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选』采购合同范例优选(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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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养殖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禽畜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禽畜名称、数量和保证金
1.禽畜名称及品种:_________
2.数量:养殖方年养_________只,由委托方按本合同标准分级收购。
3.养殖方向委托方交付保证金_________元,由委托方在支付收购款时一并返还给养殖方,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二、种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委托方向养殖方提供种苗_________只,每只价格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2.委托方向养殖方提供饲料种类、数量及价格:_________;
3.委托方向养殖方提供药物、疫苗种类、数量及价格:_________;
4.委托方向养殖方提供的其他物资:_________;
5.物资的交付方法及费用分担:_________.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费用由委托方垫支,在养殖方交付禽畜时从收购款中抵扣。
三、收购价格及结算方式
1.收购标准及价格:
一级标准为_________.收购保护价:_________/公斤;
二级标准为_________.收购保护价:_________/公斤;
三级标准为_________.收购保护价:_________/公斤。
具体收购价按照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另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一、二、三级以外部分由双方另议收购方式和价格。
2.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几种结算方式:
① 现金结算的,委托方应在收购后_________天内付给养殖方。
② 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结算的,所有收购款应在交付后_________天内转帐完毕。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和包装要求:
1.委托方应提前_________天将收购清单通知养殖方;收购时间不得迟于养殖开始后的_________天,超过收购期限_________天,视为拒绝收购;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及费用:_________;
4.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_________.
五、委托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殖方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收购养殖方饲养的符合标准的禽畜;
3.及时支付收购款项;
4.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六、养殖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委托方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收购款;有权对委托方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委托方交付物资时提出;
2.提供符合委托方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3.按照委托方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不得使用猪油、激素以及_________进行催肥;
4.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饲养日记表,接受委托方的定期检查;
5.不得将委托方以外的禽畜掺入委托方的禽畜饲养;
6.交付禽畜时不得掺杂非委托方禽畜,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喂得过饱,不得喂泥、沙等杂物。
七、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合同,迟延收购禽畜、迟延付款的,按迟延收购、迟延付款总额的_________%/天赔偿养殖方滞纳金;
2.委托方违反合同,拒收养殖方交付符合标准的禽畜,每拒收一只,赔偿养殖方_________元;
3.因委托方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殖方发生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赔偿;
4.养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禽畜,委托方有权拒收。养殖方应支付未交付禽畜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委托方;
5.养殖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点、第6点的,委托方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
6.养殖方私自变卖委托方委托养殖的禽畜、变卖委托方提供的物资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养殖方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只_________,赔偿_________元,变卖饲料每50公斤,赔偿_________元。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两份,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养殖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中标人)
甲方xxx货物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xxx,项目编号:xxx),乙方已经中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经过友好协商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合同项目清单
备注:各项器材必须符合整体配套使用要求。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即rmb¥:xxxxxxxx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工具、图纸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 合同组成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标准及国家有
关环保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产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5. 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
交货期
交货期: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涉及到货物尺码、颜色等问题请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确认;交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有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否则出现货物缺少或丢失接收单位不承担责任。
交货联系人: 电话
测试验收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工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货物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验收争议:甲乙双方在验收是否合格有争议时,由采购人邀请其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下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合格并且达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且以后所有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
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含内部辅助设备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期执行)。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安装问题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赔偿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故障货物在8小时无法维修时,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货物规格、型号、档次、价格的备用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
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
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
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由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4)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在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依据上述资料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一年时支付余下xx%质保金。
8. 保密条款
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9.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
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0. 索赔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根据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或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1)甲方拒收货物,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零件、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按照条款履行权利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的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能交货,除了按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赔偿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的理由。
12. 合同解除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3.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交由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附件2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等)。
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等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卖方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_
一、 合同标的及金额 项目名称:
合同标的:卖方向买方提供附件中所列设备、材料、软件、备品备件和与之相关的服务。
合同金额计:¥
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
买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卖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为买方安排备货。剩余款项¥ (大写),买方须在发货前40日内支付给卖方,卖方收到全款后为买方安排发货。
合同生效后,如买方延期支付预付款项,则交货及相关安排相应顺延。
三、 交货
发货日期: 卖方在收到全款后日内到货.
交货方式:买方指定交货方式.
四、设备储存
买方储存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为-10℃至+40℃,相对湿度不大于75%。空气中无酸性、碱性或其它有害气体,包装件应在离地面30cm以上、距墙40cm 以外的料架上放置。且必须按产品标识放置,不得倒放。
五、保修期
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照产品生产制造商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卖方保证提供商品为EMERSON原厂正规产品,设备保修期从安装开通之日起36个月。
六、违约金
如果因卖方责任,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发货日期发货,则卖方应从规定发货之日后30日起,按每天逾期交付设备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违约金,此违约金以逾期交付设备部分货款总值的5%为限度。
如果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则买方从应付款之日后40日起,按每天逾期付款部份的'‰计算违约金,此违约金以逾期支付货款总值的5%为限度。同时本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对买方的各项交货、服务日期及其他相应义务作相应的顺延。
七、争议解决
八、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买卖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 买卖双方任一方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须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一般情况下,本合同所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且双方结清财务帐目后本合同终止,但保密、专利、软件授权等依其性质不能终止的条款除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约定。
九、合同附件
■附件一、设备及报价清单附件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盖章页
附件一 :设备及报价清单附件: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及乙方与省招投标中心签订的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办公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耗材明细单
二、产品保修期:
按照产品生产厂的标准质保条款执行,同时履行乙方在合同中的承诺。
三、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剩余尾款。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附乙方开户信息
户名:武汉浩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江岸支行帐号:416060100100100960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仲裁处理。
六、验收标准:
1、甲方各端口、网络、电话均运行正常。
2、甲方各端口、网络、电话均可受控。
七、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
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
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