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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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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一篇】

承兑申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兑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承兑申请人申请,承兑人同意,双方就商业汇票(下称汇票)承兑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承兑申请人开出汇票_________张,金额合计(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前述汇票经承兑人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在承兑行存有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_________%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

2.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存承兑人。

3.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4.因汇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纠纷,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申请人仍须遵守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将应付票款足额按时交存承兑人。

5.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户,并计收罚息。

6.申请人按承兑人的要求在承兑人开立本、外币账户,并进行结算往来。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未能支付足额票款,承兑人无需事先通知申请人,即可从申请人任何账户中扣取相应票款、利息和手续费。

7.如因申请人不履行本协议或。

承诺书。

项下内容,给承兑人造成任何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向承兑人或有关方面支付。

第三条承兑的担保。

合同。

项下承兑款(含利息及手续费)由(或以)_________担保,在承兑申请人不能于汇票到期日前足额交付票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由时,按约定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承兑人有权从保证人账户中或其他收入款项中扣款,以财产担保的,承兑人有权处分担保财产。

第四条申请人声明和保证。

1.申请人声明如下:

(2)申请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权和履行本协议;

(3)申请人保证向承兑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申请人保证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本协议所指的汇票是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的,并对该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3)按承兑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4)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

(5)申请人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破产行为,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承兑人,未经承兑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前述任一行为。

(6)申请人隶属关系的变更,机构的调整、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及时通知承兑人。

(7)在本协议下当事人违约或发生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纠纷,可能影响承兑人权益的实现时,应立即通知承兑人。

(8)现时或将来政府有任何针对本协议项下征收税赋,由申请人承担。若承兑人代为支付该税赋,申请人将立即补偿给承兑人。

(9)承兑人给申请人任何宽容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承兑人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承兑人对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申请人在本条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在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申请人重复作出。

第五条协议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参见附件五);

2.担保文件;

3.双方认可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协商申请仲裁解决,任何一方也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联,第一联由出票人执存,第二联上加印2,第三联加印(副本)字样。

承兑申请人(盖章):_________承兑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二篇】

贴现申请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贴现人: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贴现,并保证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取得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存在,并且其取得行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经贴现,即拥有有关该汇票的一切票据权利。

3.甲方保证其在票据上的签章真实、有效。

4.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收到汇票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5.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并将剩余未付款项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

6.甲方保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用款情况、财务报告等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7.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承兑人将要或已丧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权提前向甲方收回汇票金额及利息和费用。

七、本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实现时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乙方经审查同意并且实际办理了本协议下的汇票贴现业务。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贴现申请人(公章):_________贴现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三篇】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现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贴现,并保证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取得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存在,并且其取得行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经贴现,即拥有有关该汇票的一切票据权利。

3.甲方保证其在票据上的签章真实、有效。

4.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收到汇票款项,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5.汇票不论何种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未付的汇票金额及延误收款期间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并将剩余未付款项按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

6.甲方保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用款情况、财务报告等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7.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承兑人将要或已丧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权提前向甲方收回汇票金额及利息和费用。

七、本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实现时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乙方经审查同意并且实际办理了本协议下的汇票贴现业务。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贴现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贴现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四篇】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商业汇票自推行以来,对疏导和管理商业信用,搞活资金,促进商品流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有些企业和银行为套取资金,违反规定签发、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有的银行对已承兑的汇票随意宣布无效或到期拒绝支付;有的银行为抵消债务,伙同企业单位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致使产生业务纠纷,甚至发生经济案件,造成资金损失。为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商业汇票的正常使用和流通,现就加强商业汇票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银行承兑和贴现的票据必须是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之间为商品交易而签发的商业汇票。严禁承兑、贴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严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资金拆借、贷款抵押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二、银行承兑和贴现的商业汇票,必须内容完整,不得承兑和贴现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汇票,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也不得收受和转让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汇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有关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与贴现,在全国范围内只限于参加全国通汇的银行机构办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限于参加省辖通汇的银行机构办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不能向本系统未设立银行机构的地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四、银行在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时,要认真审查汇票的使用范围、企业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汇票记载的内容,并查验购销合同;必要时,应要求承兑或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经鉴证部门鉴证的购销合同。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五、加强对汇票承兑的审批,每笔金额在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下的,由经办行(处)审查承兑;每笔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的,报局级管辖行审批,一百万元以上的需报经省辖市级管辖行批准。一般情况下,每张汇票承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各级行内部应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六、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对于持票人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的,承兑银行可予以抗辩,但对经背书转让汇票的其他债权人的追索,不得提出抗辩。

