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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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1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酒店项目进行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
一、服务内容:
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销售顾问等,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1。
二、服务范围:
乙方服务范围主要为酒店的项目定位、销售策略、推广策略等。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结束并款项结清失效;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续签:双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前二个月协商是否续签,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同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各项策划任务说明,以便乙方可清楚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3、甲方同意在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策划顾问”字样。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营销策划顾问人员。
5、甲方指定本项目相关对接人员,此人员有权审核、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以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文件,并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调整或补充。
6、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发生的变化,要求乙方及时调整营销策划方案等并要求乙方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整措施。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相关策划工作,如因甲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给相关乙方所需资料,则乙方策划工作时间顺延。
8、对于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工作。如因确认工作引起的延误,乙方策划设计时间可相应顺延。
9、甲方在各阶段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
10、若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重新修改,相关修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中。
11、在项目服务中,甲方有权对所有乙方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双方认可的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修改、调整工作的延误,乙方可延长工作期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以及项目推广步骤,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策划方案及实施计划、细则,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内。
2、乙方需组建本项目的服务小组,见本合同附件2,同时乙方保证:
(1)乙方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福利、保险、办公经费、以及其它待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服务期间乙方指定客户工作人员实行负责,服务小组资深专业人士与甲方相关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
3、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需开具合法的服务业发票,如不能提供有效发票或提供其它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根据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
4、乙方对本项目的各种营销策划方案、措施等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
5、乙方须及时完善、调整、补充甲方要求修改的营销方案、专案项目执行方案等,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调整,并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整措施予以落实。
6、本合同未明确,但是属于与营销顾问服务相关的工作(非本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在不影响合同内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本合同服务内容不包括项目所需物料(如产品画册等)的VI设计类、电视广告制作类,如需服务,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第四条服务费和结算方式
考虑到甲方委托项目销售时间以及产品特性,双方同意以年度为合作形式,即年度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圆整(¥),即每个月服务费为元/月。年度费用服务内容涵盖营销策划及行销顾问等本合同项下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培训费、调研费、加班工资、各种福利、保险、税金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不涵盖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外的第三方费用,不含项目执行费用。营销策划顾问费首期款元(占年度服务费用30%)需在合同签约后的一周内支付,其余款项按每个季度前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附加条款
1、因项目需要,及甲方要求乙方至非项目所在地之其它城市出差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差旅费、差旅补助及工作所需费用;相关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以发票为准,实报实销。
2、项目管理作业流程
1、甲方通过“工作委托单”提出书面的作业要求(包括工作背景、目的、工作内容、必要元素、特别要求等相关资料,并预留合理之工作时间);
2、项目服务小组检查资料之完整性,确定工作步骤、安排工作进度和分工;
3、项目服务小组消化资料并制定相应策略,与甲方达成共识后开始相关广告创意工作;
4、向甲方提案后若有修正,则检讨原因之所在并作调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双方可重新协商确定有关条款。
2、若乙方负责制订的营销策划方案、建议等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就擅自实施,视为乙方违约(但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批准视为批准的除外),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4、如甲方超逾合同约定的付费期限仍未清付的金额,乙方保留按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向甲方主张利息的权利。在双方同意的付款期过后,如费用仍未获清付,乙方保留权利给予甲方7天书面通知,即甲方需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算7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之款项。如甲方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相关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服务费。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除向乙方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无权取得当季度服务费。
第七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2
第一章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第一条: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长期保洁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
承包范围和清扫周期及清洁标准
第二条:保洁范围:__________。
第三条:保洁周期及清洁标准:除按甲方要求清洁外,室内所有固定配臵的物品每天擦洗一至二遍;窗明地亮地面无垃圾、无痰迹、物品设施无灰尘、无污垢、垃圾日产日清。(保洁服务范围、周期及标准见附表一)。
第三章
承包方式和期限
第四条: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清扫卫生所需各种清洗机械,清扫工具及各种清洁剂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自行完成合同规定的保洁工作,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清洁卫生用品库房。
3、教育有关人员遵守卫生制度,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
4、建筑物及内外设施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督促乙方搞好健康检查和岗位培训;协助办理出入证、做工证等。
6、按时支付承包费用。
第八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指派保洁人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清洁工作,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向其支付工资等相关劳动报酬。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保障保洁人员休息休假的权利。必要情况下,为清洁人员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合同期内,保洁人员在从事正常的清洁工作中遭遇任何伤害意外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保证清洁质量,达到甲方满意,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按附表二即卫生质量检查表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卫生保洁人员进行政审,搞好岗位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卫生观念,更换人员时,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保持清洁人员相对稳定。
5、教育清洁人员保守秘密,讲究礼貌热情为工作人员服务,不发生违纪行为,不在楼内会客,不与工作人员乱拉关系。
6、所有清洁人员必须挑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健康青年,并统一着装,仪表端正,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工作时作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7、实行岗位责任制,教育卫生保洁人员严格落实卫生清洁质量标准和清洁工具的消毒隔离制度。
8、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如因乙方人员过错造成损坏,或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保洁人员在业务上受乙方领导,并受甲方监督。
10、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工作时间。
11、乙方提供总裁办公室洗手液、手纸等。
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第九条:若乙方的清扫保洁工作不能达到本合同附表二《卫生质量检查标准》90分以上的',甲方有权发出卫生检查不合格警告通知书进行书面警告,两次或以上达不到90分的,甲方可发出卫生检查不合格处罚书,并视情节轻重对每次处以月承包经费总额的1%—3%罚款。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限内有意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两个月承包费用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即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商定续签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需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方能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第六章承包经费及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承包经费:每月承包经费为11500元(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按季度付款,甲方在每个新季度开始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上个季度的承包经费34500元。比如,
第一个季度的承包费应在合同期内
第四个月开始的____日内支付。
第十六条: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以支票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账号: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双方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起诉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表二份:
1、保洁范围和周期;
2、卫生质量检查标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服务合同3
甲方(业主委员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
地 址:__
联系电话:__ 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_
联系电话: __ ____ 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湖上枫林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 _
物业类型: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占地面积:___ _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业管理措施及标准
第二条在小区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安排管理人员1名(由秩序维护人员兼任),负责小区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负责同小区业委会、业主和使用人的沟通,收缴物业服务费等事项。
