建筑材料时,需书面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才能采购使用。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无法适应工程需要,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的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三、工程变更

变更设计经监理单位、发包方单位审批,否则发生的工程不予承认,工程洽商不作计量依据。所有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工程量的书面资料,必须于施工竣工前由发包人、监理方盖_确认,否则,施工竣工后,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

十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按照工期期限后30天内将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连同竣工报告一式伍份交发包人。

竣工结算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在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____________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计算单价。或施工前双方协商单价。

发包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齐全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送交发包人审核确定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最终审定,按评审中心确认工程造价作为支付结算价款依据。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结算最终审定时间不得超过35天,否则视作同意按承包方送审价进行结算

工程保修期:____________两年。

十五、索赔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____________

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采取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

、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按通用条款执行

、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发包人统一投保内容:____________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

承包人投保的内容:____________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字盖_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份,设计人执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四篇】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_____,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约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的《房型图》

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

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

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五篇】

甲、乙、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准确真实。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下列房屋租赁条款,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出租方姓名:承租方姓名:合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与丙方共同合租甲方拥有产权的作使用。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与丙方合租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个月。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房屋及其家俱、电器、合租人员等其他涉房事项。乙方有管好甲方承租房屋和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的义务。

第四条、本协议为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主合同,次合同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在履行主合同的各项乙方义务和享受主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外还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并承当主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自签订本协议起至主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不得更换和退出。

第七条、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属于本协议从属责任人也是本协议义务共同履行人,受乙方管理。

第八条、丙方如在履行本协议时对甲方承租房屋需要修缮、专修、改造等涉及房屋使用事项的需在有意向前15日内告知乙方,由乙方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第九条、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在履约期间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允许。

第十条、乙方除享有主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外,还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有向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代收主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房租的权利;

2、乙方有权制止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违反主合同各项规定的行为;

3、乙方有权与甲方或邻居等其他社会人员直接交涉的权利;

4、乙方在主合同到期后有自动放弃本协议乙各项权利的权利;

第十一条、乙方除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有向甲方告知如下情形的义务:

2、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有违反本协议或主合同相关规定的行为;

3、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任意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合住的;

4、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擅自将自己承租权转让的;

5、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相互之间转让承租权的;

6、其他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的违约行为

7、乙方有遵守主合同规定乙方各项条款的义务;

8、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出现违反主合同相关规定时乙方有及时制止的义务;

9、乙方有做好与邻里、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之间关系的义务;

10、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除应承当主合同相关规定的违约责任外,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按照主合同第二十一处理: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一款相关告知义务的;

2、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出现违反主合同相关规定时乙方未及时制止的;

3、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四款情形的未能及时改善的;

第十三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况需终止合同的,甲方与乙方终止合同后不影响甲方与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的本协议效力。

第十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违反主本协议或主合同相关规定的,乙方应承当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违约的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增加、变更等情况的,需经甲乙双方同时允许并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和主合同中没有明确允许的行为即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照主合同第二十一、二十二相关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主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甲方免责条款、以及其他各项规定、解释条款同时适用本协议。

第十八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三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调解或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仲裁,一方不服调解或仲裁的,不服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条、乙方、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员在签定本合时认可主合同附属文件《甲方出租屋内物品清单》中所列家俱和家用电器的数量和金额。

出租方:

承租方:

合租方:

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六篇】

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1、甲方所售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收据号码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室。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属设施: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元。余款元于年月日支付完毕。

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七篇】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210-__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327-__并参照《广东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35/98》及《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常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元/平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常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乙方签:

年月日

年月日

家庭装修合同书(完整版【第八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通用标准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

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

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大写:

第二次:%

大写:

第三次:%

大写:

第四次:%

大写: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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