七、收款人开户银行如收到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汇票不应贴现的通知,不得对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

八、银行违反规定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要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的处罚规定》,对责任银行和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造成资金损失的,应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损失。

承兑银行对因交易纠纷、承兑或贴现的责任而产生的票据纠纷,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请将本通知速转知所属银行。

本通知自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失效日期」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五篇】

商业汇票承兑怎样写一份合同,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以下阿拉文库提供一份商业汇票承兑合同参考。

编号()_____字第_____号

承兑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承兑申请人申请,承兑人同意,双方就商业汇票(下称汇票)承兑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承兑申请人开出汇票_____张,金额合计(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前述汇票经承兑人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在承兑行存有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______%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

2.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存承兑人。

3.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______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4.因汇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纠纷,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申请人仍须遵守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将应付票款足额按时交存承兑人。

5.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户,并计收罚息。

6.申请人按承兑人的要求在承兑人开立本、外币账户,并进行结算往来。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未能支付足额票款,承兑人无需事先通知申请人,即可从申请人任何账户中扣取相应票款、利息和手续费。

7.如因申请人不履行本协议或承诺书项下内容,给承兑人造成任何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向承兑人或有关方面支付。

第三条承兑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承兑款(含利息及手续费)由(或以)____担保,在承兑申请人不能于汇票到期日前足额交付票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由时,按约定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承兑人有权从保证人账户中或其他收入款项中扣款,以财产担保的,承兑人有权处分担保财产。

第四条申请人声明和保证

1.申请人声明如下:

(2)申请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权和履行本协议;

(3)申请人保证向承兑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申请人保证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本协议所指的汇票是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的,并对该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3)按承兑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4)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

(5)申请人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破产行为,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承兑人,未经承兑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前述任一行为。

(6)申请人隶属关系的变更,机构的调整、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及时通知承兑人。

(7)在本协议下当事人违约或发生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纠纷,可能影响承兑人权益的实现时,应立即通知承兑人。

(8)现时或将来政府有任何针对本协议项下征收税赋,由申请人承担。若承兑人代为支付该税赋,申请人将立即补偿给承兑人。

(9)承兑人给申请人任何宽容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承兑人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承兑人对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申请人在本条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在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申请人重复作出。

第五条协议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参见附件五);

2.担保文件;

3.双方认可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协商申请仲裁解决,任何一方也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兑申请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兑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协议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出票人执存,第二联上加印2,第三联加印(副本)字样。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六篇】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申请人)与质权人在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的期间签署一系列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一系列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减免开证保证金合同、出口押汇合同、进口押汇合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业务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和质权人为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签署的对外担保合同、个人消费自助质押合同和金鹿信用卡领用合约等,以下统称主合同),为保障质权人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或有债务而产生的债权,下同)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为上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质押物。

1、质押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质押物的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一:_________________质押物清单。

3、质押权的效力除及于“质押物清单”所列的质押物本身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债权。

1、出质人为质权人与申请人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间签署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不论币种)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对申请人与质权人在本合同签署前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间签署的___________个主合同(详见附二:_________________已有债权主合同清单)项下各笔债权(不论币种)也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本合同的决算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若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债权的到期日晚于上述日期,则决算日以该到期日为准;若质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所有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提前到期,则决算日以该提前到期日为准。