第三条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维护人员安排:安排2人从事小区秩序维护,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守护,分两班轮流值班,确保小区秩序井然;
2.对运出大门的物品进行盘查,待业主确认后方可放行;
3.定时或不定时的加强巡逻;
4.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建档,办理车辆出入卡。理顺车辆停放秩序,控制外来车辆入内,保障车辆进出通畅;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小区平安有序。
第四条 清洁卫生
1.人员安排:安排保洁员1名,对小区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2.时间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别对本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进行清扫;
3.每天清扫做到地面无杂物;楼梯间、电梯轿厢每天打扫、拖拭,楼道墙面、电梯轿厢内无蜘蛛网;院坝每天打扫,做到地面无垃圾。
4.栏杆、电梯轿厢内每天擦拭,确保无灰尘;
5.楼道内、电梯轿厢内做到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开展消毒和灭虫除害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条 日常维修、运行、管理
1.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小区的路灯,楼梯间灯泡若有损坏应及时维护,确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时更换的必须及时更换。
第六条 小区上下水管道、外墙渗水、楼顶漏水的维修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装饰装修的管理。凡业主进入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完相关装修手续,同时缴纳20_元/每户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装修电梯运行费: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户后方可入住装修。在业主装修完毕入住六个月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如数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八条消防管理。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定期排查隐患,经常检查消防设备,保证随时能用,对消防设施空缺的由业主委员会提交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并建立消防预案,若有险情即时进行排除。
第九条小区文化建设。在大型节假日制作标语,挂灯笼、彩旗等活动,并开辟宣传栏,定期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公示物业管理信息,营造和谐、文明的小区文化氛围。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制订物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章制度;
3.定期听取乙方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4.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6.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小区内住用户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设施设备必须完好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4.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车辆管理服务费;保证收费率达98%。
5.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地下停车场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5.对欠费业主或使用人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并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6.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7.甲方如无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7.乙方不承担1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
8.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
9. 建立联席会议制,听取小区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10.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使用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按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车场车辆服务清洁费:购有车位业主小车60元/辆·月,摩托车清洁费30元/辆·月;电动车(含充电)45元/辆·月。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收缴时间为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缴纳,也可以6个月一次性缴纳。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的支出项目:(1)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临时发电费用;(4)电梯年检、维保费;(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含保洁用品);(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员工的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合理利润。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_年 7月 1日起至 20_年 6月30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方应当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等) 非因本小区原因发生工伤、人身伤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劳动、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服务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条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下列条件所致的损害,可作为对乙方的免责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小区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开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农业气象公益服务是气象部门为农服务的重要职责,甲方作为气象部门的一个业务单位,为深化为农服务,经双方协商,甲方选择乙方做为定点公益服务对象,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开展相应的农业气象信息与科技推广公益服务活动,对促进乙方涉农产业增效、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便于甲方总结经验,推动为农服务总体水平的提高,为此,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派遣 等 位同志为技术专家对乙方进行农业气象技术指导与服务,推广服务活动采取现场指导、远程指导、培训、提供信息、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等多种方式。甲方专家和乙方进行经常性沟通和联系,保持常年服务不间断。
2.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利用乙方条件进行信息与技术推广服务,并开展相关试验研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受优先获得甲方最新科技服务的权利。
2.为甲方科技人员开展信息与科技推广活动及相关试验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保护甲方提供的相关设备及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未经允许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三、共同条款
1.每年各组织一次双方对接活动。由甲方领导率领有关专家到乙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由乙方有关人员到甲方参观访问,对口洽谈。
2.应充分考虑甲方对乙方服务的公益性以及科技水平的局限,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3.双方应在互相理解、沟通、互信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共同努力解决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四、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续签。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报主管部门一份。
甲 方 :(公章) 乙 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须为乡镇政府、行政村、涉农单位或企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
关于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装)修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和谈判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__年度(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阿瓦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装)修厂家。乙方可以承接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公务车辆维(装)修业务(但不包括保险赔付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第二条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及相应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附乙方报价表)。
第三条合同组成。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修材料加价率和优惠率。
第五条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原装件,为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正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第七条乙方应依据用户执《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 (以下简称《委托通知书》),方可按本合同规定为其进行维(装)修车辆。用户没有执《委托通知书》,乙方不得承接维(装)修业务。
第八条费用结算。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送修人、用户车管人员双方验收合格并在《维修费用清单》签字确认后,到县车管办办理备案手续,而后由用户规定程序支付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完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的所有更换下材料,乙方要造册登记(须维修用户签字确认)在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不造册妥善保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对应新物件的50%赔偿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要求。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装)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用户车辆维修后不能按时支付经费的,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时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约定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时,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故意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执的《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进行维(装)修。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委托通知书》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向甲方报告。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务专用发票,同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甲方不予审核,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技术检验确定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甲方报送《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与用户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给予用户200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2、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原因乙方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投标时的评标参考依据。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含)以上。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自行处臵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7、不按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经警告仍不纠正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汽车维修厂(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汽车维修厂的招、投标活动。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本级机关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或延期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财政局财采购办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