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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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合同1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甲方与乙方同意就发展“信息化联播系统”进行合作。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履行期限:
1、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计费期
自 年 _月_ 日起开始计费,付费期间为 _年_ 月 _日至_ 年_ 月 _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项目: 项目地址: 内安置“LCD 液晶类、数码海报类信息化联播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
2、乙方可通过该系统播放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它各类信息。
3、甲、乙双方于此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电电线或电源,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该系统设备有不间断电源供应,以保证其音、画结合的播放内容得以正常播放。对于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电力检修或其他非甲方过错导致的电源供应中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信息更换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具体分布为:
楼盘名称: 数量: 台;安装位置:楼宇首层(电梯一层,两梯中间) 设备规格:总计: 台LCD ;为保证本系统信息播放的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该系统安装位置。
4、甲方对位于其物业内之该系统的播放内容及信息更换工作对乙方保留监督建议权,但不得影响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5、甲方确认上述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甲方所签署的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的内容或约定。
6、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独家运作该系统,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即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上述项目的大堂、各层电梯等候厅及电梯轿厢内安装类似液晶类或数码海报类的广告媒体和商业媒体,甲方自身的商业宣传及公告信息等内容除外。如甲方要在除上述地点之外的区域加装该系统的,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若甲方除了上述液晶类或数码海报类广告媒体和商业媒体外,需另行开拓电梯海报类业务的,乙方以及乙方之关联公司享有优先合作权;如有第三方意欲合作的,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7、甲方确认在本合同书中涉及的该系统内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将对此予以保密。
8、甲方确认上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及发展商已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位置安装该系统,并同意与乙方进行相应合作。
9、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上述项目的物业管理方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业主方(或业主大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后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乙方届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超过甲方应收的金额(甲方应收取的金额按月计算),则甲方应在物业管理方更换之后并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下一物业管理单位或者退还给乙方。
10、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之前,除设备自身损坏,甲方有责任保证对乙方设置其经营场所内的该系统的设施尽到妥善保管,防止出现人为的丢失或损坏;如设备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坏,通过协商,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此给予及时通知,由乙方迅速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相关国家机关进行调查。
11、如本合同签署之日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合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甲方应确认业主委员会已经同意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合同涉及的合作事宜;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业主委员会所做出的有关本合同的书面决策应视为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委员会做出解除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同意并接受,且乙方有权据此做出变更本合同为三方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的处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以上情形以及甲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权在就本项目涉及的公共区域物业与乙方进行合作的情形下,甲方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结算费用。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后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若甲方刻意隐瞒或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均应予赔偿。
12、若超过设备安装调试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自安装调试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试行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设备安装期、计费期及合同履行期限从实际安装日开始按本合同第一条相关约定依次往后顺延,双方以补充协议之约定体现具体的日期。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该系统将放置于本合同所约定的位置, 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该系统设备。相关设备内播放的信息画面其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由乙方独自享有。
2、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状况下安装该系统设备,以及对该系统作定期信息更换。
3、该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系统的所有播放内容的信息制作及更换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社会风俗。
5、乙方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为:
LCD 液晶电视付款金额:
安装LCD 计 台;每台 元/年;总计支付甲方RMB__ 元(人民币 __元整)作为合作期间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场地费,电费,管理费,清洁费等所有费用)。
支付时间: 半年付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除上述付款金额之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或其它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每次付款后,甲方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时收到相应等额有效的发票或收到的发票不符合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6、如遇甲方装修等原因造成停业或乙方设备无法正常刊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处在装修范围内,致使乙方媒体无法被正常受众收视或提供正常电力及日常维护),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将设备拆除,待甲方恢复正常营业后通知乙方安装复位,此期间涉及的相关费用停止计费和支付。如上述情况发生,设备将暂由乙方拆卸保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如在上述第三条第3点的约定位置周边出现其他建筑设施或相关物件影响乙方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播放及观视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情形,甲方应及时予以排除,并按该系统广告设备受影响的时间顺延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如影响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情形无法排除,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应按实际合作的天数计算相关费用,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费用须及时返还乙方
8、乙方有权在该系统中每天滚动播放条以上商业广告、公众信息或公益广告,不少小时/天,由该系统自身的定时装置控制。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乙方的设备上放置机贴、包机广告;也可在和合同涉及的项目内摆放乙方直接广告客户的易拉宝及进行商业促销活动。
10、在乙方合理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时,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当保证该第三方拥有履行本合同的经营资格,且甲方在本合同书中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五、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存在或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如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该约定条件是指:因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原因、合同方破产或变更、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如有上述约定条件的存在,则合同一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届时如乙方预先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须按照实际结算,退还给乙方,但在出现上述“变更”的情形下,变更方有义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该变更。
2、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
3、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中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
4、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根据相应的损失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独家合作义务以及通知协调义务,违约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由上述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如有)则全归守约方所有, 违约方无任何异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处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
1、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2、双方各自承诺并保证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资质和权利,如因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权利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应当按照实际向受损方赔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方对于合作所涉的该项目郦城仍具有相应的管理权及其他权利,即甲方仍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和权利,则双方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1年,若合同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欲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终止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如有)。甲方在上述提及的项目郦城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或其它媒体的,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5、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打印,涂改无效,在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电视广告合同2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价款为:国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年月日支付国民币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第二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第三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法:[□支票][□转帐][□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任务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请求,乙方应如实供给监播记载。出具监播记载的机构为:.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国民币元,大写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任务,而因甲方供给虚伪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请求乙方另行约定持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持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剂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毛病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任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消息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电视广告合同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2、广告发布媒介为:
3、单位广告规格为:共 次。
4、广告采用所投放产品广告的企业提供的样带或标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带内容。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若更改样带内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该电视广告样带内容产生的所有法律、法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广告的发布时间、时段及形式:
广告时段:发布周期内
发布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期
7、广告投放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甲方以 为单价,共计投放期,合计投放金额元( 圆整);
2) 付款方式:
第二条:流程
1、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7个工作日之前将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带)交付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广告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广告专业发票;
3、乙方在甲方广告发布周期届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应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
正常广告播出飘移30分钟以上视为错播。若甲方的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未进行及时的补播,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或漏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2、媒体因临时转播重大事件、新闻、特别活动等不可抗拒原因或执行电视台上级指令的宣传计划进行节目调整导致甲方广告播出时间飘移的,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可视为正常播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漏播处理;如广告因上述因素且甲方提前收到书面通知不能播出,甲方可选择等值扣款或顺延播出。
3、如果甲方在广告发布周期内终止广告投放,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预付的广告订金不予退还;
4、广告监播以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为准。
5、甲方如对广告播出情况有异议,须在广告发布周期内及周期届满后15日向乙方提出,否则视同已正常播出,乙方应对甲方的异议及时处理。
6、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时段、时长、栏目,否则视为错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包括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和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时段不予保留。
2、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服务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十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乙方在 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视广告合同4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价款为:国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国民币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第二次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第三次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转帐』
『□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任务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请求,乙方应如实供给监播记载出具监播记载的机构为: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国民币元,大写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任务,而因甲方供给虚伪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请求乙方另行约定持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持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剂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毛病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任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消息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