3、出质人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币种、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4、质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运输评估费、登记费、保管费、鉴定费、公证费、处理货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5、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本合同无效的,申请人应对质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出质人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公证和质押登记。

1、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向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手续。

2、出质人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质押物及/或相关权利凭证移交质权人占有。如需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依照法律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并将质押登记证明和质押物的权利凭证交质权人保管。

3、出质人未移交质押物占有、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致使质押权未设立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险与保管。

1、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为质押物投保,并指定质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手续办妥后,出质人应将保单正本交质权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出质人未能投保或续保,质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出质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质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4、动产质押的,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共同指定保管人,由质权人与保管人签订保管合同,由出质人承担质押物的风险和保管费用。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签约时质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他项权利、租赁、托管或共有等情况。

2、出质人承诺:

(1)在申请人未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不得向申请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2)质权人和申请人对主合同的期限变更(含信用证项下的展期)无需征得出质人的同意,出质人仍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3)申请人与质权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若质权人委托他行代为承兑,出质人仍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既有质押物(不论是申请人本人还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要求保证人或者出质人优先承担担保责任进行选择。

2、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债权确定,质权人有权行使或提前行使质押权:

(1)决算日已到;。

(4)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死亡的;。

(6)出质人未征得质权人书面同意,将质押物出租、出售的;。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人债权和质押权实现的情形。

3、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式处理质押物:

(2)与出质人协商一致后,以质押物折价抵偿债务或者用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4、出质人采取其他方式履行担保义务的,必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通知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质权人行使单方解除合同、转让债权等事项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以专人递交或挂号信函或邮政快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记载的出质人地址为约定送达地址。通知以邮政快递、挂号信函方式送达的,在邮件寄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项下有关质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及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2、出质人授权质权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其担保能力,并将其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__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合同所附的“质押物清单”、“已有债权主合同清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质权自质押物移交占有、权利凭证交付或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6、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质人、质权人、质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7、请出质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尤其是带有符号的条款,在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本合同。

出质人(签字或盖章)质权人(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七篇】

甲方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同意承兑乙方_____________(出质人)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的《银行承兑协议》。

甲方同意承兑_____________公司(承兑申请人)总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承兑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银行承兑协议》。为确保乙方对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为质物。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用于质押的质物: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三、价值及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四、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属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六、权属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甲方以承兑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兑申请人)垫付到期应付汇票款项(即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款及实现质权等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与交付。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质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还清之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出质登记。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质物的保管及责任。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质物灭失或毁损的,甲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而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险别,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将质物向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协议项下汇票到期日的最远期限。投保财产若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垫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或与乙方办理保险赔偿金的提存,以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如乙方未办理质物投保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质物的孽息收取权。

甲方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此项孽息收入应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保险,公证,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的款项用于清偿协议项下甲方已垫付票款本息或由双方办理该款项的提存,己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物。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质物。

一、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按协议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垫付的;。

三、承兑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承兑申请人被宣布解散,破产的;。

五、足以危及协议履行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质权的实现。

承兑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存足承兑保证金或及时足额交存了应付票款,使甲方支付票款时无须垫款的;或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筹足资金还清了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质权随之消灭,甲方应当返还质物。

汇票付款日到期,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不能及时清偿甲方垫付票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以偿还甲方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

一、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质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质物移交于甲方占有或交付甲方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_各持一份。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第八篇】

出票日期:

出票金额: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付款行全称:

收款人全称:

收款人账号:

收款人开户银行:

汇票到期日期: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印章模糊或其他因),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请贵行予以解付为盼!

特此证明!

****公司。

(公章)。

贰零壹壹年*月*日。

财务专用章:

法人章:

银行承兑汇票的被背书写错,前手公司已经注销了无法开具证明,依照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你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注销证明或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取得证明书。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被背书人名称;(二)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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